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读后感(13篇)

2000字读后感十三篇

2000字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有幸得到了一本令人感触极深、过目难忘、恋恋不舍、依依不舍、爱不释手、泪流满面、睡觉也抱着、做梦也梦到的书,那就是大名鼎鼎、鼎鼎有名、举世无双、名声在外、人人皆知、享誉中外、中外闻名的伟大作家泰戈尔写的《飞鸟集》,飞鸟集的读后感。今天,我阅读了这本泰戈尔的诗集《飞鸟集》。刚读上,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还上了隐。从今往后,我对泰戈尔佩服地五体投地。

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 总之,一个字:好!两个字:很好!三个字:特别好!四个字: 特别的好!说它有童趣,是因为《飞鸟集》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

”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 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

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因此,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著名戏剧作家莎士比亚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现在的,眼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

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刚刚还是现在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现在”,但它们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现在”,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现在”,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现在”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

虽然,我现在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神秘、怪异、奇特、恐怖的,不过,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

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

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他亦是一个诗人。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2000字读后感 篇2

假期被旅游和加班塞满,竟然没有时间读书。临近开学有人送给我一本星星班马丽娟老师刚出的《给孩子当下的幸福》,里面写的是巴学园的生活,于是回家如饥似渴地读,读后颇受触动。

“有心而无痕“是看过书后对对巴学园里老师引导方式最深的体验,书中不仅真实地呈现了生活在巴学园的孩子们的状态,更呈现了巴园老师们在引导和帮助孩子时的思考,而这些思考体现在行动上,是自然的、不着痕迹的,以孩子愿意接受的方式,不时地散发着智慧的光。老师们看似不动声色的一个动作、一句话其实包涵了许多对孩子的尊重、理解、帮助。

亲子班与马老师有过接触,感觉她总是一潭春水不语不惊,动作是轻轻柔柔淡淡的,没见过她大声地表扬哪个孩子,当然也没有呵斥过哪个,对孩子的帮助也似乎是点到即止,她像是隐身在班里一群孩子中,一眼扫去,似乎注意不到她的存在,她只在需要时才浮现点拨两下。

上她的亲子班时自己甚至在想她似乎什么也没做,她是不是在关注着班里的每个孩子?而看到书里她对孩子们的理解和和思考、对每个孩子神情、语言、心理那样细微的观察描写,才明白,看似平常地一举一动,原来老师其实是很多的思考。

书中有几个故事,比如“自杀手册”里,她看到孩子画出那么多“死“法,触目惊心,表情却是平静地,像跟孩子谈件平常事,只有这样孩子才放心地让老师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

还有解决孩子们的冲突,有个关于孩子们抢凳子的故事,孩子们互相说对方错了,而其实这件事没有办法判定对错的,各自有理由和立场,老师说:“孩子们,这件事是老师们错了,是我们没有准备足够地位置”会把两个孩子同时带到另一处去,不让他们觉得的是哪一方做错了。老师们在用他们的心细微地照顾着孩子们的感受。

如果一个孩子总是故意打扰别人,吵闹,老师总会不动声色地请他去“做一件事情”而安静下来,或请他去旁边“准备一下”,“准备一下”这个不含褒贬的词,却总能在巴园很有份量,让孩子尽快平静下来调整状态。

还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书中关于规则的部分。选择巴园之前,我看中的主要是这里老师的爱心、孩子的自由快乐,进入巴园后,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这里规则的力量,这确是深入人心的一种力量,不是通过处罚、斥责而实现的,而是通过精心思考,智慧的实施而实现的,温和坚定,既不剥夺自由,又不妥协规则,培养孩子有理有据,不无原则地一味谦让,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又善于分享和合作。

想起前几天小默班上马学红老师对一件小事的处理,小默把小姨给的一块小豆腐干带到园里,那天我也没有制止。

在吃早饭的时候,孩子要自己吃掉。其实巴园并不主张把家里的玩具和食物带来,因为这些属于“我的”东西,会给孩子们学习分享带来困难,老师也不宜支配。而老师没有对孩子说不,而是说:“你可以吃,但我们要和大家来分享”于是,精心地把那么小的一块豆腐干切成了22小块,大家一起分享。

虽很小的事情但涉及到了规则也不姑息,用很巧妙的方式向孩子诠释了规则——“拿到班里的就是要来分享的”

还有一次两个孩子坐在园里小池塘边上脱了鞋踢水,老师说:“奥,我觉得你们这样做会打扰到小鱼的”,没有一个“不”字,孩子们就乖乖地回来了。

这样的小事不胜枚举。老师们就是在用这样的行动和语言智慧地传递着规则的力量。

作为巴园的家长,我已亲身地感受到了孩子沉浸其中的快乐,看到孩子入园后在规则内化上的巨大进步,并真心为孩子在这样的园里成长,在这些用心的老师的帮助下感到幸运、幸福,而这本书让我们更加了解了老师们是怎样引导的,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老师,也有助于我们把巴园的教育方式延伸到家庭里。

或许因为我们是这所园里的家长,对这本书里的生活更感亲切,而在文字上,客观地说这本书在个别的地方还不太流畅,有些方式或许园里人一看就懂,外面人却要琢磨一下,但这丝毫不会掩饰马老师在字里行间流淌着的深深的爱意和良苦用心。真的非常感谢能看到这本书。

2000字读后感 篇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

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we、beat、on,boats、agaisnt、the、current,borne、back、ceaselessly、into、the、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x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x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

2000字读后感 篇4

20多年前,当我第一次读到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时,文中那勇敢、自由、高傲飞翔的海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高尔基海燕读后感。在懵懂少年的时代,这种与我相隔千里之外的动物,在我心目中十分高大,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在北戴河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海燕时,心中多少有些失望:这么平凡而瘦小的身躯,真能像高尔基描写的那样,在狂风暴雨中与风浪进行搏击吗?这个疑惑藏在我心里很多年。近日,在翻看《读点经典》丛书时,高尔基的《海燕》赫然在列,这让我起了重读《海燕》的念头。《海燕》是高尔基早期的代表作品,写于,那时正是俄国十月革命前夕最黑暗的年代,来自社会底层、深谙底层人民疾苦的高尔基,触摸到刚刚开始跳动的新时代脉搏,以敏锐的艺术感悟力创造出了海燕的艺术形象,来欢呼即将来临的革命风暴,为无产阶级唱出了一曲充满战斗激情的颂歌。高尔基将海燕比作黑色的闪电,象征了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战斗风姿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当暴风雨在酝酿之中时,海鸥、海鸭、企鹅等动物视暴风雨为灭顶之灾,胆怯、自私和逃避现实,海燕却在热切地迎接一种新生,早已按捺不住对暴风雨的渴望和欢乐,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在大笑,它又在号叫……它笑那些乌云,它因为欢乐而号叫!这是勇敢的海燕,冲击在电闪雷鸣和暴风骤雨之间,勇猛地叫喊。当电闪雷鸣、山呼海啸,暴风雨即将爆发时,海燕以胜利的预言家的姿态,终于发出了疾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每当读到这句,总让我感受良多———逆境与坎坷、困难与挫折,是人生中时常遇到的问题。面对困难与挫折,有的人会像海鸥一样产生惧怕心理,有的人会像海鸭一样后悔动摇。我认为,既然艰难与困苦是生活中客观存在的,那么任何埋怨与逃避就都失去了意义,应该像海燕一样,把逆境、坎坷、困难与挫折作为人生必须经历的一些考验,以勇敢无私、乐观坚定的态度,乐观无畏的革命豪情面对挑战,毕竟挑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而勇敢与自信则是生活送给胜利者的礼物,读后感《高尔基海燕读后感》。暴风雨就要来啦!在苍茫的大海上沉甸甸的乌云悬挂于高空黑色的闪电在尽情地飞舞着它那矫健的双翅掠起飞沫高傲的身姿冲向乌云勇敢的叫喊吓坏雷电在苍茫的大海上沉甸甸的乌云笼罩着高空看那,飞窜的海鸥在呻吟着恐惧的海鸭被吓坏了蠢笨的企鹅正四处逃窜海燕,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始终勇敢着,始终自由着,始终飞翔着暴风雨就要来了在苍茫的大海上沉甸甸的乌云直压向海面看吧,高歌的波浪冲向高空凶恶的狂风抱起巨浪重重地把它摔成尘雾飞舞的海燕成了精灵高傲的精灵它在大笑,笑那些乌云黑色的精灵它在号叫,因欢乐而号叫在苍茫的大海上沉甸甸的乌云燃烧着大海烧吧,无底的大海是烧不尽的猖狂的闪电活像火蛇广阔的大海抓住火蛇狡猾的火蛇无路可逃最终,消失在大海的深渊里海燕,只有那海燕始终飞翔于怒吼的大海上始终飞翔于猖狂的闪电间始终飞翔于黑色的乌云下它就是胜利的预言家它在叫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它知道暴风雨过后将是永久的黎明曙光!注:这首诗《海燕》是我在初二时写的,当时是读了高尔基的《海燕》一文后,有感而发仿写的。今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间找到了它,于是就发在了博客上。当时只是单纯地仿写而已,而且好像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而写的。而今天,读来,还觉得蛮有感觉的。特别是最后一节它就是胜利的预言家,它在叫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它知道暴风雨过后将是永久的黎明曙光!。说实话,刚经历了中考后,读了它很有感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胜利的预言家,常说未知的未来,但是只要你像海燕般勇敢、执着、自信,你就是自己人生胜利的预言家。我们人的态度、性格往往决定了未来。未来的客观环境我们是真的无法预知,但是主观看法、意愿是由自身决定的,我们无法让环境来适应我们的意愿,但是我们可以去适应客观的环境,所以只要你有出众的情商就是未来的预言家。暴风雨过后将是黎明的曙光就是风雨过后就是彩虹。我们中考前的日子其实就是黎明前的黑暗,它虽黑暗,但是你只要心怀黎明的曙光,期待朝霞的醉人,也就是心怀目标,那么就要闯过黑暗的勇气和自信!不仅仅是中考、高考,人的一生会有很多黎明前的黑暗,懦弱者在黑暗中迈向死亡,勇敢者在黑暗中追寻曙光!愿你我都是人生的勇敢者!

2000字读后感 篇5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应该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2000字读后感 篇6

生活是平凡的,却是不平凡的。在《俗世奇人》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一位位有着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样的地方,谓之奇人。

在天津卫这个地方,举凡中国大灾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了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既在显耀上层,也在市井民间,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身上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扣下一块泥巴,一手吃饭,单手就可以把泥人捏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治病从来都是信手拈来,临场发挥的“神医王十八”等等。“码头上的人不抢活不成,一抢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文中的这句话,就是对奇人最好的描述。

开篇的“苏七块”苏金散看病前必收七块银圆。有一次,三轮车夫张四请求先欠着,帮他接上胳膊,但苏金散坐视不理,还是跟人一起打牌,出了名心善的牙医华大夫借着去撒尿的借口,把钱偷偷的给张四。但在故事结尾,待人走光,苏金散拦住正要走的华大夫,把前面那堆银圆取出七块给了华大夫。从中可以看出,其实不是苏金散不心善,求财心切,而是他自己定的规矩不能乱。他若乱了这个规矩,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天津卫这个混乱的环境中无法生存,他也是在为自己谋生。

第十一个故事,给我们栩栩如生展现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初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个华大夫记性不太好,刚在他的诊所治过牙,过一天就忘了。而当读到最后,他认出了抢首饰的家伙,他不是通过看面貌,是看到那家伙的虎牙,就是他治的,而他治这颗牙的那天,就是便牙侦探说的那天,他再看一看那个家伙的面貌,果然和便衣侦探形容的一模一样。通过华大夫的发现,终于抓住了这个劫匪。这个时候,我再想一想,就发现不是华大夫记忆不好,而是他把所有心思都放在牙上,提高效率,增加自己的能力。

再谈谈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杨巴本名杨八,跟杨七一起在天津卫这一带卖茶汤。有一次,李鸿章来天津卫,地方的府县道台费尽心思:究竟拿什么才能把“中堂”大人哄开心。京城豪门,山珍海味不新鲜,新鲜的反倒是地方风味小吃,可是天津卫的小吃太粗太土。幸亏知府原是地面上走街窜巷的人物,便举荐出“杨家茶汤”。李中堂正要尝尝,目光一落碗中,就把碗给砸了,当官的都不知道李中堂为什么发怒。杨巴脑筋一转,就知道中堂大人肯定不知道浮在碗上的是碎芝麻,以为是脏东西。他赶紧磕下头来,叫道“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大人不喜欢吃碎芝麻”。中堂大人也顺坡下了,没吃茶汤,反而赏银百两。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出,手艺人在处世方略上顺时应变,像同行的竞争,恶势力的横行霸道、官吏们的仗势欺人,常常威胁着他们的生存。如杨七和杨八,本以为给李中堂进献茶汤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是当时杨八如果实话实说,可能科会招来祸水,机灵的杨巴不愧是逢场作戏的好手,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一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这个绝妙的回答,既让李中堂明白,又给足了中堂大人面子。但这又是多么无奈的回答,明明是中堂大人的错,却要抢着加在自己身上,明明自己无错,却又抢着求恕罪。这种机灵是以牺牲自己的人格为代价的。此刻作者之前写过“泥人张”为代表的手艺人那张孤高、耿介、自尊的人格荡然无在,有的只是生存空间遭遇挤压之后的人格扭曲,有的只是面对生存困境的顺时应变。杨巴这个人是个异数,他没有什么硬碰硬的绝活,全靠一张嘴,却成了杨氏茶汤的“顶梁柱”。并不是说作者文笔不好,前后矛盾,而是借杨巴这个人物点出了作者之前故事中未涉及的手艺人生存困难这个命题。结尾,作者特意强调说李中堂并没有喝茶汤啊!似乎在提示我们,茶汤的出现与杨七的手艺毫无关系,这又重复了作者之前说的一句话:“天津卫是做买卖的地界儿,谁有钱谁横,官儿也怵三分,手艺人除外。”手艺人靠手吃饭,求谁?怵谁?作者通过杨巴的故事告诉我们手艺人也不例外,手艺人不是万能的,手艺人也要去“求谁”“怵谁”。这再一道出手艺人生存现实的无奈,这种思考比“泥人张”故事中手艺人人格之独立,要深刻许多,现实许多。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到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竞天泽、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2000字读后感 篇7

《女神》运用神话题材、诗剧体裁、象征手法、反映现实。其中《女神之再生》是象征着当时中国的南北战争。诗人说过:“共工象征南方、颛顼象征北方,想在这两者之外建设一个第三中国————美的中国。”不过,诗人早期的社会理想是模糊的。他曾说过:“在初自然是不分质的,只是朦胧地反对旧社会,想建立一个新社会。那新社会是怎样的,该怎样来建立,都很朦胧。”因此,女神要去创造新鲜的太阳,但仍是一个渺茫的创造,只是理想的憧憬,光明的追求。但在五四时期,它曾给了广大青年以力量的鼓舞。

《女神》的艺术网络是多样化的统一。激情如闪电惊雷,火山喷发;柔情如清风明月,涓涓流泉。而《女神》中的代表诗篇《天狗》其艺术风格当属前者。这首诗写于郭沫若新诗创作的爆发期,正是青年郭沫若情感最炽烈的时刻。这首诗的风格是强悍、狂暴、紧张的。

一开始诗人便自称“天狗”,它可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而“我便是我了”则是个性获得充分张扬所带来的自豪感。所以它是诗人在五四精神观照下对个性解放的赞歌,也正因有了冲决一切束缚个性发展的勇气后,个性才得以充分发扬,五四新人才具有无限的能量:“我是全宇庙底energy底总量!”这样的五四新人将会改变山河、大地、宇宙。“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诗句所释放出的情感力量像猛烈的飓风、奔腾的激流,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我飞跑”则是令人振奋的呐喊,充分展示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痛苦历程。总之,《天狗》是五四时期奏起的一曲惊心动魄的精神赞歌。是五四时期人们第一次从诗歌中听到的勇猛咆哮的时代声音。“天狗”那可吞掉“一切的星球”的豪迈气概,正是五四时期要求破坏一切因袭传统、毁灭旧世界的精神再现。

而《天狗》只是《女神》创作中诗人情感与艺术碰撞、融合、激溅出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可见,《女神》创作想象之丰富奇特,抒情之豪放热烈堪称诗界一绝。它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浪漫主义艺术色彩将是照彻诗歌艺术长廊的一束耀眼光芒;它的灼人的诗句就像喧嚣着的热浪,轰鸣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的最强音。

《女神》是一部浪漫主义诗集,主要特色有:浪漫主义精神。浪漫主义重主观,强调自我表现。《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

个性主义是郭沫若前期的主导思想,在文学上,要求张扬自我,尊崇个性,以自我内心表现为本位。个性解放的呼声通过对“自我”的发现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表现出来。如:《天狗》中的“天狗”这种冲决一切罗网、破坏一切旧事物的强悍形象,正是那个时代个性解放要求的诗的极度夸张。《浴海》的自我形象,同样是实现自我个性解放的诗的宣泄。这种个性解放的要求不仅仅着眼于个人本身,诗人将个体的解放作为社会、民族、国家解放的前提,将它们融合为一体。《地球,我的母亲》中可以看出他个性解放的要求呈现出了劳苦大众利益的一致性。 反抗、叛逆表现在:《女神》诞生之时整个中国是一个黑暗的大牢笼,这激发了诗人反抗的、叛逆的精神。如:《凤凰涅磐》中的凤凰双双自焚前的歌唱,对朽败的旧世界作了极真切而沉痛的描绘。凤凰的自焚,乃是与旧世界彻底决绝的反抗行动,是叛逆精神的强烈爆发与燃烧。《我是个偶像崇拜者》中诗人表白崇拜自然界与社会界一切象征生命的事物,来否定一切人为的偶像,一切扼杀生机的旧传统,表现出对封建权威的极度蔑视。《匪徒颂》将列宁、罗素、尼采等人一起赞颂,表达了自己要步其后尘挺身反抗的坚决意志。

《女神》时代的郭沫若,身居异国,感于祖国的贫弱落后,列强的虎视眈眈,常常怀着忧国的情思。从《女神》中的《炉中煤》的年轻女郎,《凤凰涅磐》中更生的凤凰等形象,不难看出诗人对于祖国的深沉眷念与无限热爱。

2000字读后感 篇8

孔乙己是一个考不上科举的穷苦书生,通过作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写出了孔乙己与别人不同的身份,是个读书人,而且非常贫穷,没钱去坐着喝。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半句话突出了孔乙己的生活状况不佳,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一动作企图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另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觉得只有捞到一个秀才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殊不知他读的四书五经在当时的社会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文中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除了这一点,还和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是分不开的,和鲁迅别的小说一样,孔乙己也是在封建社会精神和生活上的压迫而走向死亡的。

光阴荏苒,再回头看这篇小说,当初人们的愚昧依稀可见。尽管大城市里的人们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民素质相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农村,小城镇仍然是”蛮荒之地“,像华老栓夫妇那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且不谈什么边远的山区,光是在上海附近的苏州小镇,就让我见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苏州的交通很不方便,像胥口镇那样的小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出租车。一直见到造地铁的工地,不知多少个年头过去了,连1号线都没有出现。就连前往火车站的公交车都只有一辆69路,车程之长,车厢之挤,环境之劣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从胥口到火车站一路上没有座位,1个小时的颠簸中还有无数个急刹车令你头晕脑胀,但想不到的是这一路上所谓的没有座位其实是人为造成的。车很挤,汽车到站有人下车,恰巧在我面前的2个座位便空了出来,爸爸刚想让我坐下,一个中年妇女立刻仗着人瘦小,挤进了里面的那个座位。再转眼,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老太太从另一边出现,钻过空档,立刻抢了原本在我面前的座位。我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因为毕竟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她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两个座位。

正当我和爸爸笑着谈:”如果在上海,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要么就是很早就有年轻人让位了,要么就是身体硬朗还不愿别人让座。“时,前面有一个年轻人呕吐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让座,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好在她很快就到站了,才算是缓解了些紧张的气氛。

不知是老天看我一路疲惫困顿,我面前的两个乘客到站下车了,可这次情况却愈演愈烈。

妈妈刚想拉我坐下,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冲了过来,并为了抢位子用力推了妈妈一把。我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了,指责道:”就算抢位子,你也不用推人吧!“那人却还理直气壮,操着一口安徽的口音是要定了这个位子。我平时乘公交车倒是不喜欢坐下来,但今天看到那人的野蛮行径只觉愤怒,挖苦他说:”你有需要坐下的话就直说,我会让的。“爸爸却把我拉到一边,示意我别再说了。

我知道为什么不能说,因为你若与他们争辩,只有挨打的份。我想起了徐家汇麦当劳一个营业员由于不允许顾客睡觉而被刀捅死,想起了一个保安由于不允许别人插队被伞柄戳死,我还能说吗?

可是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不正是鲁迅先生所极力批评的国民劣根性吗?动不动就动粗更是一种可怕的愚昧。鲁迅先生九十年前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至今日还在延续。

2000字读后感 篇9

最近读了一本叫做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谨〉,我们生活中做什么事,时时刻刻都要谨慎。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穿衣服要系钮扣,要整洁,还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喝酒要适量,不要喝醉了,否则容易被别人“说闲话”。尤其是不应该在背后谈论人家的长短,这样是不好的,也是不道德的。

人不要自私,要大方,不计较小事,这样人也会变得很快乐。

仁,代表仁慈、亲仁。对外人仁慈,对亲人仁慈,对朋友仁慈,对同事仁慈……现在什么人都有,但有几个是做到“仁”的?俗话说的好,人无完人吗!只要我们尽量做好自己应做的,至于别人怎么说,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我已经知道做人、做事的道理了,可光知道还不行,还要学会做。怎么才能做呢?学知识。怎么学呢?学习可分为直接学习和间接学习,我们可学别人的,别人的也不一定全对,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该学的学,不该学就不学。

我觉得《弟子规》对我们的一生都会有帮助,我会时时刻刻用这本书来鞭策自己的《弟子规》这本书是少儿诵读经典之一,逝代圣贤的智慧结晶,它以无尽的思想光辉指引人们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前进,是教育子弟养成忠厚家风的最佳读物。

若能认真地阅读《弟子规》,真正了解《弟子规》中的含义,它将会使你受益非浅。以下是我阅读此书后的点滴体会。

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它须在幼小的时候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先端正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忠等。在做到这些后,它又教了我们一些学习方法,不但要认真学,还要实践,这样才能真正地读好书,成为有用之才。我读完《弟子规》后,再衡量一下自己的品行,确实有一定的差距。

在孝方面,现在想起自己的过去,虽然没有做过对父母不住的大事,但对他们也没有尽过多少孝心,反而他们对我千衣百顺,照顾到家,我想得到的东西,想方设法地满足我。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觉得应该的,有时,父母过于关心自己,哆嗦了几句,反而责骂他们,讨厌他们,那多不应该啊!我的兄弟姊妹较多,经常不顾及父母的感受,因为一些小问题而争执,在一旁的父母看见了,多难过呀。

现在自己既为人子女,又为人父母,该做些什么呢?一方面,作为子女,应按《弟子规》所讲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最起码做到这些,才能对得住苦养自己成|人的父母。

另一方面,自己作为孩子的母亲,应正确引导子女诵读《弟子规》,让他们慢慢品出其中的真谛,潜移默化,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行,为日后健康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也是作为父母最大的收益。

另外,我对书中提到的“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意。”这几句话,感触最深,亦是受益非浅的。因为这几点也是我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得最不足的地方。如有时领导布置做的工作,总是拖拖拉拉,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想去做,就算做,也是马马虎虎的。

有时遇到不懂的问题,不但没有记录下来,深入研究或查阅资料,而且也没有虚心向别人请教,含糊了事。这两种错误都是我经常犯的,这样的工作效率通常不高,甚至被领导批评。

在读过了《弟子规》后,我终于明白了我的缺点所在,若今后能按照它上面所说的去做,相信我的工作效率会更上一层楼。

我想,一个人活着就要讲点道德,有点品位,这才赢得别人的赏识。而《弟子规》中所讲的道理,正是教人伦理纲常的最基本的常识。

今后,我还会深入内心地反复读诵《弟子规》,从中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真正孕育出正人君子的品行。这样既可打造健康、和谐社会,也可提升自己的修养,何乐而不为?

2000字读后感 篇10

他,纵横捭阖在整个楚汉争雄之期,用他的骁勇善战,桀骜不驯书写了人生的传奇;他,在角声满天,尘沙奔腾的战场上英勇无畏,激荡了多少儿郎铁马冰河平定天下的壮志情怀。他,韩信,曾折服了多少生活在不同岁月里的人,可终究逃不过命运的俘虏,无情悲惨的将他化作孤魂,飘荡在历史的书卷中,其凄怨声引起了那些倾听者的悲闵,伤怀和唉叹。

当我熟读这段因战乱而人物辈出的历史时,我没有因项羽乌江自刎痛觉惋惜,更没有因刘邦的屡败屡战的执着气魄而深感钦佩。西楚霸王虽有气贯长虹的英雄气概,但他于月黑风高之夜活埋二十万章邯降军实属残忍无道,若他得天下,怎使天下诚服?登上帝王宝座的黔首是刘邦,而造就宝座的人却不是他自己,刘邦因识人便得天下,功绩是属于那些生死相伴不离不弃的好友,让我为之愤愤不平的韩信,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

人若是在贫困潦倒的时候得到帮助,那么除了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之外,他的恩德就是一生都难以忘怀;韩信少年浪荡在村野之间,他每天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饥饿,他遇上了河边浣衣的妇人天天赠饭,终是因为妇人的训斥而茅塞顿开,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这位妇人不仅仅拯救了韩信的生命,她启迪了韩信去寻找自我的价值,探索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些想法,而行动起来的人是少之有少,所以理想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最后走的都是大众路线,平平淡淡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像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会觉得警察用一个字形容,酷!初中了,现实稍微让我们理智的看待未来,于是觉得哈佛的校园满园芬芳;直到高中,更加现实了,清华变成了我们梦不可及的奢望,而我们能做到的,是通过努力将它与我们的距离拉近一些。有些理想,不是我们难以实现,而是一开始就放慢了步伐。

韩信不一样,他一开始对他的理想并不是一个准确的定义,他所想的“作为”涉及很广,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独自一人去启程坚定不移的去付出实践了。

得一知己,在壮志未酬时诉说心事,在贫瘠落魄时相知相惜,知己也肯定是识得自己真性情的朋友,够坦诚,共进退。

萧何是韩信的知己,萧何月下追韩信成就了他后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和四面楚歌的赫赫战绩。萧何识得他的高瞻远瞩,钦佩其军事才能,所以尽力挽留,引荐及帮助。韩信是个知恩图报之人,他对萧何感激,信任,毫不保留;所谓英雄,有吞吐天下之志,包举四海之心,萧何成就了他的英雄之路;在战场上,他是帝王,足智多谋,威风凛凛,他将平定天下作为己任,愈战愈勇。此刻的他内心必定是骄傲的,自信的,他实现了少年时的梦,甚至超越了当时的梦,所以他会在寒风中豪迈饮酒,激昂地呼喊出自己的快意,这时候的他不再是以前的韩信,他不再受寒,受饿,受辱;多少敌将亦臣服在他的脚下,他傲慢的俯视着,满足的淡笑着。他拥有了千军万马,他在自己的人生战场上也想出奇制胜。

日长则昃,月满盈亏。在七八年的战争的岁月里,他付出的不仅仅是时光,他的军事谋略所露现出的锋芒深深刺痛着刘邦的眼眸,于是在刘邦一步步的算计下,韩信的人生从高峰慢慢滑入谷底。

我想,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里,处世的原则往往为自己的故事书写结局;善懂时局,明则保身的是张良,他可以共患难,却不同享福,这是张良自保的高明之处。急功近利,只谋略不谋政的是韩信,他在战场上挥戈自如,却不懂的观察政治时局,在人生最耀眼的时刻只进不退,导致被掩藏和打压。韩信被囚禁了,幽幽深深的院子让他开始每天寂寥的度日如年,因为他的雄心壮志被铐上枷锁了,开始被黑暗慢慢的侵蚀着,摧毁着,而他自己只能压抑着静静的等待,蓄积待发,一不小心便会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韩信内心必然是愤怒和不甘的,平扫天下,他功不可没,最终却只能为自己的性命堪忧。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看来,韩信的赫赫功绩重于泰山,可他的死像鸿毛一样漂浮徘徊在天空的上方,久久不落,不是因为太轻,是因为死的难以预料,死的轻而易举,他的悔恨会像羽毛,久久漂浮着。是啊,就在韩信毫无防备的时候,吕后和韩信信任有加的萧何加害了他,这个在多少个日夜里和他侃侃而谈的知己竟亲手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画的是那么的出其不意,韩信死了,他死的愤怒,他死凄惨。幸运的是,他的魂魄依然被司马懿缱绻在千古流传的史记里,倾诉着他一生的故事。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会有文人志士为他赋词,也会有伟人圣贤肯功评传,也有像我一样的,只能捧着书,叹他一生传奇,叹他英雄路短。

成败一知己,生死两妇人。这区区的十个字,何以能够述说完一代英雄的人生跌浮。

2000字读后感 篇11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

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全书以一个“爱”字贯穿始终,这不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所需要的吗?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文中有一则小故事让我感受颇深,有一个叫克洛西的残疾孩子被一群孩子欺侮,克洛西将一个墨水瓶掷去,正巧掷在了先生的胸部,当先生问是谁是,卡隆挺身而出,然而先生眼盯着卡隆,又看看呆着的学生们,静静地说不是你,结果先生说了一段话,“你们欺侮了无罪的人了,你们欺侮了不幸的小孩,欺侮弱者了,你们做了最无谓、最可耻的事了,卑怯的东西,最后只说了一句我饶恕你们。从这些小小的细节上可以看出,这位先生了解他的每位学生,关爱他的每位学生。在书中有写道,先生有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

回想我们所教育的学生,一群淌着鼻涕流着口水行动木纳的低智商孩子,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命运所捉弄,残忍的剥夺了普通人所拥有的权力,注定了这一生不能象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比起正常儿童,他们没有了以后做学问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的爱,要超越正常人,从而最大限度地补偿缺陷,使掌握生活中实用的知识,使他们将来能融入这个社会。

正如陶行知先生在”生活即教育“理论中阐述了”我们此地的教育是生活教育,是供给人生需要的教育,不是作假的教育。人生需要什么,我们就教育什么……以此类推,照加上去:是那样的生活,就是那样的教育。“智障学生的教育就是”吃饭“、”穿衣“的教育,有人说我们的教师就像保姆,的确,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在学习上,还要在生活上。所以我们比起保姆还要多一样,那就是对学生的爱。我们的学生在身理上已经落后于正常儿童,我们要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爱,来弥补身理上带给他们的缺陷。

班中有一位自闭症学生,不会开口说话,但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吐口水,玩口水,造成的结果就是在他的周围全都是口水,包括身上,课桌上,椅子上,地上,甚至是同桌的身上,怎么办,打他,那是犯法的,骂他,那是不道德的,讲道理,他又听不懂。面对这样的学生,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缺陷而放弃,学校和家长都期待着我们用最先进最科学的理念来开发这些孩子的智力,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师生之间的一次簇膝长谈恐怕对于部分学生收效甚微,所以在师生之间建立一条”有情,有意,有爱“的道路。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一个人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每个人都有其闪光点,就算是我们的学生也是如此,而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吝啬我们爱,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2000字读后感 篇12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本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色。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呼兰河传》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暑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极力想表现孩童眼中未知而灿烂的世界,她在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刻骨的忧伤,笔下的人物和风景无不带着一种忧郁的美.她这样写请神的鼓声:"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的难舍."而她眼里秋天的后园是这样一番景象:"每到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蓼花,所以引来了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作者笔下的人物有着凄哀的命运,原本天真活拨的小团圆媳妇被婆家狠心的折磨致死,而围观的人都抱着猎奇的心态,从未有人对她抱以同情和拯救的念头;有二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害怕死后没有人为他送行,成为孤魂野鬼;冯歪嘴好不容易成了家,而媳妇却早早的离去,剩下他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

萧红静静的叙述着这些人物的故事,正是这种平静带给人不安和绝望的心态,故意去压抑,故意去冷漠,反倒给人无尽的伤感.其实令人伤心的不仅仅是这些社会最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更让人苦闷的是他们周围那些人的冷酷无情,在这些人的举动中我们看不到怜悯的存在.小团圆媳妇被热水浇头,浇一次昏一次,却没有人去阻止这种暴行,而是围在旁边看热闹.这场景让我不自觉的想起那让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木然的观看自己同胞被处死的电影.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暴力下的臣服和麻木.呼兰河城里的人早已见惯了贫苦百姓们颠沛流离的命运,于是他们的同情心也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殆尽了.关于冯歪嘴子的故事就更令人伤心,大家得知他成家之后,不但不关心他如何养活一家人,反而热衷于寻觅他自杀的蛛丝马迹,在他床上发现一根绳头,便有人传言他要上吊,他新买了一把菜刀,很快他要自刎的消息就传开了.看到这里我非常怀念沈从文笔下温暖的湘西风情,那里的人们似乎充满了人性的光辉,而不像萧红笔下的人们如此的冷漠和残忍.

我想是萧红本身的命运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这些人物,一部优秀的作品总能够体现作者的心怀,一个历经艰难困苦的人,即使写欢乐也必然将其镀上一层沧桑.萧红一生经历的尽是破碎的感情,来到香港的时候,心中大概还在介怀那些悲苦无依的年年岁岁.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种心绪,写出的当然是苍凉的作品.

萧红借着这些人物写出了自己的悲惨身世,她含着眼泪在唱属于自己的歌.她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孤寂的心境:"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这句话暗合李后主"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慨,一个是漂泊女子,一个是亡国之君,这悲凉千载不灭.

在小说中,萧红写到:"大人总喜欢在孩子的身上去触时间."在香港的时候她已经疾病缠身,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想要用一个孩童的口吻来触碰那被时光的洪流冲得老远的童年岁月,尽管并不美满,但比起飘零的壮年时代,总还是有那么些值得回味的东西.她笔下的"我"是纯真可爱的,有那么一段让人至今难忘,就是祖父将落井的鸭子烤来吃,"我"以为只有落井的鸭子才能裹在黄泥里,于是费尽力气想要把鸭子赶到井里去,即使祖父同意烧活鸭子来吃"我"也不愿意.一个心智未开,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禁不住想抱起来亲一下那粉扑扑的脸蛋.

这部《呼兰河传》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同样是回忆童年,同样是出自女作家之手,它们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点,但是萧红的文字更显凄凉,给人一种孤独幻灭的痛楚,这种带着一点病态的艺术美感,是《城南旧事》所无法比拟的.

读完这部小说,我又想起了茅盾先生的序言,他用他的文字祭奠了年仅32岁便孤独在异乡逝去的萧红.据说萧红的遗言是:"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想想她的生平,我们就不难理解漂泊者萧红在文字中透出的凄凉和幽怨.

2000字读后感 篇13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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