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火管理制度(精选6篇)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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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需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修理,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需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需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省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觉水、电、气设施消失故障准时报告总务处及修理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全部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觉违反规定者,马上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嘉奖。特别状况必需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马上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担当。
1、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全校各处、室进行用电、防火检查,发现火灾和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找专业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师生员工用电安全。
2、学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全校各处、室的用电、防火进行督查。各处、室安全责任人要根据各自责任区域的工作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认真负起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修,不得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3、各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用电、防火安全的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防火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拔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电源。
6、除实验室的特殊需要外,图书室、各专用教室(含微机房)、办公室等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禁止燃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电电器。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干燥天气严禁明火作业。
8、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存放和使用所场必须远离教学区和人员密集区。
9、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10、电器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器线路和设备。
11、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施安装标准。使用时发热的电器不得安装在与可燃物靠近的地方,更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12、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1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14、每位教职工都要掌握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灭火剂。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2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八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2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119火警,应及时报警。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3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1、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警钟长呜,防患于未然。
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操作,谨慎用火。
3、责任到人,实行用火事故追究制。
4、用火时食堂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脱岗,做到人走火灭,并锁上大门。
5、燃料间与炉灶分离,严禁乱堆乱放。
6、完善防火设施,水池水满,管路到位。
7、不乱丢烟蒂和未熄灭的`火柴火。
8、做到每周大检查,每天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9、严禁在食堂乱拉、私接电线。
10、在醒目处标志火警电话号码“119”,一旦出现火情,迅速扑灭。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设置消防安全副校长,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学校消防工作由校长担任最高负责人,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学校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4.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消防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火灾防范能力。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学校每学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和排查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可用。
2.学校明确消防检查责任人,负责进行学校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检查。
3.学校每年组织消防安全专家对学校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学校对于每一阶段的火灾隐患排查进行记录,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做到及时整改。
三、火灾隐患整治
1.学校对于火灾隐患情况分为严重、较重和一般等级,进行分类整治。
2.学校要迅速整改严重和较重级别的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的消除。
3.学校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
4.学校通过定期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火灾隐患整改的有效性。
第三章安全疏散与应急预案
一、学校安全疏散制度
1.学校设置安全疏散指挥部,负责组织学校内的安全疏散工作。
2.学校建立安全疏散路线图,在学校内各处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3.学校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疏散能力。
二、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1.学校制定灾害性事故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给有关部门备案。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应急演练,落实各项疏散措施。
3.学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学校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库,及时补充和替换应急设备和物资。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一、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学校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
2.学校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3.学校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保管人,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二、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管理
1.学校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疏散路线的顺利。
2.学校定期对疏散楼梯进行检查,消除其存在的火灾隐患。
3.学校建立疏散楼梯使用规定,制定使用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消防宣传与教育
一、学校消防安全宣传
1.学校开展火灾防护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对火灾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2.学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讲比赛等,提高学生火灾防范的兴趣和参与度。
二、危险源防范宣传
1.学校组织开展危险源防范宣传活动,提升学生和教职工对校园安全的保护意识。
2.学校利用学校广播、电子屏幕等宣传工具,传播校园安全知识。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
一、消防安全专职人员管理和培训
1.学校设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2.学校定期进行专职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1.学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学校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个人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该制度经校董会讨论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本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