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保安管理制度(精选3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长沙市芙蓉区阳朝小学
学校地址:长沙市阳朝路84号
学校性质:本校系国有全日制普通小学,学制六年;隶属于国家授权的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第三条办学规模:学校开设18个教学班。
办学目的:学校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的校训是“团结,诚实、勤奋、守纪”。实施常规为本、科研增效、素质立校的办学思路,努力发展自己办学特色,把学校办成学生自主发展的乐园。形成求真、开拓创新的校风,爱校、爱生、敬业的教风;爱校、爱学、文明的学风。
第五条学校校徽是:
学校校歌是:
学校校旗是:
学校校庆日是: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学校民主管理。
第七条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有上级部门按法律法规赋予的办学自主权,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负责。
第八条学校校长由芙蓉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应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和经营管理方针、目标以及学校发展战略。
2、主持制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合理安排与使用学校经费和各种资源;
3、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具体规章,制定学校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任免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并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核。
5、任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主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核。
6、根据聘任制方案,进行教职工聘任,主持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
7、制定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
8、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9、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学校党支部接受教育局党委的领导,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工作进行保证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并指导共青团、少先队、退教协、工会、关协开展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代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审议,学校工会应和职代会一道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思想工作,保障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教导处、科研室、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由校长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各任命负责人一名,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主任对校长负责;教研组长对主任负责;教职工由教研组和主任负责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分明,有职有权。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岗位责任制;聘任的教职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学校建立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第三章学校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杂费。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积极创收筹措部分资金。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和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加强基础,提高能力,培养习惯,改进教法,指导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在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兴趣爱好等方面有较大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形成校长负责,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和教导处指导抓,大队部、班主任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参与抓,社会家庭协同抓的德育工作机制,达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以加强教师教学理论、教学业务和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为主要内容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以科研室为龙头,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积极进行课题实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第二十条学校弘扬学校传统特色,重视体育、艺术教育、课外兴趣活动等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教育活动,使“特色立校”落到实处。
学校将开展体操普及与提高的实验。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视学生卫生意识的形成,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心理健康课,培养文明向上适应能力强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三条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励,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着或作出重大贡献者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授予荣誉称号,予以奖励。学校对工作中有严重过失的教师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岗、定编、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的职务聘任,特殊情况可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所聘人员校内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六条学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为教师进修、科研、继续教育创造条件,努力为教师工作、生活改善环境,保证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教职工因工作、生活不顺可向学校申诉,申诉不由当事人调解,若调解失效,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不允许污告、写匿名信等行为。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学校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所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学籍管理依照《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招生时间、新生入学时间由芙蓉区教育局制定。
第三十条学校学生应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小学生一日常规》,按学校作息时间作息。学校教师不得利用晚上、节假日全班补课或上新课。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新的学生观和质量观,依据《芙蓉区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全面正确评价学生,重视对随班就读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对于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重视学生心理、生理保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学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第七章学校财务财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不得转让、拍卖,确保国有资产不留失。
第三十四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会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并据此建立本校财务、会计制度,学校校长必须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当年财务状况,接受职代会的审议。
第三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租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收取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以及仪器报废与转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其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六条学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若要修改须先提请校务会议讨论,经校教代会三分之二的代表讨论通过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学
xx年xx月xx日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一、开、关门时间:
1、早晨开门时间:7:30关门时间8:00
2、中午放学开门时间:11:30关门时间12:00
3、下午开门时间:14:40关门时间:15:00
4、下午放学开门时间:18:00关门时间:18:00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过与学校值周教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不能在校园内吸游烟。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其他规定
1、门卫要对门卫室及校门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2、禁止门卫从事食品及文具等经营活动。禁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4、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把学校物品和废纸卖给拾废品的;禁止拾废品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5、节假日,放学后时间,未经学校领导事先同意,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按时检查学校水,电开关。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备课是教师教学中的基础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在教师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是被教学理论和实践所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备课形式。为了提高集体备课质量,使集体备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此集体备课制度。
一、组织构成
集体备课由教科处组织,各学科组具体落实。每个年级组的每个学科作为一个备课组,设备课组长一人,负责本组集体备课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质量把关。学科组负责本学科集体备课的总体计划、教材的分析、深广度的把握、新课标的学习以及考题的研究。
二、基本要求
1、了解所授课程的地位任务。
2、掌握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3、钻研所授课程的教材内容。
4、分析所教学生的基本情况。
5、研究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6、撰写具体细致的详细教案。
三、实施方法
1、每学期开学前,备课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一式两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科处。
2、在每一单元每一章节讲授前一周,备课组长应组织集体备课,带领老师学习新课程标准,分析知识体系结构,分析学情,找出重点难点,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学措施,定出课时计划,指定中心发言人,限定备课时间,确定下次集体备课时间。
3、每位教师在单元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按要求写出各自的教案。中心发言人要充分准备好说课稿(包括教材分析,教法设计,学法指导,教学过程安排及依据)。
4、在讲课前2-3天,备课组长应再次组织集体备课。每位教师带上自己设计的教案。先由中心发言人说课。说课应讲述自己设计本教案的指导思想,学习目标,重点难点,以及突破重难点的方法和措施。还要重点讲解例题的选择意图和切入点,习题的选择理由和讲解方法。
5、中心发言人说完课后,备课组长组织议课。教师对照自己的教案积极发言,多提问题,认真讨论。大家共同研究后,每位教师根据备课要求修订好自己的教案。教科处要对教师教案的修订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
四、具体要求
1、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六统一”即:定时间、地点、内容、中心发言人;统一教学进度、目标、重点、难点、作业、测试。重点研究对教材的处理,对重点、难点的突破,特别是对例题习题的选择和处理,拿出统一方案(具体备课时间由各备课组视情况而定)。
2、教案要备详案,备好每一课时的教案。课堂中要讲哪些知识点,每个知识点的深度、广度,老师上课准备说的每一句关键性话都应写在教案里。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掌握知识水平的能力不同,每课时都要准备好必做题和选做题。
3、集体备课时间包括固定时间和各组自定时间。固定时间各备课组每周至少一次,一次1课时,学科组每两周一次,一次1课时,各组自定时间由组长根据教学进度的要求灵活确定。
4、集体备课遵循的原则:个人——集体——个人原则,必须在个人先备课的基础上进行。
5、备课的教案应包含: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教材分析(包括新课标的要求、本节内容与前后知识点的关系、本节的知识体系、本节知识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热点表现);教学重点和难点(应包括突破重点难点的方法和措施);学法指导;课时分配;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授课时间;学情分析。
6、备课组长要做好教案、习题、试卷以及课件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建立学科教学电子档案,供其他教师分享使用。
五、检查评估
1、检查:集体备课的检查由教科处负责。可以通过参加集体备课、查看教案、检查作业、推门听课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
2、奖励:学期结束,评选优秀备课组,举行优秀教学设计和个性化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学校给予表彰。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否则不得同意进入学校。
3、外来车辆禁止进校门,如需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4、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值班室等候。
5、非放学时间,学生离校,要让其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核实后方可让其离校,不得随意让学生走出校门。
6、安排好接送学生的家长。劝阻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指定家长接送车辆停放地点。
7、建立外来人员询问制度,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
8、负责学校校门内外的清洁卫生,阻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9、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房门的关锁工作,特别要做好晚上、星期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提升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渭南经开区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以“三项措施”落实校长陪餐制工作。
——高度重视,职责分明。组织各学校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成立了以校长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校长陪餐制工作责任,切实承担学生食堂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构建机制,统一管理。建立校长陪餐工作制度,全区统一表格,统一形式开展校长陪餐工作,加强对食品保管、发放、食用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每个环节不出问题,确保全体师生食用安全。
——强化监督,安全用餐。陪餐校长和学生一起打饭,自付饭钱,每餐对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作出评价,监督食品安全,倾听和记录学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例会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督促食堂整改完善,构建文明、节俭、安全的用餐环境。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上课期间(只要一进校门)学生未经教师签条批准,任何人不能离开校园,教师也不准不签条就同意学生离开校园。否则,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楼道、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灭等。
【行政例会制度】
学校行政例会定期按时召开
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是周二、周五下午5:00,由学校领导及各处室主管主任参加。
二、行政例会要设专人负责记录。
三、行政例会主要总结本周工作并研究步署下一周的具体工作。
【值日行政制度】
一、学校日常检查实行值日行政制度。
二、学校每周依次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为卫生、眼操、课间操、课间纪律、静校五方面,每项基础为分5分。
四、学校领导检查结果,与值日教师、学生检查结果相加得分,做为月发放流动红旗的依据。
五、每周小结由值日行政负责。
【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请假一天,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均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局批准。
二、凡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要写好请假条上报教导处,以便调课。
三、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不得私自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旷会、旷课、旷工的老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五、各年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多出勤、出满勤,加强对教职工因私请假的管理,结合学校人员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主动填写学教职工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教导处备存,并由教导处负责考勤,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事先电告校长或教导主任,事后亦需按此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二、凡请假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只扣除全勤奖,不扣工资。
四、禁止私自代课、调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为提高班主任素质,把班主任工作推向深入,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副教导主任、总辅导员为副组长的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
二、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负责制定学年全校性班主任工作研究计划,确立研究课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班主任研究会。
三、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写一篇关于班级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论文。
四、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班会制度】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班级班会制度。
一、班会时间和班会:每周一次班会。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按需要按要求完成班主任所任职称相应的示范,观摩或公开的主题班会。各类班会除特殊情况,教导处同意外,必须按照学校教导处规定的课程表按时召开。
二、建立班会记录薄,为了进一步确实搞好班会活动,落实到实处,教导处每周参加班会或抽查班会记录簿。
三、班会考核:搞好班级管理,开好各类班会是德育工作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为此,必须加强班会考核工作,依照班会记载簿和教导处参加或抽查班会情况,按学校德育工作常规考核标准,对班会进行考核。学期末汇总统一考核记分。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总则
1、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好教师形象,特制定虞阳小学关于禁止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2、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爱、自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格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依照本办法予以追究。
3、本办法的处罚对象为责任教师和有关领导。
处理、处罚
1、违反本规定,对学生罚站、罚跑、逐出室外,用语言侮辱学生的,已被学校发现,大会点名批评并扣发全部奖励。
2、若发生侮辱、打骂学生事故,学校接到家长举报(已形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教师在全校大会做检查,并扣发期末所有奖励。
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出走辍学事故者,扣发教师全部奖励。
4、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人承担80%-100%的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登报、报道等)对责任教师给予待岗处理。
6、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者,学校除采纳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7、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或其他人员举报到市者,除采纳市、教育局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8、学年内教师累计发生三次体罚学生事故者,对责任教师进行待岗处罚。
9、凡发生体罚学生的责任教师均不被评为本年度内的各种先进。
卫生制度
一、教室卫生
1、教室要坚持早晨晨会前,下午放学后两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要无纸片,无痰迹,无果核和果皮等,每月一次卫生综合检查,评比。
2、要经常保持讲桌、门窗、玻璃的清洁做到地面无污物,墙壁无划痕,玻璃无破损给人以窗明几净的感觉。
3、灯管上,黑板边缘等地方要经常擦拭灰尘。
4、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5、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6、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墙壁要保持经常整洁,不随便乱写乱画,校园内地面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平整,做到无纸屑、无碎石、无杂草、无果皮果核、无积水。
2、校内不准乱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准乱放垃圾和杂物。自行车、摩托车一定要放在指定车棚内。厕所的粪便及时清理,厕所内卫生要及时打扫。三、学生个人卫生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早上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班主任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每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五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上课。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各班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责任人。
2、各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每天打扫3次,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打扫除并做好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要建立卫生监督岗。
3、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5、加强粪便、垃圾管理,及时运出或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秋季节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教室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室采光、照明良好,黑板无裂缝、不反光,前排距离黑板2米,后排不超过9米。
二、经常打开门窗,保证室内空气流畅、清新。
三、搞好室内外卫生,教育学生注意保持。
四、课间要求学生到户外活动,保持教室、走廊安静,消除教学楼噪音。
五、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晰,字体中文不得小于8*8CM,外文不得小于4*4CM,注意培养学生正确坐姿,严格执行用眼卫生的“三个一”和“二要二不要”。
六、投影仪、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要保证画面端庄、清晰、效果好,不损伤学生视力。
七、保证学生课间休息,学生每月调换一次座位,对视力不良的学生适当照顾。
八、布置作业避免作业量过多和造成学生身体疲劳的一切外界因素。
九、组织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发挥两课两操的作用。
十、教学卫生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导处监督执行。
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损坏公物要责令损坏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对公物赔偿外,还要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本班赔偿后再由学校进行维修。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乱抄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班级、音、体、美、自然、电脑),责任到班主任、音、体、美、自然、电脑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月底库存现金额为0元,若超过此数时,向校长声明。
二、临时性购物借款必须由校长批示,票到及时消算借款,不得延误影响周转。
三、提送现金超万元时,必须设两人护送,不得单人自行。
四、办公室不准存放现金过夜,否则遗失资金后果由存放人自负。
五、每月向校长汇报当月经费收支情况。
六、学校购物价格事先应向校长请示,不得先购后报,一次性购买超出1000元,要提交行政会议研究,方可执行。
两操(课间、眼保健)制度
一、眼操由学校体育教师直接负责,并培养一批责任心强的班级卫生骨干协助检查。
二、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由班长织督促本班同学上眼操,全体学生必须服从指挥,不许干其它任何事情。
三、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的任课教师,必须协助班长搞好此项工作,不允许随意拖堂、耽误眼操。
四、眼操做的质量好劣将由校文明督导员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五、上广播体操时,体育班长要督促同学们以最快的速度集队,并及时带到指定场地,要求步伐整齐。
六、带到场地后,班长要整队,全体学生保持稍息姿势,保持安静。
七、做操要动作规范,符合要求。
八、做完操后,各班体育班长要把队伍有序的带回班级方可解散。
九、晨会教师要跟班,有事同教导处及时请假。
十、少先队将组织文明督导员检查,并记录在案,给各班打分。
升降旗制度
一、时间: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除周一外每日早晨到校后升旗,晚离校时降旗,重大节日举行升旗仪式。
二、升旗人员:由各班轮流担任,各班要在进行国情、国旗教育时增强学生的国旗意识,开展“人人争做升旗手”、“我为国旗添光彩”的教育,然后推荐出日常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有代表性的学生担任升旗手。
三、升旗程序:
1、出旗;
2、升旗(奏国歌);
3、唱国歌;
4、宣誓、校训
5、国旗下讲话;
6、升旗毕。
四、每周一各班要整队带入指定地点,(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或一列横队)面向国旗。师生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参加仪式。
五、升(降)旗后方可行动。
六、升(降)旗时,师生要行注目礼,升旗人员、行注目礼,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行队礼。
升旗活动,最能体现一个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修养,也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对祖国充满无限热爱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学校德育领导委员会、大队部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施和检查,对于在升(降)旗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的学生和老师将予以批评。文明礼貌制度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整齐,不准穿拖鞋进课堂或穿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2、语言要文明,与人讲话,要做到礼貌“十字”要求,和同学,老师友见面要说“您好”,讲完话告别要说“再见”走路碰了人要说“对不起”别人帮了忙要说“谢谢”等。
3、要尊敬老师,老师提问要起立回答,向老师提问要起立(老师坐才能坐下)不能给老师起绰号,不背后说老师的坏话,老师批评教育自己时,要虚心听取不诡辨,不顶嘴。
4、进入办公室或他人房间敲门或喊报告,经允许可进去,不准乱翻室内的东西。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和女同学,要敬老爱幼。
6、说话行为要文明,不骂街,不说下流话,不吵嘴,不打架,不抽烟喝酒不说谎话。
7、要朝气蓬勃,男生不留怪发形,女生不准穿高跟鞋,紧身衣裤,不准化妆,佩戴首饰。
少先队工作制度
1、辅导员要明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少先队工作。
2、大队和中队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落实好值日中队制度,强化少年队日常管理,并做到日检查、周小结、月总评。
3、各中队要经常组织队员开展读书报活动,并做好读书读报评比工作。
4、各中队隔周上好队课利用队课时间强化对队员教育。
5、学校少先队要不断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正面的宣传工作,红领巾广播站要按时开播,各班要按时上交广播稿。
6、各中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少先队主题队会活动。
7、各中队要根据学校《少先队考核细则》及时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1、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相关设备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3、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
4、每次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关闭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防盗门。
5、要保持室内清洁,管理人员要每周打扫一次。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6、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7、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
8、对未经杀毒的软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9、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10、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整体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有效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使全体教师进一步规范自己教学行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育局提出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根据教育教学改革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科研先导服务功能,坚持“抓规范,促质量;抓教研,上水平”的教学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构建改革。
二、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构建改革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办学,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建立完善全校师生共同遵循的学校章程,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认同。建立起依法、科学、民主、人本、高效、开放的学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立有利于民主管理的教代会制度、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的聘任制度和绩效奖励制度、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培训培养制度和评价制度、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张扬的管理和评价制度、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实施与课堂评价制度及有利于社会广泛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家校共育
制度等。
2.实施民主科学管理。建立民主化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实现决策过程民主化、管理过程规范化和监督过程完备化;将管理实践的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构建平等和谐的干群关系,倡树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调动教与学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完善干部、教师业绩档案,用好量化成绩,切实解决在岗与不在岗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特别是在岗位人员调配、绩效奖励等问题上,能力强、干得好的就放在重要岗位上,就要给予绩效奖励;在人本、民主、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科学与人文管理的有效融合,发挥学校管理的最佳效能。
(二)具体目标1.完善教代会制度(1)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2)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两次,每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参加。
每次大会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与表决必须获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2.教师聘任制度
(1)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
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2)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教师培训制度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
4.学生评价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变单纯以分数来评价学生的偏颇做法,从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审美情感、劳动技能等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既符合人自身发展的规律,以体现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素质的要求。
(2)全面性原则:全面性有两层含义:一是素质目标内容全面,即包括德、智、美、劳和个性心理等方面,让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
二是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
(3)整体性原则:用“分数+等级+特长+评语”的评价方法,从德、智、体、美、劳和个性心理等方面的整体发展,从组成每一个方面的各要素协调发展来评价学生,从而解决过去的那种重智轻德以及由此造成的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
(4)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基本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的期望,让学生充分地感受师情、师爱,真切地体验期待、体验成功,进一步增强刻苦进取的自信心和自学性。
(5)发展性原则:根据学生智商、性格差异等客观因素,确定素质发展层次,把基本素质发展情况定为“合格”、“良好”、“优秀”和“未合格”四个等级。
5.加强教研组管理,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教科室和教务处任命并颁发聘书,签订责任书,另外行政领导蹲点各教研组全程参与各组教研活动,行政人员每学期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教研组长在教务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各项工作。
6.加强班主任管理,选拔有责任心有能力的班主任,加大对班主任的奖惩力度。根据我校班级管理细则,按年终考核名次,每月奖励班主任1-2名30元,3-4名25元,5-6名20元,提升班主任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7.落实好家访制度
(1)、班主任每学期要对1/2以上的学生进行家访,一年内对全班学生家庭普访一遍。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班制定家访计划,要求普访1/2,重点访2~3人。
(3)、第18周前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奖。
(4)、期末交家访记录,学校教导处存档保存。学校对各班家访记录进行检查,并对受访学生进行座谈、抽查,凡在检查中发现一例弄虚作假的,扣除全部奖金。
(5)、家访工作与期末评先、年终考核挂勾。
8.教师考勤制度
(1)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2)教师外出听课、开会或半天以内的因私外出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
(3)教师因事不能来校须写请假条报教导处或校长室审批,请假半天由教导处审批,半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课务和其他事情(如班主任工作、午间看护、值日等)自行安排。三天以内因公外出,课务自行安排,超过三天的超出天数的课务由教导处安排。
(4)教师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并及时通知教导处做好代课安排。
9.设立家长开放日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
每学期确定一天向家长开放,欢迎家长进校进课堂参观听课。并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10.实施民主化管理,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教研组长、各5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制定小组,学习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修改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业绩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步骤与策略
第一阶段(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10月10日)完成改革动员、设计和制度初步形成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工作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教师代表会、家长委员会。
3.制定《河东区x小学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构建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主要完成学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工作。
1.结合学校实际,发现不足,及时修正。
2.同兄弟单位交流探讨。
3.修订学校管理制度,形成定稿。
四、组织机构
河东区汤河镇楼子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周例会
1、周例会定于每周到校的当天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召开。
2、由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部署本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后勤及其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
3、周例会上,主持工作的领导应对上周工作简要回顾,总结,以便扬长避短。
4、各部门、各教师如有什么中心工作或建议,应在此时汇报给主持工作的领导。
5、周例会的内容,应作好记录,办公室摘其要点公布于黑板上。
政治学习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单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学习时应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讨论时积极发言。
3、在集中政治学习时间内,教职工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看其它报刊书籍、备课、批阅作业、小声说话、打瞌睡、随便外出等),不得缺席。
业务学习(含教研活动)
1、每周三第二节晚自习为学习时间。
2、业务学习分四种形式:一是全体教师利用学习日,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二是按科目分教研组集中,结合各组实情,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教改信息,讨论教改试验课,研究有关课题,观看教学录像等;三是年级段组活动,主要是研究教法,上教改课,评课等;四是分年级、分科目集体备课活动,疏通分析教材,上课评课等。
3、各组负责人应精心安排每次活动,紧扣自主教育教学理论,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不图形式,讲求实效。一学期(年)的每次集中学习,应注意做到形成系列,突出重点,富有成效,力求层层推进,步步提高。
4、教师应以主人翁态度参与每次活动,准备好材料,认真讨论,做好笔记。
校本培训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双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培训学习要有专题,有针对性,指导性。
3、全体教师参加,认真听讲,作好笔记,积极参与主动发言。
行政会
1、行政会不定时召开,由主持工作的校长召集。
2、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校长、副校长及相关人员。
3、行政会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4、会议程序为交流部门工作,学习有关理论,研究讨论工作。
5、各参会人员应在行政会召开之前,拟定好需在会上进行商讨的工作,会中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在会后执行决议中,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6、行政会应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泄露不该公开的有关内容,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注:各种会议,均建立会议记载簿,由专人记录,期末交负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九、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备课是上课的必要准备,是教师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确立目标、选择教法、实施教学的过程。为了使教师适应当前教学改革的发展变化,全面落实现代教育的新思想、新目标,切实改进教学方法,真正发挥备课的作用,特提出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1、每个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才能上课,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和“信口开河”。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掌握好本册教材的重点,与前后教材的内在联系及函接,各单元之间的知识联系。教师必须弄懂教材的知识,以保证准确、无误地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
2、备每一课必须做到:
①备教材: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确定教学目的要求要明确、恰当。要分节备课。
②备教法:教师应不断探讨新方法,帮助学生掌握重点,突破难点。
③备学生: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既使中下生能学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又能让学生的智能得到发展。
④备练习:改革课内外练习的形式,激励学生爱练 ,善练、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3、每课的教案应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智能与思想教育两方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步骤、必要的答案、练习的安排、作业的设计以及教具准备等内容。
4、建立“集体备课、资源共享、个人加减、课后反思”的备课制度。各年级备课组要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备课。可利用校园网的优势,备课小组成员根据本学期的教材,可以电脑备课的形式,分担一至两个单元的备课任务,实现集体备课,资源共享。
其他教师在他人的教案上根据自己的教学特点与本班学生的特点,把修改的意见写在自己的备注栏内。修改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总的设计思路是否符合我的学生
2、我的学生还会在课堂中出现哪些问题?我将如何解决
3、本教案的哪几个环节使我得到启示,并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中运用?课后反思也应有自己的个性。
电脑必须按以下六个环节操作:组长分配任务——组员独立备课——教研组集体讨论修改后下发教案——上课教师再修改后执教——撰写课后反思——集中交流反思。提倡在语文书上圈圈点点。
5、语文教学要加强优秀文化熏陶,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开展“与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文化经典(成语、古诗、格言、歇后语、谚语、名著……)诵读活动,及早让儿童接受传统优良文化的教育。每个年级要有自己的特色,并把每周诵读内容在期初做好计划,周周落实。
学校安保(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全体安保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无私无畏的道德、品行,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精明强悍的防卫本领,努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肯奉献的新一代安保员。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安保教师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教师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教师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教师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四、接受监督
1、学校安保教师要心系岗位,用情职业,安保教师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学校安保教师在岗期间应识大体,顾大局,遵章守纪,要自觉接受派出单位和用人学校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一、在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组直接参与、校委会值周人员协助、班主任具体实施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
二、建立教育学习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学校每学期举行三次校会,集中学习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教育学生遵规守纪,确保自身的健康成长。
2、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课,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改正缺点,完善自我。
3、学校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及时的防溺水、防水、防雷电、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定期检查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进行必要的逃生演练。
4、周会课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阵地,各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各类问题,记录活动情况。
三、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
1、每学期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2、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共同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与保护机制。
四、建立安全档案,规范各类安全资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学校综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况,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一、骑自行车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车一律自觉停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
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为了做到资源共享,集思广益,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集体备课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形式:
1、以年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双周一下午放学后开始活动(集体研究课时间由本备课组商议临时决定,不要利用周一下午的集体备课时间,一个月备课组至少开展一次研究课活动)。内容主要是教材教法的研究,知识点的确定及学法指导。
2、全校以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教改思路,交流教学中成功的教学经验。
3、全校语文6个备课组,数学分一二年级、三年级、四五年级、六年级4个备课组,英语为1个大备课组,体育1个备课组,艺术1个备课组。
二、要求:
1、集体备课要做到时间、地点、内容及主备人四落实。
2、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对所备单元进行深入的教材分析,使教师能准确地把握教材的地位、重难点及教育价值,提高教师个体灵活驾驭教材的能力,并确定由主备人对本单元(或章节)进行初备。
3、以备课组为单位对主备人的备课初稿进行讨论、修订。(主备人应在一周前把所备初稿交到任课教师手中。)这一过程应该真正成为师师互动的课程,主备人介绍了设计思路以后,其他教师可以畅所欲言,肯定设计的精彩之处,同时,对有待完善之处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不同的设计方案,让大家共同品评。最后形成的教案要达到: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重点、难点和关键。本学期每个学科要建立单元评估制度。
4、在集体备课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各任课教师结合各班学生和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在备课纸旁注部分,对教案进行个性化的修改。
5、在课程教学完成后,教师要针对教学实践写出教后感(或教学反思)。教后感要有针对性,做到言之有物,客观、实际地总结教学过程中,教师教法和学生学法的成功经验和尚存的困惑和不足,对今后的教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备课组每月要组织一次任课教师教学反思录交流,从而真正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学校每学期在备课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一次教学反思录交流与展评。
6、教师要把集体备课中研究出的结果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注意事项:
1、领导参与并检查集体备课情况,及时督促各年级各学科认真开展好集体备课工作。
2、备课组长要作好记录,期末结束时交教导处存档。
3、集体备课时间不得做任何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司机为成员。
二、司机必须服从学校领导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不能无故不出车、迟出车,若遇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三、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行车技术,准时参加学校及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安议和培训班。
四、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车,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接送学生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
(4);坚持做好车辆的检查和保养,保持车况、车容、车貌良好,特别是机油、汽油、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保修解决。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驾驶人全部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1)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过错方不在学校的;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六、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
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七、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
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司机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注意形象,不在驾车期间吸烟,接打电话,不光膀,穿拖鞋开车,不能恐吓打骂学生,更不能和家长发生言语;
1、管理、安排体育方面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体育、卫生两个《工作条例》,努力增强学生体质。
3、根据市、街、校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全校体育工作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4、有计划、有条理、有步骤抓好体育运动队的培训工作,建议每天坚持不少于1小时的业余训练(田径、篮球、乒乓球、三棋等)。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运动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锻炼习惯,参加各类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5、校举行集会或其他活动,负责安排、指导学生进场、离场,整理队列,并维持会场纪律,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体检、保健工作。
6、按体育部颁布的要求,切实抓好学生体育锻炼、达标工作,达标率要达到上级要求。
7、组织安排好两操、两课、两活动,负责“两操”的机务工作,并做好每日检查评比工作,两操正确率达98%以上,切实抓好“两操”质量。按课程标准要求制订好教学计划,备好课,上好课,期末写出质量较高工作总结和教学经验论文。
8、积极开展全校性体育运动,有计划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多种文体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田径运动会(校运会),一次班际两操比赛、篮球赛、乒乓球赛、三棋赛。组织好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
9、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体育课、训练课没有属自己责任范围安全事故发生。
(1)每学期通过考核认真评定学生的体育成绩,做好体育资料的积累和统计工作,并列入档案。
(2)做好体育器材的管理和一般维修,充分发挥体育设施和场地的利用率及使用寿命。管好体育场地、设施,保持体育室的整洁。
(3)乐意接受学校、办学单位交给的任务,并努力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能用清晰、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教学。
(5)按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热爱学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主动协助有关部门领导做好学校的其他工作。
(7)能吃苦耐劳,具有创新、有奉献精神,教育、教学质量高,令家长、学校、办学单位满意。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副校长、校长和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机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课后认真填写“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课堂安排表”,并及时交教导处存档。
5、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1、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2、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3、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4、统计教师工作量。
5、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6、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Ⅰ、创建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意识,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Ⅱ、全校全称:
宁波市镇海区张和祥小学环保模范学校
Ⅲ、办学目标:
争创宁波市环保模范学校,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环保意识,习惯良好的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Ⅳ、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Ⅴ、组织机构:
学校组建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指导、帮助,日常管理活动由值周班负责。
Ⅵ、主要活动:
1、定期召开环境教育工作例会,每年制订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2、办好环保科技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使学生有明显的收效。
3、举办废物回收、废电池回收活动。
4、利用校报、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及时宣传环保动态、信息和知识。
5、利用好环保校本课程进行学习。
6、开展“创美”活动教育,评比“创美小先锋”。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集体备课组安排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开展。
二、集体备课时间和内容
1、集体备课时间为周三下午,内容为学习领会整个学期、整个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集体讨论教学设计。
2、活动时间为两周一次,开展“一课、一评、一思、一得”教学研讨活动,以培养青年教师为重点。
三、集体备课形式
1、各年级语文学科组集体讨论、集体设计教案。
2、主备教师作备课的中心发言,其他教师事先钻研好教材做好准备。备课时抓住“备”字: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具,备作业,备课时积极发言,各抒己见。
3、组里有亮点的教学设计及时发到网上邻居供学校教师查阅。
四、集体备课要求
1、各备课组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方向,教学编排体系,教学时间,制订好集体备课计划。
2、每位教师在个人充分备课的前提下,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每次事先确定备课内容、中心发言人和整理人。
3、教学设计始终围绕“抓一点,析深刻,论透彻”的教学模式,突出“乐”和“趣”。
4、集体备课组要严格按照“资源共享,个人加减,课后反思,教案复备”的精神开展活动。
5、教师上网交流要及时,个人加减有重点,课后反思要深入,教案复备要深思。
6、每次集体备课要推荐一名教师做好详细的记录,学期末上交记录本到教导处。
7、集体备课时不做与备课活动无关的其它工作。
1、凡遇台风,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得到信息后,各教师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相应的抗台风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减少损失。
2、凡遇暴雨时,在学生放学回家期间教师要做护送学生工作,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在校内安置好,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3、在校门前的公路两旁做好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
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教育小学生不要在马路上驾驶摩托车。
5、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6、上课期间学校要将校门锁住,并安排有值日人员把守,不能让外人随便出入。
7、不准在危房上课和住宿。
8、所有教学用楼及教师住楼在正式使用前均要安装标准的避雷设备和规范的用电线路。
9、要根据实际添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10、学校新建校舍要杜绝“五无工程”。
11、体育教师要严格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则上课,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12、严禁学生独自或三五成群结伴到河游泳。
13、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1、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学校公物,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丽。
2、师生进入校园后,应主动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尊重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3、师生的自行车进入校园,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走廊、教室及办公室前不得停放自行车。
4、各办公室、教室及室外场地的维护保洁采用分区包干的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卫生保洁责任制,学校定期检查。
5、 课间休息及课外活动时,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外走廊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及其他教室。
6、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人,如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私自启动学校各种设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破坏校园绿化者,按花木原价进行赔偿。
7、对班级各种财物的损坏,按班级财产承包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凡属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班级赔偿;凡由学生个人损坏的,一律由学生自己赔偿;有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对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内的各种设备,工作人员没有按章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由责任者按原价的50%--100%赔偿;学生因故损坏上述设备的,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