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最新2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

测试题党员致辞诗歌 1

阅读答案答辩状感恩信课件,急转弯普通话习题请示诗歌:标语述职委托书好词流程,语录条个人介绍辞职报告李商隐!发言稿先进个人工作学习方法竞选辞职

保密规章制度 2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 3

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1、销毁属于秘密和内部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机关公文资料时,要由保密工作干部负责监销,不得卖给废品收购站或个人。

2、不在无关人员面前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将其随便携带外出。离开办公室时,需将文件资料随时锁入抽屉或保险柜内。

3、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对自己借阅和管理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4、向外带给各种信息报道,要经有关领导审查,允许后方可带给。

5、秘密文件资料应定期清理。发文机关要求退回的要按时如数退回。借出的文件要及时回收。清理清退中如发现丢失,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追查。

6、内部保密件产生,要由起草人员在起草文件上确定所属密级;由专职人员打印核对后,呈送领导审阅签批,密级随即生效。

7、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务必经发文单位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复印件按原件密级要求管理。并严格遵守乡制定的打印复印传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的保密要求。

8、秘密文件和资料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登记签字,做到整个运转过程中都有文字记载,手续齐备,职责清楚。

9、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调查,不向社会调查者带给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保密统计数据。

10、秘密文件资料不准擅自摘录和引用,不准自行扩大传播和阅读范围,不向范围以外人员传播和泄漏。

保密规章制度 4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xx农业大学教务处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一、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工作负责;

2、身体健康;

3、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务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xx农业大学保卫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试卷保密室人员配备

保密室设负责人两名,一名为教务处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处领导,另一名为教务科工作人员。同时,设值班巡逻人员四人(不含试卷保密室负责人,且学校保卫处至少2人)。

三、试卷保密室使用要求

1、保密室为社会考试专用。非社会考试期间,可用于其他考试试卷的保密。保密室防盗门配置两把锁,其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

2、自试卷运抵保密室起,教务处和保卫处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有详细的值班巡逻纪录;

3、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收和发放记录;

4、试卷保密室在存放试卷期间进行全天摄像监控,监控资料由保卫处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5、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应接受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或开展其它与试卷保密工作无关的文娱活动;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4、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及铁柜的钥匙,拒绝他人代领试卷;

5、发现可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保密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室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室是指: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保密室应当是存放、保管、研制、生产、试验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最小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条 保密室的管理应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保密室的工程项目建设,须同步考虑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与基本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按照本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健全,防范设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保密办公室是保密室保密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职能。

第二章 保密室的审定

第六条 确定保密室应遵循最少化和最小化原则,即能定部位的不要定部门,尽可能缩小接触人员范围,从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确定保密室的标准: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试验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室,要求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第九条 保密室的审定程序

(一)相关人员根据本规定,结合部位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1)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二)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完成审核后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条 公司已确定的保密室,因内部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撤消时,由所属部门提出书面变更或撤销理由,填写公司《保密室变更、撤销审批表》(见附表BM—BW—002),经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由公司保密办审核,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第十一条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经审批确定xxx市xxx区xxxx号xxxxx座xxxx室为保密室。

第三章 保密室的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保密室应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健全下列保密制度如:岗位保密职责、出入登记制度、保密部位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技防设施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保密检查制度等二级制度,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保密室要明确进入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全程陪同;

(三)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室;

(四)非工作时间和保密室无内部人员在场时,各类涉密载体必须锁入密码文件柜或密码保险柜内;

(五)建立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内部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六)建立保密检查制度,对保密室内保密工作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七)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相应的保密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八)公司保密室需设立安全值班人员,下班后需要将防盗报警器设置为布防状态,上班后解除布防;

(九)保密办每季度对存放的保密材料进行检查,要求做到台账与实物完全相符。如发现不相符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纠正,确保涉密载体安全有效;

(十)对保密资料的查阅和使用要严格控制,任何人借阅、查看和使用都要经过公司保密办批准,并作好相关记录;

(十一)保密资料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带密码锁的文件柜中,相关文件及材料要分类立卷存放,各种记录和清单清晰可查;

(十二)公司保密室将各部门上交来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接收材料时,要按照移交的目录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当面解决。

第四章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室防护措施、设备的规划、配置、安装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主要包括:

(一)物理防护措施:公司保密室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公司保密室与国(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国(境)外人员长期居住的寓所保持一定安全的距离。安装防盗门并配备门禁系统、密码文件柜,在指定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机房应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建立视頻监控的管理检查机制,资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定期对视頻监控信息进行回看检查见附件(视频监控检查记录表BM—BW—006),保密管理办公室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视頻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技术防护措施:安装入侵防盗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保密室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管理要求;

(三)人工防护:进入保密室的工作人员要经过审查培训,进入要害部位的本公司非涉密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审批、登记并由专人陪同,填写《进入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3)和《保密室出入登记》(见附表BM—BW—004),方能进入。

(四)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装置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定系统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有维护记录。

(五)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录音、录像、拍照、存储、通信功能的设备带入保密室。

第十五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使用的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严格按照公司计算机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禁止安装、使用无绳电话、手机和其它无安全保障的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司保密室须配备专门存放、保管、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安全可靠的设备。

第五章 保密室的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保密室的管理,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制度,严密防范,严格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九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保密室职责:

(一)对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方案的制定和审定,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保密室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三)负责监督指导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防护设施的规划、安装和日常维护。涉及保密室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并编写要害部门部位新建计划、方案,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四)对公司保密室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五)负责公司保密室的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第二十条 公司保密办保密室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保密室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定工作;

(二)审议、审定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研究、解决和向公司报告保密室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对保密室工作人员做出表彰或处罚决定

(五)保密办对保密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和涉密工作岗位人员情况需进行全面调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备查。如遇有保密室管理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档案,进行登记,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保密室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保证公司各项相关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位的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室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

(三)确定进入保密室人员的范围,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进入。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的外部人员,做好审查、审批、登记工作;

(四)负责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确定涉密等级的初审,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五)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其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六)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不适宜在保密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七)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因私出国、出境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八)定期对保密环境、防范设备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九)本部位发生泄密事件和发现所属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密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政治可靠,历史清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及拥有国外长期居住身份。

第二十四条 对公司保密室内的清洁、安全值班、维修服务、外来人员等工勤人员,必须划定活动区域,明确专人管理,进行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上述工勤人员进入岗位前,由其管理单位对其进行政审,确认合格并在其签订《临时工作人员进入涉密场所保密承诺书》(见附表BM—BW—005)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并要有本部位涉密人员全程旁站陪同。

第六章 保密室的安全保密检查

第二十五条 保密检查的内容:

(一)岗位保密职责是否落实;

(二)是否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保密制度细则和防范措施;

(三)是否坚持保密自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四)检查物理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检查技术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五)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各个管理环节上是否有严格的登记、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六条 保密检查的方法

(一)全面检查:根据本制度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一项,如涉密载体管理等进行专项专业保密检查或技术检测(节假日前必须开展);

第二十七条 保密检查的时间要求,保密要害负责人坚持季度检查,并有记录;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公司保密室涉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考核结果要与发放涉密人员保密补贴挂钩。

第三十条 在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达到《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的要求,年终公司保密办公室兑现奖金200~500元,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存在失泄密隐患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规章制度 6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保密规章制度 7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保密宣传教育管理,使我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宣传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三条、保密宣传教育是我局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全局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我局保密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我局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五条、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我局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秘密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

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六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式和任务;我局要将保密教育内容流入每年度的学习、研讨计划。

二、开展保密知识答卷或竞赛互动。

三、举办和组织参观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四、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五、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六、举办保密知识讲座或专题辅导报告。

1、组织在新进入岗位干部、员工的岗位培训中,将保密教育内容列入岗位培训内容;

2、在开办各类学习班时,须安排保密教育专题讲座;

3、在非涉密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对其进行专门保密教育;

七、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保密培训。及时安排新进入专兼职保密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和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涉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

保密管理制度 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密委员会和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以及 保密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沧州分公司内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 定(试行”的通知》(中国石化密〔20xx〕3号\

3职责和权限

3.1保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3.1.1保密委员会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保 密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落实手机使用 保密管理责任制,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 时发现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1.2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 好重要涉密会议和大型涉密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3.1.3依法组织手机泄密事件的查处。

3.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3.2.1各处室、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处室、本单位手机使用保密管 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应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4.1总则

4.1.1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掌握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 和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领导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企业党政领导、处室 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涉密较多(秘密级以上】的人员为重要涉密 人员,其他为一般涉密人员。

4.1.2涉密场所是指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企 业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及重要涉密活动的场所为重要涉密场所, 其他为一般涉密场所。

4.1.3涉密人员、涉密场所由保密委员会根据《沧州分公司保护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保密范围、《沧州分公司 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部门、人员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4.2管理内容

4.2.1涉密人员在使用手机时不得涉及本企业生产建设、科研开发、财 政金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安全环保、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事项, 并严禁使用手机发送相关信息。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和 本企业商业秘密内容的信息储存在手机中。

4.2.2涉密人员严禁使用企业外部单位或人员、客户、合作者等他人赠 与的手机。

4.2.3涉密人员在从事招投标、谈判、考察、交流等公务活动时,要严 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使用他人提供的手机。

4.2.4涉密人员做到“一人一机”,“ 一机一号”。

4.2.5涉密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自已的手机,严禁将手机转借给亲属或他 人使用。

4.2.6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认真学习并遵守有 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4.2.7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本单位涉密人员的手机资料及使用情况进 行登记备案,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资料要向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备案。

4.2.8参加涉及重要商业秘密的会议严禁接打使用手机,特别重要的涉 密会议,禁止携带手机进入会场。

4.2.9召开涉密会议或举办涉密活动时,应对会议或活动的涉密程度进 行确认,并在会议或活动通知中对手机保密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4.2.10重要涉密场所应设有“禁止使用手机”的显著标志。

4.3奖惩

4.3.1对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 表彰和奖励。

4.3.2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泄露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和本企业 商业秘密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其情节轻重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照有 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4.3.3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 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形成的文件与记录

5.1重要涉密人员登记表 5.2 一般涉密人员登记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沧州分公司提出。

保密制度 9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

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保密制度建设 10

机房保密

第一条 机房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中所制定的保密规定,勇于同违反规定的现象作斗争,堵塞各种不安全漏洞。

第二条 机房负责人应承担机房安全和保密工作,检查保密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三条 上机资料及打印的各种报表必须在离开时带走,废弃的涉密资料及报表应统一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第四条 处理涉密数据的计算机及软件程序要采取保密措施。

第五条 涉密信息只能在加密通道传输,不加密不得上机。

第六条 无线电通信系统必须按规定范围专用,不得随意进行其他工作,严禁用无线电通信系统交谈有关涉密内容。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必须有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严禁未授权者使用涉密计算机设备。

数据存储规范

第八条 计算机内存储的各种文档资料应集中、分类、有序存放,原则上使用一个单独的逻辑磁盘(例如D:盘、E:盘等);

第九条 供多人办公使用的公用计算机,存储数据时应使用各自独立的文件夹,该文件夹一般以使用者的姓名命名。

数据备份规范

第十条 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应及时备份,原则上每天至少备份一次;重要数据应作多个备份,当修改数据时,应保持所有备份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一条 使用可读写光盘作为备份媒介时,应特别注意光盘的可靠性,不适宜的温度会使光盘上的数据全部丢失;

第十二条 备份的数据应存放在与用户计算机所在办公室有一定距离的另一个地方;

第十三条 根据备份介质的使用要求,定期检查存储在备份介质上的数据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 信息资源备份应按下列项目进行:

1、全盘备份;

2、增量备份;

3、关键项目备份;

4、后备媒体。

敏感信息及系统管理规范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确定所在部门的敏感信息和系统,注明相应的机密等级;

第十六条 敏感信息及系统原则上不能上网,特殊情况下需要上网时,应先作加密处理;

第十七条 存储敏感信息和系统的软盘、USB盘、磁带、纸张等存储媒介应专门保管,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或盗取这些存储介质;

第十八条 存储有敏感信息和系统的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口令、系统登录口令,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非授权人员使用或盗取这些计算机;不在这些计算机上安装非工作所需的软件,确需安装时,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十九条 应在专用计算机系统上使用敏感信息和系统,若确实需要在公用计算机(含办公公用计算机、机房公用计算机、普通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时,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使用时应暂时关闭所用计算机的网络连接,检查所用计算机上是否有黑客软件,使用完毕后必须彻底删除所用的敏感信息和系统;

第二十条 特别敏感的信息和系统,无论存储在什么地方,都应采取高强度的加密措施,以防止相应的存储媒介或计算机被盗后泄密。

保密规章制度 11

第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局技术人员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能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第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超大存储量的国外品牌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

第四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第五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电磁泄漏发射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销毁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六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置在安全可控环境中,复印、打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第七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需维修的,应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上门维修或送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单位技术人员现场监修。

第八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至有保密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确保客户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有义务保守客户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质量活动。

3.职责

3.1 实验室主任

3.1.1 落实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授权相关人员处理。

3.2 质量负责人

3.2.1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

3.2.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2.3 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3 资料员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记录的保密管理。

3.4 样品管理员

3.4.1 做好客户样品的交接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

3.5 测试工程师

3.5.1 对检测的过程、记录、报告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监督员

3.6.1 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如发现有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3.6.2 负责对相应责任部门进行随时考核检查并作记录。

4.保护措施

4.1 样品与资料的保密控制

4.1.1 业务员在接受客户委托时,要询问客户对样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将特殊要求信息填写在委托单上,以便样品及资料在流转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按照其要求执行。

4.1.2 对于样品与资料的流转,只允许指定流转人员接触,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触样品及浏览相关资料,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泄密情况将按照本程序内容进行处置。

4.1.3 样品管理员针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在仓库存放时应给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资料员对客户所提供资料的存放不可较长时间的脱离其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客户的任何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外借或无关人员查阅、复印。

4.2 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的内容及结果保密,拒绝回答无关人员及外部来访人员有关样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户资料的问题。

4.2.2 样品和资料在检测过程中应该由负责的检测人员实时控制,不得较长时间脱离负责人员的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

4.2.3 当客户需要参与及进行与其工作有关的检测活动或验证所需要检测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时,需要由质量负责人同意,由检测组主任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在确保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需谨慎对待客户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问题。

4.2.4 与检测有关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归档保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4.3 记录的保密

4.3.1 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应记在原始记录单上,在检测项目的流转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将原始记录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4.3.2 所有检测资料由管理组统一汇总并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存档,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如需查阅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电子资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检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电子细聊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根据《计算机文件及数据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关人员严格控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发、打印及提供给无关人员浏览,在电脑中浏览的资料信息应实时受到相关人员的控制,相关人员在离开电脑前需要对其电脑显示的信息进行关闭或者屏蔽处理,以免无关人员擅自浏览导致泄密。

4.4.2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手段传递的资料信息(包括检测记录、报告等)应明确收取人的信息,在确认收取对象确实为实际需要提供资料信息的收取人时,方可传输。

5.泄密的处置

5.1 监督员负责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任何人员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均有义务且有权报告给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织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实验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处理。

5.2 对泄密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记录控制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交由资料员整理归档,必要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

保密规章制度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一)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尚未核实的违反法纪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三)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对外公布的审计事项、审计情况、统计资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机关尚未公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况。

(六)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审计工作中,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 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规定,妥善保管审计笔录、文件、资料、软盘等,把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不准私自启封、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组织隐瞒失、泄密事故。

五、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失密、泄密事件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秘密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现失密应立即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经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别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奖励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 15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安全,防止重要业务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被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文书、资料、档案以及涉密的部门或个人。

3.职责

3.1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全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制定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2各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所属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所属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所属公司各部门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3各部门负责人

1)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落实本办法,并对本部门发生的泄密事件负领导责任。

3.4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1)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以及投资计划。

2)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新项目规划及其实施的进展情况。

4)公司研究掌握的市场动态和信息。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6)顾客的档案和资料。

7)员工的档案、薪酬和福利。

8)外事活动中的涉密事项。

9)公司内部的重要文件,包括管理方案、招投标文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经济合同、谈判记录、会议记录、设备资料以及其它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

10)其它需保密的事宜,如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事项等。

4.2保密密级

公司的保密密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如下:

1)绝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与渠道、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以及重大经营与管理决策。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管理方案、体系文件、顾客档案与资料、员工档案与资料、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薪酬制度与员工工资、保险柜密码与计算机密码、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公司领导干部的'通讯电话等。

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顾客投诉与回访记录、工程图纸、维修记录、检查记录与结果、计划总结、收发文件(如通知、通告等)、会议纪要(重要会议纪要除外)、员工手册等普通性文件。

4.3保密措施

1)公司员工应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2)接触公司秘密的部门或人员范围,由产生涉密事项的部门负责人或上报总经理限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直接人员范围内,从事局部工作的人员只能接触直接相关的部分内容,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保密事宜。

3)公司所有保密文书、资料、档案均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注明保密密级,确定传递范围及查阅权限。借阅、查阅保密文书、资料、档案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按档案的查阅权限进行。

4)外来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文秘根据公司领导确定的阅读范围送阅文人传阅后及时将原件归档保存,并确保只在行政文秘与阅文人之间直传。需承办的秘密文件将复印件(1—2)份登记后交相关人员限期承办,并在承办完毕之后及时收回与原件一并保存。

5)公司保密文书、资料、档案由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特殊档案资料除外,如财务、人事等则由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长期大量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时,应当专门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印、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档案材料。

7)在公司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时,应当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前下,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提供,并要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8)调职或离职员工必须将自己保管的保密文件或其它东西,上交部门负责人,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调职或离职后仍应继续承担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三年内不得利用在本公司所获得的技术成果,所掌握的市场信息、顾客资料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工作。

4.4员工保密守则

1)严守秘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秘密。

2)不向其他部门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秘密。

3)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不得带有秘密性质的文件到无关的场所。

4)计算机中的保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部门负责人。

5)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保密事项或交接保密文件。

6)保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拷贝、摘录、借阅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7)凡召开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

8)公司的保密文件作废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扔乱丢。

9)不得将公司的秘密资料作废品、废纸出售。

10)员工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文件资料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

11)参与外事活动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办法,不得随意泄漏公司秘密。

1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

4.4保密奖惩规定

1)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维护公司秘密做出成绩的,或有效地制止重大泄密事件者,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降职降级处分,并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3)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办法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保密管理制度 16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柜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光盘或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等级跟踪管理。

第五条如有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

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使用单位如发生保密测绘成果遗失、损坏,应及时书面报告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并接受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六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档案人员现场监督。

第七条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第八条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人员一起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总经理批示一并存档。

第九条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单位总经理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第十条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

(一)领取、使用和保存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每年应对成果资料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上级测绘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保密工作机构。

(二)公司技术部负责对保密测绘成果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地对相

关涉密测绘人员进行检查,持有保密测绘成果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技术部的。监督检查。对不接受保密检查或对保密测绘成果不进行规范管理的人员,不予办理申报领取测绘成果手续。

(三)检查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执行情况;是否设有资料室(柜)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和建立资料的外借、收回登记制度;是否有擅自复制、转让、转借等行为和遗失、泄密等现象。

第十一条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第十二条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须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第十三条计算机保密管理

1、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实行并根据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

保密管理制度 17

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市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二次。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其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知道的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3.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4.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5.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⒍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和保密规定,不得扩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内容。

(二)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

2.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必须统一交机要员办理或派专人送达。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上传送密件。

3.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4.办文时,凡文件内容涉密的,承办人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相关处室应审核密级标定的准确性。

(三)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档案室、计算机机房、机要交换站和各类考试的试题题库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其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文印室对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设密码并妥善保存;文秘室应将密件单独放入保险柜;机要交换站要将密件妥善存放;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3.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上网管理

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办公室的每台联网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在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聊天室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

1.领导身边的文秘人员要注意检查领导在外工作过的场所有无密件遗留;随领导外出,要在离车、离会场、离住所时检查文件有无遗失;领导开会回来后,要主动办理密件的登记、收存手续。

2.领导专用车辆不得随意搭乘其他人员,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涉密载体时,驾驶员不得离车,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路线等内容。

(六)密件的复印管理

1.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须经制文机关批准;复印其他密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销毁

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造成危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 18

办公室保密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敏感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维持和商业机密的安全。

内容概述:

1. 保密责任:明确员工对保密信息的保管、使用和传播的责任,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以及违反协议的后果。

2. 信息分类:将公司信息分为公开、内部和机密等级,规定不同等级信息的'访问权限。

3. 信息管理:规范信息的存储、传输和销毁流程,防止信息泄露。

4. 访客管理:对访客进入办公区域的控制,以及对外部交流的保密规定。

5.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素质。

6. 泄密应急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信息泄露,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保密制度 19

为了搞好档案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守则等,做到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传播具有内部和秘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内容。

(三)带有密级的档案,要在案卷的。右上角标上密级标记,机密以上的档案,应专柜存放。

(四)对不归档或重份的带密文件材料,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造册登记,经馆长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

(五)涉密档案一般不能外借使用,确为工作需要,需征得成文单位同意和经局长批准后复制使用,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复制件缴回档案馆销毁。

(六)档案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保证档案材料及其内容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馆。

(七)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八)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专人管理,专柜、箱存放,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九)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泄露国家秘密并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按照《保密法》、《档案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保密制度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规范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上下所有人员,包括兼职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保密教育,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章 保密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保密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其中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直接领导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工作办公室。保密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经理之一担任。保密工作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行政部,由财务部、业务部、行政部部分人员担任。

第五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 负责制定公司保密相关制度。

(二) 负责对全公司涉密项目及成果、涉密产品、涉密经营商务活动,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下发涉密及密级通知。

(三) 负责对全公司已到保密期限的涉密内容,确定延长保密期或解密,并下发有关通知书

(四)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全公司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调查与处理泄密事件。

(五) 负责与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六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 保密委员会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司的保密工作。

(二) 保密委员会各委员分别是所属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各委员有权指定部门内部的分级保密工作责任人,提交到保密主任办公室备案。

(三) 保密委员会各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制定本部门内部的具体实施办案。

(四) 保密委员会各委员负责指导、审核本部门的涉密文件和保密内容。

第七条 保密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 积极配合保密工作委员会推行保密工作,负责全公司范围的保密检查工作。

(二) 对公司内部各分级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

(三) 负责修订公司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

(四) 组织召开保密会议,总结汇报上一阶段保密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五) 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第八条 保密工作委员会组成与职责各个部门部长、经理之一担任保密委员会委员。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调查与处理泄密事件。

第九条 保密工作办公室组成与职责业务部、财务部、行政部部分人员专职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和配合保密工作委员会执行保密工作,全公司范围推行和检查与实际执行保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个部门职责

(一) 主要负责人或保密委员会委员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二) 应根据保密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相应保密措施,并负责落实。

(三) 涉及各类涉密活动时应主动向保密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确定保密责任内容。

(四) 应当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检查落实保密措施,使员工熟知工作中涉秘的范围和密级,熟知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以及相应的保密责任。

第三章 涉密事项的范围、定密、变更和解密

第十一条 秘密事项的范围是指我公司科研、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等。

第十二条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参照《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参照《密级划分标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在销售、服务等活动开始时提出事项密级建议,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销售、服务等活动结束后。保密工作委员会应当对涉密事项的密级进行最终审查和核定。

第十五条 秘密事项密级的变更,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 需要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秘密事项,由各部门提出建议,保密工作委

员会审定。

第四章 涉密人员和场地管理

第十七条 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一) 负责公司核心秘密的人员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二) 负责公司机要秘密的人员定为重要涉密人员。

(三) 负责公司普通秘密的人员定为一般涉密人员。各部门根据涉密岗位性质,确定各级涉密人员,经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实行员工离职离岗按照涉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依照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实行涉密外出报告制度。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公外出的,应向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报告,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密提醒和要求保密承诺。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私外出的,应向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书面报告,注明外出的事由、时间和去向、并进行保密责任承诺。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得打听过问与本人无关的涉密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涉密场所。 公司员工辞职、离职前,必须经由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查;必须将各类涉密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软件程序、代码数据等全部上缴。不得擅自复制、发表、使用、转让涉及本公司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 公司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有关秘密,在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利用掌握的本公司机密为他人服务或谋取利益。 各部门根据涉密工作需要,必须明确划定保密工作区域,张贴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参观访问。 保密工作区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明确保密责任。张贴注意事项和保密纪律条款。 进入保密区域工作的。人员应建立登记制度。 第五章 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U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公司内部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方案、实验记录、软件程序、代码和数据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应建立严格的登记、编号、传递、传阅、分发、保管、存档、销毁等相关记录。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其去向。未经批准不得复制。非工作时间,应存入保密柜,不得随意存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所有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任意翻看、查阅、复制。如因工作需要跨部门借阅时,应由双方部门领导同意,经保密办公室登记,方可查阅、复制。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删除涉密文件。

保密管理制度 21

保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护商业秘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源于其独特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度可以防止这些秘密落入竞争对手之手。

2.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商业秘密法》等,避免因信息泄露引发的`法律责任。

3. 维护客户信任: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有助于建立和保持客户的信任关系。

4. 保障企业声誉:防止信息泄露导致的企业形象受损,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保密管理制度 22

1、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2、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3、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务必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务必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4、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5、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资料,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7、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务必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8、涉及国家秘密资料的会议,应选取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制度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职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保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二)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三)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查登记资料。

(四)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五)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六)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七)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八)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九)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级。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机密级;公司的规划、销售报表(包括价格、机型等)、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开发技术与生产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二)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自行解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一)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负责人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二)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三)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与电脑复印软件)。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不准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及时将所有有关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部门指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带离公司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管理部,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反本制度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规定的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三)本制度未尽事宜请参照空调事业部保密协议,(四)本制度字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保密管理制度 24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职责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职责,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职责。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状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带给。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透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透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务必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务必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职责,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状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