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读后感初中生(精选3篇)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今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对于莫言的小说,除了《红高粱家族》,我真的没有再细读过其他任何一部。因为自这之后,我对购书对阅读越来越挑剔,价格的几何式增长,质量的几何式下滑,时间精力与工作的矛盾,当然个人喜好是最重要的。但不管怎样,随着《诺贝尔文学奖》地揭晓,莫言以及他的著作已在国内刮起了一股强劲的旋风。即便几十年前的那部红极一时的电影也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自然也包括我在内。
其实自闻说莫言得奖后,虽然心里也有些小激动,也没有为长时间的冷淡他的作品而后悔,可《诺奖》毕竟还是极具分量的,不说文字,但是这超过百万美金的奖金,已足已勾起你的欲望去读了,看到底是否物有所值。遗憾的是动作稍显迟了,一连逛了几个书店,莫言的书全面断货,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全面上货。而我并没有灰心,几乎一有闲空便往书店跑,生怕再次错过。如此看来,莫言获得了百万,而书店恐不止这个数字了,呵呵。
等待的日子有些漫长,虽然书架上仍摆着多年前的《红高粱家族》,可已读了多遍了,硬是懒得再去动它。
忽地就想起了这部电影。初看此片的时候还值懵懂,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那满眼的中国红,让人恨得切齿的日寇,再没了其他。的确,二十多年了,人们提到这部电影的时候,首先印入脑海的便是无边无际的红色。红高粱,红花轿,红盖头,酒叫“十八里红”,歌中唱着“红袖楼”、“红绣球”,还有那热烈如火的欲望,充满国仇家恨的血腥。张艺谋用一场红色风暴袭击了人们的眼球,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除此之外,影片所释放出的野性自由,粗狂放荡,激情喜悦无不蕴含在这红色之中。如此一片鲜艳,热烈,庄重,灵动的中国红怎能不给眼睛和心带来难以抹去的光影记忆?
影片中那片如涌动的的红高粱,莫言讲那是野生野长得,正因为这才给了人一种原始的美丽与震撼,它们有着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北方农民生命力的象征。文学表达的是文字的、静态的美;而电影是感官结合的体验,动态的美。文学借助电影的影象,使之真正成为广泛的大众的艺术。于是莫言把这片红高粱交给了张艺谋。张艺谋说:要通过塑造人物的个性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于是自莫言笔下流淌出的那片狂野的红,被张艺谋恰到好处,酣畅淋漓地呈现到了我们眼前。
尽管电影表现的主题是抗日的爱国主题,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尤其是悲怆的结尾,在当时国内纯粹的爱国主义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是那么的不同寻常,如一轮新阳。事实他成功了。凭借这部电影,中国人第一次拿到了国际性大奖——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从此世界开始关注这片“红色的土地”,赞美中国新电影。
真的不知是张艺谋成就了莫言还是莫言成就了张艺谋?而现在,我或者我们几乎忘记了张艺谋曾经是这样的导演,充满原始的张力,简洁粗犷的手笔,不拖泥带水,不娇柔造作。
中国的电影似乎正在世界的舞台上渐渐褪色,但时隔二十多年,莫言却给了国人一个惊喜。早就对国产电影失去了信心,只希望莫言的获奖能给同样萎靡沉沦的国内文学带来一线曙光。
电影来缘于文学,文学造就电影。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