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制度(通用30篇)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在课余时间私自到江河里或游泳池游泳。
二、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课上体育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检查运动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性,组织活动事先要精心准备,防止意外发生,在活动中实施必要的保护。因事先准备不周、疏忽大意、教育不到位或保护措施不当缺乏预见性,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体育教师负责。
5、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道路的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总务处要及时做好每年的学生平安系列保险工作,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保险公司交涉,做好善后理赔。
6、总务处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消防用水的供给,检查校园应急灯的工作状况。
(二)集会、作操、住宿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政教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住宿学生在宿舍内不得私接电线,私用各种电器;不得焚烧杂物,不得随意攀爬;不得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住宿学生违纪事件由值班教师及时调查处理,情节严重报政教处处理。
5、住宿生遇突发情况需要疏散的,由当班的值班领导指挥,值班教师和生辅人员配合值班领导及时安排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
(三)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并与协办部队负责人共同商定。
2、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保证有利于学生军训的安全进行。
3、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4、主管领导应对军训活动全面负责,并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好的老师协助管理,保证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四)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四、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上不法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保卫科和值周人员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五、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加强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一、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我校针对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伤亡事故,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此类事故。昨天下午,召开了级部主任以上人员会议,会议部署了针对此事的具体措施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1、6月10日下午班主任老师利用校讯通通知学生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看护好学生保证不出事故。
2、安全课教师已从上周利用上课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暑、防雷击、防溺水的教育,结合山东滨州溺水身亡的3名小学生案例,进行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3、在国旗下讲话,强调安全月活动的落实,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4、班主任老师利用周一班队会课强调不游泳、不玩水以及安全月的其他活动;
5、对周边河、湾、池塘等水域进行排查,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教育。
6、各班利用黑板报、壁报等上强调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
7、组织全校师生观看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片;
8、利用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现代教育平台,积极宣传,切实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在实处,保证不出任何意外伤害事故。
(一)学校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各尽其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职责:
1、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发现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矫正;发现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必须进行批评、引导;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要及时教育、告诫、制止。
2、发现学生在校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并及时送卫生室救治,情况严重必须报告学校领导。
3、发现患有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必须及时告知学校。
4、按照规范做好本职工作,杜绝发生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5、安全用电,室内不随意拖接电线、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电器故障要及时报修。
6、贵重物品要加强管理,最后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门,严防失窃。
7、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上、下班交通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8、节约能源,注意节水、节电,下班前做好“三关”(即:关门、关窗、关电器设备)。
二、班主任职责:
1.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每周晨间谈话,都要有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不玩火、不玩电,课间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登高爬墙,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地玩耍,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郊游等,班主任均须在场,维持秩序,上课前、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
3.重视做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班主任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班主任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放学,集体出校,对需要为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不长留学校不放。若气候恶劣,要通知、等待家长来接。
8.学生早上进校后,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都要制作家长通讯录。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告诉家长严禁小学生骑自行车来学校,共同教育好学生。
10.班主任要安排好班级学生值日工作,保证每日每一时间段都有学生值勤,同时加强对值勤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11.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二)学校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以及学校实际,特制订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实施到位。每学期召开两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校安全工作。
2.抓好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层层签订安全职责责任书,有检查、有记录、有奖惩措施。
二、副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学校日常安全具体工作。
2.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预防。
3.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的宣传指导。
4.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并作好登记。
5. 整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归档工作。
三、成员安全管理职责:
1.教导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①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③认真抓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⑵检查和督促学校各部室管理员,加强对用电、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按规范操作,预防不安全事故。
⑶不定期的检查各班到校情况,负责登记各班上报的无故未到校学生名单,配合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2.安保处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制定本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及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对本校安全工作的考评。
⑵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⑶认真开展好校园内安全巡查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安全工作检查,打造平安校园。
⑷指导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搞好安全宣传,组织安全演练。
⑸负责制定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台账。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⑹对接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及信访稳定工作。
3.少先大队安全管理职责:
⑴具体实施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月、周、日)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
⑵负责学校的升旗仪式、大型集会、文艺庆祝活动、外出参观、看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⑶负责安排学校内部值周值班。
⑷抓好护校队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领导和教师坚持每日对校内和周边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处理。
⑸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记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
⑹共同教育差生,责任书签发到位,落实转差要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⑺审核班级的外出活动,并评估活动的各个安全环节。
4.总务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①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
②加强教学楼护栏、扶手及关键部位(校门、围墙、楼道、厕所)的设施维护和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路灯长年正常使用。
③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者违章用电。
⑵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②加强来校车辆管理,防无锁、防丢失、防乱停乱放。
③落实校产安全管理责任。
④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学校安全的值班护校。
⑶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①加强学校营养餐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检查,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
②抓好蛋奶营养餐卫生管理。
③认真做好蛋奶营养餐储藏、加热器具的安全维护工作。
⑷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5、班主任安全责任: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思品课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
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3)学生上早操、升旗、参加集会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送校医室,并通知家长。
(5)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班主任不得私自向个人或单位购买课间、午间食品,不得向学生推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保健用品,不得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
(7)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6、课任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课的课任教师应负责对学生安全教育或护送出校。
(4)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7、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并且清点人数的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告诫或者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类体育用品。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
(7)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8、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
(1)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五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
四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
(2)实验仪器、药品、危险品应当分类存放在安全地点。
(3)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
(4)学生在实验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应做好巡视指导工作。
9、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2)上下课时,协助课任教师做好学生在图书室楼梯和走廊通行时的疏散工作。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的相互践踏伤亡事故。
10、学生营养餐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把好三关:营养餐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关。
(2)做好营养餐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营养餐操作间。
(3)定时组织营养餐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营养餐操作间。
(5)按营养餐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营养餐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营养餐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6)每天下班前需检查设备、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11、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入校。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事先与校内人员取得联系后,办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呼喊在校教师并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一、每周五下午定期对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二、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民警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组织,社区消防联防中队人员参加检查。每逢重大节日社区主任应亲自参加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三、每次检查后,检查人员都应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写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可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隐患单位限期改正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人应签名,整改责任人应签收,并加盖检查单位印章。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有关场所、部位在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5、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6、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7、社区内部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读、“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明确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三、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公共场所安全工作制度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公共场所,是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种集会、文体活动、庆祝活动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凡在学校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举办单位报保卫处备案。
二、大型活动的组织者、主办单位的领导是保障场所人员安全的责任人,活动前要对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电火、爆炸、坍塌,场所要有疏散安全门,指示安全应急灯,并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力量。
三、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参与涉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各项活动。
四、外单位借用学校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室、体育场、进行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五、校各部门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制定出具体安全保卫措施,在整个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均由主办单位负责及处理。保卫处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公共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由分管科室负责,并建立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安全责任制。
七、凡不执行上述规定,影响学校治安秩序,造成一定后果要追究举办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场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的社交活动和娱乐生活提供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公共场所是影剧院、音乐舞会(厅)、茶座、电视录像放映点、公园(游乐场)、文化宫(馆、站)、运动场(馆)、展览馆、电子游戏室、文娱茶室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包括临时举办的各种大型联欢活动、商品展销、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
第三条 凡属于第二条规定的场所,不论是国营、集体或者中外合资、合作、外资经营还是专营、兼营,定期或不定期经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均要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六条 经核准开办的上述场所,凡扩大经营范围、歇业、转业、合并、转让、租给他人经营等,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所属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具体领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影剧院录像放映音乐舞会茶座运动场展览展销场所公共秩序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要接受公安机关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一、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要经常性地敦促本辖区内的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厂部及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村安全生产领导组应运用各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村有线广播、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康杯” 。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医院存在有很多危及病人、医护员工安全和利益的潜在因素,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医护人员、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其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1)加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院科两级负责管理体制,各部门、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医院保卫科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督促和监督医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治,看好自家人,管好自家门。
(3)制定和完善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与公安机关、所在市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5)协调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6)评议医院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性质、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的责任程度。
2、医院的安全生产概念包括如下范畴:
(1)加强医院的社会治安防范,包括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以1520文档
及防盗、防抢、防止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病人、医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2)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消防工作依法进行管理。
(3)加强高压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锅炉、蒸汽灭菌器及其它压力容器,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值班制度。
(4)加强对医用毒、麻、精神的药品和其它有毒制剂的管理,建立专门仓库进行集中保管。
(5)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检测放射防护效果,做好记录。
(6)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监控和管理,水、电、气、贵重物资、大型设备等均应建立安全防范措施。
(7)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3、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加强医院的治安巡逻,尤其是节假日的治安防范,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争创社会治安先进单位。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各科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病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1520文档
且保证病人不受到医疗损害。
4、其它相关科室以保证临床正常运行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能安全就医。
5、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为各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一旦出现,医院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科室所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认真负责。
3、水、暖、电、电梯等事件影响医疗工作的由后勤人员负责。 4、出现偷盗等事件,由安保部保卫人员负责。 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医院院长。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本院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医学工程科管理,非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设备物资部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20文档
5、各科室均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科室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更换需经相关科室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科室认定后,方可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归设备所有科室负责,且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书记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医院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1、对本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1520文档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医院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医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医院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医院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13、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医院事故。
15、任医院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1520文档
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部门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三、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安全保卫部是医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协助分管院领导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院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月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负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520文档
10、负责组织对医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四、科室主任、护士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科室医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医务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员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员工不安排上岗工作。
4、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5、负责上班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记录。
6、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7、抓好科室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四、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1520文档
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上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医院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五、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在医院院长、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在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4、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5、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六、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医院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员工了解医院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员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1520文档
2、经常对医院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医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
七、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医院安全管理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5)报告安全情况。
(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关系。
2、职能部门级安全管理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组织部门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3、科室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
(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1520文档
第三部分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保障,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医院党政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门在事1520文档
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向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
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 2%至 10%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处罚 20xx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 100 元以上 1000 以下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常规活动安全管理
1.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各任课教师要全面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要求,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3.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学生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应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进行相应处置。
4.学校或班级组织卫生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操作规程,且有教师监护。
5.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指导。每天课间操或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6.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应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8.学校要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知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9.坚持特殊时期每天对学生的晨检制度。学生出现较重受伤或疾病症状,当堂负责教师应热情关心,及时向学校报告,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及时送正规医院救治,不得延误救治时间。出现疑似流行病疫情症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二、校外活动安全
1.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制定该项活动应急救预案,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规避措施。活动安全预案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后方能进行。
2.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勘探好活动目的地安全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切实排除活动地点安全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说明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学生有无异常体质表现。活动过程中,带队教师必须全程密切关注活动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学生活动所涉及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不得租用不法车辆。
5.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纯商业性的活动。 6.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间内向110.120或119报警,并马上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加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校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设施设备
(1)学校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器材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2)必须设立有体育设施专兼职管理和保管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头。
(3)运动场地必须平整,室外器材要安放牢固、完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体育设施要定期检修,以保证安全。室外体育设施每年要定期油漆。
(5)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器材,在自我锻炼中注意安全。
2.体育课
(1)体育教师课前要布置好场地,检查和准备好器材。
(2)上课时要清点人数,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上课者,经教师同意后,由教师安排在指定地点见习。下课时必须再次清点人数。
(3)学生上课时,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鞋,身上不带小玩具和小刀等金属物品。
(4)教师安排运动量要适宜,要循序渐进,并做好保护与帮助。
(5)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爱护和正确使用场地器材。上课时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离开操场。
3.体育活动
(1)体育教师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2)体育教师要到场认真组织、安排和辅导,作好学生活动情况的详细记载。班主任要到场协助组织好本班学生并作好考勤记载。
(3)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开展活动。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4)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
4.体育训练
(1)校运动队队员原则上是自愿参加,通过体检身体健康。
(2)训练时要做到学生、教师、场地、时间四落实。
(3)训练要有计划、有记载,安全措施要落实。
(4)训练要有科学性、合理性,要循序渐进。
5.体育比赛
(1)学校要认真制定参赛安全预案,切实加强参赛学生在往返途中和比赛过程中的安全。
(2)根据体育各项目比赛的特点,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比赛方案。
(3)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6.其它
(1)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体育活动,学校应通知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知晓。
(2)体育活动中,发现学生行为和动作具有危险性时,要及时地告诫、纠正或制止。
(3)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4)在体育活动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教师要马上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送医院救治,同时要尽快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相关安全预案进行处置。
(5)在户外活动中,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以强化安全意识,防止交通、溺水及其它可能事故的发生。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管养的指导,“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特制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
二、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保持现有绿化存量,大力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着重生态环境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绿地建设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因地制宜,各类绿地功能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三)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种树的原则
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建设必须有规划,施工必须有设计。以科学的态度,按照季节栽种不同树种,适地适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
(四)坚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施工和养护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细。
(五)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取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城市绿地建设
昆明四季如春,年温度变化不大,但干、湿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为植树月,一月份栽种以落叶树为主的树木,六月份栽种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保证500米服务半径,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城市风景林。
城市改造项目中的绿地履行报批手续,以保存现有绿化为原则,不得随意砍伐、移栽修剪树木。
新建道路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化为主,满足道路绿地率指标要求。
树木栽种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月历”(见表一)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种。保证栽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绿化指标要求
(一)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绿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在80%以上。
(四)附属绿地、防护绿地满足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五、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xx)》、《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绿色图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编制要求
(一)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项目施工设计阶段。
(二)城市绿地布局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确定其绿地的范围和性质,编制规划设计。
(三)城市公园绿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务人群进行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设置休闲、康体锻炼、儿童游嬉等内容,设置避灾场地,绿化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适地适树,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和小环境。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四)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面积的功能。坚持经济、适用、美观、自然的原则,遵循本地自然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绿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树木,凸现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五)居住区绿化要满足居住环境的需求,布置相对集中的中心绿地,并设置老人、儿童活动场所。
(六)城市绿地设计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施工节约,中水回用、管养方便。
(七)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按规定报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审批管理
(一)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经规划部门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后,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指标、绿化方案审批。
(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指标进行“绿色图章”审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方案前往实地查看,并按规定进行指标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提交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求提交图纸和说明书。即:现状分析图、竖向规划图、总平面规划图,植物规划配置图,重要位置的纵剖面、横剖面图、1-2个主要园林建筑单体方案和说明书。
(五)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成果进行归档。
八、园林绿化种植
(一)种植原则
1.严格按《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和《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树木种植和栽后养护。
2.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
3.绿化施工场地要清运原有的建筑垃圾、按照规范配置土壤,不得在原有的建筑遗留硬质场地上覆土进行绿化。
4.栽种树木要按照不同季节、不同的气候特点进行栽种。
5.引进外地苗木时,运输尽可能在冬春季节;如反季运输,必须经过假植成活后,才能进行种植。
6.反季节栽种树木要选择熟苗,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开高温时段、及时栽种和喷水、3-5月是蒸发量最大的季节,种植树木以发芽较晚的落叶树、根系恢复生长需要较高温度的树木和萌发力强、耐修剪的树木以及萌发新笋前的竹类为主。
7.每种树木种植前都必须有充足的准备期,以做好大树的断根、种植备苗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种植技术要求
1.萌芽力强的树种可在反季移植,移植时需对树种进行适当修剪;萌芽力弱的树种,反季移植时,可疏叶、疏枝,并在干季,每天对树木进行喷水。
2.冬春开花的树木要抓紧落叶后至花芽萌动前的短暂时间进行移植,并在移植时尽量不进行修剪;夏秋开花的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移植时,可适当进行重剪,这样可以促使移植树木来年萌发更多的开花枝,并提高成活率。
3.对于肉质根类、根系不发达或不宜恢复植物要采取消毒、撒生根粉等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后方能栽种,保证成活率。
4.移植时要对土壤进行消毒,施足基肥;带土球移栽树木的土球直径不得少于移植树木胸径的10-12倍。
5.松柏类植物移植,为保持树型,不宜进行修剪。
6.为确保树木成活,干季至少每周浇水一次。
(三)树种推荐
1.常绿树木
常绿阔叶树:香樟、大叶樟、天竺桂、石楠、滇润楠、长柄桢楠、头状四照花、小叶榕、云南山茶、红花木莲、乐昌含笑、云南拟单性木兰、银桦、金江槭、桂花、大叶女贞、广玉兰、山玉兰等。
针叶常绿树:翠柏、雪松、华山松、南洋杉、柳杉、塔柏、龙柏、干香柏、罗汉松、藏柏等。
棕榈类:加拿利海枣、棕榈、加州蒲葵、董棕等。
2.落叶树木
观花落叶树:云南樱花、冬樱花、腊梅、梅花、白玉兰、朱砂玉兰、紫薇、垂丝海棠、紫叶李、桃花、碧桃、李、梨、云南紫荆、滇合欢、合欢、滇刺桐、楝树、流苏树、滇楸、蓝花楹、云南复羽叶栾树、海棠石榴、木芙蓉等。
观叶(色叶)、观果落叶树:银杏、枫香、檫木、柿树、蓝果树、乌桕、滇朴、黄连木、云南无患子(皮哨子)、金钱松、鹅掌楸、五角枫、青榨槭、复叶槭、紫红鸡爪槭、水杉、池杉、墨西哥落羽杉、滇杨、山杨、垂柳、紫叶李、紫叶碧桃、盐肤木、板栗、麻栎、栓皮栎、枫杨等。
3.竹类
油勒竹、黄金间碧玉竹、小佛肚竹、青皮竹、绵竹、孝顺竹、观音竹、凤尾竹、小琴丝竹、料慈竹、慈竹、龙竹、大叶慈竹、人面竹、紫竹、金竹、美竹、桂竹、黄杠京竹、灰金竹、花杆毛竹、云南方竹、筇竹、扫把竹、秀叶箭竹、云南箭竹、棉花竹、大姚玉山竹、苦竹、油苦竹等。
九、城市绿化苗圃建设
城市绿化苗圃建设按照国有、集体、私人等多种方式培育城市绿化用苗,解决我期以来苗源靠外省,绿化无特色的问题,通过政府扶持,各届参与,提高我市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一)市、区级国有苗圃必须有计划地按照现有的道路行道树培育行道树树苗,保证各条道路行道树缺塘补栽有树种,新建道路有苗源。
(二)动员集体、私有苗圃按照城市绿化需求和《昆明绿化树种规划》培育我市城市绿化树种。
(三)支持鼓励发展民营苗圃,对国有苗圃进行改制,凡是改制到位的,按扶持苗圃政策进行奖励。
(四)为保证道路行道树“同规格,同树种”的更换需求,县、区级绿化部门必须有计划建设行道树专业苗圃,市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苗圃进行检查,鼓励、支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的苗圃,对使用苗木情况进行考核,对苗木自给率突出的县、区绿化部门给予奖励。
十、绿化施工管理
(一)绿化施工要求
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二)绿化施工单位责任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城市绿化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施工和监理。
2.承担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或承接工程项目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凡进行城市绿化施工的绿化企业,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缴纳绿化施工保证金;凡向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植城市绿化树木经过批准的,要与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死一补三”合同书,保证移植树木的成活。
4.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5.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提交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6.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
7.绿化工程中适宜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须达到98%以上,反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达到95%以上;死亡树木经认定必须在5日内全部补植完成。
8.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施工场地特别是道路两侧产生的各类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余泥土、修剪下的枝条、树叶等)必须于当日清除,场内物品堆放整齐一致。树池开挖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种植完毕。
9.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执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0.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必须绘制竣工图,做好工程决算和竣工报告,以便建设单位验收审计。
(三)绿化工程规范要求
1.施工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需具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2)施工人员应按照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3)植物栽植成活率达98%以上。
(4)种植土严格按照“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5)行道树需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
2.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十一、绿化施工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验收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1.经批准的绿化设计图纸;
2.绿化工程竣工图纸;
3.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4.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文件;
6.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7.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8.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9.施工总结报告;
10.填写《昆明市城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
(二)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l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三)绿化工程验收将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四)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同学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依据不怜悯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需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留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报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简单路段的中学校校主要出入口有老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进步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支配人员协作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内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内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内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同学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同学,要求凡接送同学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爱护同学安全。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①报告的内容
a、一般情况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包括:专业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电影、幻灯、展览等的'次数及受教育的人数。
消防安全检查方面包括:检查的次数、参加的人数、发现隐患数、已整改数、未整改数等。消防器材方面包括:添置、更换器材数。义务消防队活动方面包括:活动的内容、次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情况报告,可分月、季、年报告。
b、火灾情况。包括火警、火灾次数、参加人数、发现的隐患数、未整改数等。
②消防安全工作统计上报要求
a、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火灾情况统计,由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综合统计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直至当地消除部门。
b、一般火灾事故由企事业单位先用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填写报告表,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c、重大火灾事故,企事业单位要在24小时内,填写火灾报表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随后要写出有调查、有分析、有处理意见和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公安消防部门。
d、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迅速、准确、填写清楚。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各项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确保幼儿一日活动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2.要注意房屋用电线路、埸地、玩具的安全,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月一大查,每周一小查),作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跌伤、砸伤、烫伤、触电、走失、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3.食堂食品及由定点供应商供应,供应商必须有卫生经营许可证,并每学期签订协议,对供应商送来的菜必须经保健医生、值班人员和食堂负责人验收后入库或者加工,并索取有关证件;规范操作,杜绝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仓库专人保管,货物定期(每天)领取,货物出入仓库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4.药品必须由专人(保健医生)妥善保管,幼儿用药由保健医生负责分发及喂服;对有毒物品由保健医生和保育员专人管理,严禁放在幼儿取得到的地方。
5.门卫加强值班,按时开关大门;开门期间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做好幼儿接送工作,严禁幼儿走失;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每天巡视幼儿园两遍,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登记。
6.节日期间增加值班人员,提前检查防盗设施,确保防盗设备的处于正常工作状元态,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门卫当班制度
1.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热情接待家长、幼儿和教职员工。及时把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对家长进行传达。
2.拒绝不明身份和可疑人员进入幼儿园,对来访来客必须查明身份,并履行登记手续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必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3.严禁外来人员机动车辆进入幼儿活动场所,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地点;教职员工车辆一律由消防通道出入,严禁从幼儿园正大门出入或进入大厅。
4.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监督节假日值班人员的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5.每天幼儿来园前和放学后巡视幼儿园,做好幼儿园大门周围的环境卫生。
6.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三)值班制度
1.平时、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
2.详细记录来电及来人、来访情况,如有问题发生尽可能妥善解决或及时报告领导。
3.做好值班交接工作,要保证安全,不出事故。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值班时间的,必须预先提出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值班。
5.值班期间要做好刊物杂志的保管工作,顺利移交。最后一班要负责把报刊交到保管人手里,并作好来电来访记录。
6.值班人员要做好财产保管工作,不得随便将园内物品私自借出。
7.行政值班当天对校园环境和每个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特别是幼儿来园和离园时间段,加强巡视,以防孩子走失,确保孩子安全。
8.上午幼儿来园时间段,行政值班巡视校园;放学离园时间段值班护卫队准时到岗,坚守岗位。
(四)幼儿接送制度
1.早上7:30保育员到岗准备,7:40早班老师到岗准备,7:45早班老师在教室门口迎接幼儿。
2.幼儿早上入园必须接受保健老师晨检,身体不适或传染病不得到园。
3.放学离园时,班级保教人员同时进室(配班教师提前五分钟进活动室),做好幼儿离园的准备工作,提醒幼儿带好衣物等。小班老师并在班级门口热情接待家长,与家长作简短的必要的交流,中大班老师一同带孩子到园大门,把孩子送到家长的手中。
4.如有孩子没能按时接走,则由当班教师在接待室一起等候,并及时联系家长;如遇教师开会,则由保育员带回教室等候。
5.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幼儿园环境整洁卫生,家长来园接送孩子时车辆不得入园,停在大门外,并严禁在园内抽烟,给孩子吃零食。(由教师、值班人员、门卫以及监督执行)
6.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接孩子,应向门卫和教师说明情况,填写好出入登记表。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觉隐患准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详细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
学校、幼儿园消防逃命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学校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
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急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同学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同学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学问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学问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大事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同学讲解安全常识及危险状况下的逃命方法。增加同学“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为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聘任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的.指导下,学习并贯彻落实、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街道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掌握本辖区初级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和宣教活动。
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相关会议、培训和其他活动。
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报乡镇党政办或县食安委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一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二○XX年三月二十六日
针对我校地处水乡的实际情况,学校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运用集会广播、黑板报、橱窗展览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政教处→班主任→学生校长→德育副校长→教研组长→体育、政治教师→学生
二、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流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公用泳池、河流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成人陪同。
3、遇溺水发生,必须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第一条每年随着高温天气和汛期来临,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做到预防溺水教育常态化,杜绝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旨在强化我校各位教师的主动教育意识,养成各位教师及学生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定每年的六月为防溺水安全教育月。
第三条建立每日一次学生离校安全提醒制度,由校园广播系统在放学时进行语音提醒;
第四条建立课前、课后一次安全提示制度。
第五条防溺水提醒是我校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在思想方面有苗头和倾向性的,需要及时过问和提醒的一项教育监督措施。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提醒:
(一)有学生反映的,群众反映的;
(二)有教师发现的;
(三)学生自己有意无意说到的;
(四)学生有野浴游泳思想苗头的;
(五)其他需要提醒的。
第七条具体措施:
1、所谓课前课后就是在班(队)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之前和之后,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课前、课后各进行一次安全提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教育。
2、这种提醒应是持之以恒的。
3、只要有发现玩水倾向的,教师就要用一切方法在个人或全班面前进行安全教育。
4、还应与学生家长取得一定的联系,家校结合实施教育与防范。
5、及时向其他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
第八条提醒建立文书档案,相关资料定期保存。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厨房进行检查和评分。
二、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服装不整洁或未穿戴工作衣帽,按规定扣分。
三、工作时保持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勤剪指甲,工作场所内不得吸烟,违反者扣分。
四、做好本职岗位食品安全工作及物品的归类摆放,如工作区域食品不符合要求的.,按情节轻重扣分。
五、操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如发现没有做好卫生工作,按卫生程度扣分。
六、个人用品及杂物存放于指定位置,违者扣分。
七、定期检查各种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每月一次对被评为第一名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罚款、警告、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为规范护理人员行为,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护理质量监管措施。
1.实行护理质量安全二级监控,即护士长——护士。
2.护理组每月对全院护士工作质量、病房管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护理文书书写质量等进行一次检查。
3.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护理质量和安全的`全面检查。
4.每周一次护士长查房,按照不同时间段工作特点监督检查护理核心制度落实及危重患者护理服务质量。
5.每月两次的薄弱时段查房,由分管院长、医疗组长、护士长及部分护理人员参加,查中午、周末、节假日护理人力资源安排能否满足工作需要,中午、周末护理质量与安全的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6.护士长每天对科内新入、高风险、危重患者、特殊治疗和特殊人群护理质量与安全进行督查两次,确保护理工作落实到位。
7.护理组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会议上进行培训,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执行。
8.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整改到位,护理组进行追踪督查。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老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老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学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根据嘉峪关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
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一)掌握全村(社区)涉及食品药品的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做好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办事处)、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加强对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做好本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就餐人数200至500人的聚餐活动,要及时上报至当地乡镇(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要及时上报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督促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履行聚餐报告备案义务,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告知书》,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分类指导制度,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0至500人的,由所在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派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监督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要求举办者停止举办。
3.现场指导重点内容:检查农村聚餐厨师备案、体检、培训情况,农村聚餐厨师和帮厨人员岗前健康状况;检查聚餐活动及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用水情况。督促指导举办者、承办者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不得有腐烂变质、“三无”、过期等食品,并索取对方购销凭据,以备查验;聚餐、加工场所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做好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采购外卖熟食在食用前应重新加热,凉菜制作应严格控制温度和环境;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等。申报地正在流行传染病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地邻近正在流行传染病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4.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现或者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 传染病报告的,要立即向乡镇(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帮助举办者或承办者将患者送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本村(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来历不明的病死畜类、三无产品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从正规渠道购买安全食品药品。
(五)定期接受食品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好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流动厨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六)服从本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期望和要求,收集并反映群众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水情不明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与熟悉水性人一起游泳。必须要多人同行并在老师、教练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者,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及时呼救。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三、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
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 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五、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 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 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 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 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 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
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削减因校舍发生的担心全事故,经讨论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觉和发生准时作好逐级上报,排解和乐观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常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修理,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常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家长、同学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仔细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1、全体教职工对幼儿园安全应始终树立高度警惕性、高度负责的意识,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报告相关负责同志或当日值周人员,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2、园内一旦有幼儿发生意外事故,班级保教人员或其他在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当日值周人员,通知保健室及时处理,积极救助,同时告知幼儿家长。
3、园内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如情况严重时,由园长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伤12小时内上报,重大伤亡事故6小时以内上报,特大伤亡事故3小时以内上报。
4、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由保健医生和相关责任人向分管领导和园长汇报,如有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幼儿园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园内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门卫或事件现场人员应迅速报警,按紧急报警按钮和警铃,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同时向园长报告,各班保教人员听到警铃声要全力组织保护好幼儿,将幼儿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护园队成员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件现场,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视轻重由保健医生作处理或迅速送往附近医院诊治,并通告幼儿家长,园长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出现的突发性事故,特制定本我校防溺水工作联防小组。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防溺水工作联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李洪涛
成员:赵盛昆、李洪伟、冯波、林晓翠、吴巧玲、高严及各班班主任
2、责任分工
校长是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分年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明细的实施方案等全方位部署,是防溺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副校长为副组长,负责防溺水工作的具体管理、按期督查、随期抽查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指导、排查、督查机制,做到了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通报,并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成员负责全方位的监管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要高度认识防洪、防溺水事件预防工作及严禁学生私自下河玩耍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险情早排查、预案早制定、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实巡查人员、设备、器具,将动员和工作部署、检查、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溺水安全责任事故。
2、加强教育,规范管理。
要增强学生规避危险的意识,教育学生不在危险地段滞留;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云视频家长会议等形式,让家长知道教育部门和学校已有明确规定,严禁学生私自下河玩耍,以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工作的管理。学校要对全校师生作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对突发性的洪水有防范和自救能力。
3、排查隐患,加强监控。
学校要加大校舍安全检查的力度,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区域(学生上学、放学回家途中的沟、渠、堰、河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学生上学、放学回家途中的沟、渠、堰、河等路口或者入口、源头等处悬挂醒目的警示牌,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及时掌握情报,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4、教育学生不要在水池、河流四周打闹及在河边玩耍。
5、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教给学生正确的游泳方法,切勿倒着身子跳水、则头朝下扎猛子,防止腿抽筋的方法和遇到腿抽筋的对策。
6、要教育学生不下河玩耍(游泳),去公共泳池游泳要有专业救护人员及家长陪伴,且必须在设施规范的游泳池学习游泳。
7、严禁私自下水玩耍(游泳)。
8、要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