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最新初一写人优秀作文600字【精彩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风尘仆仆赶回来,已是凌晨。母亲却还没睡,她出来开门。我带着愧疚,叫了声妈妈。饱含真情。
在那边只吃了几个蛋黄派就过来了。几个小时的车程,说饿不是很饿,说不饿也有点饿。于是当母亲说“饿吗,要吃点东西不”的时候,我说要。
十分钟过后,面条煮好了。一看,是酸菜面条。顺手也帮母亲盛了一碗,就端着我那一碗面条去到了电视机旁。
这一次的面条是我吃过最好最美味的一次。以前是从来不喜欢吃面条的,可是今晚却一下子吃了三碗,直到揭了锅没了才放下碗筷。
只是,吃的是美味,吃的也是一份怀恋。在外学习半年,只在中秋回来一次。那一次,还记得母亲的款待是肉,加上自家的'白菜,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做了一份火锅。可正是这样简单的饭菜,让我惦念了好久,期待再次吃到如此的美味佳肴。
在外面,是想家的。常向老姐说,好想吃老妈做的饭菜。这边的伙食,不怎么样。所以那一次回家,姐叫我多吃点,往撑着了吃。事实也真是这样,那几餐,我是撑到实在撑不下去了才放口。之后,就是老长一段时间没吃母亲做的饭菜。
虽然今晚吃的只是简单的面条,可里面,有母亲对我的思念。母爱如涓涓细流,总是在不经意间,流淌进我们细小脆弱的心灵。在外面,()我们是母亲放不下的牵挂,在家里,我们又是母亲舍不得的掌上宝。可不管怎样,那一份母爱的晚餐,都该好好享受。
再忙,也要抽空回家尝尝母亲做的饭菜。再不济,也要常回家看看。因为你不知道,也许在某一个深夜,她会在梦里喊你的名字,然后醒过来又是一阵思念。因为你不知道,也许她在某一刻,心酸的直掉泪。因为你不知道,她有多么的想你。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顶着严寒酷暑的清洁工,也不是保卫边疆的战士,更不是救苦救难的白衣天使。她就在默默付出,她就是我伟大的母亲。
我的母亲长着高鼻梁,中等个。在我眼中,她就是女神!是她给予了我生命,是她为我日夜操劳。
母亲,她不仅给予了我生命还教会了我——节约。记得那是个盛夏时节,我还是个小丫头。我拿去家里的钱,就去商店买了一大袋糖,么没看见我站在那里,立刻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我先是一愣,又蹦蹦跳跳的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她没有用温柔和蔼的声音对我百般称赞,而是露出严厉的神情。她拉着我的手走到商店,把钱都退了回来。我被妈妈的样子吓得哇哇大哭,我不懂,妈妈为什么会如此气愤。回到家,她一语不发,用她的巴掌狠狠地打在了我的脸上,刺骨的疼痛,不是在脸上,而是在心上。从此,我再也没乱花过一分钱。但是,在我对妈妈说,学习用具不够的时候,妈妈立即拿出钱包拿出钱,给我。
妈妈不是铁公鸡,在别人我困难的时候总会伸出援救之手。
记得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学校,开展了捐款活动,对于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屁孩来说五、六元钱就是几百元。这一上午都升到半旗,老师也为募捐活动做准备,回到家我便对母亲说要募捐的事,母亲笑着对我说:“你要捐多少元呢?”我伸出小手,用手指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那时的我认为有几根手指头,几元最多。我看见母亲的脸说:“十元!”母亲拿出钱包,抽出十元钱,递给了我。我向母亲傻傻的的露出了大大的笑脸。
怎么样?这就是我伟大的母亲,一个节约、乐于助人的好母亲!
阴丽华,光烈阴皇后,阴氏,讳丽华,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元配妻子和第二任皇后,南阳新野人,父为宣恩哀侯阴陆,母邓氏。其家族相传是管仲之后裔。于她最感动的话就是当时刘秀说“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谁都知道皇帝都是“后宫佳丽三千,难得痴情帝王也。”这位皇帝是我十分敬重的,不为什么,只为他不辜负他的妻子,守住青春时的誓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在中国五千年来的历史长河有哪一位帝王能做到如此啊!
刘秀,一个小小农民,在他的哥哥刘演被刘玄杀害,刘玄又想要除掉这一方势力时,是阴丽华嫁给了他。那是冒着多大的风险啊!在新野,阴、邓二家独霸朝廷,而刘秀又没有什么地位,而且还要利用与阴丽华的婚事来打掩护,万一牵扯到阴家,阴伯升也要牵扯进去。两个人建立在政治上的相爱有多么不容易。在他们一同征战之时,阴丽华女扮男装,征战沙场,不过却落下了腿疾。
在阴丽华送回新野时,刘秀只身前往了洛阳。刘秀也在烦恼,因为众将领要他娶于郭氏,可抵十万大军。可刘秀不肯,他只对自己的结发妻子阴丽华痴心。古代男子多数都三妻四妾,而刘秀不愿。这差点为他带来杀身之祸。阴丽华刚开始也是不愿刘秀娶妻,但也知道以大局为重,冯异带阴丽华劝刘秀娶妻,同样是流着泪劝说。刘秀痛,阴丽华也痛。当阴丽华后来听闻刘秀娶了郭圣通时,也是禁不住热血一喷,心脏绞痛,病倒几日。
几经周折,阴丽华终于回到刘秀身边。当时对阴丽华来说,两年多之前,刘秀与她离别而去,之后她随家人几经辗转,惶恐度日,好不容易盼到两人再聚,却已是物是人非。昔日的夫君不但已登基称帝,身边还多了一个她不曾相识的女子,而且这个女子还有了他们的骨血,阴丽华的心境也是可想而知的了。刘秀想让阴丽华做皇后,可阴丽华心灰意冷,也为阴家的地位,而不做皇后。刘秀当即写下一段话“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因将兵征伐,遂各别离。幸得安全,俱脱虎口。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弗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未及爵士,而遭患逢祸,母子同命,愍伤于怀。《小雅》曰:‘将恐将惧,惟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风人之戒,可不慎乎?……”一方面向阴丽华表明心际,一方面直白地告诉郭氏这个后位只是阴丽华推辞不要而已,深深地侮辱了郭氏。阴丽华与刘秀在最困难的时候在一起,但在刘秀荣华富贵后又因丈夫另娶他人而想逃离后宫,这有点现代女性的味道。
后来二人重归于好,刘秀也废除了郭氏,立阴丽华为后。因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许多史学家并不看好这个废后举动,郭氏并未犯什么过错就被废了,褒贬各执己见。
在刘秀死的时候说的话也是很感动”秀等。阴姬。后会有期。“他们真的做到了白头偕老,举案齐眉。有着现代理念的古代人,这差点让我有种穿越剧的感觉。
刘秀,阴丽华,他们的传奇我忘不了,就像一对神仙眷侣令羡慕。
张耕,这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不错,在我们初一12班里,就有一位名叫张耕的,在开学仅3周的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耕同学个子不高,又白又胖,说起话来不紧不慢的,声音发出来有点像电子娃娃,初次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并不好,甚至有点傻乎乎的,乍一看迎面走来了一个三年级的,不禁使出了些许厌恶。
开学第一周,是军政训练,而其中最艰难的一个动作是正步走。刚开始学习正步走时是教官先做示范,我们围作一团观看,当教练问道有谁可以做示范了的时候,我们便个个缩头缩脑,那场面如海生物集体在涨潮时顿时消失般状态——眼看教练要着急了,在这危急时刻突然有人站了出来——是张耕!队伍里不禁有了嘻笑声,看着他虎头虎脑地笨拙模样,我不禁也暗自开始偷笑,甚至有些想看他出丑的想法。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张耕同学很认真并且很成功地完成了示范,规规矩矩地入了队。从那时,我不禁从心底发出了一种敬佩,甚至这种敬佩已盖过之前的厌恶。
开学后2周,我们便步入紧张的学习中,也正式进入到了住宿中,在愈发接触愈多张耕同学的同时我发现,他或许不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一样,而是一个全新的他。
上课的张耕,虽然不是十分认真听讲的学生,但每次要求回答问题时,总有他积极的身影。有次上心理健康课,老师让我们介绍学校留给自己印象最深的地方,张耕同学第三个发言,前两个人都介绍的是学校的设施,而我们可爱的张耕同学一开口就出言不逊:给我留下印象出深的是学校的饭厅。此言一出,全班人笑趴下了,我笑了一会儿,又继而思绪飘远:张耕同学说得没错,他在饭厅里,总是把饭吃得干干净净,据他同宿舍的同学描述,有几次他竟创下了餐盘光洁如新的纪录。我说这些的目的,不是表现张耕同学的大胃口,而是在宣扬一种美德,比起满满的盘一口未沾的浪费,这更是一种光荣的美德。
我最后还要讲的是张耕同学的`朴实——因为刚开学的我们没有校服,本来说没有校服的这一段时间大家是统一穿军训服装的,但由于考虑到美观问题,老师要求的并不是很严格。而我们的张耕同学,从开学到现在,一直穿着自己的军训服,穿梭在我们的走廊里,绿得亲切。这与严格规定星期一升旗时必须穿军服时未穿的同学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难道是因为张耕同学家里穷得买不起吗?我想真的要好好想一下了。
回答问题时的张耕,是朴实、可爱、诚实的;打扫卫生时的张耕,是严肃而认真的……,在愈发愈多接触张耕同学的时候,我彻彻底底地遗忘了对他的厌恶,取而代之的是他行为言语对我心灵的洗礼与彻底地返璞归真的美好。
我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姐姐,一双大大的眼睛,玲珑剔透,仿佛会说话一样;一个小小的,扁扁的鼻子上架着一幅黑色的眼镜,一张胖嘟嘟的脸,一边一坨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小巧的嘴巴,能说会道,什么事都能说出个道理来,连我这个大家公认的铁嘴都讲不过她。
有一次,我和姐一起来到乡下玩儿,买了许许多多炮竹(姐姐请客),一到家,我们俩就争着选玩哪一个,姐姐说:“我要玩着一个!”我大叫道:“我也要玩着一个!”可我那是姐姐的对手,只见她拿着那个炮竹就着火一点,“啪!”一身响亮、清脆的炮声在我们耳边响起,没办法,我也拿了一盒和姐姐炮竹一样的鞭炮,学着她的样子来点,一不小心我的鞭炮给扔进了河滩里,把炮竹给淹灭了!我只好问姐姐:“姐姐,你的鞭炮是怎么扔的,教教我嘛!”她马上热心的告诉我,这个时候,我知道——姐姐和我吵架的误会已经烟消云散。我呢,也不斤斤计较了!
可能是因为时间渐渐的流逝,姐姐的知识变得广博起来,那么有修养又那么地文静,她想事想得很周全,并且什么事都让着我,这不,她从广州来到了我们的家中,这时我终于又见到了我天真的姐姐,看到她时我几乎傻了眼,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此时的她与妈妈一般高,瘦了许多,但是,她还像以前一样总带着一张笑脸,一边一个酒窝,这一次,她带了好多好多的东西送给我,一到家,姐姐就和我一起学习,我特开心,我们在一起有商有量,她还给我介绍了许多先进的学习用具呢,让我大开眼界。
你的目光
佘阳
洁白墙壁,嫩绿盆栽,隐隐约约的黑影,总是在注视着我。
初见时,高大的您跨进教室,全班四十七双黑眼睛一齐望向教室门外。只见,您戴着厚重的眼镜,眼镜下是双较大的眼睛,眼神中充满了严肃。眨眼功夫,你就走上了讲台。恍然间,一整嘹亮的声音从我耳畔传过:“我是你的班主任,陈旭阳陈老师。”
只是初见,但您那严肃般的眼神却让我记忆犹新。
那一次的晚自习,教室格外静,静得连呼吸声都听得见。落日的余晖透过门窗,照射在您通红的脸上。只听见您生气地拍了拍桌子,那原本大大的桌子,仿佛凸出来了,顿时显得更大了,而眼睛中透露出的是怒气、压抑。空气变得闷闷的,大家都底着头,胆怯地,默不作声地。
那天,我从您的眼睛中不止是读到了愤怒与失望,还有一点小小的希望。
入冬了,早晨更加寒冷了。几圈下来,汗水浸湿了衣服,您在一旁一直跟随只我们跑,却无怨言,您的眼睛不仅是严肃的霎时,您的眼睛中出先了惊讶,又逐渐平淡了。您依然严肃道了声:“同学们,我得到一个似真非真地好消息••••••我们得到内务比赛第一名••••••”听完这个消息,全班都在欢跃。您平静地站在草坪,可我却从你的眼神中捕获喜悦之情。
班主任,您的眼神不仅是严肃的,还是和蔼的。每一次晨跑,每一次朗读,每一次
“唠叨”,每一次谈心,你都会用您的眼神在暗处中注视,来关怀着我们。
您的眼神,您的注视,是我成长路上必不可失的明灯。我感谢,那个用目光注视我们的您
我的外公乃是大名鼎鼎的黄飞鸿也,但是没有佛山的那个黄飞鸿厉害,既没有医馆,也没有武功,只是一介草民。
我的外公有着高大魁梧的身材,挺着一个大大的啤酒肚,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特象一只肥肥胖胖的企鹅。他长着一头银灰色的乱头发,一张整天板着的瓜子脸,让人看到了就战战兢兢。当然,我是不怕他di,因为我是他的外孙皇帝嘛!
我的外公有两大嗜好:抽烟与吃面条。先说他的第一大嗜好吧。外公有事没事都要展示展示他那厉害的“吞云吐雾神功”。每天一早,就点起一支烟津津有味的吸起来。有时外婆说他几句,他还振振有词:“你不懂,有句话叫做‘每天几支烟,赛过活神仙’呢!”外婆听了只有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外公太“厉害”了,“吞云吐雾神功”练得两手发黄,牙齿练得发黑。他的“口气神功”真可说是登峰造级,只要一哈气,臭得连苍蝇都要掉下来。
再来说说外公的第二嗜好吧。小时候,我真怀疑外公的肚皮能吞下整个大海,要不,那一大锅面条怎么会在几分钟内被外公消灭呢?
接下来说外公的优点吧……(语塞)嘻嘻,不好意思,目前还没找到外公的优点,下次再说吧!
现在你全面了解我的外公了吧,喜欢的话来条信息,不喜欢拉倒。
(再看、再看就吃了你!)
“妈妈,我想对您说,话到嘴边又咽下;妈妈,我想对您笑,眼里却点点泪花。”
妈妈,女儿一直想和您促膝长谈,但总是欲语泪先凝,十四个春秋,十四载风霜,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您的额头已布满了壑沟,女儿什么时候能为您抚平?五千一百多个日日夜夜,每分每秒都凝聚着您深沉的爱!我只恨我的笔太笨拙,纵有千言万语也描述不出,妈妈,女儿早已读懂了您的爱!
现在,我已度过了十四个春秋。我的生活依然充满爱与关心,但少了您的影子,我觉得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女儿知道您在远方也牵挂着女儿。虽然女儿时常因思念您而落泪,但女儿想对您笑,让您知道女儿过得很好。女儿不希望您日日夜夜牵挂。我听人家说,整天牵挂、思念会让人变得不开心。女儿希望您天天拥有好心情,所以女儿想对您笑,可眼里却点点泪花,因为女儿也在思念着您……
“烛光里的妈妈,您的黑发泛起了霜花;烛光里的妈妈,您的眼泪写满了这段牵挂。”
妈妈,您是否还记得六年级的那个暑假。因为我就要到镇上的中学读书了,所以外公外婆叫您回来一趟。见到您的那瞬间,女儿既想哭又想笑。高兴的是,女儿终于可以见到久违的妈妈了。和梦里的一样。但我却没有在梦里的那种透心的乐,因为我看到您那黑亮的头发已泛起了霜花。羞愧与懊悔顿时侵蚀着我的心灵。当您放下行李抬头看我的'那瞬间,您的眼睛已将这满载爱与牵挂的目光送给我,让我心潮汹涌澎湃……
“妈妈呀,女儿已长大,不愿牵着您的衣襟走过春秋冬夏。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相信我吧,女儿自有女儿的报答。”
妈妈,虽然咱娘俩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但女儿已将您的爱深深地埋在心里。女儿不想这份牵挂让您日渐消瘦。妈妈,女儿现在含着泪水请您放下,不要再牵挂。每个女孩都是上帝派到人间的天使,她们需要爱也需要探索。妈妈,相信女儿吧!您对女儿的爱,女儿自有女儿的报答,因为女儿已读懂母爱:母爱像一杯水,真挚却胜过太平洋……
李浩田是我来奎文区实验小学三年中最好的朋友了。他个子高高的,有一点点胖,但他跑起步来可不慢。留着比一般男生长一点的头发,眉毛很浓,力气大大的。他的脸一般都很红,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的;他还很爱笑,没有不开心的时候;对了,他的脚还很大,能穿44,45的鞋,是我们班第一大脚;他是个非常有趣的大个子。
回想起我们在一起三年的点点滴滴,我感到开心,愉快,还有留恋。我总是想起他那招牌式的微笑,是因为他的微笑能让我开心起来,能让我忘掉烦恼;我也想起他和我一起接受老师严厉地批评,还不止一次。老师的批评是希望让我们改掉了坏习惯,但我们不止一次的犯错,还是让我们俩感到惭愧,我们也知道我们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我们也喜欢在体育课上打篮球,他那高大,魁梧的身材是一定要当大中锋的。他那篮下转身低位单打的能力,还有他精准的篮下投篮,使他和我们的比赛中占尽优势,最后一般都是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还有我们在运动会时的表现。最近的一次,我报了跳高和200米,他报了跳远和50米。我们上场时都信心满满,势在必得,可是现实总比梦想残酷。他跑的50 米,实在是高手云集,他拼了命,使出了吃奶得劲儿才拿了个第四,他比完后很失落,我安慰他,说:“没事,不还有跳远吗。”它果然又重拾信心,满怀期望的去参加跳远了,结果又拿了个第四,最后他充满调侃地说:“可能我就是老四的命。”我200米拿了第一,跳高拿了第四。
我和他三年的真挚友谊是一生都不能忘却的,是他陪伴了我在这所小学的三年时光,也是他给我留下了三年的快乐和永恒的青春回忆。
最后,我想说:李浩田,你是我这一生永远的好朋友,祝我们在各自的初中努力学习,为自己争取荣誉。愿我们还能再相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