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读后感(通用30篇)
在这个暑假里,我把整本森林报秋阅读完了,这本书是一位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和儿童文学家——————维比安基写的,他1894年出生,1959年去世,《森林报》这四本书:春、夏、秋、冬是他的代表作。
维比安基一生的大部分都是在森林里度过的,有着“森林哑语翻译者”和“发现森林第一人”的美誉。他的父亲是著名的自然科学家,受父亲的影响他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去动物博物馆,去郊区与山林,或者去大海边。维比安基喜欢观察动植物的习惯,还喜欢一切有关的大自然的趣事。
秋天小动物们正在忙着准备过冬呢!松鼠为了出从过冬的食物,把蘑菇挂在了树枝上;在城郊的每天晚上,家禽差不多都会受到惊扰,因为那是趁着黑夜南迁的野鸭、大雁和雪雁,还有一些长着翅膀会飞的飞行动物;长着尾巴的蝾螈夏天躲在池塘一次都没出来,现在爬到岸上找了一个破烂树窝,躲了起来。瞧!动物们过冬的方式各式各样,这些动物们都是躲起来过冬的,但是,对于那些,热血的飞禽走兽,寒冷倒不是那么可怕,只要有东西吃就行,它们一吃下东西,身体就像生了火炉一样。
阅读这本书时你会发现它们的生活稀奇古怪;会发现它们之间相互间脉脉的温情;会发现它们四季不停的纷争;也会发现森林中愉快和可悲的事件……维比安基将森林报里的故事写得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一篇篇生动有趣真实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自从我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就明白了我原本不明白的许多知识:不同的动物有着不同的过冬习性,不同的习惯;怎样分辨鸟的脚印……
森林报里的故事使我看得津津有味,让我知道森林中的许多的奥秘,使我更加的与森林更亲近,更密切……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这几天,我“温习”了一下曾经看过的书——《天使派来的狗》。
这本书是有几篇关于动物的感人的故事组成的,尤其是呼应书名的那篇——《天使派来的狗》,使我看完后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银牙的狗,经历了成为斗狗之王、流浪狗、宠物狗后,变成了一只导盲犬。在主人——马里乘坐的飞机坠落山野后,银牙靠着自己打猎时练就的本领,智斗狼群。还跑到五十多公里外的镇子上报信儿,挽救了主人和他的朋友,更令赶来援助的人们唏嘘不已。
这里,作者用细致入微的笔触和丰富的感情,描绘了一个出现在人的视野中的勇敢无畏、忠诚无私的猎犬银牙。通过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我们似乎可以清晰的感受到猎犬银牙的呼吸;感受到银牙的心情。
再结合到其他关于狗的文章,我清晰地感受到狗对主人的忠诚无私;对坏蛋的勇敢无畏;对人们的友好相处······请不要再残害狗,他是我们的朋友······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阿拉丁与神灯》这本书,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被他的故事情节吸引了。故事讲述了阿拉丁的父亲去世了,阿拉丁就和妈妈两个人过日子,人们传说,在山洞里有个神灯,谁要是能得到它谁就是神灯的主人。只有阿拉丁才能拿到它,有了这盏灯想要什么就得到什么。这说着传到一个坏蛋的耳朵里。坏蛋知道后就扮成阿拉丁的父亲去阿拉丁家,来到后阿拉丁的妈妈就说:“阿拉丁的爸爸不是去世了吗?”那个坏蛋就说:“我还没死!”阿拉丁就说:“太好了!”然后坏蛋花言巧语骗了阿拉丁的妈妈让阿拉丁去取神。灯阿拉丁就去了。
说着坏蛋说:“我要带阿拉丁出去玩说着就出去了,来到了一个山洞坏蛋让阿拉丁进去,阿拉丁进去了,山洞很黑阿拉丁终于找到了神灯阿拉丁上来了,他把神灯交给了坏蛋,坏蛋就把他推了下去。阿拉丁的妈妈不见阿拉丁就着急就报警警察来了就把坏蛋抓住了阿拉丁得救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一个到里不要作坏事,坏事有坏抱
坏蛋只故自己不故别人,局然把阿拉丁推下山古,他总有一天会倒霉的。阿拉丁要是识破坏蛋就好了父亲不是阿拉丁的爸爸是坏蛋。我要作一个诚实的人。
我在,浩瀚的文章中,认识了这样一篇文章,叫《匆匆》。这是朱自清写的一篇关于时间的散文。虽然字数不多,但让人读起来很亲切。
这篇文章,细腻的描写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难惋惜之情。我每读一次都有新感受,可想而知这篇文章多么耐人寻味。
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行走,不管洗手,吃饭,还是学习,时间都会“滴答”“滴答”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深深的了解到,时间是大公无私的,从不给谁多一秒,少一秒,除非是你不好好利用。谁想让时间过得快一点 ,或者慢一点,那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要学会如何当时间的主人。
学习中我只有体会时间,才能做时间的主人。只有珍惜时间我才会赢,正如列宁所说:“赢了时间,就赢了一切”。所以我在上课时,这短短的四十分钟内,我总是认真听讲,这样就充分的填满了时间。下课我就会先写完作业,再预习,做完这些我就可以练习今天学的美术知识。这样我才觉得一天多么饱满,没有留遗憾,也没乱费时间。
朋友,当你打字,手触过键盘。看电视时,眼睛扫过屏幕。你想想你有多少个日夜在学习呢?珍惜时间的人,每分每秒都会有收获;乱费时间的人,就算给他十年,他都会虚度时光。珍惜时间这个简单又深奥的问题,值得大家好好思考了。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看了之后,心里涌现出了一种惭愧的心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是:一位叫做尼尔斯的人,是瑞典乡村的一个14岁的男孩。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亲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时候,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家里的雄鹅也想跟着大雁飞,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飞到瑞典北部。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尊重他人,热心帮助别人,舍己为人,助人为乐。
有一个人,曾经帮助过我,让我学会了舍己为人。记得有一次,叮铃铃放学了。我一出教室门,就被眼前的一切大吃一惊——外面倾盆大雨,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呆若木鸡地站着。等我回过神来,却发现雨伞不翼而飞了。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可什么也没找到。心想:怎么办?如果淋雨回去会被爸爸妈妈大骂一顿的。突然,小红走过来,说:“你怎么了?”我垂头丧气地说:“我雨伞不见了。”小红不假思索地说:“要不,我把雨伞借给你吧。”我却推辞了,可是她还是把雨伞塞在我手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大雨中。我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读了《“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这篇课文,我不禁在心中反问自己,在平日里生活中,我到底是扮演着温柔慈爱地经常说着“精彩极了”的妈妈的角色,还是扮演着用严肃冷冷地语气说着“糟糕透了”的爸爸的角色呢?应该是两者都有,但后者多一些吧。
记得张沐曦有一次跟我说:“妈,你每次都喜欢在我正高兴时给我泼冷水。”是啊,在她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喜欢的故事书的时候,我就会打断她,让她赶快去完成作业、背单词或是练习钢琴,以便能晚上早一点睡觉;在她正洋洋得意地给我看她刚完成的一篇作文时,我总是给她挑出一些我认为的不足让她修改;在她参加钢琴比赛没有正常发挥后,就问她为什么那么紧张,没有发挥好……
有时候看着孩子失望甚至流着泪的背景,我的心中也不免难受并自责起来,是不是应该多鼓励孩子、多夸赞孩子,让孩子增加一些自信。可又一想,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是要经历一些挫折、失望,锻炼一颗坚强的心也是必须的。
回想自己在教育孩子这一路的学习中,从一开始的简单粗暴,到现在多倾听、指出错误不足、多鼓励,自己也在不断的学习。在现今这个纷繁复杂、节奏忙碌的社会生活,我相信咱们班的爸爸、妈妈们在陪伴孩子的学习生活中也都扮演着像文中那经常说“精彩极了”的妈妈或是说“糟糕透了”的爸爸这样的双重角色,我想我们的孩子也会像书中的作者一样最后会明白:这两个极端的断言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那就是爱。在爱的鼓舞下,我努力地向前驶去。
那么我们就用这双重的爱来呵护孩子、陪伴孩子,静待孩子如花朵般绽放,或是静等孩子长成参天大树,亦或是牵着让我们慢下来,陪我们看风景的蜗牛—我们的孩子一路前行!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学了《慈母情深》这一课,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亲”平凡而又伟大的爱,也让我走进了“母亲”的内心世界。
文中的母亲变卖家里的旧收音机,换钱买来的食物都吃进了作者和弟弟妹妹的肚子里。从这一点能够看出他们家已经贫穷到了极点,母亲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走进了噪音震耳欲聋、环境极其恶劣的工厂工作。只是为了孩子们碗里多一点米,书包里多一些书本,衣橱里多几件衣裳。作者想买一本一元五角钱的《青年近卫军》,母亲不顾同事的劝阻毫不犹豫地掏出钱来,用龟裂的手数好钱塞到了我的手中。那是因为母亲明白,孩子爱看书是好事情,哪怕再困难也要供!因为那是她的期望,期望孩子能早日成才。而文中的“我”透过去要钱买书,第一次走进了母亲的工作车间,第一次看到母亲在多么辛苦地劳作,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母亲挣钱的不容易。从而加深了对母亲崇敬之情和对自我要钱行为的深深自责。
读到“母亲给我钱买书”时,我被深深地打动了,这一元五角钱“母亲”肯定明白它的重要性了,这一元五角相当于家人几天的饭钱,用它买书全家人可能又要几天省吃俭用了。“母亲”深知这一点,可为什么给钱的时候那么毫不犹豫,还替他解释呢?
这就是一位平凡的母亲崇高的思想境界。
《慈母情深》,让我又一次地走进了母亲的心田里,深知妈妈对子女的爱以及呵护。因此,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更加爱自我的母亲。
在五年级以来,我们读了许多书,《简爱》是其中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折磨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被这本书中主人公的敢于反抗的精神深深吸引住了。正如主人公说过的:”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自古以来,众多的关于狼的古诗总是能够激发人们的强烈兴趣和赞叹。狼懂的进攻;狼懂得遵守纪律,也具备团队合作的精神;狼善于交流,更善于独立思考;狼从不胆怯,能在关键时刻奋力一搏;狼能逆境生存,做到王者必胜,立于不败之地。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优感情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莫过于狼。狼代表了一种精神,代表了一种哲学。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每一个人必然面临着强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也不得不面对竞争。学生需要竞争,因为他们必须承担升学的压力;职场人士需要竞争,因为他们必须面临就业与下岗、出色与平庸之间的选择;企业同样需要竞争,谁技高一筹,谁就能获得赖以生存的资本;谁一招疏忽,谁就可能被人打的一败涂地。在竞争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面临被吃掉的厄运,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是做狼必须要练就锋利的牙齿、快速奔跑的速度,十足的耐力和毅力、出众的谋略、不屈的精神,乃至几分勇敢和凶猛。
竞争是现实的,它不会以为任何事物,而做丝毫地改变。所以,我们不仅要面对竞争,更需要具备竞争争取的个人品质和智慧。
要成为竞争中的胜利者就必须让自己成为强者,必须让自己具备强者的品质,必须让自己具备强者的风范。而狼道就是生存之道、强者之道!可以这样说,狼道是个人生存和团队的智慧精华,是适者生存与强者的完美指南。
前几天,我读了《爱因斯坦成功的秘诀》这本书,读完后使我深受感动和启发。
《爱因斯坦成功的秘诀》这本书写的是爱因斯坦从小到大和他为什么能在他的一生中会有那么多的发明和创造,为什么会在他的事业上有所成就,而有些人看上去好整天很忙,但却不如爱因斯坦呢?
那些看上去好像整天很忙的人却不如爱因斯坦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实际地去忙,没有像爱因斯坦那样充分的利用时间,而是在瞎忙。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可成功的秘诀到底在哪里呢?爱因斯坦对成功的秘诀做了概括:W=X+Y+Z,成功等于艰苦劳动、正确的方法及少说空话的和。这就是爱因斯坦的成功之道。我认为艰苦的劳动是重要的,艰苦的劳动就是勤奋,勤能补拙。
爱因斯坦小的时候并不聪明,可他为什么能成为“天才”呢?促使爱因斯坦成为天才的就是“勤奋”这两个词。有时爱因斯坦为了弄清楚一个问题,他会花比别人多好几倍的时间去弄懂那些问题。他成功的另一个秘诀就是会“挤时间”,别人喝咖啡的时间他会去搞发明、创造。有一次他在等人时解出了一道非常难得题。有人写过这样一个等式:天才=90%的勤奋+10%的智力。
我读完后又想到了我自己,我妈妈单位上有一个小女孩儿,她不如我聪明,但他每次考试的成绩总比我好,为什么呢?这就是“勤奋”的问题。她虽然没有我聪明,但考试成绩却比我好,是因为她努力了。我虽然比她聪明,但没有努力,所以我的成绩不如她。
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想到:“天才”不是天生的,是经过努力和勤奋而成的。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这篇课文很感人,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支装备很差的红军队伍在云中山面对着十分恶劣的环境行进,正当将军担心战士们是否能走出云中山时,前面的战士就发现了一个冻僵的老红军:他倚着一根树干坐着,神态十分镇定,安详,身上只穿一件破旧的衬衫,将军生气地责备军需处长不给这位老战士发棉衣,后来他才知道,这位老战士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愣住了,他对这位老战士敬了一个庄严的军礼。风雪把军需处长的身体盖住了,他变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
大家继续前行,他们坚定的脚步声仿佛在告诉人们:如果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是啊,如果胜利不属于这样舍己为人、克己奉公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我的生活中就有一个这样的例子:一次我坐公交车,有一个空位子没人坐,我便坐了上去,这时,迎面蹒跚地走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我因为不想让座,便赶紧扭头假装没看见。军需处长呢?他为了没有棉衣的小战士,把自己的棉衣给了他,自己却冻死在冰天雪地之中。我呢?连让一个座位都做不到,更别说像军需处长那样舍己为人了。读完这篇文章,我有很多感受要说: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没有恶劣的环境,没有破烂的衣物,没有毫无营养的食物……
我们既然如此丰衣足食,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呢?为什么就不能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呢?学习才能进步,学习才能使国家强盛,我们要学习军需处长那克己奉公的精神,军需处长不朽的精神,永远在我们心中树起一座高大的丰碑!
生命的药方是什么呢?在这篇《生命的药方》中,德诺和艾迪的经历,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
《生命的药方》一文中写了一件事:艾迪和德诺是一对好朋友,但是德诺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住了院。艾迪为了让好朋友的病情好转,给德诺熬花汤、找医生,但是无济于事,德诺最终也离开了人世,但是德诺的妈妈说,艾迪找到了药方。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再回味德诺妈妈说的那句话“德诺一生最大的病其实事独,而你给了他快乐,给了他友情,他一直为有你这个朋友而满足……”对呀,开心与友情是是生命的药方,因此,文章终时写了“德诺抱着艾迪的球鞋”这段话。
虽然艾迪他们没有找到治愈艾滋病的药方,但德诺的一生是开心快乐的,因为他有一个好朋友。有一些人,虽然十分健康,但没有一个知心朋友,那么这个人的心理是不健康的;相反,一个人被病魔盯上,但他十分乐观,病也会治愈,就算过世,也是度过了一个没有遗憾的人生。生命的药方其实都在我们的手中,只是没注意到或不知道怎么去使用他罢了。有人快乐,有人忧伤,正是如此,所以生命的药方是在无形中获得的,有些人可能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取得了生命的药方,但有这个药方的人终生都是有友情,有快乐,也有幸福的。
生命的药方在每个人的手中,读了《生命的药方》后,我要学会好好使用手中的药方,让自己的一生活得快乐、幸福!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史记》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合上书,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其中“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了我。
故事主要讲的是君主周幽王整天吃喝玩乐,掠夺美女,根本无心管理朝政。大臣将漂亮姑娘褒姒献给了周幽王,可褒姒整天闷闷不乐,从没露出一丝笑容。幽王无论如何也不能博得褒姒的一笑,这时,有个叫虢石父的马屁鬼,出了个馊主意:让幽王把娘娘带上骊山玩几天,到晚上把烽火点起来,让诸侯都来相救。果然,到了晚上,诸侯们看到烽火突起,火速赶来。可大家赶到镐京,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游戏。褒姒见大家乱哄哄地白忙了一场,果然觉得有趣笑了一笑。不久,西方的犬戎真的入侵镐京。幽王赶紧派人点燃烽火向四方诸侯求救,但这次大家以为这也只不过是一场游戏,都不相信。于是,犬戎大队人马抢走美女和许多金银珠宝,才退兵回去。结果损失惨重,幽王也被杀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禁为幽王深深叹了一口气。我突然想起了《狼来了》这个故事,那个放羊的孩子不也像周幽王一样先是撒谎说危险来了,惹得边上的人们都带着道具前来相救,最后才发现白来一场。到危险真正来临时,人们也就不相信他了,最后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甚至还赔上了性命。
在生活中也一样,如果你撒谎了,那么你就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也失去了生命中最基本的物质——诚信。如果你想讲诚信丢失,只需随便撒个谎,这是十分容易的事情,当你后悔时,试图挽回这一切时,就成了十分困难的事。丢失之时,转眼间就能做到;挽回之时,却要花个十年八年时间来获得它。如果丢失了诚信,在生活做许多事都不能如愿以偿。你到邻家小店去买东西,别人不会赊账给你;你到别人家做客,别人会时时提防着你;你走在街上时,别人指指点点议论你。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的立身之本。让诚信之花处处开放,世界变得更美好!
最近刚看完《秘密》这本书,看完的整体感觉就是觉得很舒服,和轻松,通过阅读他人的奇迹故事,他人运用秘密的成功经历,发觉成功原来那么容易,自己就是自己生命的主宰 ,只要你想要的,大胆的要求,执着的信念加上每天美好的感觉,就能实现,多么美妙,激动人心啊!
我呢,是个比较功利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有目的,符合大胆要求,执着信念,但是功利之余,争强好胜,一定要争在他人前面,潜意识的就是不相信自己能够得到,才那么拼命的去争去抢,没有好好的感受。当然我的人生并不是完无彩的,我的成功经历都是突如其来的,我觉得来的并不是那么兴奋,不是经过激烈竞争,而是那种顺其自然的来的。心态上是我要得到,别人得不得到与我无关,我一定要得到,我一定能得到。所以得到的时候只觉得这是应该的,只是回顾那段历史的时候别人会觉得我真厉害,我自己后来想想,也是觉得不容易,可是当时的我确实就觉得理所应当的。同样,宇宙的资源丰厚到我们无法想像的地步,为所有人都准备了足够的金钱,幸福和健康,你所得到的,就是你所要求的,你觉得理所当然应该得到的,你要求的越多,你觉得你理所应当得到的越多,你实际得到的就越多,但远远不是你所应该拥有的全部。所以前提要相信自己,看重自己,爱自己,相信自己值得所拥有的一切,并且可以拥有更多。而这种对自己的爱,相信,全由自己开始,自己相信自己,自己看重自己,连自己都做不到,却想让别人做到,真是天大的笑话了
因为读《秘密》,感觉收获非常大,所以在这么希望跟更多的人分享,在后面我会陆续分享《秘密》的经典语录给大家。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在寒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就有《包公案》。《包公案》里有19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乌龟破案》了。
这故事讲了包公到南方巡察,途中在驿站歇脚时,突然有一只乌龟爬到他的脚边,用头碰了碰他的脚,把包公带到一口水井边。于是包公发现了井中有一具尸体,从尸身上搜查出的凭证获知此受害人叫葛洪,从而揭开了葛洪是被自己结盟的好兄弟陶兴谋财所害之真相。陶兴被绳之以法,乌龟是为了报答葛洪的放生之恩而做出这个举动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感受到做人要乐善好施,正因为葛洪一时恻隐之心,才得以申冤;我还感受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陶兴就是个例子。我们还应该学习包公的铁面无私、公正不阿,他即使碰到皇帝的弟弟,也是一样对待的。我还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因为它里面的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品读包公的断案故事,既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还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
早春的一天,雪还没有化掉,在原野上绽放了一朵彩虹色的花,她由衷地向每个人介绍自己的快乐,也很慷慨地把她的花瓣一片一片的给了蚂蚁、蜥蜴、老鼠、小鸟、刺猬。小家伙们每次都心满意足的走了,彩虹色的花也分享着它们的快乐。
可随着季节的变化,彩虹色的花慢慢枯萎老去,被掩盖在白雪下,虽然它暂时离开了我们,却给大家留下一片温情。冬去春来,彩虹色的花又回来了,又见到了太阳。它外表虽美,但动物更看重它的心灵美。
读了《彩虹色的花》的故事,我觉得我自己作为一名班干部,没有做到像彩虹色的花那样无私的奉献。在一些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没有及时的去帮助他们;在同学遭到打击的时候甚至没有去安慰一下他们。自己的这些行为真得不能和它比,我和它比感觉像一只没有同情心的小蚂蚁,我觉得它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去学习。我要以它为我今后的做人做事的榜样、目标,努力做到像她一样,甚至要超越她。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陈老师推荐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父与子》,作者是德国的卜劳恩。这本书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充满了人情和喜感,把父子间的生活琐事刻画得非常纯真、动人。
我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五年级语文书中看到的。现在拿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了。这本书的封面上画了父与子的拥抱,两人十分开心。当我打开这本书时,我发现整本书几乎没有文字,每一个小故事都以漫画方式呈现。每一个小故事讲述父与子在一起所发生的事。
当中,我最喜欢第14篇《忘加葡萄干怎么办》这个故事。当我看到这个标题时,我心想:父与子干什么事,就忘记加葡萄干呢?我带着疑问看起了这篇漫画。原来,父与子在做蛋糕,把没有加葡萄干的蛋糕放进烤箱,儿子发现了,指着葡萄干对父亲说:“我们忘加葡萄干了。”父亲看着烤箱想办法,儿子一只手摸着头走来走去,也在想办法。突然,儿子走向房间,把挂在墙上的枪拿了下来,告诉父亲自己的小方法。父亲也觉得儿子的方法可行,就用枪把葡萄干一发发打进烤好的蛋糕里。
看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这父与子就是一对活宝啊!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了我的爸爸。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件T恤,我穿着十分得意。在课间时衣服不小心被勾出了一道缝,我看见之后,心想:怎么办呀?妈妈肯定要骂我,我该怎么办呀?放学时,我跟爸爸说了事情的经过,爸爸路上一边安慰我,一边想办法补救。
到了家,爸爸就想出了方法,他拿出了剪刀在我的白T恤缝的边上又剪下了一道又一道的缝。我想:爸爸这是帮倒忙吗?我急忙大声叫道:“爸爸你在干什么呀?”“你不要慌呀!等一下就知道了。”爸爸不紧不慢地说。当剪好时,那一道道缝变成了美丽的花纹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对爸爸竖起了大拇指,说:“爸爸你好厉害呀!”“小意思!小意思!”爸爸难为情地说。当然,最后,我也没有被妈妈批评。
有一个这样的爸爸是多么幸福呀!你想看更多父与子之间有趣的故事吗?那赶紧拿起《父与子》这本书吧!
重新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寻着之前读到的文章内容,在一张精致的书签停留的地方,开始了今天要读的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确实先生杂文中的典型代表,读过这篇文章,便能更好的理解先生当初为何选择弃医从文,能感觉到先生那种以笔作枪的犀利!
文章着实具有鲁迅先生的特点。文章的开头先从各路“神医”说起,那一些神医的故弄玄虚,
文中便讲述了鲁迅先生在年轻时,父亲患了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于是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诊断。开了不少方,甚至提出许多令人无法想象的药引,如:一对原配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有了这些本该出奇效的药引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得很滋润。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刻画了当时那个年代庸医的无能以及社会的黑暗。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另大家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医病只为钱财而不顾医德。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其实鲁迅先生批判的又何止是那一些庸医,先生更加深刻批判的是当时的畸形社会!那时的社会就如同先生的父亲一样病得很重。先生对于庸医的批判其实就是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通过这篇文章,或许我更能理解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了,比起生病,严重的就更是精神上的疾病。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