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汇编七篇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精选7篇)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停车场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车辆管理部,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 停车场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停车场要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停车场周边划定禁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四条 停车场要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第五条 停车场地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

第六条 在停车场地严禁闲杂人出入,有人来访时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

第七条 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2

1、保安须知

1)登记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

2)巡视时须留意车辆有否贴上有效的停车证、无有效车证者须加留意立即向上级报告处理。

3)留意进出车辆出入情况,凡进入停车场的任何车辆或自行车必须有物业管理处发出的停车证和员工停车证。

4)监控中心必须注意监察闭路电视画面出入的动态,按规定切换,发现情况立即通知就近的保安,并做好记录。

5)保安在巡逻时若有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核对车证资料与车主档案是否相符,及所停放的车位是否正确。

7)留意车辆门窗有否锁好,定期张贴车辆防盗通告

8)与监控室或管理公司保持紧密联络。

9)当值保安不得擅离岗位。(本岗位必须24小时值班)

2、内部停车场规定

1)本车场严禁货车、大客车进入。

2)停泊本车场内任何车辆应关好车门车窗,车内物品如有损失,与本车场无关。

3)所有驶入本车场的车辆,必须遵照物管处与公安交通部所制定的交规车速以及物管处保安部制定的路标驾驶。

4)任何车辆进入本车场,损坏本停车场任何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5)如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在非指定认可的区域内,否则本车场保安有权将此违例车辆扣押。

6)由物管处核发本车场有效停车证,此车证应该是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显眼位置以便识别。

7)本车场内严禁摆放任何易燃物,也不准进行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应通知物管处,登记获允许后方可放行。

8)任何车辆不准在本车场内洗车(抹车除外)。

9)本车场实行有偿服务其按日租、月租2种形式,月租车位不得转让或作其它非停车用途,一经发现物管处即时收回该车位。

10)车场内严禁吸烟。

11)所有违例车辆包括占停、未能出示有效停车证、阻塞交通等均由物管处实施扣押,以维护停车场的秩序。

3、违例处理

1)在场内超速行驶,进入车库不开方向指示灯等影响交通指挥的,按规定处理。

2)不能出示有效的停车证,企图或已经驶入车场,而无合理的'解释者,按规定车主须缴付有关的费用后,方可让其驶离。

3)乱停车位而无合理解释者或阻塞通道者,可按规则处理。

4)对于运送易燃或危险物品的车辆可确定其所运送的物品是否属于条例所规定的危险物品,如属危险品须请其离开车场,在外起卸,免生意外。

5)在车位范围内外放置物品,须加制止。

6)进行修理车辆的须予劝止。

7)将车辆弃置于车场,可书面通知车主限时驶离,逾期者给予处罚。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3

一、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二、值班人员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专人专管,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操作管理应严格遵照以下原则:

1、保持收费系统电源稳定,不得随意接用其他用电设备;

2、非公司指定收费人员不得对收费系统进行操作,以免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等故障;

3、禁止安装和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资料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禁止在电脑上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禁止连接手机,给手机充电;

5、保持电脑通风,严禁物品遮挡电脑散热口;

6、电脑主机、显示器及各外部设备上严禁放置杂物、液体等;

7、及时关闭系统弹出信息窗口;(弹出窗口过多可能导致电脑运行缓慢、死机、系统崩溃等)

8、遇有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

9、其它参照公司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执行;

四、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维护与保养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定期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归档,以提高查询、统计速度;

3、定期将数据库备份到安全可靠的计算机上,以防止数据库或操作系统被破坏,造成数据丢失;

4、定期对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电路板等部件除尘;

5、定期检查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以保证控制机内散热良好;

6、定期检查各设备的地线连接是否良好,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类型

(一)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社会公共类

1、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指商业场所配套的停车场,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纯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

2、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三)临时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停车场的设立

(一)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的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营业执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收费价目表》等'四证';

(三)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牌号等;

(四)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张贴停车场负责人的相片、姓名等,以及在显著位置张贴各类安全温馨提示的标志;

(五)在车场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并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标志;

(六)停车场道路、车位等线路、路向指示等应完全、清晰;

(七)停车场管理员在上岗前应在深圳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科培训、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车场管理员应统一着市公安交管部门配发的服装。

四、停车场管理

(一)管理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二)未经市建设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三)停车场应根据需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等条件或其它设施,并保持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应禁止进入非公安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

(五)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行驶及停泊,不得一车占两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车辆临时停泊在车场内,应注重环保,及时将发动机熄灭;

(七)停车场应做好防火工作,按照规定配置扑救汽车的专用灭火器材;防火卷帘门下应有禁止停放的标志和规划黄格线停放区域等;

(八)停车场应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闭路电视;管理处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地面和出入口做好必要的防护隔离桩,防止车辆冲撞逃匿;

(九)对长期停放在车场的.可疑车辆或无牌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十)管理处每月组织财务和安全护卫部对停车场的收费,ic卡凭证的办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车或在停车场修车等,并保持场地整洁。

五、车辆出入管理

(一)住宅类停车场

1、长期卡车辆。

(1)车主直接刷凭证,进、出住宅类停车场;

(2)车主出场无卡(丢失或忘带卡),管理处办理手续或填写《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后放行;

2、临时卡车辆

(1)车辆进入,一律发放停放凭证;

(2)车辆出场,一律凭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车辆进入,车场管理员必须询问被访人的姓名、住址等;

(4)确认无误后,填写《临时车辆进场登记表》,发放进出凭证放行;

(5)车辆出场无卡,必须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二)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

(1)车辆进、出道口岗,统一发、收车辆停放凭证,不须登记;

(2)车辆出场,车场管理员应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放行;

(3)对无停放凭证或者与交验停放凭证不符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六、停车场服务

(一)检查出入车辆,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车位停泊。

(二)车场巡查员应按照标准的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行驶或停泊。

(三)认真检查车辆并填写《车辆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车辆未关门、窗或车内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当不能确认车主时,应派人留守直到车主到场方能离开。

(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场,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根据车场日流量或频率,管理处确定每日在各出入道口岗至少三次站立式服务时间,且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七)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给车主发放安全温馨提示1次。

七、停车场凭证管理

(一)车辆出入凭证的保管、资料和车位租赁合同的办理、缴费工作,必须三人分开实施工作;

(二)各类(含ic卡或纸卡)车辆出入凭证统一由管理处服务中心管理,发放时必须登记、签字、盖章;

(三)凭证的办理

1、车主到管理处服务中心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填写《车辆资料》;

2、车主凭车位租赁合同,到财务室缴费;

3、车主将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或税务发票到服务中心办理凭证发放手续;

4、服务中心应每月27日前,将月租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财务室;

(四)临时卡凭证的发放,直接由管理处护卫主管到服务中心领取发放;

(五)及时将车主遗失的ic卡挂失,并每月进行1次统计;

(六)使用智能化系统的停车场,应将收费、图象等资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关处理。

八、停车场收费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二)车场管理员在收费时,实行唱票(告知收费对象付款金额、应收金额、找零);

(三)发票的领用和停车费的上缴

1、车场管理员应根据本班收费情况,确定领用发票的数量;

2、理处财务室应向车场管理员(收费岗)预支100元人民币用于找零;

3、停车费收取超过500元以上,车场管理员应持税务发票副本、《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免费车辆放行记录表》、《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到财务室及时缴费;及时现金上缴到财务室;

4、护卫主管不定期对免费车辆的图象、资料等进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临时收费出具的税务发票,应在上面写车牌号、日期、时间等。

九、其它

(一)'110''120''119'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不用发放进出凭证和收费,但必须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停车场相关证件新办或延期,统一由管理处财务室负责办理;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5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 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 行为规范

1、 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 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 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 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 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 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 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 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 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 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 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 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 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 特别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

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 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 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 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 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 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 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律开除处理。

四、 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零xx年七月一日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6

从6月1日大门值班室正式运行以来,在小区治安车辆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社区分管领导及保卫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小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2、车辆由分管领导牵头,保卫部门配合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小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彻底的整顿,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减少了安全隐患。

3、对19楼与20楼之间的进出通道,摆摊设点现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的清理,彻底杜绝了小区进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现摆摊设点,大大方便了广大居民的'出行。

4、在进出小区主干道设置六处减速缓冲带,限速标志2块。

5、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经过与黄家村的多次沟通,终于在小区后门(与黄家村结合部)安装了铁门,并规定了开、关铁门的时间,从而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创造了条件。

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进出小区车辆不限速行驶,特别是那些到汽修厂及接送上学学生的外来车辆畅行无阻,乱鸣喇叭,严重影响居民特别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

2、在原加工厂开办汽车厂,24小时都有车辆进出,但又属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难协调。

3、明志小学西门设在小区,每天接送学生的汽车、摩托车大量进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7

(一)景区停车场由景区管理中心道路交通管理部负责管理,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坚持礼貌待客,文明用语,热心为游客排忧解难。

(二)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环卫工清理地面垃圾和油渍,做好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以及周边的'卫生保洁管理工作。保障停车场无脏乱差现象。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场内不得使用明火,停车区严禁烟火。

(四)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指挥车辆按停车线整齐,统一停放,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保持停车场通道和出入口安全畅通。

(五)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提醒司机离车时锁好车辆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景区没有车辆和游客财产保管义务,提高游客环境和安全意识,自己做好车辆和财产保管工作。

(六)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检,发现他人在停车场内从事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办公室。

(七)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确保场内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发生人为损坏,如有人为损坏,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管理人员要担负一定的责任。

(八)如遇到突发治安事件,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警务区,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八)如遇到突发治安事件,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警务区,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总办,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好相关事宜。

(九)每天对停车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丢弃的废纸、垃圾,每次罚款2元,墙面、地面有污水、污物每处罚款5元,设施人为损坏,每处罚款10元。

(十)做好停车场夜间看护及出入登记工作,确保全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十一)由景区管理中心道路交通管理部定期对停车场管理人员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因管理不到位而有损景区形象的管理人员,除一定数量经济处罚外,并给予其通报批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游客满意的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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