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进行处理,旨在保护中小学生不受伤害。下面是勤劳的小编sky为大家收集的6篇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由青保办统一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11楼 邮编:××××××
联系电话:××××××××-6260 联系人:李××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通知家长
发生事故 送医院 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报局有关科室、保险公司备案
调查取证 协商 起草《协议书》 支付补偿金
填写校长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保险公司理赔。
××中学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郑云15071577158
副组长:王太国13094281271
成员:赵平信0719--7750070
王少友15327998119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二楼会议室
2.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确保通信设备设施、信息网络畅通。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3.人员分工:
郑云负责指挥、王太国负责报警、赵平信负责报告、王少友负责疏散、陈云、刘艳负责救护、左玲负责信息网络、闫世仙负责接待、做好学生解释工作、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王太兵等老师配合协助等。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沐兴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县教育局。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县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起草协议书。
4、理赔。理赔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保险公司的理赔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保险公司的理赔需协议书;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等,办理有关手续。
为了确保幼儿伤害救助的及时性,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备而无患,本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的'原则,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台东市幼儿园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如下预案。如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按下列预案程序处理。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责任人迅速向当天的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值班人员立即向园长汇报,并在园长的领导下进行紧急施救,联络各实施部门负责人,一方面组织对受伤幼儿的救治,另一方面维持园内各项工作常规。
2.组织保健医生和班级保教人员(或现场人员)边进行紧急施救边共同护送幼儿去医院抢救。
3.班级保教人员及时与受伤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告诉幼儿伤势状况和所在地点。
4.园长在重大事故发生6小时(如特大事故3小时)以内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5.责任人向受伤幼儿家长说明情况,做好幼儿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如有加害方,主动和受害方、加害方家长沟通,分管园长负责该事故的协调处理与汇报。如果是重大事故,由园长负责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下,努力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6.由分管园长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如果是重大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后,园长负责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一、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篮球设备要定期检修;室内体操房注意通风、采光,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5、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处理程序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5、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与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怃好家长。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局综治办、区未保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相应科室、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相应科室、未保办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版权归属原作者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对于人寿保险,要提供下列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病历卡复印件;
c、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d、凭上述材料到区未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未保办盖章;
e、学校帐号;
六.组织机构
1.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二楼会议室
2.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确保通信设备设施、信息网络畅通。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3.人员分工:
xx负责指挥、xx负责报警、xx信负责报告、xxx负责疏散、xx、xx负责救护、xx负责信息网络、xx负责接待、做好学生解释工作、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xx等老师配合协助等。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
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由青保办统一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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