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的规章制度(精选4篇)
为确保科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完好状态,以为治疗、抢救病人提供物质保证,减少资源浪费,延长仪器、设备的寿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一般管理制度
1、建立护理仪器设备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进行日常自我检查、维护与保养,定期请器材科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填写使用记录,用毕进行清洁、消毒,妥善保管。
3、建立外借登记本,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二、使用、保养制度
1、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器使用情况记录。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设备保管人负责,内容为进行表面清洁,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3、一级保养,由仪器保养人进行,主要是进行仪器外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温度、指示灯等异常情况,进行局部检查和调整。
4、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应更换易损件。
5、器材科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三、设备更新制度
1、设备更新年限,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来确定。
2、及时填写机器使用及维修记录,实行建档管理,记载机器的购进、安装时间、使用时间、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为该设备的更新积累资料依据。
一、目的
通过实施本制度,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用电、节约能源,确保电气设备达到规定的性能和指标。
二、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描述了电气设备操作使用的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操作使用的管理。
三、电气设备管理职责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由生产(设备)部管理
1、生产(设备)部职责范围
1.1全面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和所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管理设专职电气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1.2组织制定公司有关电气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3负责电气设备大修和系统停车大检修计划的审批,监督实施和参与竣工后的验收。
1.4负责电气设备新增、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上报,组织计划的实施和参与竣工后的验收。
1.5负责电气设备、备品配件的采购计划审批工作。
1.6定期组织电气设备检查考核,监督检查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和保养,掌握设备状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消除隐患,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1.7负责审查各单位电气设备统计报表,及时统计公司内电气设备的增减,组织电气设备的停用、封存、调拨、报废等鉴定工作,按规定办理审批和上报手续。
1.8组织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的工作。
1.9按有关规定上报电气设备统计报表,运行月报和考核表。
2、变电站职责范围
A.负责本站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做好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以及大修期间本站的清扫、检修、调整和验收工作。
B.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操作票制和各项安全操作制度,做好各项检查和试验工作。
C.正确操作,精心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完好率”、“使用率”、“泄漏率”达到公司规定的指标。
D.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故障记录,事故记录,检修记录,以及各项试验记录。
E.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电气安全规程》、《全国用电规程》并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F、严格执行运行工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
3、各使用单位职责范围。
3.1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运行管理工作。
3.2各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拆除、增设、乱动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电气线路,凡需改造、扩建变配电线路的,必须事先报生产(设备)部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生产(设备)部统一组织实施。
3.3各使用单位必须对接地装置妥善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变电站应做好新增设备的接地验收,定期检查维护接地装置,并于每年雷雨季节以前试验一次,防止雷击或静电火花事故的发生。
3.4生产(设备)部应加强电缆线路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厂内电缆必须有完整的电缆走向布置图(注明根数、规格型号、截面积和长度、方位等)。设有地下电缆的地面,不得随意动土和构筑建筑物,不许重型车辆通过(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5操作人员有关电气设备使用的职责范围
A.经常保持电动机和电气设备的清洁,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流入电动机内部,严禁用水冲洗电动机。
B.启动较大电机或使用软启动器启动电动机时必须通知电工到场操作,操作工现场配合,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C.电动机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工作电流,不得超过铭牌规定的额定电流;检查电动机本身及轴承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D.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气值班人员和公司生产调度,电气值班人员应迅速予以检查处理。
四、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应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使用单位会同动力车间在二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生产(设备)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订、解释、管理和提出修改。
2、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
3、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一、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仪器设备,统一归学院管理,医院应及时登帐建卡,交使用科室定人保管。
二、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和检修有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检测。
四、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如确需拆卸修理或改装作其它用途者,必须按三级管理权限报批,同时将变动的详细情况报设备科备案,以便更改帐卡。
五、对闲置、可供外调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向设备科报送清单,以便调余补缺。院内调拨由调入、调出单位商妥后,到设备科办理调拨手续,严禁不办手续乱拉乱用。
六、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移动或调换。
七、院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持正式介绍信向设备处洽借,医院不得自行向院外单位出借。
八、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需由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填写报总收入申请单一式三份,医院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交设备科汇总上报审批。仪器设备批准报废后,由设备科通知报批单位,方能注销帐卡。已报废仪器设备应保持其完整性,有供应科回收,任何人不得拆卸。
九、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上报。按“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十、仪器设备上粘的固定资产标牌,任何人不得乱撕乱画,发现脱落要及时补帖。
一、保养
1、保养分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一级保养指不须拆卸设备外壳的保养,如表面除尘,表面插件、接头紧固等;二级保养是指需拆卸仪器的保养,如对仪器内部除尘,内部接插件的紧固,内部机械移位和电参数的调整等。
2、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承担,二级保养由设备科医疗设备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要求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均应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半年一次。
4、在保养过程中,发现计量不准的仪器立即提请计量室工作人员对该仪器进行计量检测。
二、维修
1、仪器的维修直接关系到仪器的完好和使用,搞好仪器的维修工作有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维修工作由设备科维修室承担,采取主任负责,分工包干,相互协助的办法。万元以下的.常规设备实行分片包干每人负责几个科室。万元以上的专业性比较强的高精度设备,由专人分专业负责。
3、维修包括定时维修和及时维修。[定时维修是指每个月底和法定节日前维修人员应对所分管仪器进行维修。及时维修是指仪器一旦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小故障应立即现场修复,故障较大,则送往设备科维修室维复。
4、在维修过程中,若遇技术性困难,应及时报告科长组织人员共同商讨解决。由于结构配件等原因无法修复应及时通知仪器使用科室。无特殊原因仪器修复时限不得超过三日。
5、每月随机抽查一次,要求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有故障的高精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组织维修。
6、由于无资料、无配件等原因不能修复的仪器,应由科长报告分管院长,待院长批示后送外修或请人来院维修。
7、万元以上的设备应有维修记录和技术改造记录。
8、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建设使用科室报废,同时提请设备科审核并上报分管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