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汇编(精选5篇)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许多用人单位,其中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采取薪水保密制度,许多白领都在亲身体验过这个制度。在具体评述这个制度之前,我们还是回头看看我们国人比较熟悉的薪水制度吧。
在传统国有企业里,每个岗位的岗位工资都是公开的,奖金可能有所不同,但也是公开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知道别人拿了多少工资、多少奖金、多少补贴……。我们都记得,每到发工资的日子,办公室的考勤员就把领回来的工资单一一发给大家,如果有人恰好不在办公室里,他的工资单就被随随便便的放在办公桌上,谁都可以看到。大家互相打探、互相攀比,一旦发现比别人少拿了,还要到领导那儿去说理。这种制度比较透明,公开,适于开展各种竞赛活动,造成员工互相争先的情势。
在薪水保密制度下则不同,用人单位与每个员工单独约定薪水的高低,并规定不得打探别人的薪水。发放薪水的时候也采取各种方式不使薪水公开。除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外,每个员工的薪水都是其他员工的秘密。这种制度有利于用人单位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工作岗位灵活决定薪金水平,员工之间也不会因薪水的差异而产生矛盾。对于业绩的考评,也是以每个员工为基础的纵向评价。
如何看待这种制度的性质呢?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既没有规定薪水保密制度,也不禁止企业采取薪水保密制度,薪水保密制度属于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每个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但是应当遵守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公示程序,并且其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作为员工,对于企业实行薪水保密制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1、作为薪水保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2、发薪必然也是保密的。多数企业是通过银行直接将薪水划入员工的工资帐户的。员工应及时查看自己的工资帐户,
第3、注意用人单位有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4、有些用人单位在实行薪水保密制度的时候,
第5、为了保密及方便起见,
第6、把向员工发工资清单这一程序也省略了,
第7、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8、员工应主动向用人单位索取每月的工资清单,
第9、了解用人单位有没有付加班工资、有没有为自己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律师及行政人员的保密意识,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律师应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有关主管部门及本所尚未公开的文件,会议资料及其他秘密。律师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悉的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二,律师应对当事人负责,原则上不保管当事人的证据原件,若必须保管当事人的证据原件,应在收件当日移交档案保管员保管,并办妥相关手续。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的有关材料,文件,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三,当事人向律师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涉及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对当事人有其他损害的,如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或泄露。
四,已归档的案件,本所律师借阅的,须经承办律师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本所律师,上级主管部门或外单位需要调阅的,凭介绍信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本所内部资料,文件,不随意摘抄,复印,外流或擅自出借。
六,对在保守秘密工作方面作出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泄密人予以严肃处理。
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第一条我所系一家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律师事务所,依法拥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其
他秘密。本所秘密关系到本所权利和利益,为保守本所秘密,维护全体人员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都有保守本所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在任职期间指工作人员在本所工作期间。任职期间包括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
间以外加班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本所工作场所内。
第三条保密范围
1、本所合伙人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2、本所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项目、规范、战略以及经营决策。
3、本所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等。
4、本所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本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本所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合伙人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四条本所秘密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与秘密三级。
1、本所开拓、经营的业务项目,直接影响本所权利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本所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和本所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本所的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律师意见书、正在办理或已办理的律师业务案卷材料和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五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及软盘等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属于本所绝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须经所有合伙人统一并批准,并由合伙人会议制定或委托专人执行;秘密级的由部门主管合伙人同意并批准,并由合伙人会议制定或委托专人执行;秘密级的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2、非经合伙会议或主管部门合伙人同意并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本所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主管部门合伙人批准。
6、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漏本所秘密。
7、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所秘密。
8、如发现本所秘密可能被泄露或者已经被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被泄漏或者被经一步泄漏,并及时通报合伙人,合伙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处理。
9、工作人员从本所离职后,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在本所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密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上述密级信息由本所公开或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10、本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工作人员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本所密级信息。
第六条如违反以上条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经本所合伙人会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一、本制度的宗旨在于告诫员工注重保密,养成保密的良好素质和行为习惯,预防、惩处一切失密行为和事件。
二、员工有严格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三、掌观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
1、员工个人的工资信息;
2、其他员工的工资及个人隐私信息;
3、公司的财务数据;
4、公司的人事政策;
5、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
6、对外公布前的公司发展战略;
7、对外公布前的公司经营计划;
8、对外发布前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计划;
9、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
10、公司购入或接受赠予的正版软件;
11、公司正在开发尚未公开的产品;
12、公司因合作而取得的合作方技术信息、商业信息;
13、在洽谈中的业务信息。
四、员工应充分理解所从事的工作接触或知悉第二条所述的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都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五、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停职、离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保留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资料,也不将知悉的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六、承担机密资料管理责任或因工作关系接触机密资料的员工,应将收受的机密资料与其他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导致泄密。
七、员工在职期间,绝不再兼职于其他公司(机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利用
工作中所接触的掌观公司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人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或研究。
八、员工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任何研究、发明、创作、设计、改良等成果均属于x公司所有,因这些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也完全为北京掌观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如公司对上述权利提出国内、国外注册登记之申请时,员工应无条件协助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九、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或正式劳动合同时,应当包括保密条款或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十、员工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公司都将根据已经或可能遭受的损失大小追究其过失,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要求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保密制度》即行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