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程管理制度(通用3篇)
1.规定
1.1一般安全须知
1.1.1工作场地
1.1.1.1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
a.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b.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车辆处。
c.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d.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e.高空作业有落物危险范围内。
1.1.1.2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1.1.1.3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交通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1.1.1.4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进施工地区。
1.1.2车辆行驶
1.1.2.1司机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及交通规则。
1.1.2.2 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全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1.2.3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变化和不同车辆、行人的活动,提前做到应急准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2.4严禁酒后开车。
1.1.2.5不得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及安全设备不全的车辆。
1.1.2.6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不得做有碍正常行车的行为。
1.1.2.7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防受伤。
1.1.3消防设施
1.1.3.1材料库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1.1.4.2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b.注意防火,禁止吸烟。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c.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b.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项
2.1.1到达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1.2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安全牢固。
2.1.3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现场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2.1.5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业时,需根据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3.1.1一般安全规定
3.1.1.1工程项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1.2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种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设有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盗以及防破坏措施,要定期检查。
3.1.1.3不得使用无柄、坏裂柄或装柄不牢的锉刀、手锯、起子、锤子等。
3.1.1.4各种锋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锋刃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以免伤人。
3.1.1.6用手锤、榔头不许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种使用的防护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失效。
3.1.1.8使用钢锯时应注意:
a.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
b.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c.锯长物件时,要时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摆动。
3.1.1.9各种扳手应合理使用,符合规定尺寸,口牙和活动部件完整有效,钳口夹紧,不要用力过猛,或加长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测量绳里面有金属丝,使用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1.1.11工具上下传递,不可掷下或抛上,重工具或材料必须平放,工具和材料不可混放,避免损坏和伤人。
3.1.1.12线缆断面应做保护措施,存放时要注意曲率半径的要求。
3.1.1.13客户器材保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须做好标识。
3.1.1.14对用电设备的带电操作,要作好对使用工具的绝缘处理,防止短路。
3.1.2梯和高凳
3.1.2.1上梯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上下梯子不得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其它物件,或用脚移动梯子。
3.1.2.2上下较高及树立点容易滑动和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要有专人扶梯。
3.2.1电气用具
3.2.1.1用电器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外体是否带电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止使用。裸露的带电体必须设安全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
3.2.1.2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之处应设置开关和插销,不得随意插挂,必要时外壳接地线。。需加防雷地的设备要加防雷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设计要求。
3.2.1.3在施工过程中器具、仪表需外接电源时,不得从其他通信设备正在使用的配套电源引电,并且总负载功率不得超过外接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
3.2.1.4设备加电时应从配电设备总电源引入端至用电设备逐级测量电气性能,确认符合技术要求后再按以上顺序逐级加电。
3.2.1.5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特别是在室外使用时,要防止绊住过往行人和被车辆轧坏。
3.2.1.6电烙铁不得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应挂在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线缆或设备。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时,电烙铁不应接地。禁止用电烙铁烘烤易燃物品,未冷却的电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
3.2.1.7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配电设备和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操作,检修时应尽量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3.2.1.8工过程中不得操作不了解的电器设备,必须操作时须经有关电源厂家技术人员指导进行。
3.2.1.9.对电源设备带电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要作绝缘处理。
3.2.2仪器仪表
3.2.2.1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3.2.2.2仪表的正负极不得接反。
3.2.2.3使用交流电源的仪表,在市电波动较大时,要经过稳压器后再供给仪表。
3.2.2.4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要严防交直流电源接错而烧坏仪表。
3.2.2.5干电池使用完毕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以防日久电池蚀烂损坏仪表。
3.2.2.6禁止用仪表的低量程量高信号值。
3.3高空作业
3.3.1登高
3.3.1.1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凡距地平面两米以上施工即为高空作业)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3.3.1.2高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放好、放牢。
3.3.1.3塔上作业前施工人员须相互认真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做到不留任何隐患。塔上作业人员须将安全带系于铁塔的安全、牢固部位。塔上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工作,不得嘻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3.3.1.4施工人员上塔过程中,必须从安全通道(安全护栏)上至塔顶(例行维护除外),严禁由护栏以外上塔。塔上运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时必须保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安全,不留任何隐患。
3.3.1.5遇有雨雪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塔上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3.3.1.6塔下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戴好安全帽。塔下施工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塔上施工人员。
3.3.1.7作业人员上塔作业必须着工装、穿工作鞋。
3.3.1.8塔上施工人员施工时,塔下施工人员除工作之外,必须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被坠落物砸伤。代维工程车停放于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车辆被坠落物砸坏。
3.4其它
3.4.1其它要求
3.4.1.1施工人员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做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使用前对其安全技术特性进行充分的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4.1.2特种作业人员(如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2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3.4.2.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4.2.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施工队必须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设计图纸、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施工,不得私自开工复工、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等
(2)施工队对掘进科安排的`工作必须积极接受,密切配合,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掘进科管理人员现场查出问题有权安排现场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有权作出停止掘进处理,现场负责人必须密切配合。
(4)巷道开工前,掘进科要提前一个月给设计部门下达业务联系通知书设计部门在接到通知书后20日内提交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特殊设计由总工办和掘进科协商按协商时间提供设计。
(5)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工作商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及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练制格式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6)施工队技术员要在新工程开工前一周内编制出掘进面作业规程,井在会审(限3天)后5天内向本队部职工进行贯彻、试,井将考试成绩原底、成绩登记表及作业规程底稿一并交掘进科主管技术员,掘进科接到以上手续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工程开工通知单”
(7)巷道需要临时停工或停工后需复的(正常生产工艺除外)安排停工或复工的部门要及时发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或复工通知单,无手续随意停工或复工的,出现问题由责任部门全部负责。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不得施工。
情形包括:巷道开门、贯通、提巷、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复工、扩修(长度超过5m)过老巷、老空、地质破碎带、高瓦斯带、处理冒顶、煤、施工临时工程、特殊工程及其他需要制定专项措施的情况。
(9)施工大断面巷道(室)、交岔点、下山巷道水窝(工程超过5m)及临时工程前必须绘制设计图纸、相关文字说明、施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下山巷道两水窝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20m。
(10)掘进围岩破碎的岩巷,需要采用架棚支护时,不得采用单一架棚支护必须采用锚喷与架棚相结合的联合支护方式,一般应先锚喷,锚喷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段喷浆,每一分段长度不得少于10m。
(11)作业规程、专项技术措施学习、贯彻、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贯彻记录齐全。
(12)作业场所必须有“三图一书”,并及时更换确保内容齐全,不得与现场情况不符。
(13)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下发下月各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预报及相应附图。
(14)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扩修工作面顶煤活,顶煤易冒落或难以控制,施工队必须采取超前注水的方法控制顶板。
(15)岩巷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煤、岩巷施工大断面交岔点时,有条件的都要推广应用索及壁后注浆方式加强支护。
(16)岩巷喷支护工作面每月必须对锚杆锚固力及喷层厚度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抽查。
(17)供应部门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应有出厂合格证。
(18)为了加强业务联系,要求队技术员及队长每周到掘进科分别不得少于4次和1次。质量队长必须每天到掘进科汇报填写工程质量汇报记录。
(19)并下施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3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发生重大问题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
(20)巷道开门、变方向时必须用仪器标定直巷中、腰线点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6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及巷道长度。
(21)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测量人员放线(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待30分钟后再放线),不得无放阻挠测量放线。
(22)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质检员,跟班队长长必须有一人到现场参与放线,放线结束后,施工队要对所放线点处支架进行加固,测量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交待清楚。
(23)凡发现中、腰线点不对,由施工队管理人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并做好记录。巷道开门、变方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掘进科主管技术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
(24)不得故意破坏中腰线点。
(25)锚喷巷道。
①巷道净宽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②巷道净高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③巷道爆破成型必须达到光爆标准要求。
④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范围。
⑤锚杆安装角度、数量或安装质量必须合格。
⑥局部喷层厚度要达标,表面必须平整密实。
⑦道必须一次复喷成型,不准局部补喷。
⑧台阶、水沟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水沟上沿平直、接茬不得有错台
⑨周边眼跟痕率要求:硬岩不少于60%,中硬岩不少于40%;软岩要求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要求。(眼痕长度达到炮眼深度12以上算一个残眼
⑩施工队必须按腰线施工,不得人为造或巷道底高。
①上一循环必须留网边,以免造成下一循环无法正常连网。
②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不准再放炮扩帮、挑顶、崩水沟。
锚喷巷道永久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喷射或浇砌混凝土配比要符合规定掺拌均匀。
(26)架棚巷道。
①巷道高、宽要符合规定。
②中、腰线误差不准超过规定。
③支架顶梁安平。
④撑、拉杆成直线,撑杆牢固,位置符合要求。
⑤梁腿搭接长度、卡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
⑥交接班要拉线检查。
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 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三)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七、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八、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