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精选3篇)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一、全院医学设备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装备处、各设备使用科室的设备质量与安全小组(由科主任、医学工程人员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三级管理,每台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使用,并保证张卡物相符。
二、新进设备、仪器在使用前要由装备处医学工程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训,使之了解仪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独立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的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连接错误,造成损坏。
三、设备、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仪器的技术指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断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十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本,每台设备的使用记录要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每月统计使用情况报装备处设备管理科,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本用完后及时交到装备处领取新本,由装备处存档,装备处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专业性技术维修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运行状况和记录完整情况,以此作为二级质控的参考。
五、不准搬动的设备不得随意搬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设备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请装备处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运转。如遇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科室应按规定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由责任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安排维修,未经批准严禁将设备带出外地维修。
六、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存完整无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经医学工程人员检验也不得任意丢弃。
七、应急调配及备用设备,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八、医学设备、仪器属于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私有财产垄断使用降低设备的使用率。对于使用率过低或使用不当使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者,装备处上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处理。
九、贵重设备原则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下保管。
十、设备房间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注意防水、防潮、防尘,设备房间内严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无特殊要求,医疗设备房间温度应控制在10-30摄氏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如达不到要求,科室应申请安装空调或除湿机等设备。
十一、根据不同情况,设备要定时开机,运行,避免长时间停机受潮造成设备不必要的损坏。
十二、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若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装备处,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处罚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使用,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的设备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顽固职守造成万元以上设备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任何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装备处组织使用、维修等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报请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措施
2.1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施工规范、规则,以及业主的特殊技术要求、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组织施工,把创优工作贯彻到施工生产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
2.2建立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面质量活动,并根据施工中的难点和工艺要求,对出现的缺点和通病,开展qc小组活动,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3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生产,按规定制定各工序、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工艺标准、检查标准,对工序标准执行情况作好记录,使各工序衔接有序并实现可追溯性。
2.4强化工程管理,落实技术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做好技术交底。
2.5做好工程测量、试验及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测量双检和复核制度,确保路基中线,路基标高,大桥的中线与标高等测量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制相应的竣工表格。
2.6特殊工种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接受岗前培训教育。
2.7强化计量工作,严把计量关,对所有采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