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讲稿范文(精选34篇)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完毕,谢谢!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哎!这本书中怎么这么多错字,还有那么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书店老板,他明明说这本书是正版的”。有的同学劝我说:“算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标准课本,就凑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说:“他可侵犯了我的权益,他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目前,我国有许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这句朴实的话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欢伤害的权利。到了法定年龄,我们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同时有保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经济上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力,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您们好!
法律,既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准则,也是我们行为活动的规矩,在我磕磕绊绊的人生道路中,我慢慢的关于法律有了更深的见解。
我第一次听到法律是在幼儿园时,妈妈教给我交通的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那时的我关于法律的认识还是模模糊糊的,并且不清楚法律是什么东西。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听了一次社区法律知识讲座,一位民警叔叔为我们讲了各种法律知识。那时候,我知道了许多法律的知识,比如:独自在家有人敲门怎么办,发生火灾如何逃生,被人抢劫后怎么办我认识到法律是国家的一种维持次序的规则,一旦违犯了规则,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我看着有关法律的幻灯片,听着民警叔叔的讲解,慢慢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神奇,法律给了我一种不可触碰的神圣感。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在电视,电脑各种地方,经过一个个法律故事的讲述,我更深一层的'了解了法律,知道了各种诈骗,抢劫手段,进行了火灾演戏,增强了自己的防范意识,还懂得劝解别人要遵守法律。记得有一次,我弟弟来我家,他趁我不注意,玩起了打火机,我看见了,连忙劝阻弟弟,小孩子是不能玩火的,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火灾,还为弟弟介绍了几起火灾事故。弟弟听了,意识到玩火的危害,乖乖地放下了打火机。
法律引领我成长,我从一个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长成了一个慢慢了解法律的小公民,违犯法律是不关于的,违犯法律的惩罚也很严重。"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小灌输法律知识,懂法,守法,让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与-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与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与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与-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一小校园。
谢谢大家!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简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通过,1992丰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过,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5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各位同学,学习进步!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同学们,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己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其他财物等等。还有的同学有打架的不良行为,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不良行为记录。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有的可能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违法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班队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明白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必须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务必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务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忙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厌恶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明白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能够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如果一个人小时候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错误,长大后就很难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然而,违反纪律在校园是常见的。一些学生认为违纪和违法是两回事,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大不了被扣一些分。
其实,这个想法对自己很不好。因为习惯会变自然,以后出到社会,恐怕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违纪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在小的时候就开始小偷小窃,随着时间的流逝,你可能就会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后就有可能越偷越大。
一些学生认为,要追求个性化,如果讲纪律就会失去自由,要自由就不应该让纪律约束到自己,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每个人要知道,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儿在天空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放进水里,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那么它们不仅不会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
人们可以自由地走在路上,但是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被车撞倒,你就会失去走路的自由。
假如学校没有校纪校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如何保障?国家、社会都要求我们懂得法律,遵守法律。
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们相处融洽,沉着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文明礼仪在校园》。
古人说,“不学礼,无以立”。就是说,你不学“礼”,就没法在社会中立身。
那么,什么是礼仪呢?简单地说,礼仪就是律己、敬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表现对他人尊重和理解的过程和手段。
礼仪是无处不在的,它可以表现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它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它的作用太多太多了。在这阳光明媚的九月,一切都充满了生机,意味着我们该有一个崭新面貌。那么怎样才能使小学生礼仪洋溢在美丽的校园里呢?我们小学生要着装得体,符合学生身份,体现出新世纪学生蓬勃向上的风采,因为仪表、仪容、仪态可以让人一看便知道你的修养。
升旗仪式最为庄严。这凝聚着文明与热血的国旗,在礼仪的包围中更显得鲜艳。此时此刻,国旗下的我们要严肃认真、精神饱满、高唱国歌,不负于“礼仪之邦”这个美誉。
课堂礼仪对老师的教学影响很大,它直接关系着一个班的荣誉与凝聚力,体现这个班的班风班貌。校园礼仪就更重要了,下课后的休息时间,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拿粉笔头玩、上下楼梯一律右行、见老师和客人要用普通话主动问好。我们还应该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设施,不穿越绿化带,爱护清洁卫生,服从老师管理和接受值周学生的批评劝阻。受到老师的帮助,应主动诚恳地说谢谢。同学之间也离不开礼仪,它就像润滑油,使粗糙的磨擦消失,如果有矛盾,多进行自我反省。互相理解、宽容待人。培养较强的协作精神,这样使班级更团结、友谊更深厚。
在9月这个文明礼貌月,整个校园都弥漫着文明礼貌的芳香。而这些芳香正来自于各种花朵,你,我,他,便是其中的一份子。相信自己,我们一定能行。我们将挑起传承礼仪的使命,无负于未来,无负于这教育我们的美丽校园。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们这样的中学生,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的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纪律,大家才可以享受这文明看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风筝能在蓝天自由飞翔,是受了风筝线牵引着的,离开了风筝线,它就会找不着目标,很快会栽下来。这根线,就是纪律。同学间总会有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制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你我共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不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惹事生非、打架斗殴。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另一方面,法律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制安全,你我共建。
同学们,我们要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一个高中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制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在此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带。
一、注意活动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环境里,家里受到父母的关心,校园受到老师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不是很大,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有些居室铺上地砖,滑倒受伤很危险,上几年就有户人家小孩室内吵闹滑倒,后脑碰撞在地砖上,而致死;特别是学校上下楼道、走廊都是坚硬的水泥或砖石,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伤,发生安全事故,4年前,有位四年级学生受伤至今头部仍疼痛,上学期,1号教学楼有学生在花坛上玩跳高,差点摔断腿。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特别在清扫教室卫生时,同学们不能在二层楼的后排窗户旁停在桌子上擦玻璃。
4、防火灾。居室和教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课桌、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内玩火,更不能在室内燃放爆竹。例举大衢望潮宾馆去年下半年火灾事故。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时,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有关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乱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注意饮食安全。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要注意:
1、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味道就会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卫生质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三、注意交通安全。
衣、食、注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出、旅游,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我们没有交通民警指挥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不要乘坐拖拉机,残疾车,特别是残疾车,车身不稳,超载时容易翻车。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至路口时,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骑车转变,要伸手示意。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更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物骑车。
交通安全特别引起同学们关注,昨天下午有位幼儿园孩子,与他妈同行,就是小孩先下车被人撞倒,结果被车轧住致死。
四、注意社会生活安全。
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报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特殊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更是我国“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读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我明白了遵纪守法的人并不是胆小鬼。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则不断完善的今天,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都需要纪律的'约束,人们必须做的遵纪守法,才能让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而在这方面有些遵纪守法的人,经常被人嘲笑,说胆子太小了,是胆小鬼。他们真的是胆小鬼吗?不,不是的。
有一次,我和爸爸在过迎宾街与晋韩路交叉的路口时,刚好是红灯,爸爸潜意识中拉紧了我的手,停了下来,就在我们站在斑马线外的那一刻,一位身穿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油光发亮的叔叔却毫无停下来的意思。爸爸看到后,连忙却说道:“红灯太危险,不能过”。说时迟那时快,一辆自北向南的大货车疾驰而过,那位叔叔差点被撞到,吓得赶紧退了回来。他有些羞涩的对爸爸说:“看来纪律面前不能胆大妄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后悔莫及。你不是一个胆小鬼,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是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的失足。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让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碰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乃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品中毒、溺水等缘由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均匀天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慎重地提示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本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一样也存在着很多要挟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逐,上下楼时相互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留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示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法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少,在应付各种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托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位同学都要建立自我保护意识,进步道德素质,增强遵纪遵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束缚自己的行为,机灵英勇地处置碰到的各种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宝贵的,她带给我们豪情与活力。一样,它给了我们展现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布满了无穷向往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进步防范意识。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20xx年12月4日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的题目是《自觉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的自由观。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还有一些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不得积极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伺机报复的态度和“以牙还牙”做法,其结果自然必定是自酿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传日国旗下当然,学生违法违纪的原因,还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以及学生本身心理存在缺陷,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学生,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的习惯,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自己的情绪,从而聚精会神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学们,请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你们应该知道“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从现在开始,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班的李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哎!这本书中怎么这么多错字,还有那么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书店老板,他明明说这本书是正版的”。有的同学劝我说:“算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标准课本,就凑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说:“他可侵犯了我的权益,他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目前,我国有许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这句朴实的话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欢伤害的权利。到了法定年龄,我们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同时有保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经济上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力,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各位同学们:
同学们都知道,我们是一个是有着五千年光辉历史、灿烂文明的伟大民族,自古以来就流传着鹿乳奉亲、孔融让梨等尊老爱幼,礼仪文明的动人故事,熏陶着着我们这些新时代的小公民。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也激励着我们小学生为中华之崛起而勤奋学习;现在,就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履行自己的誓言,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
讲文明就是讲卫生。所以我们每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爱护周围的一草一木。如果看见纸屑、果皮、塑料袋,就要责无旁贷的把它统统扔进垃圾桶。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环境,努力营造一个清新绿色的生活环境。
讲文明就是爱劳动。抽时间帮助爸爸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自己的衣服一定自己洗,自己的房间一定自己整理,让爸爸妈妈少操心,多休息。
讲文明就是懂礼貌。对待爷爷奶奶要尊敬,要关心。要有一个颗善良的心,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他。
让我们一切行动起来吧!努力做一个讲卫生、爱劳动、懂礼貌的文明小公民!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在一个法制社会中,身边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无时无刻保护着我们成长,但也不时牵制着我们的行为和想法。从一年级的品德与社会开始我们就知道遵纪守法,初中的政治课上我们开始学习法律,小时候我总认为犯罪和犯法这两个是一个意思,都会去坐牢。但我现在明白从法律角度说:犯罪是指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还会附带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而犯法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只会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法律虽然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他采取强制手段来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前些天,我在新闻频道的面对面中看到了一位超级奇葩的“犯人”他一年前的了鼻窦炎,去医院做了手术,也许是医生的技术问题,感觉一直不舒服的他向医院进行了投诉,但医院确认为手术是成功的,并组织了很多院内院外的专家会诊,并认为的确是成功的,面对事实的他,接受不了,一直坚信医院欺骗了他,他的病一定可以治好的,经过几个月的折腾,竟然得了精神综合分裂症,他开始殴打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甚至拿起了榔头杀死了主治医师和CT师。最后受到了法律严重的处罚。
看完他的视频,我觉得又好笑又气人,又觉得同情或可怜他一个33岁正值活力期的男人却要送往刑场。但他的个人主义永久的出卖了他,医生的失职一定会有医院或相关部门的法规对他的制裁。对于病人这样的群体更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他面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高谈阔论,认为自己为社会揭穿了医院的“黑幕”,他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社会的谴责。俗话说的'好“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明知道自己错了,但死不承认。”
在无情无义的法面前,我们永远是最大受益者,也是最大的维护者,我们只有努力的遵守他,他才能更加的保护我们。
法律,是一个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国家治安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可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并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可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我的尊严。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我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俗话说“万物生长靠太阳,国家管理靠法制!”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为了普及小学生的文明守法意识,我们学校开展了依法治国的主题读书教育活动。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往事犹如一幕电影,再一次在我眼前回放!
那是一个周末,我去县城的姑姑家玩。那天风和日丽,我哼着小曲欣赏着窗外的景色,鲜花,绿柳疾驰而过,扬起的尘土在车后轻舞飞扬,看来这位司机叔叔也像我一样心急的想快点到县城呢,我兴奋的想着。忽然我听到了一个不和谐的语音提醒“您已超速”!超速?这不是违反交通规则了吗?这样做会给所有乘客的安全带来隐患啊,叔叔有没有听到提醒呢?或许他会减速的吧?我暗自猜测着,也在观察着客车的速度。“您已超速”!我再次听到了语音提醒,我按耐不住的看了看司机叔叔的表情,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依旧神色焦急的开车赶路。我惶恐不安的扭头看了看其他乘客,希望有人也听到了电子语音,能去提醒一下司机师傅,然而事实情况让我失望了。有的人淡然的看着窗外,玩着手机,还有的人 貌似有些紧张,但并没有起身去提醒司机的意思。我内心挣扎着,要不要去告诉司机,他超速了,他的行为已经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危险。可是,我只身一人坐车,奶奶也告诉我在外面要乖乖的不惹麻烦,我只是个小姑娘,司机叔叔肯定对我的话不屑一顾,车上还有这么多乘客,他们肯定也着急到目的地,但是他们也没有人提醒司机超速了。我一个小学生挺身而出,他们会不会觉得我瞎操心多管闲事?想到这里,我挺直的身子又缩了回来,把头扭向了窗外。绿柳依旧抽打着车窗,鲜花肆意的笑着,像一张张恐怖的脸要把我吞噬。
突然我又想起了依法治国读本上的案例,长沙市一所幼儿园的校车,因为驾驶员违法超速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与一辆大货车迎面撞上,导致21人死亡,多名幼儿受伤。这个案例像尖刀一样刺痛了我的心灵。刺耳的刹车声,震天的碰撞声,凄厉的叫喊声车祸现场的景象在我的眼前急速的飞转重现!不行,我必须去制止可能发生的惨剧!“您已超速”!语音第三次提醒到,我再也忍不住了,站起身快步走到前面,大声地告诉司机师傅:“叔叔,您超速了,语音都提醒三次了,您这样违规驾驶会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危险,我们是想快点到达目的地,但是更希望是平平安安的到达。超速造成的车祸有很多了,您不能再这样了,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是!”一口气说完所有的话,我才注意到,师傅的脚抬离了油门,脸色变红,也没像想象中的斥责我。在众人的关注下,我回到了座位上,车厢内此起彼伏的响起了赞扬的声音。“这小姑娘真勇敢”,“我刚才也听到超速了,没敢去提醒”,“我们是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太心急”,“这小姑娘真让我佩服”听到这些表扬,我心里也由衷的自豪。
生活中因为车祸酿成的惨剧还时有发生。我们都知道交通规则但是为什么还要违背?!流泪之后,痛心之后,我们不仅要看到违规造成的车祸之殇,更应该关注惨剧背后折射出来的漠视造成的重大影响。消防器材不按规定摆放,食品里添加化工原料,网络谣言以讹传讹,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这些我们司空见惯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让我不寒而栗。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治无以立国。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法律,让它们融化在心灵里,彰显在行动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为建设强大的法治国家添砖加瓦,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希望我的演讲能得到您的支持与认可。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教育,校园建设的常青树》。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是呀,现在很多孩子就是在这紧要之处出现了问题。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要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人类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然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却让我们触目惊心。从某名牌大学学生向动物园的熊泼硫酸到中学学生不满母亲的批评而残忍地把母亲杀害,再到今天的大学生因与同学发生口角而策划了一套杀人计划并实施本应是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本应是有着美好未来的青少年,而今天却狼狈地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痛哭,也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但是他们却没有了前途,没有了未来。面对此景我们不禁要问:“他们都怎么了?”究其原因,是法制观念的缺乏,法律意识的淡薄,推使他们走向了被告席。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可见,让法律走进校园,是教育的必然要求。
面对学生,我们如何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用手中的笔书写自己精彩的人生呢?“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抓起。下面我讲一讲我的亲身经历。
我在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期间,通过观察,发现每年毕业班中都有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学校了,便目无一切,对老师的.要求漫不经心,甚至产生很强的逆反心理,专门与老师作对。长此以往,学生很容易养成不良习气,走上犯罪道路。一直以来毕业班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让每位老师头疼。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主动申请担任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进行一番尝试。
刚接班不久,我班就转来一位叫李磊的同学,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上课从不听讲,成绩极差,经常跟父母骗钱,旷课出入吧,还与社会闲散青年频繁来往。此时,我清醒地认识到,他的“小恶”如不治,将会使他走向犯罪的边缘。面对这样一个学生,我该怎么办才能“对症下药”呢?
我想,普通的讲道理是不能完全驯服这匹“野马”的,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结合班里的实际情况,我举行了一系列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如“争做守法小公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等等。把孩子们平时的一些“危机”行为,排成小品,让他们结合学到的法律知识展开讨论。在其中的一次班会中,我发现李磊同学自始至终都低着头一言不发。“李磊,谈一谈你的想法,好吗?”他很难为情,只说了一句“老师,我错了!”我微笑着为他鼓起了掌,顿时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此时被父母打骂都不掉一滴眼泪的他,竟流下了两行热泪,这是充满悔意的两行泪水,这是决心改正的两行泪水,这是发自他内心地两行泪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又把法制校外辅导员请到学校为学生做法制教育报告,并举行了“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赛。赛前我特意和李磊进行了谈话,邀请他为这次比赛做性发言。看得出他特别重视这次机会,做了的准备。果不其然,会上他大放异彩,再一次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赛后,我趁热打铁,又给他讲了很多青少年违法的案例,让他进一步的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渐渐的他能严格要求自己,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法制教育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他,是法制教育改变了他的人生观,让他重新认识自我,走上正途。但是,仅仅让学生知法、懂法还是不够的,还要让孩子们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因而,我在学校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地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还通过《红太阳报》和“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李磊同学的转变,让我们看到,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不容忽视。虽然小孩子做不到侃侃而谈地去讲法,但是我们要让他们从小就有法律意识,要让他们这艘航船在刚刚起航时就有一个正确的方向,要让这艘航船在茫茫的大海上学会躲避暗礁,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驶向理想的彼岸。法,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保障,法,是判断人们行为的准则,法,是严酷而又公平的象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是孕育社会合格小公民的摇篮。我坚信:法制教育将使校园和谐之花常开,建设之树常青!谢谢大家!
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但是,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朋兴小学的同学们可千万不要有这样的不良行为!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朋兴小学学生一日常规》等。
三、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该如何保障?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初三二班的,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今日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年12月4日起,我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礼貌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学校的和谐氛围。
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构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期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能够知兴衰,以法为鉴,能够晓规则。”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学校。而和谐学校的另一个重要资料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我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醒以下几点:
一、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二、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三、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提高;法律是礼貌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既是成为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对公民的要求。所以,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我,我号召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中学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此刻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