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规章制度有哪些(通用7篇)
为了有效的利用好体育活动室,使活动室长久有效的使用,现制定管理制度:
一、体育活动室由上课的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学生,要严格遵守教室使用规则,一切听从任课教师指挥,进入教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
二、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清查,摆放。
三、室内保持清洁、安静,学生在室内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吃零食。
四、有损坏活动设备的,照价赔偿。
进入室内后不准乱动活动器材。
五、上完课后,学生要按上课前的样子对活动器材重新摆放。
六、离开活动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关闭电源。
七、全体师生要爱护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自觉遵守室内规则。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提倡自带茶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一、文体活动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00—10:30,下午16:00—16:30,晚上18:00—22: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文体活动室主要为机关内部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凡来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
二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六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工会活动室管理制度
1、凡至工会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本活动室管理制度。
2、工会活动室为本单位员工强身健体的场所,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管理人员同意。
3、凡参加活动人员要爱护室内设施,科学合理使用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和搬动位置,更不允许将器材带出室外。
4、要增强爱护公物意识,防止损坏公物和公物私用现象,一旦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5、活动内容必须健康、高雅,不得搞赌博或变相赌博等活动。文明_,以达到增进友谊和健身强体的效果。
6、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不影响他人活动。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8、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并由活动人员主动搞好清洁卫生,以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9、遵守活动时间,工作时间一律不得进入室内活动。
10、本活动室开放时间(暂定):周一至周五12:00——13:45周六和周日:9:00——17:00
第一条 文体活动室是为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而设置的公共场所,供干部职工学习、娱乐、健身、交流等活动之用。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营造和谐、欢快、整洁、文明的文化娱乐环境,维护活动室正常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工会负责文体活动室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三条 活动室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及活动秩序维持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应记录。使用者要遵守开放时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钥匙不得交予他人。
第四条 开放时间:
每周星期五16:00点在1楼文体活动室开展文体活动。特殊情况可临时申请开放。
第五条 开放对象:文体活动室主要为本办干部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凡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第六条 进入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的人员,须维持好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墙壁、地面、球台、设备上乱涂乱画。
第七条 请维护室内环境卫生,严禁吸烟。因吸烟引发火灾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火灾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凡在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文明、守秩序,不在室内争吵打闹。
第九条 请爱护室内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教工之家是学校教职工课余时间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休闲身心的重要场所,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充分发挥教工之家丰富教工生活、愉悦教工身心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进活动室参加活动,应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健康向上地开展活动。
二、活动室内讲究文明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禁止吸烟,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三、要自觉保护娱乐设施,娱乐时,严禁对乒乓球桌、健身器磕碰,保持球桌、健身器的完好无损,其它小的活动器材严禁乱扔、乱丢,凡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四、活动室内一切活动要严格执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治安消防等有关规定,严禁赌博,任何人不准以活动为名,搞不健康和违反有关法律的活动。
五、要节约用电,注意防火、防盗,活动结束后若室内无人请及时关窗、关灯和关门。
六、“教工之家”严禁学生入内,原则上不对外界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工会主管领导批准。
七、每天开放时间为17:00—20:00
八、希望广大教职工团结友善、谦让有序的态度和精神进行活动,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增强体质,丰富业余生活。同时加强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增强学校整体的凝聚力。
一、学校必须制订年度现代远程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计划对全校教师进行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
二、远程教育管理员要做好对各学科教师的培训和技术辅导,通过技术培训,做到让每一位教师都会使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以便更充分地发挥工程实施的效益。
三、参训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进行学习和实习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课,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得到学校分管领导的同意。
四、参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机房管理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不准抽烟,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不能从事与课程无关的活动;要爱护远程教育设备,保持机房安静整洁。
五、参训教师在学习中要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六、参训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与考核。
一、各专业活动室的使用、管理由辅导老师负责。
二、活动前十分钟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让幼儿及时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三、幼儿应在活动前带齐所需学习用品或有关器材到达活动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遵守活动纪律,认真听讲,积极练习,不影响别人活动,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室内环境整理,每周定期打扫一次。
八、及时关琐门窗,室内物品如有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各活动室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幼儿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专人负责。
2、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教师严格执行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
4、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环境创设。
5、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按活动程序组织幼儿开展美工活动,不得在桌上、墙上乱涂乱画。
6、活动时注意养成良好的习惯,剪下的纸屑等废品放在固定地方,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7、活动后清洗整理好美术作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把作品带出。
(二)幼儿建构室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定期管理。
2、按照专室活动安排表入室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活动时注意安全,教会幼儿正确的游戏、操作方法,以免发生意外。
4、活动后及时做好整理工作,摆放好物品、积木等。
5、教育幼儿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许私自带出。
6、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好“四无”,无灰尘、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
7、保持门窗、窗橱的明亮清洁,及时关好门、窗、灯。
(三)幼儿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幼儿图书室是专门为孩子设置的活动场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级幼儿根据安排进入图书室进行阅读,老师必须进行指导。
4、教育幼儿人人爱护图书,学会阅读图书的良好习惯。发展孩子的能力。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由于班级教学的需要,需借阅时,必须经得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才能带出幼儿图书室。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如果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负责赔偿。
7、各班每次进图书室,进行登记(人数,时间)。
(四)幼儿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负责,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2、各班按活动室安排组织幼儿活动。
3、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教育幼儿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多功能室(音乐厅)管理制度
1、活动室应遵循儿童发展特点安排活动。
2、活动室内物品需详细登记,不随意挪用物品。
3、专人负责损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时进入多功能室活动,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
5、幼儿活动后,教师应带领孩子及时收拾、整理,保持活动室整洁。
6、每周五下午由负责人进行全面收拾整理,清点物品。
7、教师应做好每个班活动时的效果分析,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便于以后修改。
8、注意活动安全和效果。活动结束时,负责人应协助本班教师组织幼儿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内财物。
(六)课件制作室管理制度
1、课件制作室是幼儿园开展教学信息化课件制作的场地,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课件制作室使用者应掌握各种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3、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电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软件。自带磁盘或光盘,使用前请先查看是否带病毒。使用者有义务禁止一切带有病毒的软件在课件制作室使用。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并把设备和附件放回原处,做好使用登记。使用者有责任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改变各种连线,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制作室外使用。
7、在登录校园网或连接互连网,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8、凡使用课件制作室者有责任有义务精心爱护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填写《课件制作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9、每次使用完课件制作室的老师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10、幼儿园要做好定期防火及电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七)电化教育室(电教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
3、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幼儿园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4、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办公室、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处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儿园摄像机、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总务批准。
6、幼儿园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7、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8、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00—500元以内的,由园长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后勤科及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