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懂法好公民国旗下演讲稿(精选4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抢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作为学生,我们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
我们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目前,大家还是一个学生,充其量不过是个准公民。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因此,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首先必须遵章守纪,其次,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简而言之即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首先得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纪守法好学生。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因此,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和不良习气,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面对的严肃课题。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一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例如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二是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勤奋学习,按时到校,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吹口哨,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按时完成好老师布置的作业。
三是要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择友而交。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
四是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
五是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最后,希望同学们做一个有诚心、孝心、爱心的人,对自己无愧,对父母无愧,对母校无愧,对社会无愧,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人。
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小到拿别人一支笔、一个文具,大到偷钱、偷自行车、勒索他人钱物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斗殴,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被判了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的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法律的完善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你们知道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吗?我告诉你吧,是国家宪法日。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垃圾,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一点点磕磕碰碰,就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同学们,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