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
暑假的一天,我穿着漂亮的花裙子,扎着羊角辫,兴高采烈地去白下区少年宫参加少儿才艺大赛。走到马路边,我招手拦出租车。
这时,迎面开来了一辆出租车。只见这位司机叔叔大约30多岁了。他热情地问我:“小朋友,你要到哪里去呀?”我说:“我要到白下区少年宫去。”司机叔叔说:“好,你坐稳了。”司机叔叔全神贯注地开着车,我坐在车上,欣赏着窗外美丽的风景,心里美滋滋的。
下车时,司机叔叔又对我说:“小朋友,下车要当心,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小朋友,再见。”“我知道了,叔叔,再见。”说完,我就向少年宫跑去。 这位司机叔叔文明驾车的行为给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我的叔叔身高一米八多,站在我旁边就像一座高大的铁塔。叔叔每次来我家,我都迫不及待地跳起来,要跟叔叔比高。可我不论怎么跳,还是比不过叔叔。叔叔每则会摸着我的头,说:“有一天会比叔叔高的,多吃青菜和水果,不要挑食哦!”本段详写叔叔的身高,抓住人物的特征。
叔叔有一头浓密的黑发,满脸络腮胡子,一张在太阳底下晒得黝黑的脸。小的时候每次看见我就抱着我用满脸胡子扎我,弄得我奇痒无比,整个身子在他身上乱窜。介绍叔叔的另一个特征。一次,我跟叔叔上街买东西。突然,一个人叫了一声“老张”,叔叔马上应了一声。我很好奇叔叔怎么改名了,他应该姓叶呀!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叔叔的外号叫“张飞”。张飞长什么样我不知道,不过我看看叔叔的脸就能够想象个大概样。一次,我也按照别人的叫法,喊了一声“老张”。
叔叔马上尖叫起来,差点就把房顶给震破了。过了一会,叔叔无可奈何地笑笑,说:“也行。以后你也叫我老张吧。这样也更能够对得起爹妈给的这张脸。”说完还照着张飞桥头一吼:“来者何人,报上名来!”详写叔叔外号的来历来表现人物的特点。瞧,我这位叔叔有趣吧!
我有一个小叔叔浩浩,他虽然是我的叔叔但是他只比我大8个月,今年14岁。他生性顽皮还可爱,只是个子不高只有1米43。
他的额前留着一簇短发垂到两只不大却炯炯有神眼睛,眼下长着一只能说会道但有时烦人的嘴。这样一个烦人的他却有时很勇敢。
今年的大年初一我来到了奶奶家就看见浩浩和我弟弟王大千一脸诡异的对我说:“哥,今天有空吗?”我疑惑的回答:“有呀,今天是大年初一呀,你们又有什么鬼主意了?别每年都来一次。”浩浩笑道:“不会,哥这次不会有事的,去年的事纯属以外。”我进屋坐下说:“什么事呀,神神秘秘的?”王大千对我说:“哥,今年的小胡没有结冰,一会咱们去游泳吧。”我一听顿时大皱眉头道:“你不怕溺水吗?再说现在水这么冷你受的了吗?”浩浩马上追上一句:“不是有你吗?你不是海豹2星吗?”我顿时无语:“是海豹2星没错,但是我也就不了你们两个,再说水很冷我不敢游。别去了去看电影吧。”——
最终我还是被他们软磨硬泡地拉到了湖边,只不过我不游,只是在他们溺水是打捞而已。他们脱了衣服换上装备“噗通,噗通”两声他们入水了,看着他们那快活样弄得我也想游游,我打开渔具,抛开鱼线准备钓鱼,心想:“今天一定要掉一条大鱼回去补补,犒劳犒劳自己。”
“普拉普拉”的水声和断断续续的叫声划破天际,我顿时看见王大千在水中抽筋了,而且离岸边有八九百米我现在也来不及了,浩浩在王大千的前面,他也听到了叫声便回头游去,我也下水往过游,冰冷的湖水和那水声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加快速度,终于赶到了他们那里,浩浩已经有些坚持不住了,就在我犹豫先救谁的时候我听道浩浩那虚弱的声音:“快点走!”我看了一眼浩浩便带着王大千走了。拖着王大千上了岸,回头一看浩浩还在水中挣扎着往岸上游,我放下王大千,又从新跳回水中向着这个勇敢的人游去。在他让我先带大千走时我就对他有了新的认识并从心底里对这个只比我大八八个月的叔叔产生了敬佩之情。
在我的努力下终于将我的叔叔带上了岸,这一次真是危险,简直又和去年差不多如果不是浩浩叔叔的话王大千是不会撑到我来的时候的。我真的好后悔带他们两个来到湖边,差一点就出事了,后来我问他们:“还敢到湖边游泳吗?”他们连连摇头:“差点把命游没了,还去游?”
我的叔叔是位大学毕业生。他为人善良,表里如一。他中等个儿,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粉红的嘴上有一个高挺的鼻子,乌黑发亮的头发被他梳得一丝不乱。
我叔叔他整天穿西装,打领带,天天打扮得文质彬彬。他很有学问。无论有多难的题目,对他来说,算得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他爱好广泛。比如:画画,唱歌。其中他最喜欢唱歌了。他心情烦闷时,常常哼起一些民歌。他高兴时,就一边大声地唱起来,还一边跳起了舞。
我叔叔画的画也很出色。他画的画栩栩如生,像真的一样。他画画很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地华好每一笔。他画过金碧辉煌的宫殿,还画过水天相连的湖面,这湖面犹如一面镜子,又仿佛是一块碧玉。
这就是我的叔叔。
我们总是遥望星空,觉得星辰在银河中显得很渺小,其实,在茫茫宇宙中,我们是比这些还要微渺的存在,我们微不足道,我们做不到改变世界,我们能做的,只是不被这个变异的世界所改变。
题记 叔叔最近做投资赚了不少钱,做投资的,就是坐等收钱,现在,叔叔闲来无事,在街上买了个门面做起了酿酒生意。 叔叔没啥文化,酿酒却是一把好手,他酿的酒,清亮亮的,就像他的心一样,不含一丝杂质。他是用老一代的方法酿的酒,虽然工序繁杂,但酿出来的酒却清甜香醇,并且度数也不高,十分符合大众口味,因此,来他店里买酒的人络绎不绝。 叔叔店里的生意越做越火,赚的钱却不多,因为他酿酒,全部都是用的好材料,成本高,并且出卖价格相当实惠。进店买酒,叔叔规定最多不能超过10斤,说什么饮酒过多对身体不好。有时候真想说说他:别人身体关你什么事,你多赚点儿钱不就行了么? 叔叔的朋友们见他的生意日益红火,收入却不高,便在一次品酒闲聊时劝他:酿酒用料别太好,酒酿好后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往里掺水,这样,既保证了高收入,又不容易被别人发现口感问题。叔叔的朋友说得我都心动了,没想到,叔叔听了他们的建议,不仅没采纳,还反驳说:“我酿酒出售,虽说是为了赚钱,但我也不会为此做出辜负顾客信任的事,我不能昧着良心赚钱!”叔叔的话让他的朋友们哑口无言,顿了半天愣是没憋出半句话来。 “叔叔酿酒用上好的材料”,这件事被叔叔的朋友们像说笑话一样传播着,街里街坊的都知道了此事,理解他的人说他朴实、厚道,也有不赞同他的做法的人,说他笨、装清高,说他是“二百五”,对于这些看法,叔叔只是一笑淡然的一笑、无奈的一笑,那浅笑中,有太多我看不透的东西。 我对叔叔的做法表示理解他现在在做投资,一个月轻轻松松就能赚它个几万块,难道他还会在意酿酒生意的盈亏与否? 叔叔现在有钱了,生活无忧,我想,他的生活一定很奢华吧!没想到 叔叔家到他开的酿酒馆大约有三四公里吧,坐车一趟只要一元钱,可叔叔天天都是徒步来回,他还乐此不疲地说:“每天走路几公里,磨练意志强身体!”听了叔叔的这话,我不禁感慨:有钱人的生活真有情调啊,直到那天,看着叔叔在回家途中攥着那一元钱,摸了又摸,愣是没有坐上近在咫尺的公交车,那时,我才知道我错了,叔叔走路回家,并不是营造生活情调,而是为了省钱。
叔叔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做生意宁愿赔本也不掺假的人,一个腰包满满却极度节俭的人。曾经有人说他单纯,我苦笑是他过于单纯,还是你们太过复杂?叔叔单纯,也许吧,但是,至少,他做到了 在这个喧嚣浮华的城市,依然脚踏实地;在这个虚伪、充满欲望的社会,依然不染一丝浮尘;在这个变异的世界,依然保持最本真的自我!
其实谁都不知道我的叔叔于勒,他并没有变穷,也没有在哪条船上以卖牡蛎为生,这hi不过是他演的一场戏罢了。
我的叔叔于勒,在被当时的人送打发到别的地方去后,于当地结实的一个好友,不知做上了什么买卖,大约是以海上作业为主吧,后来赚了钱,买了一小块地,本来也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有一个富人要买去一块地,用来建设,我的叔叔于勒便以高价把这份地卖了出去,开了了一家很大的店铺,更是发了一笔财。
但在怎么成功的人,总会以一些悲伤的事情,他经常会在夜里思念他的家人,并想起他的所作所为,每次都会感到悲伤,并一直相对他的哥哥,也就是我的爸爸进行到钱,并不长他的损失,终于,有一天,他鼓起勇气,像我爸爸写了一封信,很明显,这封信不仅使父亲与母亲对我的叔叔于勒心存感激,改变了对他的初衷,比起来,他们只不过把利益看来第一位。
今天后,娱乐想去每周进行有一笔的投资,但怕我的父亲会对他的想法有改变,便又给他下了一封信,他不知道,这封信成了我们家的福音书,也不知道如果他回来,
十年之后,我的叔叔于勒真的从美洲回到了哈弗尔,有一天,他从宾馆里出来,回去见我的父亲,想给他一个惊喜,谁知半路上遇到了他幼年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一见他就惊叫起来:
“于勒,你怎么回来了!”
“噢,老朋友,是你呀!我刚回来没几天,这不想回去给武哥哥一个惊喜么!”
“哦。是这样呀。”朋友的脸阴沉了下来,有几句话想说但又说不出来,后来才说:“于勒,其实我刚刚从你家中出来,你哥哥,刚刚把你写的信拿出来,炫耀给我看,我怕,他不是真正的想你,而是,把你当做了一个赚钱用的工具,听说,他还想要你回来之后给他的钱用来购置一幢别墅,还有,你的侄女快结婚了,提昂他们说,结婚之后他们还要到这儿赛道去游玩。”
我的叔叔于勒在听这些话之后,连嘚瑟就变了,由于朋友寒虚问暖几句后,告了别,便转身走向了一个船长朋友家。
直到我们去哲尔赛岛那一天,他化装成一个卖牡蛎的穷人,假装在卖牡蛎,那几个一开始在吃牡蛎的贵族,便是他的朋友,很明显,接下来的事,在他的预料之中了,首先是父亲去想他卖牡蛎,其次父亲认出他来,变节者汶川张。至于船长说的话,其实是早已与于勒所对好的了。
就这样我们一家人慌慌张张逃离这艘船时,我的叔叔于勒,早已心灰意冷。不久后,便离开了他记忆中熟悉,而现在又蒙朦胧胧的故乡。
从此,我就在也没有见过我的叔叔于勒。
我的叔叔——于勒,因为行为不正、挥霍家财被我的父母赶到了美洲。
我只依稀记得在他走的那天早晨,海面上有一层薄薄的雾,就像上帝的泪珠散落在海面上一样,天空有些阴沉沉的,仿佛昭示着他的离开。他走的时候,我的父母不允许我和姐姐们去送他,当然姐姐们也不愿去送他。他只给我这个侄子留了一句话:嘿,若瑟夫,早晚有一天我会回来的,不要……他还没说完就被母亲尖利的喊叫打断了:“哦,于勒,你在对若瑟夫说什么呢?快走吧,晚了可没有钱给你买第二张票!”
就这样,他独自一人登上了去美洲的船,我想:如果于勒看着其他人的家人依依不舍地送别他们的亲人,心里一定会难受吧。轮船驶向远方,渐渐地硕大的船身变成了一雾,萦绕在码头上久久不肯离去。
当于勒踏上美洲的大陆时,他真正意识到他离开了家乡,离开了菲利普,离开了那个他所熟悉的地方,他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起初,于勒在美洲的一家法国餐厅里找了一份服务生的工作,他在美洲的生活很拮据,但那也让他认识到当初的菲利普夫妇有多不容易。他开始感到难过,因为以前他不曾想过这些,他开始觉得他该为菲利普夫妇做些什么。
一天,一位法国富商在这家餐厅里吃饭,于勒用他略带法国口音的英语问道:“这位先生,请问您需要些什么?”那位富商一愣,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你,你是……于勒吗?”于勒感到十分惊奇,“你怎么知道我叫于勒?”充满疑惑的问,“我想起来了,你是皮特,对吗?”皮特和于勒一样,因为行为不正、糟蹋钱而被家人赶到了美洲,只是皮特变得有钱了,而于勒在餐馆里当着服务生。
他们聊了一下午,皮特给于勒讲他的故事,这种在异乡重遇故人的心情让两个人都很激动。第二天,于勒就辞掉了在餐馆的工作,和皮特一起做起了生意。
也许,是从前的事让于勒和皮特发生了变化;也许,是美洲改变了他们。但是,不论怎样,他们都变成了全家人的希望,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归家。
我的叔叔是去年住在我家。他有一双眯眯眼,有维嘉的鹰钩鼻,尖尖的下巴下有跟针似的胡子,他总是把胡子剃了又剃,第2天又长出来。真是“胡子剃不净,2天又长出。
别看我叔叔是一校长,但他总喜欢扮幽灵来吓我,是一个名副其识的老玩童。一天,我回家时,竟看见他在看一年级的语文书。一问才知道,叔叔的`学校要推广说普通话,作为一校之长竟说土话多丢人啊。所以叔才学说普通话。说道这,我已� 我教他读大家好,他读成大家浩。我又读现在开始,他却读成下载开始,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最后功夫不负有有心人,他终于成功了!他走时还用普通话说:“古德拜。”
我的叔叔是一名警察,他从警多年,在部队里很老实,很负责,从未与人红过脸。听奶奶说,叔叔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警察,为民除害,打倒恶势力,� 现在如愿以偿了,但是工作原因,导致了家里人对他的不满。
叔叔,请停一下你的工作吧!我有太多的心里话想对你说啦,你坐下来仔细听我讲讲吗?
去年寒假,你让我们全家到你那儿团聚,但我们都推说忙,没有去。可是你知道真正的原因吗?其实,我们都还在生你的气呢。
先说我的妈妈吧。去年,妈妈提了一大包东西去城里看望你,回来时,天已经晚了,妈妈就想让你用交警队的车送送她。可你坚持说,那是国家的东西,不能随便乱用。尽管你后来用自行车把妈妈送了回来,但她还是一肚子火,不再愿意提起你。
去年,你的爸爸——我的爷爷,上城里卖菜,因骑车子违反了交通规则,被交警罚了款。而罚他款的`,竟然是他的亲儿子——你。爷爷气鼓鼓的回来,并且也不再愿意提起你。
众口一词,终于激怒了你的妈妈——我的奶奶。她决定到城里去教训一下,她那当了官,就忘了根的儿子。那天,她刚到城里,就下起了暴雨。她不放心,就改变初衷去给你送伞了。到了你执勤的岗位,看到你在那暴雨中,淋得像落鸡汤,却仍然聚精会神地指挥着交通。甚至奶奶喊你,你也只是笑笑,连话也顾不上说。气的奶奶把伞丢在你脚下,头也不回的走了。回来后,奶奶说,再也不会让你进家门了,并且说你是只会工作的傻官。
昨天晚上,我们看见你上了电视专题片,都觉得很奇怪,像您这样的人,像你这样的人也能上电视专题片?我们带着疑惑看了下去,播音员介绍了你的先进事迹,有些正是那些让我们生气的事。看着看着,奶奶突然说,明天她想去看看你。爷爷也说想去。到最后,我们一致决定,明天一起到城里去看看你。
叔叔,你还不快准备准备,迎接我们的到来。
我父亲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位姐姐去买牡蛎,突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在原地打转,最后终于折身回来,脸上的表情像是惊喜,又显得有点紧张,他用难以抑制的激动语气对母亲说:“呀!刚才那位绅士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一时反应不过来,就问:“于勒?你那个善良的弟弟?他终于回来了?”
她深吸了一大口气,用手轻拍着胸脯,好让自己冷静下来,说:“你快去问一问,要真是于勒回来了,我们可千万别就这么错过了!”
父亲还在犹豫,母亲急急地催促着:“快去呀!”
父亲走了过去,两个人攀谈了好一阵子。他们朝我们走来,父亲走在前面,背有些驼,好像恭恭敬敬地为那人引路似的。可以肯定,这位一定就是于勒叔叔了。
母亲最先站起来,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但这时她意识到不能失去上流人得体的举止,于是放缓了脚步,庄重地向叔叔走去,声音也变得与平时责怪父亲的音调大为不同——“啊!是你,亲爱的于勒!在这里遇到你真叫我惊喜。大家每天都盼着你回来呢。”
之后,于勒叔叔成了全家的焦点,被围在中间,大家都急不可耐地希望能与他说上两句话,连还与家人不够熟识的二姐夫也迫切地努力要挤进去——我完全进不去了,但看到叔叔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似乎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要说。
终于他找到了一个空当,连忙打断道:“其实我回来……并不是来游玩的哩。前段时间……我做买卖折了本,欠了一笔钱,正要去和那位债主商谈——您能借我些钱吗?我很快能还上,一定会连同之前那些一并高利息还给您的……”
母亲脸上的光彩一下子消失了;父亲的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笑也不是,耷拉下来也不是,站在那儿不知说什么好。
叔叔又请求道:“帮帮我吧,哥哥。要是挺不过这阵子,我就真的要破产啦!”
父亲愈发连话都说不好了:“呃……啊……这当然……不过最好是……还是询问一下我太太的意见吧?”
母亲也变得吞吞吐吐起来:“我们……不过你看,我们现在身上也没有很多钱……等回去了一定会为你筹钱的——虽说时间有些长,但还是请耐心等着吧。”
下了船,于勒叔叔去找他的债主,我连一句话也没能跟他说,便被父母拽走了。
回家之后,父母究竟有没有筹钱,有没有给于勒叔叔送去,他们从不让我多问,叔叔也真的没有再回来。
生活仍旧没有大的变化——除了我们每周日不再盛装出行,和姐姐姐夫开始经常吵架之外——直到我长大离家为止。
三奶奶家有个小叔叔,他比我大三岁,上四年级了。
小叔叔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白白的脸,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樱桃的小口嘴,可帅气了。
小叔叔有许多爱好。打篮球,唱歌,拉二胡,他最爱的是二胡,他拉的二胡可好听了,吸引了我,我也跟着他拉起了二胡。
我经常和小叔叔一起下棋,一起写作业,一起看书,我喜欢我的小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