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
我喜欢读鲁迅的作品,于是在与学生交换图书的活动中,我得到了一本《鲁迅文集》。先生务实的风格、质朴的语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后感触颇多。同时,又让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忧愁:当个语文老师真难。
读先生的作品时,我不自觉地在字里行间发现一些我们现在不常见的字与词,比如:简捷、支支梧梧、橛着嘴、发见等等,我不能说先生写了错别字,因为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我想:现在,我这样的纠正学生的错别字,不仅让学生感到写作的压迫,而且也许若干年之后,我们的子孙又要来给我们找错了。唉!当个语文老师可真难! 读到《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时,我读到了这样的一段话: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我不禁想到:严谨的寿镜吾先生培养了一个中国最伟大的作家、思想家,可是,从先生的作品中却发现先生虽然是北大的讲师,在上海担任编辑,他思考国人的精神的麻木,并深深痛恨着、可怜着国人的阿Q精神,思索着如何将国人引领出精神的沼泽,但是小时候的先生的快乐却是在百草园中找寻蚂蚱、蜈蚣。
年少的'先生在讲到自己博学的老师时,用了如何的词语来描写老师可笑的动作来。你看“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 ”于是,我便疑心起先生的疑心来,我便疑心我的学生不知怎样的来写我呢!我的严厉会不会扼杀了我的学生的快乐呢?我不禁叹口气:唉!当个语文老师可真难!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迅哥儿。”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最后却
到处给人说他就是“革命党”,结果人家要杀“革命党”,自然他就被砍了头;可悲的是,就在被砍头的路上,还生怕别人说他不象“革命党”,还想着小尼姑的大腿是那么的美妙。就是在砍头的契约上画押的的时候,他还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小心,生怕自己把圆圈画不圆,生怕被别人笑话。
阿Q就是这样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不过当年鲁迅写出这样的传世之作,却纯粹是一种偶然;因为这样的文字他是以连载的方式,随写随发,最后就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我记不清楚是在哪里,鲁迅曾经说过,当时他没有安排阿Q去死,可是写到后来,他觉得阿Q不能再活下去了,于是只能安排这样的结局。阿Q是应该死掉的,也许在鲁迅先生的潜意识中一直就有这样的愿望;可是做为艺术形象的阿Q是死掉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阿Q这样的人物仿佛现在不但没有绝迹,反倒多了起来。我想,如果鲁迅先生能活到今天,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慨。
后来我买了一套《鲁迅全集》,没事情的时候总喜欢翻翻,不知不觉我就这样走进了鲁迅所构设的那个世界。有时候我也知道,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能耐,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积淀,要想领悟鲁迅,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不过读了多年鲁迅的书,说在我的灵魂中没有烙上什么印记,那也是不可能的;记得鲁迅不知在那篇文章中说:“在我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本来很是平常的描述,可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送自己的一种心境的文字,好多年了,一直就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里。记得也曾听到过有些文化界的高人诠释过这段文字,尽管觉得他们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但我总还是觉得诠释的过程本身就有许多美中不足。因为鲁迅在写出这样的文字的时候,也许没有刻意,就是自己原始心境中感情的一种自然流露。
“在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路的,但人走的多了也就成了路。”其实这就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道理,但是从鲁迅的笔下写出来,就能给人留下无与伦比的震撼。也许这不光是文字的力量;也许这之中有着一种对生命的认可。我在过去写的许多文字中都曾经引用过这段话,每次用到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而且带来的效果也不一样。大概中国的文字就有这样的精妙之处,或者说,是鲁迅赋予了中国文字一种新鲜的生命和活力。反正,尽管我现在很难完整的记起鲁迅的那篇文章,但是,在我那些不成器的文字中自己多多少少也能感觉到鲁迅留给我的痕迹。
有人说,鲁迅很有反叛精神;在鲁迅的人生轨迹中,我们也许能够看到一个穿着长袍的老人,一支接一支的吸着烟卷;尽管最后他结束生命的方式和这些可恶的香烟有关系;不过我想他老人家一定不会后悔,一定不会让自己的生命沉沦在一种烟雾缭绕的梦境之中。我知道,现在研究鲁迅的人很多,而且还有不少是因为鲁迅而成了著名的学者和专家;但是鲁迅留下的就是他的那些传世的文字,也许是可知可感悟,永远也无法去用语言来表述。因为任何传世的东西都有其深奥的理由在里边,都有其不可知的玄妙令人神往。
鲁迅的婚姻也曾留下遗憾,尽管后人用他和自己的学生许广平的爱情故事在诠释爱情的伟大;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从鲁迅留给我们的他的那些照片的脸上看到一种苦难和哀愁。有人说,这是一张忧国忧民的脸,但是我却一直无法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观点。也许在鲁迅的心灵深处,还有另外的一种感情惆怅。因为在他留给我们的那些文字的背后总是有着一种让人无法解读的隐痛。
鲁迅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鲁迅是中国文化中的一种现象;本来在我的心目中,鲁迅应该属于中华的文化,中华的精神;可是,也许是我们的这个社会留驻这样的伟人时间太长,也许是我们今天有不少的人也想让自己成为鲁迅笔下的阿Q先生;竟然莫名其妙的设想起来,如果鲁迅能活到今天,那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过去我说过,历史不能重复,历史更不能假想;今天我仍然还是这样的观点;鲁迅就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就和今天不可能出现鲁迅这样的人物一样。大家的心意我明白,是想用鲁迅来阐释当今社会的一种无聊;可是这样对鲁迅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因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发展到今天,留下的就是我们这些无聊的饿庸人。如果现在要用一个庸人的心理感受来诉说鲁迅伟大的一生,也许我们的这个社会还就真的没有了希望。
听说鲁迅的后代为了鲁迅的著作版权到处和出版社打官司;我没有去考证过这些消息的来源是否可靠;不过我想,把一个属于中华的财富不管怎么样的归到个人的名下,都是对鲁迅精神的最大亵渎。我想,鲁迅没有想着自己死后还要给自己留下什么;如果真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今天我们看到的《鲁迅全集》恐怕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有人也曾探讨过李白为什么后人都是庸人的原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因为李白嗜酒如命,破坏了遗传基因,所以?。也许这是对的,因为这是科学;也许没有根据,因为李白的后人没有再留下李白那样伟大的诗章。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属于人类的伟人是不可能复制的;说什么“老子英雄儿好汉”,纯属扯淡。
不觉间,我看遮挡着窗帘的窗子,才发现真的东方已经鱼肚白了:“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想?”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
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使这个社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
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中国,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炸弹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呻吟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一段话:“如果问中国自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中国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
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中国,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
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这篇文章,想必不少人读过吧。讲的是严冬早晨的一场车祸,带给我的种种思考。
故事中,我一直坚信跌倒的老妇人装腔作势,所以不以为然;而朴实、善良的车夫,却扶起妇人,毫不踌躇。我将自己与低贱卑微的的车夫相比,却觉得车夫如此伟大,而自己却十分渺小。车夫在那时的社会,是属于最底层的角色,他的社会地位低微,无论是文化程度,还是思想和涵养一定远远不及我。
然而现如今,又是怎样一番姿态。新闻媒体频频报道,豪华轿车车主、有钱有势的人将他人生命视作可以用臭铜钱等价交换的商品。他们凭借着几千上万的所谓名酒的酒劲,将座下高档的吃油机器加速到让他们热血沸腾、让无辜百姓鲜血飞溅的速度,在红灯高悬、测速器狂闪的公路上,醉醺醺地邪笑着,由魔鬼牵引着奔向地狱。
而一旦出了事故,不是逃逸,就是找人顶替。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伤者的生命安危,掏出的手机也不是坚定的拨打120,而是找找上头有没有人能够帮个忙。奥迪、三菱、保时捷,这些让人们津津乐道的名车,俨然成为了夺命狂徒。它们优异的性能,似乎只能体现在能将受害者撞飞多高、多远。
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鲁迅先生如是说。一些不被察觉的社会弊病确实令他痛心。社会有黑暗面,这是无可否认的,但它也有光明的一面,这些黑暗面当然也只是五彩社会中的小部分。爱和关怀总是无处不在。生活中也有像车夫这般善良的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质,宽容的心态。他不一定要用辛辣刻薄的语言嘲讽着愚昧的人们,刺伤他们,让他们从沉睡中觉醒。那些可怕的事故发生以后,总是有热心群众第一时间赶到抢救伤者,叫救护车,报警,拍下现场照片并指认肇事者。
身在他乡,迷路,落魄街头。总会有根本没有印象的'面孔对着你微笑,拉着你疾步穿行于陌生的城市,把你安顿下来,然后风一样的消失。让刚才还在抱怨这个地方无趣冷漠的你心中油然一股暖意,对生活充满了美好憧憬。
是的,我所描述的美好并不多。我们要做的,是更多的去谴责那些不道德的行为,去发现美,去创造美。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发奋着,发奋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对鲁迅先生来说,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体会以下那个不一样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完美童年。
绍兴,一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从古至今,历代名人辈出,如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明代著名书画家徐渭、巾帼英雄秋瑾等等。他们的出现,如同黑夜中闪闪烁烁的星星,打亮了中华历史的长河,成为了中华民族的光荣和骄傲。
鲁迅——可是人人皆知的伟人。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府会稽县东昌坊口。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周树人,是当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小时候的鲁迅非常喜欢到乡下� 少年时的`鲁迅虽然贪玩,但是他善于从玩中思考,得到书中学不到的知识,而且还和乡下的孩子们建立下了深厚的友谊,了解了乡下农民吃苦耐劳的性格。
青年鲁迅非常热爱读书,几乎每天都要与书“打交道”,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鲁迅常常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花在读书学习上,使自己从书中汲取更多的营养成分。
成年后,鲁迅先生深爱写作,为了拯救支离破碎的中国,他弃医从文,先后发表了《呐喊》、《彷徨》、《野草》、《阿Q正传》等作品,深受读者喜爱,成为了不朽之作。其中,《热风》中有这样一段话:“愿中国青年……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会萤火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明日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照亮他人,连我也在内。”这段话深刻地表达出了鲁迅对中国青年的期望。同时也教导我们,要帮助他人,无私奉献,使自己活得更有意义。
当今社会,鲁迅已成为了绍兴的标志性人物之一,许多外来游客因鲁迅的出生地山美?水美?人美而前来参观、游览。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鲁迅爷爷将成为我心中永远抹不掉的榜样,他能促使我好好学习,永不后退!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
读罢才知道先生竟陪我走过这么长的路。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语文,其文章一直穿插其中,但凡有点记忆的人都应该记得:
《藤野先生》、《雪》、《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纪念六珍君》; 《孔乙己》、《药》、《故乡》、《阿q正传》、《社戏》、《祝福》; 《骂杀与捧杀》、《拿来主义》„„
从未想过我也会有这一天,又有再看这些文章的冲动,更没想到看完之后还觉得深有体会,必须写点什么东西聊表心意。看来对很多事物的理解总是需要时间。
记起以前和同学互相调侃:
又吃乌鸦炸酱面„„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
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
都说中学生讨厌鲁迅的文章,其实也不尽然吧。不然为什么某些熟悉的句子大都挂在嘴边?
一直觉得作家是需要想象力和抵抗力。特别是写小说的作家。情节老套了又没人看,情节新颖了又看不懂;情节浅显了又没深意,情节复杂了又不耐烦;文字朴实一点了又没文采,文字华丽一点又浮夸„„这样想来先生创造了多少经典的人物形象:阿长、阿q、孔乙己、祥林嫂„„
一直在想“经典”二字的定义是什么。用我不恰当的话来解释,就是你经常听别人谈论的一个人、一个熟悉的情节,你不知道它来自哪里,直到有一天,你翻开一本书,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说说《狂人日记》吧。我所了解的文学常识告诉我,它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小说。没看过,但据说就是吃人。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还不就是吃人嘛。只是在可笑的基础上多了点什么东西。怪不得说读书——最智慧的行为。
虽然那革命,革革命的时代已经远去,中国也有了不可限量似的未来。但中国人的积习仍未有丝毫改变。
中国人较之西洋人应称得上伶俐人。懂得“中庸之道”,明白得道与失道,更了解“非礼勿听,非礼勿视”,是一等的良民,且是中立的。中国人自有自己的布置,如鲁迅先生所言:“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但也可以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中国人亦喜欢流言,就如苍蝇热衷于细菌。“一见短袖子,便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正如鲁迅先生的先见,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例如邻里之间,往往闲来无事,立志于观望别家,若找出丝毫事端,便开始影影绰绰,窃窃私语,当面仍旧是温蔼的笑脸。
第一次回国,邻居们的热情是可以把人溶化的,炽热的热情背后则开始打听和估算所有可知或不可知的细节。想到鲁迅先生提到的两种亦或四种:凶兽和羊;及凶兽样的羊和扮做羊的凶兽。现在仍是有的,那本是自古有之的。只是那现象的原因成了利益。
另说贵贱,大小,上下吧。在国内,城市人看不起乡下人;白领看不起蓝领。在国外,香港来的看不起大陆来的;大城市的看不起小城市的;父母花钱供的看不起自己打工的。嫁在国外,嫁白人的看不起嫁阿叉难民的;嫁阿叉难民的看不起嫁老头的。这种种的看不起便围成了整个华人世界。那毫不留情的中伤和白眼随处可见。这本是不该分贵贱的时代了,可骨子里的“古而有之”许会继续到未来吧。
再就是思想的局限。中国人讲究稳妥,无论说话办事。初到国外,班上的同学大半是同胞,成群结队的讲着中文,那讲英文的自然被视为异类,不敢骂你崇洋,但大可以孤立你。教授提出问题,中国学生则是一致相同或相似的答案,那所谓的。“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整齐是可见一斑的。稳妥地目的是达到了的。
写了这许多中国人的积习,其实中国人的伶俐是不可限量的。中国中庸了千年之后,需要的是个体独立的中坚力量。我们的经济已经腾飞,再不做只求自保的蚁民了。中国人亦要用另外的视野看世界,甚或自己。
鲁迅先生的文字并不 那些尖锐深刻的文字,让人心隐隐的痛。我们却是不该忘记那些战士的,今天的幸福与自由。鲁迅先生的文字让我们完全陷入曾经的那个纷乱的年代,人们所付出的代价亦是不该忘却的。少年时代很是痛恨这些文字,那大段大段的背诵,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知同龄的人有无阅读鲁迅全集的。城市的孩子们已经没有了苦痛吧。我却在此刻臣服。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朝花夕拾》,《呐喊》,《热风》,《彷徨》。每当我想起这几部作品,便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鲁迅全集》,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出身在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受过传统教育,他酷爱阅读,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便去日本留学,立志学医,后来他深切地感受到,医学并非重要,如果思想不正常,身体强壮又有什么用呢?他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的基石。他弃医从文,一生笔耕不辍,为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中《呐喊》令我感慨万分。书中的人物生动,情节具体,有趣,让人忍俊不禁。破除了封建迷信和人们的封建思想同时也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在书海中畅游!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