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页是勤劳的小编sky帮家人们整编的8篇工装管理的相关文章,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服不仅是主要的劳保用品,更是展示企业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为使工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公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使用人员和配发标准
第四条使用人员:
各部门配备公服的员工,于工作时间内一律着装上岗并佩戴工牌,自觉接受公司领和业主的监督。
第五条配发标准:
等同集团公司配发标准和公司现行惯例,保安员服装佩带的配发按《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服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由公司办公室和仓库统一进行管理。
第七条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只按时间长短折价扣款(保洁、后勤除外)。
第八条工服扣款办法:
(一)春季装:自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离(退)职者须扣款100%,三至十二个月内离(退)职者扣款50%,满一年后不予扣款。
(二)夏季装:自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后离(退)职者免于扣款,未满六个月须扣款50%。
(三)员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损毁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因遗失等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时可申请补发,个人负担费用的70%。
(四)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工牌应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规定者,发现一次扣款50元。
(五)其余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保洁员、勤杂工在办理离(退)职手续时,须将工服洗净晒干,交回仓库。公司以此作为离(退)职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办公室负现为此规定解释。
1.0目的:
完善内部管理,以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0适用范围:
公司实施工装管理所涵盖的部门和个人。
3.0内容:
3.1公司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工装,工装属公司公物之一,全体员工请自觉爱护公司公物。
3.2员工上班应按规定着工装,工装必须整齐、清洁。
3.3下班后,不得着工装离开小区以外的区域(除因公或特殊批准外)。
3.4工装不得私自调换、赠送、转让。
3.5工装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均按价赔偿,并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3.6员工工装按工种的不同,规定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换洗工装。
工程部、护卫部:15张/人月
其它部门:10张/人月
3.7洗衣票的领取每月各部门按规定到公司综合事务部领取。
3.8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洗涤干净、无破损完好的交回综合事务部。
4.0工装管理流程:
入职时领取
职员日常自行保管
离职时退还
4.1工装领取和退还均在综合事务部办理。
4.2员工着装管理监督:
4.2.1公司领导对全体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2综合事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3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与客户直接接触时间做多的是安装人员,其言行不仅直接影响着托尼艾米家具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还决定消费者再次购买和进行口碑宣传的`可能性。
一:形象规则:
1:着装:托尼艾米家具安装工标准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2:语言:讲普通话。
3:态度:微笑服务,不卑不亢,彬彬有礼,举止大方。
4:要求:A着装整洁;戴整齐;
B携带托尼艾米家具统一安装工具;
C出发前检查安装工具的实用性能;
D进客户门前先戴好脚套和手套E安装前应先铺好工作布,将所用的工具摆放到上面
二:行为准则:
1:敲门(门铃)礼;
A敲门为每三下为一个节拍为宜,五指并拢,轻重为度,忌用拳头代替忌敲门过急。
B:两次门铃应有一定的间隔,不宜过急。
2:进门礼:
A:进门先向客户致问候礼,即15度的点头礼;
B:进门问候礼,紧接点头礼之后,向客户致问侯语:“您好,我是托尼艾米家具安装人员,前来安装你所购买的托尼艾米家具,希望我们的服务让你满意!”
三:安装送货人员:
1:在接到送货单后到仓库按型号,规格,颜色装货并填好家具安装单。
2:安装人员必须严格按安装单及销售单填写内容安装,如遇型号,颜色或规格件数不对,不准安装。及时通知店长问清问题有店长决定处理意见。
四:安装过程
1:在客户指定区域安装,并保护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
2:保持整个安装过程中的个人卫生和仪容仪表。
3:不用客户的电话,不在客户家中吃饭,抽烟,除用一次性纸杯外,不准使用客户的水杯喝水。
4:遇私人电话,不说脏话,长话短说,尽快结束。
5:耐心回答客户疑问,向客户说明使用与注意和保养维护方法,并恰当宣传公司产品,巩固我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不准有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6:安装完后,打扫好卫生,并去请客户填好安装单和服务卡,回店交店长备案。 7:遇到各种意外情况不要推委,要勇于承担责任。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
2、 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3、 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品、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有权拒绝验收。
4、 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包括:
a.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等;
b.设计修改核定单;
c.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d.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联校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实际试验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e.全部仪表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f.仪表合格证书;
g.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h.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
i.工程交接证书等。
5、 新建装置应按公司的规定标准,至少提前半年配备仪表专业人员,安排理论与实际的技术培训。
6、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3、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工服清洗标准: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对保存较为完好,成色较新的工服则由新入职员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据工服折旧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旧
1、工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六、工服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及执行;
统领娱乐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本规定适用于中试提取的涉及硫化氢生产(产生)的化工装置的硫化氢气体防护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章生产管理
第一条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对伴随有硫化物的生产工艺过程,应从原料硫化铁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始,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硫化氢分布等动态硫化氢分布图,确定危险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条因原料组分变化、工艺流程、装置改造、操作参数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生产、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其变更情况。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原料硫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第四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等装置,集中进行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对可能含有硫化氢的酸性气、废气应进行集中回收或焚烧处理,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保证脱硫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严禁含硫化氢气体在作业场所随意排放。
第五条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管线的检测和防腐。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和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六条长期停工和暂不开工的,应进行化学清洗或钝化处理,降低设备内的硫硫化氢含量,并采取氮气保护等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长期停工造成装置严重腐蚀和设备损坏。
第七条加快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加料、分离、混合和输送等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对易腐蚀材质进行升级,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二章作业过程防护
第八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作业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分析评估,并将结果存档和向作业人员公布。企业的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装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装备档案。
第九条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并建立监控检查台帐。
第十条在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中文危险危害因素告知牌,在作业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志。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按gb2893-20xx规定可在地面用红或红黑间隔的斑马线表示防止人员随意进入的危险区域,涉及硫化氢的设备、管道上应涂刷提醒人们注意的黄色或黄黑相间的色环。
装置内应设置风向标,风向标的设置宜采用高点和低点双点的设置方式,高点设置在装置最高处,低点设置在人员相对集中的控制室、休息室等区域。
第十一条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使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mg/m3。
现场需要24小时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或操作室,其声音报警声应有别于其他工艺连锁报警,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布置。
所使用的监测仪器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由有检测资质的部门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记录备查。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在生产波动、有臭鸡蛋样等异味产生、有不明原因的人员昏倒及在可能存在中毒的部位活动(包括酸性水、瓦斯的逸出部位、排液口、采样口,储罐计量,地下敞开式、半敞开式坑、槽、罐、沟等区域)活动时,均应及时检测。
第十二条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量适用的防护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整洁完好,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
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m3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mg/m3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正压式呼吸保护器具,供气装置的吸风口应置于上风侧。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护用具时应在滤毒罐表面注明适用物质。
禁止任何人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
第十三条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实行安全叮嘱,提示安全措施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用品。
第十四条原则上不应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密闭容器,地下敞开式、半敞开式坑、槽、罐、沟等危险场所作业,如需作业时,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进入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采取强制通风、氮气吹扫、空气置换、加装盲板等,直至检测合格;同时,须佩戴好防毒面具、通讯设备(对讲机),系好救护带(绳),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保证整个作业期内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现场作业人员应不少于两名(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第十六条在含有硫化氢的储罐(包括原料储罐、中间产品和成品储罐等)及含酸性气、废气瓦斯介质及含硫化氢废气的设备上作业时,必需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作业时应有人监护。
第十七条硫化氢监测仪器在低位报警点发生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并准备防护用具。当高位报警点报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方可进入作业现场并向上级报告,同时疏散下风向人员,禁止用火等作业,及时查明泄漏原因并控制泄漏。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疏散下风向居民。
第三章人员培训和健康监护
第十八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硫化氢的基本知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管理规定、硫化氢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的使用和规定、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等。
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复训一次。各级主管和监护人员、高危作业人员(可能接触高浓度硫化氢;进入设备、容器或其他有限空间)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许可。
外来人员(含施工人员和非正式职工)应接受相关培训并遵守本规定。
第十九条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等法规规定,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条对在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性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可能存在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定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急救网络,保证现场急救、撤离护送、转运抢救通道的畅通,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中毒者得到及时救治。对预案应定期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十二条对突然停电等紧急情况,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处理紧急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在现场工艺处置时应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操作,严禁一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监)护人员应佩戴上适用的防护用具,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并送达有条件抢救的医疗单位,同时通知本企业或关联的企业气防站和周边有关单位。
第二十四条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该作业,并可直接向企业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未尽事宜及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罚5元。
二、严守工作岗位,上班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杂事、杂活。
三、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守纪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第一、不安全不工作,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停电。
四、严格按质量标准作业,把好质量关,对本职工作负责。
五、在工作场地中,要保持场内附近清洁卫生,下班时打扫所在场地,物料要摆放整齐。
六、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七、服从领导和听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班长交给的任务,要随叫随到。
八、上班期间不许打闹、斗殴,中午严禁喝酒。
九、在工作中使用工具、物品时,凡丢失者、损坏者均按原价赔偿。
十、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给各班班长或上级及时汇报。
十一、请广大劳动职工严格遵守以上各项制度,如有违章者, 给予一定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