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
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
项目开发部工作任务
1、负责小区或写字楼的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2、负责依据顾客或本公司的要求进行服务实现策划,提供服务实施所须的有关资料。
3、负责市场调研及项目开发接管后的服务策划及准备。
4、负责公司物业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5、完成公司指定的各类业务指标的制作、编写,并随时答复领导对物业市场动态情况的查询。
6、接待客户来访同时做好来访记录。
7、对待客户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及时传递和沟通。
项目部工作流程图
市场调研 选定物业项目 制定服务 实现策划表 与开发商接洽谈判 对服务要求 进行评审 签订物业合同 或协议 各项物业服务策划及资源筹备 物业验收及接管入住 开展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检查 持续改进增强业主满意 项目部员工上岗条件
1、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能够吃苦耐劳,打破工作时限,认真完成工作。
3、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4、熟悉公司服务流程,日常工作,通晓物业管理行业业务知识。
5、必须经过部门培训后方可上岗。
项目部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领导制定的工作方针,全面、具体地负责管理物业市场开拓工作。
2.掌握本地区的物业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市场变化规律,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方案,以及个体物业开拓工作流程和细则。
3.扩大本地区的业务网络,熟悉本地区的物业市场特点、营销特点,与本地区的主要开发商、建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负责本地区的市场调研与分析预测工作,以及公司业务广告;负责与相关的调研机构、广告公司、发布媒体保持正常联络;评估市场调研、广告效果,提出改进建议或研究报告供领导参考。
5. 扩大外埠市场,扩展物业市场范围。
6.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和督促,并根据市场变化对业务人员进行动态的优化分配。
7. 负责公司物业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8. 负责各类业务指标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和报告的制作、编写,并随时答复领导对物业市场动态情况的质询。
9. 全面管理项目开发部的日常业务工作。
10. 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部员工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打破工作时限,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2. 实现服务策划,承揽物业项目,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或协议。
3、组织协调内部服务部门,实现物业服务,并跟踪回访服务效果。
4. 负责收集、整理、归纳市场行情、客源等信息资料,提出分析报告,为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 收集合作伙伴、竞争对手及行业内市场信息,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6.不断学习掌握物业行业政策、法律、法规。7.工作积极进取、有开拓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8、做好上门客户的接待和电话来访工作。
9、负责客户、顾客的投诉记录,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10、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内内务、各种部内会议的记录等工作。
11、完成部门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的公司绩效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董事长奖励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奖励对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的基金。
第三条董事长奖励基金用途为:
1、效益奖:奖励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2、创新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意见,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3、成本奖:奖励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安全奖:奖励为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企业文化奖:奖励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6、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以及为公司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董事长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投资。(经营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购买国库券、企业债券、股票和投资基金。)
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五人组成,公司董事长兼任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订董事长奖励基金预算和使用计划提供建议;
2、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董事长奖励基金使用情况;
3、制订及完善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4、对董事长奖励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提出评审意见;
5、提名基金奖励获奖人员。
第七条董事长奖励基金按公司经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预提。董事长奖励基金每年度预提比例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的1~5。年度预提比例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的1~3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提取;年度预提比例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3~5时,由董事会确定提取。
第八条董事长奖励基金上年度余额及利息结存转入下年度基金账户,作增加基金额处理。
第九条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到会委员半数通过决定基金的使用方案。在该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董事长授权董事长基金奖励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安排使用,董事长奖励基金委员会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计划财务部对董事长奖励基金进行财务管理,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账户,单独核算,定期向董事长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基金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监察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董事长奖励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为绿化美化校园环境,把塘渡口镇中学建成县内一流,环境优美,整洁,文明的校园,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舒适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花木工组成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二、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亭、台、走廊等建筑小品的布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三、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四、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五、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六、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七、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八、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九、对毁损花草树木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5—50元罚款。(所得罚款由总务处统筹统管)
1、乱折树枝、树叶、爬树、摇树,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树上钉钉、刻划涂写,趁树搭棚、搭架、搭衣服、悬挂招牌、捆绳、捆铁丝。
3、在绿化树木下及花池内堆放各种废物(倒垃圾、污水),点火,挖坑。
4、车辆等碰损轧坏树木、绿篱、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5、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型,擅自移栽换栽绿化苗木,摘花等。
十、交纳赔偿费与罚款的具体办法
1、学生损坏花草树木的罚款应由学生主动交纳,如不交纳,由所在班主任协助催交。
2、受罚的班级和个人应按时交纳罚金,愈期不交者,加罚10%的滞纳金,如不交,从班主任费中扣除。
3、在我校的施工单位,损坏树木要主动交纳罚款,赔(罚)款由总务处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xx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推动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本规定所称的绿化,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绿化,即:城镇种植树木和花草、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二、 绿化作为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成立以镇长为首,绿化管理成员在内的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
2、 根据整体格局,认真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 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众取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技术性、积极效应与技术效应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 根据规划,按照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置。
三、 树木配置要做到五结合:
1、 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
2、 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 观赏树与经技树相结合,以观赏�
4、 本木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 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四、 花草种植要做到配置合理,还要做到四季长青,四季花香。
五、 广植树、盆花。在搞好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办公室、会议室的绿化美化,以便让职工在紧张的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价值。同时组织职工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六、 搞好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实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城镇的目的。
七、 凡在城镇居住的居民,都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的义务。
八、 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化用地。
九、 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镇环卫站通过后方可改种、实施。
十、 城镇居民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十一、 城镇绿化管理制度。
1、 不准践踏草坪,
2、 不准钉、拴、刻划、攀折树木;
3、 不准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割草;
4、 不准在草坪或树木上抛洒、堆放、晾晒物品;
5、 不准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十二、对损坏花草树木的相关人员,除按实际损坏的情况予以赔偿外。
为强化宿舍公物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确认责任人及损坏(损失)赔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楼内所有公共财物,由宿管科负责管理,向校产科负责,宿管科长是负责人。
二、学生宿舍楼内公物,一律实行责任制。楼内公共场所公物由各楼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宿舍内公物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三、学生宿舍内所有公物由全体成员共同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损,不得在公物上刻画,涂写,张贴。
四、携带公物出门必须经宿管科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五、毕业生离校前,由宿管科管理人员对公物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发现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由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六、学生违反公物管理制度,除按规定处罚外,从所在宿舍纪律考核分中按规定扣分。
七、每学期末,由校产科会同宿管科对宿舍公共财物检查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学生宿舍内的公物,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如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使用者承担赔偿。无意损坏的,赔偿的金额按被损公物修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更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价格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九、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公物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相应管理人员承担赔偿。
十、宿舍楼内公共财物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宿管科负责人承担赔偿。
一、用具、工具、机械
抹布、扫帚、畚箕、毛刷、钢丝丝球、白洁布、平口铲、吸尘器、地面清洗机、地毯清洗机、吸水机、打腊机、磨光机等。
二、清洗材料
肥皂、洗衣粉、洁厕灵、瓷砖、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清洁剂、玻璃清洁剂、二甲钵、香樵水、醋酸、氢氟酸等。
三、人员配备
根据需保洁的范围、用途、类别、人流量、设施、设备等因素配备相应的保洁工,一般区域可分时保洁,客流量大的区域必须设专人保洁。
四、安全
1、地面水、油污的防滑;
2、防止工作时工具碰撞人;
3、防止工具倒下或高空作业时掉下打人;
4、使用化学清洁剂时防止爆炸、烧伤、中毒等;,
因此,保洁人员配备劳护手套、雨鞋、安全带、绳。
五、保洁的基本要点
1、培养心理素质,必须有一定的事业心,要做到心到、眼到、手到。
2、培训基本知识
工具本身要洁净,识别被污染的材料及污染物是什么,才能知道用什么工具、清洁剂,用什么方法保洁。
3、操作原则
自上而下,由里向外,先顶后地,先结殊后一般,先粗后细,一步到位,人走场清。
第一讲:玻璃门、窗、幕墙的擦拭
1.0目的:掌握玻璃门、窗、幕墙擦拭的正确要领,使玻璃完好无损,更要擦拭干净。
2.0标准:玻璃表面无污迹、无水迹、无手印,清洁后用白色纸巾擦拭无灰尘。
3.0实施步骤
3.1准备好工具:玻璃刮、沾水毛刷、清洁剂、水桶、伸缩杆、毛巾、抹布。
3.2用沾水毛刷以适当的力量按在玻璃顶湍,自上而下均匀垂直的洗抹。
3.3污点较重的部位重点洗抹。
3.4用玻璃刮保持45度角,从上至下,再从左刮右将水刮下,并擦干玻璃刮上的残余水分,一洗一刮连贯进行。
3.5用抹布将玻璃框架擦抹干净。
3.6用拖把将地面上的水迹拖干净。
4.0注意事项
4.1若有难以除去的污垢,(新楼第一次清洗较多)可用水涂在表面,用刀片轻轻刮去,再用清洁剂涂在上面,再用清洁剂涂在上面,按上述程序做一遍。
4.2玻璃刮的金属部分不能刮玻璃,尤其要保护镀膜玻璃的外涂层。
第二讲:瓷砖表面清洁
1.0标准:目视表面干净无污迹、无灰尘、无杂物。
2.0操作步骤
2.1用尘推堆掉表面灰尘。
2.2用铲刀、刀片轻刮表面污垢、污渍。
2.3用干净拖把拧干水分,彻底拖抹一遍。
2.4用干拖把拖干被淋湿的地面。
3.0注意事项:用铲刀刮除瓷砖表面污垢时,不要刮坏表面。
第三讲:不锈钢的清洁和保养
1.0标准:亚光不锈钢表面无污、迹无灰尘,半米内司映出人物影像。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两米内能清晰映出人物影像。
2.0操作顺序
2.1用干净湿毛巾拧干水分,擦净不锈钢表面。
2.2用干毛巾擦净不锈钢表面水分。
3.0注意事项
3.1清洁电梯时,防止电梯门开、关造成的意外。
3.2清洁电梯轿厢时,应让业主先行。
3.3使用干净毛巾,防止砂粒划伤不锈钢表面。
第四讲:公共卫生间的清洁
1.0标准
1.1天花板、墙角、灯具等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1.2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1.3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等。
2.0操作步骤
2.1打开排风机和门窗通风,用水冲洗大便器,用夹子夹出小便器门的杂物。
2.2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处。
2.3将洁厕灵倒入水槽内,用厕所刷沾洁厕灵刷洗大、小便器,然后用水冲净。
2.4用湿毛巾擦洗台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标牌、五金龙关。
2.5用湿毛巾拧干后擦抹镜面、窗子玻璃,然后用干毛巾擦净镜面、玻璃,若较脏则按玻璃门、窗、幕墙的清洁程序进行。
2.6用湿拖把拖干净地面,然后用干拖把拖净地面水渍。
2.7用干毛巾擦灯具、开关等;用鸡毛掸清扫天花板。
3.0注意事项
3.1用洁厕灵时应戴上橡胶手套,防上损伤皮肤。
3.2禁上洁厕灵滴在地面上。
第五讲:室外地面等清洁
1.0标准: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
2.0操作顺序
2.1清扫地面果皮、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
2.2花木、草坪内不易扫除的杂物,用夹子夹出。
2.3用铲刀清除在地面上的口香糖等粘连物。
2.4发现污水、污渍、痰迹应随时清理。
3.0注意事项
3.1大风天气注意高空坠物。
3.2高温天气戴遮阳帽,防止中暑。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政策性补贴发放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其内部运行机制,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农业、财政、畜牧、监察、人保财险公司为成员的奇台县农村各种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五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即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税所所长、农服站站长、兽医站站长、村委会 村委会组建成立工作组,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农服站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奇台县农村各种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领导小组依政策规定按时、有序兑现各种补贴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三、各乡镇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国家及区、州、县各种优惠政策,掌握行政补贴项目进展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对村、组、农户各种补贴的审核、复查和督促落实;村委会工作组上报各类数据的审核;受灾面积的核查和理赔资金的督促工作;及时上传社情民意,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监督运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真正把国家的惠农政策用足用好。
四、村委会工作组负责宣传国家及区、州、县各种优惠政策;所在村各种补贴的兑现、登记和公示工作;种植业面积和各类牲畜数据的统计核实,种植业、畜牧业台帐的建立;种植业和畜牧业投保户、保项的登记、保费的收取和公示工作;种植业和畜牧业受灾面积的核实上报和理赔资金的公示、登记和发放工作。
五、各乡镇领导小组组长均为奇台县农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及理赔工作组成员。
六、保费收取。村级防疫员负责畜牧业保费收取,农服站工作人员负责种植业保费收取,登记好投保户、保项花名册,汇总经张榜公布后交村委会工作组长(村委会主任)把关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分类报畜牧兽医局和农经局,由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汇总后报县人保财险公司。
七、灾情上报。村级防疫员负责畜牧业受灾情况统计,农经站工作人员负责种植业受灾情况统计,受灾情况汇总经张榜公布后交村委会工作组长(村委会主任)把关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分类报畜牧兽医局和农经局,由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汇总后报县人保财险公司。
八、保险理赔,人保财险公司接到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受灾情况后3个工作日完成核灾,履行赔偿义务。具体由县人保财险公司根据核查结果,分类向畜牧兽医局、农经局拨付理赔资金,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拨付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后分类拨付村委会工作组,由村级防疫员和农经站工作人员直接发放至农户,并做好发放公示、登记工作,一式四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乡镇领导小组、一份交畜牧兽医局、农经局,一份交人保财险公司。
九、工作运行经费按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标准以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为准。
十、本管理办法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管理,规范制定程序,明确制定权限,保证集团及企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及企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管理程序、标准、规程、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各种规定、办法、指南、指引及其解释等。
第三条、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分类
(一)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性质、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
1、“规定”(包括“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等)、“决定”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做出部分或者比较全面规定的规章。
2、 “补充规定”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进行补充,原规定不予废止,原规定同新规定相抵触以新规定为准的规章。为便于再次补充,补充规定一般以顺序号进行区别,如XX补充规定(一)。原规定中不再适用予以废止的条款,应在补充规定中明确。
3、“办法”(包括“暂行办法”、“试行办法”等)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某一项管理内容做出比较具体规定的规章。
4、 “补充办法”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补充,原办法不予废止,原办法同新办法相抵触以新办法为准的规章。为便于再次补充,补充办法一般以顺序号进行区别,如XX补充办法(一)。原办法不再适用予以废止的条款,应在补充办法中明确。
5、“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是指对某一项业务流程做出比较具体规定或进行具体说明的规章。如果需要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已发布实施的某一项“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进行补充,新规章不以“补充指南”、“补充指引”、“补充细则”、“补充规程”、“补充解释”方式命名,按原规章名称加新规章的顺序号方式命名。
6、“通知”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管理内容作出强调或临时性规定的规章。
(二)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发布的主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集团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
2、集团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
3、企业、单位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需要发布规章制度的,不得直接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布,要以企业、单位的名义发布。
(三)集团业务部门发布规章制度,只能以“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或“通知”文种发布。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既具实用性,又适度超前。
第六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查、发布和备案等程序。
第七条、规章制度立项
(一)集团或企业、单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意见和背景资料,认为需要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由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批准立项。
(二)集团业务部门针对本部门的某一项业务流程需要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或“通知”进行规范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三)企业、单位仅可对本企业、单位内部的、集团规章制度未涉及、未明确的业务进行规章制度立项。
(四)集团或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为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加以规范的,可提出立项建议(对比较简单的问题,可口头提出建议;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应提出书面建议),根据立项批准权限由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或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五)规章制度立项内容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当前的现状、拟确立的主要条款以及起草经办人、拟完成起草的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规章制度起草
(一)以集团或企业、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一般由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涉及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行政部门无法起草的,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可委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代拟。
(二)以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由该业务部门起草。
(三)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可通过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等方式收集素材,其他人员应予配合。
(四)规章制度起草内容包括: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2、适用范围;
3、主管部门和落实规章制度的责任人;
4、管理原则;
5、具体管理措施和程序;
6、违规责任;
7、实施日期;
8、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有关文件中的条款;
9、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征求意见
(一)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起草完毕后,提交立项批准人(指批准规章制度立项的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或集团分管领导,下同)初审,立项批准
(二)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讨论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审议
(一)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和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提请立项批准人再审,立项批准
(二)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批准立项的规章制度,由集团或企业、单位召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进行审议;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的规章制度,由集团分管领导召开部门会议审议。
(三)有关规章制度需要聘请社会上的法律、财务或政府有关部门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审议的,要积极聘请上述人士参与审议。
(四)对审议中出现重大原则性分歧意见未予通过的草案,起草经办人根据审议要求,再次协调、讨论,提出修改稿,再次提交审议。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审查
(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审查制度
1、集团行政部门为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的归口审查部门。
2、以企业、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前应先形成送审稿,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审查无异议后才可发布实施。
3、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前应先形成送审稿,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查无异议后才可发布实施。
(二)集团行政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查:
1、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制定权限和程序;
2、是否与其他规章制度相协调、衔接;
3、是否具有可行性;
4、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集团行政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还可召开座谈会、讨论会。
(四)除特殊情况外,集团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送审稿之日起3天内对送审稿提出审查意见。
(五)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行政部门可以予以缓办或退回:
1、未按规定权限、规定程序办理的;
2、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3、有关部门对送审稿的内容有较大争议且理由较为充分的。
被缓办或退回的送审稿经起草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按要求改正符合报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重新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审查。
(六)起草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根据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集团行政部门审查过程中提出重大修改意见的,应当与起草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协商。
(七)集团行政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在发文会签单上会签。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发布
(一)拟以集团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会签手续,经集团主管签字后予以发布。
(二)拟以企业、单位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会签手续,并报集团行政部门审查,由企业、单位主管签字予以发布。
(三)拟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会签手续,并报集团行政部门审查,由集团分管领导签字予以发布。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备案和存档
企业、单位和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要在发布之日起3天内报送3份原件给集团行政部门备案、存档。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改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改:
1、制定规章制度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被修改或废止,需要作相应修改的。
2、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减或者改变内容的。
3、其他应当予以修改的情况。
(二)修改规章制度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解释
(一)以集团或企业、单位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统一由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或由行政部门委托有关业务部门解释。
(二)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由发文的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绿地管理,提高绿地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卫生管理
绿地、游园、广场及道路卫生实行实时保洁。重点对北大街、中日园园区、开发区广场加强卫生管理。
1、北大街及太阳路门面房卫生管理。卫生保洁人员早上5:30分到岗,6:00整卫生清扫完毕。保洁范围为钟鼓楼至太阳路口花带东部区域。该卫生区由3人轮流值班,早5:30至晚10:00,实行实时保洁。
2、中日园区卫生管理。卫生保洁人员早上6:30分到岗,7:30分整个园区主要地段卫生清扫完毕。保洁范围包括园区道路、绿地、小广场,整个园区卫生由八人轮流值班,至晚上8:00,全天实时保洁。
3、开发区广场卫生管理。卫生保洁人员早上5:30分到岗,6:00整完成广场卫生清扫。保洁范围为该广场和广场西部的园花坛。该区域由4人轮流值班,晚上10:00前实行实时保洁。
遇星期天、节假日等游人高峰期,所有保洁人员全体上岗,不再实行轮流值班。
保洁质量标准:各卫生保洁责任区在规定实时保洁时间内不得出现白色垃圾、纸屑等,广场、道路不得出现烟头、果核;绿地内每百平方米烟头不超过5个,绿篱等处卫生死角当天清扫一次。
卫生检查办法:分两种检查形式。1、由生产科对当天卫生现状不定时检查;2、单位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管理达不到标准的,按照一个烟头5元、一处白色垃圾10元标准对当班保洁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早班5:30分不能按照到岗和6:30分不能完成责任区清扫任务的,罚款50元;对脱岗、早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累积三次者勒令待岗、待岗期间仅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绿地养护管理:
1、绿地养护管理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2、按照《中日友好园绿地管理标准》,生产科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以分值计算。评比结果中的前三名,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50元,第三名奖励30元。评比结果中的最后三名,倒数第一名罚款8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50元,倒数第三名罚款30元,连续三次检查排名倒数第一者勒令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
表格:中日友好植物园养护管理打分标准
序号项目养护管理标准分值
1花坛花木生长健壮,株形丰满,叶色正常,花繁叶茂,能表现出良好的植物景观。25分
适时浇水、施肥,保证花木所需水份和营养。10分
适时中耕松土,做到土面平整,土壤疏松,土质细腻。10分
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花坛内无杂草。10分
适时修剪、整形,并及时剪除残花,枯枝和病虫枝、细弱枝;绿篱修剪要求面平、线直、弯如弧。10分
及时防治病虫害,保证花木生长健壮。10分
及时补栽,要求花木无缺苗,绿篱无断带。10分
实施全天保洁,保持花坛清洁、卫生,无垃圾、杂物等。15分
2草坪草坪灌溉要求根据土质、天气适时进行,保持草坪土壤湿润、疏松。10分
草坪施肥一年内要进行1-2次,结合浇水,证草坪叶色正常,生长健壮。10分
草坪要及时修剪,保持草高5-10cm,草面自然平整,边缘整齐。20分
及时清除杂草,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株杂草。15分
草坪出现斑秃裸露,要及时采用实铺法补植,保持草坪完整,浇水或雨后无积水下陷现象。15分
保持草坪清洁,无垃圾、砖石、果皮、纸屑等,无堆积物,搭棚及经营项目侵占现象。10分
草坪周围最好有围栏设施,禁止车辆进入,保持草坪内附属设施清洁完好。10分
做好草坪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病虫害发生。10分
3花卉及时浇水、施肥,盆花生长健壮,株形丰满,能充分表现该品种特性,做到枝繁、叶茂、花艳,有很高的观赏价值。20分
适时适当进行修剪摘心、抹芽、绑扎等,培养优美株形,剪除枯枝、病虫枝、烂叶等增加观赏效果,并控制好花期。20分
及时松土、锄草,增加根系透气性,避免杂草争夺养分,保证花木生长良好。15分
及时完成病虫害防治15分
盆花要分门别类摆放整齐、美观,场地清理干净,工具、盆花、粪土堆放整齐有序。15分
在单位技术人员指导下引进新品种,摸索新技术。15分
三、水域管理:
水域卫生及水质管理由专人负责,水面卫生实行实时保洁,不得出现任何有碍观瞻的漂浮物;根据水质状况进行定期换水,确保水质良好,不污浊、无异味。
水面出现白色垃圾的,每处罚款20元。
四、秩序管理
秩序管理分经营区秩序管理和游园浏览秩序管理,秩序管理由保卫科负责。
经营区秩序由3人定点轮值管理。禁止经营户店外经营,禁止非经营区内设经营摊位。按照经营区管理办法,凡经营区出现违规经营的,对秩序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游园秩序管理,由保卫科组织人员进行不间断巡逻,主要负责车辆规范停放和绿地植物保护。车辆未经许可进行园区以及园区内花木被人为损坏的,给予保卫巡逻人员和相关责任人20-50元经济处罚,连续三次被处罚者,给予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