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管理制度【通用31篇】

叉车管理制度(通用31篇)

叉车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含: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适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4、公司安环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紧要包含: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学问;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学问;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学问、技术学问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需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需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惩罚。

叉车管理制度 篇2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现场主管和理货员的安排,积极完成装卸任务。

3.保证车辆使用性能的良好,要爱护车辆,要定期维护保养,节能增效。

4.安全驾驶,厂区内限速10km/h,厂房内限速5km/h,禁止开飞车快车,禁止大油门急刹车等现象。保证人、货、车的安全。

5.装卸大件货物时,确保重心平稳,避免货物落地伤人。

6.努力提高驾驶技能,装卸货物时要避免叉坏货物和碰撞被装卸的车辆。

7.现场货物摆放要合理,入库摆放要整齐美观,用完备品要归位,确保道路畅通。

8.保管好随车工具,严禁外人驾驶操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叉车管理制度 篇3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含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桥式起重机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订立起重机械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台帐

叉车台账由机动部负责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含叉车名称、型号、种类、紧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点维护和修理情况及其它更改情况。

二、叉车作业人员台帐

叉车作业人员台账叉车作业人员台帐由综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含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便利日常管理、供应工作见证的`紧要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

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

4)叉车的日常使用情形记录;

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6)叉车订购、改造情况记录。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护和修理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更改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适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机动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管,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适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适时上报,设法挽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

叉车管理制度 篇4

1.总则

1.1叉车是我们公司最常用的运输工具之一,为保障公司内叉车在使用、保养及检修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1.2使用范围

公司内使用的型号为cpcd50a、cpcd60a、cpcd70c、cpcd80c、cpcd90、cpcd100的内燃式平衡重式叉车。

2.叉车的构造及主要零部件

2.1叉车主要由动力装置、轮式底盘和工作装置三个部分组成;

2.2主要零部件

2.2.1安全设备:护顶架,喇叭,警告牌,后视镜、倒车蜂鸣器,顶灯、转向灯、倒车灯、尾灯、停车灯、示宽灯,门架。

2.2.2操作装置:制动器,操纵杆,制动杆,踏板,升降架。

2.2.3动力装置:发动机,蓄电池箱,车轮,燃油箱,工作油箱

2.2.4平衡装置:平衡重

3.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1驾驶人员必须达到18周岁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后,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不准上路运载货物

3.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4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3.5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叉车的叉脚应放落地面。

4.叉车载荷及车速的要求

4.1载荷重量及尺寸要求

4.1.1由于路面状况及叉车的磨损情况,货物重量不准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的90%,当叉架升高时,载重量按照载荷曲线逐级降低;

4.1.2宽,载荷中心是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一般情况下,叉车的载荷中心为600mm,当货物重心在载荷中心范围内时,叉车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正常的装卸作业。当超过重心超出载荷中心范围时,即有可能破坏叉车的稳定性,叉车就不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装卸作业。即当接近额定载重量时,货物宽度不准超过1200mm(指的是额定重量时);

4.1.3高度,如起重机起载货物的额定高度为3000mm,但由于叉车的磨损及路面状况的影响,货物的高度不准超过2700mm。叉工件时,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最高高度的2/3 ,运行时叉件离地高度应在300mm-500mm之间;

4.1.4长,货物的长度不应超过叉宽的两倍,当货物过长时,可能会由于货物重心的偏移而影响叉车的纵向稳定性;

4.1.5速度限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转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叉车日常保养

叉车的保养分为四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日常保养通常每天要进行一次,每工作50小时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200个小时后进行二级保养,每工作600个小时后进行三级保养。

5.1叉车的日常保养

5.1.1检查发动机曲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以及散热器内的'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

5.1.2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面的高度,视需要而添加,并保持盖子气孔畅通,极柱与导线接头接合紧密牢固。

5.1.3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

5.1.4检查视轮胎气压并清除嵌入胎纹的杂物。

5.1.5检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

5.1.6检查灭火水箱的水位。

5.1.7检查仪表、灯光、喇叭等的工作情况。

5.1.8上述各项检查完毕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制动系以及液压升降等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5.2叉车一级保养

5.2.1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机油粘度及机油中的脏污程度。

5.2.2清洁蓄电池,视需要添加蒸馏水。

5.2.3检查风扇皮带外表及其松紧度。

5.2.4检查变速箱、驱动桥及工作油泵、水泵驱动装置有无异常噪声。

5.2.5按要求在离合器、制动器纵连杆各部位加注机油或润滑脂。

5.2.6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活塞杆的磨损情况,若有轻微擦伤痕迹可用油石或细砂布磨平。

5.2.6检查并紧固轮胎的螺栓、螺母。

5.3叉车二级保养

5.3.1清洗发动机油底壳、曲轴箱及油滤清器内部,更换新机油。

5.3.2清洗燃油箱并检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5.3.3检查分电器断电触点并调整期间隙。

5.3.4检查、紧固发电机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3.5检查蓄电池的放电量,并视需要进行充电。

5.3.6更换散热器内的冷却水。

5.3.7检查、调整离合器和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车轮制动器的制动间隙。

5.3.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杂物和积水,清洗滤网并视情况添加新油。

5.3.9检查两起重链的松紧程度是否一致。

5.3.10检查货叉车卡铁及货叉踵部有无变形、开裂等现象。

5.4叉车三级保养

5.4.1调整气门间隙。

5.4.2测量气缸压力并检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5.4.3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性能,视需要加以调整。

5.4.4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行程及转向系拉杆的连接情况,并检查转向节销和转向扇形臂架销轴的磨损情况。

5.4.5检查离合器及制动踏板轴的轴承磨损情况。

5.4.6全面清洗叉车,并检查和紧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6.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6.1检查车辆

6.1.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6.1.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6.1.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6.1.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6.1.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1.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6.2起步

6.2.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6.2.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6.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6.2.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6.3行驶

6.3.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500mm,门架须后倾。

6.3.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6.3.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3.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6.3.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3.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3.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6.3.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3.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6.3.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6.3.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6.3.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6.4装卸

6.4.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6.4.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6.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6.4.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6.4.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4.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6.4.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6.4.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4.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6.4.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6.4.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6.4.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6.4.13禁止超载作业。

7.检查资料留底

7.1行车前检查

7.1.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1.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证、无证驾车。

7.2行驶

7.2.1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2.2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7.2.3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500毫米,门架须后倾。

7.2.4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车除驾驶室内其它部位严禁站人。

7.2.5厂内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7.2.6厂内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有必要须用绳子、索链封牢固。必须严格按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严禁超载。

7.2.7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7.2.8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11)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2)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3)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4)在厂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15)厂内插车在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前倾,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6)厂内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在近处禁止有人。

(17)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的物品和不准在火车车厢边缘直接叉装物品。

(19)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厂在厂内,车间内和施工现场停放车辆时,司机不准离车,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把钥匙拔下,电闸拉下。

收车后保养

(2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担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22)清洁叉车及起重滑架;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蓄电池叉车除应遵守上述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蓄电池车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叉车管理制度 篇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公司厂区内叉车作业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权限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387—8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lsd3-ah-03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叉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

3.2.安保科协助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对叉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3.3.公司各部负责公司叉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叉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车辆管理

4.1.1.叉车负责公司生产用物品的装卸、输送、摆放。

4.1.2.集团内部调用叉车必须经各部副总批准。

4.1.3.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

4.1.4.叉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4.1.5.非防爆叉车一般情况下禁止驶入防爆区域,特殊情况需驶入,必须经安全环保经理批准。

4.1.6.除eps发货、辅料运输外,其他使用叉车的单位需填写叉车使用任务单,并详细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

4.1.7.叉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挥。

4.1.8.叉车管理部门有权拒绝75kg以下可由三轮车辆运输的物品的.装卸运输。

4.2.叉车驾驶员管理

4.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叉车证。

4.2.2.叉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4.2.2.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4.2.2.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其它行为。

4.2.2.3.不准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

4.2.2.4.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安全行车情况下驾驶车辆。

4.2.2.5.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坐人。

附:

叉车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预计耗时

用车事由:

申请人签字

申请部门主管签字

备注:1、此单由需要使用叉车的部门填制,交叉车管理的部门(各部门自行打印后填制)。

叉车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为规范厂区内叉车使用,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3.驾驶规定

3.1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禁止打电话等干无关的事情。

3.2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3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3.4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3.5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3.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

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3.7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3.8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3.9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载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3.10严禁超载行驶。

4.装卸规定

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

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2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

铲叉上作业。

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

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班长付连带责任50元。

叉车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机动叉车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公司内部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即日开始执行。

二、适用范围

货物的转移搬运、原材料的装卸、在制品的安装调试、半成品、成品的堆放。

三、使用要求

在手动叉车无正常法搬运、转移货物的情况下,可以向物流部相关人员申请;然后填写《叉车使用申请单》,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方可安排叉车作业。

可以使用叉车的情况下,分为以下几点(特殊情况除外):

3.1当物料体积、重量、高度等原因,人工手动叉车无法正常搬运、转移物品的情况下;

3.2装货、卸货的时候,物品较为笨重人工无法装卸的时候;

3.3在安装调试的时候,需要调动大型物件的情况下;

3.4生产车间需要挪动大型机械的时候

3.5在维修车间机械设备的时候。

四、注意事项

4.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

4.2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4.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货物;

4.4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

速;

4.5装物行驶应把货物放低,门架后倾;

4.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

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4.7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空隙;

4.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4.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

4.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4.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

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4.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

叉车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生产车间调度1台电瓶叉车、仓储、物流部调度2台叉车。

3.2调度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编制车间叉车适用的安全管理规程或制度等工作。

3.3各车间(部门)在使用叉车作业过程中,负责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监护工作。

4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4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部门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小车班进行检查、维修。

叉车管理制度 篇9

1、叉车班长在储运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叉车班长对公司全部叉车的维护和修理、保养及使用统一管理。

3、谙习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绝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矫正叉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4、谙习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6、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7、帮忙机动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8、依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9、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10、参加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叉车事故的情况。

11、参加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2、按要求参加应急救援演习。

叉车管理制度 篇10

1、叉车班长在储运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叉车班长对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保养及使用统一管理。

3、熟悉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叉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4、熟悉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6、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7、协助机动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8、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9、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10、参与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叉车事故的情况。

11、参与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2、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演习。

叉车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本制度订立了公司叉车运行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紧要内容及要求

1、车辆和司机资格要求。

⑴车辆必需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车辆驾驶员必需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驾驶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驾驶前后检查

⑴上车前,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后大灯、反光镜和插脚是否完好。

⑵检查燃料系统全部管道、接头是否完好,保证无泄漏。

⑶检查燃油、齿轮油、发动机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标准,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加添后方可使用。

⑷车辆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严禁超温、超压行驶

⑸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稳并进行安全检查。

2.2.6每天车辆使用完毕后,司机必需对当天车辆的运行、修理情形记录到特种设备运行台账,并做好车辆交接班记录。

3、驾驶规定

⑴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⑵严禁车辆超载,严禁车辆载人,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⑶车辆要使用专用钥匙,不准司机使用其他非车辆钥匙或其他方式启动车辆;车辆不能启动时,应适时通知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

⑷车辆进入防火区域应按规定配带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察看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运行速度不能超过场内限速标准。

⑹车辆在载物起步时,必需缓慢平稳启动,驾驶员应首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稳固。

⑺转弯时假如相近有人或车辆,应先发出信号,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转弯。

⑻车辆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⑼严禁司机将所属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4、车辆的'管理

⑴车辆必需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依据车辆运行的需要,部门要配备确定的车辆配件,有设备部申报给采购部购买,部门设立单独存放场所,而且有专人管理。

⑶叉车司机要对本身所开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在日常的巡检中发觉有异常情况适时向叉车班长反馈,并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叉车班长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对部门内部的叉车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⑷车辆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要维护和修理,部门有配件的情况下,本身进行更换,假如内部处理不了,联系外。

叉车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试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叉车及叉车驾驶人员。

三、各部职责

1、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按管理规定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2、行政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及特种证件的审核、保管工作。

3、叉车组长/班长负责公司所有叉车调度、日常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4、制造厂各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5、工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二、三级维护保养及维修,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6、成本课负责叉车所需物资的计划提报,及物资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车的调配工作。

叉车管理制度 篇13

叉车司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确保人员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降低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作业效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维护计划能减少设备故障,提高物流效率。

3.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高效的叉车作业,展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叉车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维护和修理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出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3.4设备部负责公司全部叉车的外协维护和修理以及监督管理。

3.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4.程序

4.1叉车工要求

4.1.1叉车工必需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未经公司的布置,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1.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4.1.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各油路系统全部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充分。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加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4.3.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掌控杆是否处于中位。

4.3.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刻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适时报告部门主管布置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察看四周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察看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察看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上升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掌控好车速。

4.3.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需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高处与低处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开急转弯,或在不坚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4.3.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确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4.4.2不要直接运输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输前应将其固定坚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需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4.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确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4.4.5叉车工朝人推动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渐渐推动,不准盲目朝人推动货物。

4.4.5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需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掌控杆放在中心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觉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刻停止使用并适时报告部门主管布置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4.6.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适时增补加足。

4.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批判或经济惩罚。

叉车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

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

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应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2、档案由专门人员管理,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3、档案至少应包括: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定期安全检验报告、班前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使用登记、变更与报废

1、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赁的厂内机动车辆,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5、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三、维修保养

1、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当对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工作的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

5、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6、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7、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检查与考核

1、每班出车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编制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查查维修人员对在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分公司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于考核,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七、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油位、水位、轮胎、踏板等。

2、禁止超载、偏载、超高、超速,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3、禁止人员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禁止人员站在货物上或从货架下穿越。

4、禁止用货叉尖挤推或提升货物,禁止用叉车推拉货物,防止造成货物损坏或坠落;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坠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门架前倾时,禁止货架上升和装卸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8、禁止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员乘坐叉车,不允许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坠落叉车倾翻;不要辗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10、驾驶叉车时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当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不得驾驶叉车。

11、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不得操作叉车。

13、多人协作工作时,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当确定料包已挂好且挂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启动车辆。

14、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15、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16、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号,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7、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1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9、驾驶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及周围环境状况,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安全间隙。

20、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

八、事故现场处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3、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地面层除外),有可能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事故。

5、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引火源。

(二)预防措施

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驶,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动叉车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厂内机动产量安全管理。

(三)现场应急

1、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及时上报领导。

2、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相关救护、保卫等人员到事故现场,展开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应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面,应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若伤情严重,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报警。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叉车管理制度 篇1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公司厂区内叉车作业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权限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lsd3-ah-03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叉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

3.2.安保科协助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对叉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3.3.公司各部负责公司叉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叉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车辆管理

4.1.1.叉车负责公司生产用物品的装卸、输送、摆放。

4.1.2.集团内部调用叉车必须经各部副总批准。

4.1.3.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

4.1.4.叉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4.1.5.非防爆叉车一般情况下禁止驶入防爆区域,特殊情况需驶入,必须经安全环保经理批准。

4.1.6.除eps发货、辅料运输外,其他使用叉车的单位需填写叉车使用任务单,并详细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

4.1.7.叉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挥。

4.1.8.叉车管理部门有权拒绝75kg以下可由三轮车辆运输的`物品的装卸运输。

4.2.叉车驾驶员管理

4.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叉车证。

4.2.2.叉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4.2.2.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4.2.2.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其它行为。

4.2.2.3.不准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

4.2.2.4.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安全行车情况下驾驶车辆。

4.2.2.5.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坐人。

叉车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采购

第一条叉车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原有叉车安全状况制定叉车采购计划,报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二条必须从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单位采购,叉车必须经检验合格。

第三条禁止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叉车。

第四条采购时必须索取叉车的随机文件(包括主要设计图样、产品质量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制造厂家资质(包括: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第二章修理

第五条车辆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及时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定或联系维修单位。

第六条车辆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七条如实作好车辆维修记录,并存入车辆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章报废

第八条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叉车,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叉车使用情况制定报废计划,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去功能化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叉车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履行报废手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叉车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叉车管理,物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3.制度规定

3.1职责

3.1.1储部负责班组所有叉车调度、日常检查、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的管理工作

3.1.2汽修班负责叉车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3.1.3定时填写、叉车检查记录>、维修记录>

3.2资格要求

3.2.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3.2.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安环部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3.3驾驶前检查

3.3.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3.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3.4驾驶规定

3.4.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3.4.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4.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三心二意

3.4.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4.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3.4.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3.4.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叉车上安装的限速设置不得私自改动

3.4.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3.4.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3.4.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3.5装卸规定

3.5.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3.5.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5.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3.5.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5.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3.5.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3.5.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3.5.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6停放要求

3.6.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3.6.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3.7保养规定

3.7.1日常维护,每班接班后

3.7.2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3.7.3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3.7.3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3.7.4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3.7.5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4.附则

4.1本制度制(修)订及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4.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叉车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第二条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第三条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第四条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第五条车辆不准超载使用。叉工件时,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最高高度的2/3,运行时叉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第六条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第七条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叉车的.叉脚应放落地面。

第八条叉车必须随车备有1211灭火机1台。

叉车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6合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叉车管理制度 篇21

叉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安全保障:制度能规范操作行为,减少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保护员工安全。

2、生产效率:良好的设备管理和操作规程可以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3、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罚款。

4、资源节约:通过预防性维护,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叉车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为规范叉车安全装卸作业管理,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主管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3.2主管负责仓库叉车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维修部(暂时外请)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凡叉车使用中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上报,凡谎报或隐瞒者给予加倍处罚。

4.3.14叉车行驶时,凡货物高度挡住视线时需倒行。

4.3.15.叉车上严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车辆尾部无法装货,在此特殊情况下,及时向课长报告,经过课长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车上需垫一块托盘。如其它特殊情况叉车上需站人,必须汇报并经过同意。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两托高度不能超过2.5米,),以免导致事故的.发生。

4.4.2叉起货物时,先观察货物是否堆放牢固,货叉进入托盘时要平稳,要循序见进,速度不易过快,货叉的角度与货叉叉进托盘的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其它隐患,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卸货时应平稳轻放,操作不易过快。货叉不允许从托盘、铁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货,以免失衡造成倒货。

4.4.3叉车上需站人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事先需经过课长同意,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叉车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并观察货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或加上保护膜,绑紧后方可提升。凡叉车司机在打操作过程中发现有隐患问题可以拒绝作业,及时汇报直属上司,待隐患解决后方可作业。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并要求前后对齐,每一托靠紧,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叉车上需站人作业时,高度超过2米需系好安全带。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以上条例希叉车操作人员遵守,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给予评或经济处罚。

叉车管理制度 篇23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23、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24、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26、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7、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28、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9、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四、保养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2、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3、异常发生对策

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或保养商进行维修。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

4.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7.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8.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9.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0.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1.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2.做好对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3.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年复审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年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叉车管理制度 篇24

1、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叉车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点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祸害(火灾、地震、大风、雷击等)后也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叉车经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需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叉车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机动部负责保管,作为叉车管理档案保管。

5、凡有一下情况之一的.叉车,必需经检验检测机构依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祸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叉车管理制度 篇25

一、叉车安全使用规定

(一)检查车辆

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液,润滑油、防冻液。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叉车运行过程中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叉车运行前还应检查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确认所载物平稳可靠。

(3)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离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整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叉车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底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档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开倒车。

(9)禁止在坡道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应贴靠档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辆不要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崩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2)禁止超载作业。

(13)禁止载人运行。

(五)使用人电负责公司内叉车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六)机动部负责公司内叉车的定期报检和监督使用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安全环保部。

(七)机动部负责公司叉车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叉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储运部负责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维修作业时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理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防冻液,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叉车维护保养制度

1、叉车能有效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内重要装卸用具。为让叉车得到及时维护与保养,保障机器使用的机动性、灵活性与实用性。现叉车维护与保养由叉车司机每周一进行维护。

2、日常维护内容: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1)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2.2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2.3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2.4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3、保养

(1)保养由叉车使用者实施,维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维护内容”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①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②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③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⑥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⑦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⑧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⑨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⑩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3)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测试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5)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6)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7)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8)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定期报检制度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叉车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地震、大风、雷击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叉车经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叉车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机动部负责保管,作为叉车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一下情况之一的叉车,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4、公司安环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桥式起重机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台帐

叉车台账由机动部负责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括叉车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二、叉车作业人员台帐

叉车作业人员台账叉车作业人员台帐由综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

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

4)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6)叉车订购、改造情况记录。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机动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叉车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条 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制定叉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配齐救援所需设施设备。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完成对救援队伍的培训。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应作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接叉车事故报告后,讯速报安全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第六条 叉车事故实行分级按时报告制度,现场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10分钟内)报告安全部,安全管理部在接报警信息后了解清楚事故基本情况(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1小时内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并作好报告记录。

第七条 后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通知后迅速到达救援现场。

叉车管理制度 篇27

1.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叉车管理制度 篇28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2、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5、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厂应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叉车的安全运行:

1、厂内叉车驾驶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后上岗。

2、厂内叉车由各单位厂委会直接调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

3、叉车由专人驾驶并由专人严格按车辆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车辆钥匙由专人(厂办主任和驾驶员)保管,不得交厂外或无证人员使用。

4、厂内叉车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叉车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②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③叉车事故记录。

5、叉车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特殊情况(外部支援或修车等)需要出厂时,必须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分厂厂长批准,由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监护,直至车辆回厂。

若厂与厂之间需要借用叉车,除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被借用厂厂长批准外,必须由借用厂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对厂与厂之间的路程(包括来与回)全程监护。

6、厂内外行驶时,需严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规则,必须注意信号灯、栏杆、警铃及各种警告标志。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超载,不得违规带人,不得在厂外进行任何物资转运作业。

7、驾驶人员身体过分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车时,不准驾驶车辆。

驾驶前先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确认正常后才可进行工作;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

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鸣响喇叭;

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或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8、行驶时,叉车货叉应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载有物料下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严禁空档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响喇叭;

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叉车行驶时,应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驶,并与道路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严禁超速、抢道、占道。

运输中途需要停车且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将货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后方可。

10、叉车进入硫磺库、氨站、编织袋库等,必须带阻火器。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车辆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卸时必须做到:

①装运货物严禁超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

②运送松散的货物、不易稳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等)应将其固定牢固,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和转运;

③原则上不允许转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严禁有人停留。

12、在检查叉车水箱、油箱等液位、温度时,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烫伤或机械伤。

三、罚则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一律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处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叉车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叉车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叉车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条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从部门负责人到操作员工,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

第三条各种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和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本公司叉车存在的隐患,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叉车安全管理部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公司。

第四条公司对叉车安全管理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五条叉车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叉车经整改隐患消除后,应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下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

第六条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改的隐患,叉车安全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他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由叉车安全管理部门上报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需报告发现该隐患的特种设备安监部门或检验机构备案。

第七条对于以本公司能力难以整改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以公司名义书面报告本地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整改。

第八条对于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报告公司领导后予以报废,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第九条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隐患整改资料存入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中,并交由专人保存。

叉车管理制度 篇30

1、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滑行。

4、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7、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8、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9、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1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1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1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15、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车不经过销售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外出作业,后果自负。

叉车管理制度 篇3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条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第三条公司内叉车作业人员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新进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实行外委培训,党规业务知识实行内部培训。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单位内部培训由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1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叉车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叉车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车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叉车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参加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叉车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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