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规章制度(优秀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爱岗的小编老李帮助大家找到的15篇培训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培训规章制度 篇1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公司《关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司修订完善、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理顺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秩序,让员工充分了解和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人人学制度、懂制度、遵制度的法制体系,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企业管理制度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1、 时间: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

2、 地点:十三楼会议室

三、 培训要求:

1、 参加人员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2、 组织安排

本次培训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

3、 培训考核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因个人原因请假一律按缺勤处理,未经请假按旷课处理,并按集团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对因未参加培训造成对制度不理解的、不清楚的,希望通过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并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工作及日常行为。

特此通知

xxx人力资源部

20xx年12月29日

培训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精神,打造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学校章程》和《师资发展规划》,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关系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办学目标的实现,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落实。

第二章培训对象、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培训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工和临时员工。

第四条培训目标分为3级:

一级目标是培养合格教职工。

二级目标是培养优秀教职工和骨干教师。

三级目标是培养各种专家。

第五条培训原则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科研与工作相结合。

第三章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教职工培训分为校本培训和校外培训两种基本形式。以校本培训为主,校外培训为辅。

校本培训面向全体教职工,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制度培训、技能培训、理论培训等。

校外培训主要面向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兼顾全体,包括外出学习、委托培训、脱产(离职)进修等。

第七条教职工培训内容包括:

1、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理念。

2、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职工行为规范。

3、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基本制度、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4、教育教学理论。

5、各种职业技能,包括教育教学技能、教师礼仪、招生技能、管理技能等。

6、有效提高教职工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其他培训,如军训、才艺培训、生活技能培训、拓展培训等。

第四章培训时间安排

第八条校本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每周六下午为规定学习时间。其中集中培训和自学讨论隔周进行一次。

第九条每次学习时间通常为1—2小时,根据具体学习内容而定。

第十条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为全体教职工特别是优秀教职工提供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

第五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教职工培训由教务处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教务处负责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按月份拟订培训活动日程,确定培训主题、主讲人和讨论题目,筹备、印发有关学习资料。

第十三条每位教职工必须建立学习笔记。

第十四条每半年举行一次学习研讨会或演讲比赛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文章评选活动。

第十五条教职工的学习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和解释。

培训管理制度 篇3

一、培训目的

1、让新进人员了解公司发展历程、组织目标、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及有关人事、安全等知识;增同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产品知识和生产流程,更快胜任未来工作,更好为公司服务;

3、培养良好的行为标准和礼仪规范,培育员工自我治理、自我控制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 企业职工培训管理 对象、时间期限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二天脱产岗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脱产培训时间安排为公司1天半、各课培训半天,实际练习从上岗开始至能独立工作和操作,练习期限由各课确定。

三、培训阶段划分本公司入职培训分为公司培训、部门培训、和岗位实际练习三个阶段。

四、培训内容

1、公司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发展概况。xxxx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xxxxx的创立和发展前景,公司目前的目标、方针组织机构和职责;

(2)产品知识介绍。让员工了解xxxx的产品和生产工艺;

(3)人事制度:作息时间、休假、请假、晋升、培训、奖惩、工资结构、发薪日、加班工资、支薪方式、社会保险及为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

(4)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制度和程序,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5S知识;

(5)总务制度。主要有公司进出、工作牌、考勤卡使用、劳保领用、工作午餐、个人车辆停放等。

(6)行为规范和礼仪知识。包括保守商业秘密、务工纪律、和员工仪表、穿着、交往、接电话等知识。

2、部门培训的主要内容:

(1) 本部门的概况介绍。人员的引见熟悉、本部门承担公司的主要工作,带领员工现场参观;

(2)工艺(作)流程介绍。包括工序划分、生产知识、技能要求;

(3)部门制度。包括工作安排、服从分工、提案建议、劳动纪律要求。

(4)安全、卫生和5S工作。包括安全常识、防护知识、注重要点、典型案例教育,如何做好5S工作等。

(5)报到手续办理。包括领取工作牌、考勤卡劳保服、鞋、防护用品、更衣柜等。

3、岗位实地练习的主要内容:

(1)知识培训。讲解本岗位的理论知识

(2)技能培训。确定培训指导人、学习期限、技能要求、培训进度等……编制《岗位练习计划表》一式三份,员工、主管课、人事课各执一份。

五、培训教材

本公司培训以自编教材为主,适当购买教材为辅,为提高培训质量,凡培训涉及到相关部门需提供培训资料的,由各课编制教材并提供给人事课,可编制成书面资料或幻灯片。由人事课统一编制成公司入职培训教材。

六、培训师资

本公司培训师资由公司内部人员承担,人事课担当为主,各课配合承担部分课程讲解。

七、传授方法传授方法主要采取讲解、录相、幻灯放映、典型案例、现场演示等方式。

八、培训的跟踪、测试和评估人事课对每次入职培训效果进行测试并记入个人培训履历卡,对测试不合格的进行跟踪培训。

员工进入岗位练习后,各课应按岗位培训计划实施员工岗位练习,人事课进行跟踪,培训期满前,各课应进行技能测试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人事课记入员工个人培训履历卡,对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再培训或予以辞退。

九、本制度经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培训制度 篇4

1、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将培训的目标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员工培训,不断探索创新培训模式。

2、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

3、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使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公司根据实际培训需要,拟定培训计划;

5、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学习;内部培训又分员工岗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

6、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

7、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讲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培训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档案管理水平,发挥科研档案在教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教育科研档案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教科室负责学校所有省市级课题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由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校级课题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结题后将完整资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留存。

三。由各系(部)教学秘书每学期结束前收集登记一次教师的`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技能竞赛等情况,材料收集后交教科室统一汇总留存。

四。由教科室负责统计汇总每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等情况的汇总归档工作。

五。科研档案管理要运用现代化手段,所有资料在保留原始文本材料的基础上均将汇总表录入计算机,分类管理。

六。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均可查阅和利用教科室保管的档案,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资料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确因研究或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须经教科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并在一周内归还;外单位需查阅、利用本处档案,需经校领导同意,一般不外借。

七。档案借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资料,利用微机资料库查阅档案应规范操作,借阅案卷者不得私拆、损坏、涂改和污染档案。

培训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各部门权责划分

3.1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培训管理

4.1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常规类科目:

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专业技术类科目:

a.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其他

4.2.2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行政科统筹规划。

3、人事行政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培训规章制度 篇7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培训期间规章制度 篇8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6、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培训制度 篇9

1.目的

通过加强新人的培训,让新人对企业的发展历史、企业文化及公司荣誉有基本了解,明确采购部工作制度,采购人员工作范围及职责。初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采购技巧。

2.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与采购部内部培训有关的所有人员

3.职责

3.1采购部经理负责制定培训目标和相关审核性工作。

3.2采购内勤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计划及考核办法的草拟,具体组织培训活动。

3.3采购内勤人员负责对培训成果的检验。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1采购部对应聘新人初步录用。

4.1.2采购部开始组织新人培训,采购部经理负责制定新人培训目标。

4.2采购内勤针对培训目标,负责搜集培训资料,制定培训计划及相关培训考核制度等培训准备工作。

4.3采购内勤具体组织采购部新人培训活动。

4.4.1培训活动结束后,采购部对培训情况进行目标评估、考核。将评审结果报采购部经理审核。

4.4.2评估合格,考核通过者采购部予以录用,新人上岗。评估成绩差,考核未通过者淘汰。

4.5采购部新人培训相关资料存档,培训工作结束。

4.6对新人的培训要将企业文化贯彻到培训内容当中,要针对设定的岗位进行专门的讲解,

5.流程说明

1、采购经理负责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负责进行对简单采购认识的提问。负责初录人员的筛选情况,并进行备案登记。设定《培训学习记录跟踪表》。

2、采购内勤人员负责对采购新进人员培训知识的整理、评估考核内容的整理编写,报采购经理审批后执行。

3、采购内勤远远负责对培训内容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培训资料的传达。

4、采购经理根据跟踪表的情况,负责最终录用人员的选定工作,并对培训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点评,根据新进人员的自身特点,确定相应人员的岗位。

培训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培训机构和职责

2.1、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计划财务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计划财务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计划财务部应该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2.3、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计划财务部提交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计划财务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主旨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计划财务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2.4.2、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4.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年度、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

2.4.10、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积极配合计划财务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本部门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5.5、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2.5.6、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第三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计划财务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计划财务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计划财务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计划财务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计划财务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20xx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计划财务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计划财务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计划财务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计划财务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20xx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计划财务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计划财务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四章、培训方式与内容

3.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3.2、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3.3、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上交到计划财务部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否则对外训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且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4、依据公司员工的不同级别和岗位,员工的'培训内容分类如下:

3.4.1、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

3.4.1.1、公司的重大改革;

3.4.1.2、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1.3、综合技能的提高培训;

3.4.1.4、参加计划财务部组织的有关专业方面的培训、讲座等。

3.4.2、普通员工的培训:

普通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理念教育、管理制度、岗位技能、业务知识、作业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内容。

3.5、新聘员工培训包括企业培训和岗前培训:

3.5.1、企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3.5.2、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单、工作技术规范等。

4、培训的实施

4.1、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前,计划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1.1、公司的经营方针与策略,人力发展规划,可运用资源等;

4.1.2、各部门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4.1.3、重点岗位所需人才培养需求;

4.2、公司各部门应与每年12月1日前一周制订出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经本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计划财务部。

4.3、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计划应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培训主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

4.4、计划财务部应仔细审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的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4.5、计划财务部将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分解为月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给各部门实施。

4.6、负责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培训计划统一选聘和确定。

4.7、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对于内部培训师,采用各部门提供候选人,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经计划财务部考核合格的培训师,由计划财务部发放聘书,聘为公司内部培训师。

4.8、内部培训师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培训补助的标准和核发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补助标准为10元/课时。

4.9、计划财务部负责员工培训出勤管理。培训期间的出勤作为参训员工的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4.10、培训出勤管理要求如下:

4.10.1、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4.10.2、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0.3、员工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学员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由计划财务部存档备查。

4.10.4、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参训员工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交计划财务部备查。因

特殊情况不能于一天前请假者,必须及时向计划财务部申明原因,并补办培训请假手续。员工于同一课程内因事临时离开,即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补修该课程。若缺勤课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4.10.5、员工参训期间,未向计划财务部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课论处。

4.11、参训员工的课堂纪律:

4.11.1、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也可交给督课人员代为接听、记录。

4.11.2、专业培训若涉及实际操作,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违者后果自负,且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五章、培训考核

5.1、培训的考核一般就下列几种情况进行:

5.1.1、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5.1.2、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5.1.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果。

5.2、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5.2.1、现场操作;

5.2.2、书面答卷;

5.2.3、书面测试等。

5.3、培训考核由培训师设置考题,计划财务部组织、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计划财务部派人监考。

5.4、考场纪律:

5.4.1、员工参加考试时须提前做好应试准备,不得携带允许应试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5.4.2、员工考试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或为作弊行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予以“记过”处罚。

5.4.3、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教室和考场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将予以“警告”处罚。

5.4.4、因请假、出差等未参考者,应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申请补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并予以“记过”处罚。

5.4.5、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违者予以“警告”处罚。

5.5、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培训档案管理

6.1、培训档案的管理:

6.1.1、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职责如下:

6.1.1.1、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

6.1.1.2、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防霉烂、防虫蛀、防盗、防火、防水、防遗失,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6.1.1.3、做好培训档案的保密工作。

6.1.2、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6.1.2.1、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6.1.2.2、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卡等。

第七章、附则

7.1、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7.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类似制度终止执行。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篇11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培训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职工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聘请的授课教师、参加培训中心集中组织的各类培训学员、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授课教师工作标准及其奖罚,学员的管理及其奖罚,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教学过程及效果管理,军训管理,教室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特成立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副组长: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人资部分管培训主管

成员:培训主管、相关人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学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及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与标准参照《教学管理日常检查抽查表》。

第三章、日常培训管理

第六条、教师管理

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授课情况作出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课时费发放的依据。

1.学员对教师测评(70%)

授课结束后,参训学员无记名对教师进行测评,由教学管理人员收集并汇总,加权平均计算出学员对教师的测评分数。

2.日常考核(30%)

班主任根据要求对授课教师的出勤、授课以及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和记录,根据记录情况对授课教师进行考核扣分。

第七条、教师课时费发放

教师课时费发放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标准规定执行,教师授课结束后,班主任需及时给教师发放课时费,提前按照培训计划作好教师授课费用报销台帐,教师领取课时费时必须亲自签名,并作为教师课时费报销凭证。

第八条、学员考核

1.培训成绩(100分)按考试成绩(80%)与日常考核(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考试成绩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日常考核成绩分为出勤及平时表现成绩(10%)和笔记成绩(10%)。

2.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本次培训成绩记零分;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3.日常考核由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和学习笔记进行打分。

4.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与所在单位五型企业考核挂钩。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张自力: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影视编导。

2、朱强章:副校长:主管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3、邓丽:影视编导文艺理论教学。

4、王飞飞:影视编导影视赏析教学。

5、高宏:影视编导故事写作教学。

6、龚红梅:办公室行政。

7、韩梅:会计。

8、李望玲:出纳。

9、朱刚章:保安。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招生办办理,不得进入校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席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7、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

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职工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聘请的授课教师、参加培训中心集中组织的各类培训学员、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授课教师工作标准及其奖罚,学员的管理及其奖罚,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教学过程及效果管理,军训管理,教室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特成立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副组长: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人资部分管培训主管

成员:培训主管、相关人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学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及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与标准参照《教学管理日常检查抽查表》。

第三章、日常培训管理

第六条、教师管理

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授课情况作出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课时费发放的`依据。

1、学员对教师测评(70%)

授课结束后,参训学员无记名对教师进行测评,由教学管理人员收集并汇总,加权平均计算出学员对教师的测评分数。

2、日常考核(30%)

班主任根据要求对授课教师的出勤、授课以及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和记录,根据记录情况对授课教师进行考核扣分。

第七条、教师课时费发放

教师课时费发放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标准规定执行,教师授课结束后,班主任需及时给教师发放课时费,提前按照培训计划作好教师授课费用报销台帐,教师领取课时费时必须亲自签名,并作为教师课时费报销凭证。

第八条、学员考核

1、培训成绩(100分)按考试成绩(80%)与日常考核(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考试成绩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日常考核成绩分为出勤及平时表现成绩(10%)和笔记成绩(10%)。

2、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本次培训成绩记零分;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3、日常考核由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和学习笔记进行打分。

4、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与所在单位五型企业考核挂钩。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培训管理制度 篇15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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