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局工作总结(通用14篇)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州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下,民政局按照省厅“五个围绕,五个确保”民政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城乡低保规范发展。今年来,为9641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2594.3万元,为37680户49467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6214.9万。二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认证。共认定兜底对象2744户、8005人,发放兜底金1273.44万元。三是五保供养有新提升。为1246人集中供养、1515人散居供养,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83.49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全年城乡医疗救助21931人次,发放救助金1447.39万元。五是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近4000余人次,对符合条件的3427人给予了救助,其中未成年人364人次,重症及精神病人138人次。六是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为1908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急难”资金250.456万元。
(二)养老事业推进有力。
一是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共完成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张,即增建“日间照料中心”5个,新增床位30张;新建“养老服务示范点”5个,床位20张,超额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完成目标任务125%。
二是不断健全养老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快XX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完成了百岁老人复核及新增申报,对全县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保健补助300元。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对全县90-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
四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证4042件。
(三)基层政权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村民依法自治。在茅坪乡金沙村、茨岩塘镇半寨村以村民小组自治为切入点,开展了村民依法自治达标活动,在活动中推选了村民小组长,依法对小组进行了整合和合并,完善了各项小组长职责和制度。
二是全面完成区划调整和并村工作。于6月15日已全面完成建制村合并、村改居、村居更名工作,全县共完成建制村合并65个、村改社区41个、村居更名17个,村居总数从462个减少为397个,撤并幅度为14%,超额完成省州下达55个任务数10个,完成任务率为118.2%,目前建制村合并、村改社区、村居更名后的新村(社区)均已挂牌运行。
三是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县乡两级培训和资料收集,野外作业和内业整理工作技术外包工作。
四是实施社区惠民项目。共对36个城乡社区进行了社区惠民项目整顿,按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的补助标准,将360万元惠民资金全部下拨到社区,且通过申报和验收。
五是稳妥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7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
六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登记在册的151个社会组织已全部完成年检工作,其中21个社会团体和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31个社会团体和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不合格,依法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4个。
(四) 殡葬改革有序推进。加快绿色殡葬、生态殡葬、节地殡葬改革步伐。将城市殡仪馆和公墓山建设项目列入县“十百千”工程中10个投资上亿元的重大项目之一。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模式分期建设。规划总用地860亩,实际已征地977亩,殡仪馆建筑面积约8450㎡,项目总投资3.5亿元,工期二年,20xx年可对外正式营运。
目前,“一期应急墓区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5%。城市殡仪馆及公墓山二期项目建设已经完成投融资模式编制和二期墓区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17个乡镇公益性墓地顺利推进。里耶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墓穴建设400多个,苗儿滩镇乡镇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工程量的80%。出台了《XX县里耶镇公墓管理办法》、《XX县殡葬用地管理办法》、《XX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处置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县殡葬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五)涉军服务坚强有力。
一是“双拥”工作有新局面。为驻县部队解决资金近40万元,用于水电通讯及基础设施整改,有力地支持了部队的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了系列“爱心献功臣”活动,全县上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然成风。
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组织精干医务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在全县34个乡镇(街道),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3000多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检查。
三是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一年来,共接待、走访优抚对象近20xx人次,处理来访信函近30件,共解决生活、医疗经费近180余万元,衣物500余件,棉被100余床,发放丧葬互助储金20余万元。
四是优抚事业单位成绩显著。烈士陵园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xx年9月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20xx年11月,被省民政厅授予“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县光荣院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六)服务社会能力大幅提质。
一是婚姻登记实现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婚姻登记基础建设,强化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建立婚姻家庭引导室,设立情感“缓冲带”,让濒临破碎的家庭实现了家庭和睦。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3814对,离婚登记1184对,补领结婚证1428对,补领离婚证83本,登记率、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福彩销售势头强劲。今年截至目前,福彩销售突破7260万元,同比增长21%。筹集福彩公益资金800余万元,同比增长89%。
三是孤儿保障措施得力。共为439名(其中机构集中供养40名,社会散居399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335.28万元。
四是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出台了《XX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制定了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超过湖南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元)。
五是启动并完成了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全县共录入留守儿童21070人、留守妇女11679人、留守老人21066人。
(七)救灾减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减灾综合协调能力,健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减灾救灾宣传应急演练,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县思源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演练活动,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认真开展冬春缺粮户的调查摸底工作,下拨冬春救助资金565万元,发放大米240000斤、棉被1700床、棉衣1688件,解决了全县近10万名困难群众、冬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等问题。
全年下拨救灾应急资金772万元。今年“6.20”里耶特大洪灾,民政及时公布捐赠账号,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共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捐赠善款1009.89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大米、植物油、矿泉水、八宝粥、蔬菜、牛奶、药品等价值218.412万元的救灾物资。县民政紧急调运各种救灾物资达367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万余人次。
(八)综合工作亮点突出。
一是加大民政新闻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负面舆情监督,提升民政良好形象。今年来,全局在各级党报党刊、湖南红网、湖南民政网等主流媒体发表民政宣传稿件80余篇。其中,湖南日报5篇;中国社会报5篇;团结报13篇;湖南红网15篇;省民政网46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综治工作成效明显。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县32个敬老院进行了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利用多媒体平台到乡镇敬老院播放安全用电、交通出行等警示片共计20多场次,着力提升敬老院老人安全意识和突发险情防范能力。全面完成创建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资料上报、网上“七五”普法学习及普法考试、民政执法证更换工作。同时做好了联校支教、扶贫、计育、两违清理、维稳、安全生产、禁毒、依法行政、农民减负等综合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8+1”救助制度统筹协调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测算指标体系,完善信息核对机制,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重点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规范救助标准和程序,切实缓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争取各级加大投入,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着力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中心、慈爱园建设力度,争取20xx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全力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在“八一”等重要时节,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各项制度政策,健全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四)大力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展开。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促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进一步激发社区活力。
(五)推进福彩销售稳步提升。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促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建设,力争20xx年,福彩发行突破8000万元大关。加大彩票公益金对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六)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完善儿童、残疾人福利制度,加强慈善事业,普遍建立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福利服务体系。坚持儿童权益优先保护原则,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打造公益慈善项目品牌,积极培育网络慈善等新形态,支持多种形式募捐活动。
20xx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xx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xx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xx】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xx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xx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xx〕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xx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xx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xx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xx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xx]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xx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xx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xx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xx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xx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xx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xx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xx〕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xx多条。积极做好了路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三城”创建工作大局。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20xx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xx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0xx年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亲切关怀下,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的稳定,以年初制定的目标为主线,以争先创优为动力,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真抓实干、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思想上勤学习、完善自我
做为民政工作人员,虽然在民政战线工作了多年,但自我感觉仍然是一名新兵,很多知识需要学习,很多业务需要熟悉,很多经验需要积累,很多关系需要沟通。因此只有不断地完善自我、纯洁思想、端正意识、精通业务、扎实工作,才能上无愧于党组织、下无愧于民政对象。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学习民政政策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学习社会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敷衍、不盲从, 事事从大局考虑,从实际出发,减少失误;注重廉政,不奢侈,不浪费,管好用好款物,同时摆正自己的职责,工作想在前,事情做在前。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做到坚持三个坚持、做到四有、发挥个种作用。工作中坚持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民政对象服好务;坚持工作要有作为、有位置、争排头、创一流;坚持办实事讲实效。工作中要有敬业精神,以民为本,以局为家,树立民政人的威信和形象;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担得起担子,负得起责任,做得好事情;要有勤奋精神,克服懒惰作风,杜绝拖拉作风;要有较强的竞争意识,上进心理,工作不甘落后,向高标准看齐,向高目标奋进。在工作中要发挥民政干部为政府当好参谋的作用;要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纽带和桥梁的作用;要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用;要发挥民政工作的稳定机制作用,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
二、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1、五保工作。认真审核五保对象,核销死亡13人,按照各村上报的新增对象,逐人逐户核实调查,确定上报审批17人。现全镇尚有五保供养人数193人,其中集中供养193人,集中供养率达100%。并不断加大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在xx年扩建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
2、低保工作。通过调查,纳入低保对象的农村515户,915人;城镇55户,76人。共落实打卡发放低保资金近90万元,并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该核销的及时核销。
3、大病救助工作。我镇20xx年核实上报了85户,争取救助资金的近30万元,减轻了不少困难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
4、草危房改造工作。市下达我镇草危房改造任务6户,我镇实际落实改造10户。我们在调查的基础上,分别与10个村,10户签订了协议书。至目前,已全部落成建好新房。
5、做好双拥工作。
① 对当年退伍军人的优待金足额兑现;
② 组织20xx年退伍军人进行技能培训;
③ 为重点优抚对象在国家给予的定期生活补助费的基础上,镇补助每人每月20元;
④ 对重点优抚对象看病交纳了住院保险和双份合作医疗,实行“四免十减半”,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慰问。对他们遇到的困难,尽量给予及时帮助;
⑤ 春节期间我镇组织召开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通过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的形式进一步了解了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现状,并对其中生活困难的给予及时帮助。
6、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举办了村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督促村委会的建设,做到不断完善制度。推进各村委会工作规范运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坚持每季度对16个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7、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按照有利于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利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这一鲜明旗帜,加强对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利用行政和市场的两个推力,极大增强了福利彩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并初步打开了我镇福利彩票销售的市场。
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望乡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觉悟,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乡干部,为我镇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xx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目标,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发展
1、城乡低保应保尽保。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从20xx年4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从20xx年10月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复查工作以保障对象准确、补助标准合理、管理规范化为重点,坚持九个“严格”,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
三是开展大数据比对,根据省、宜昌市纪委要求,运用大数据对全市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采集数据源42.6万条,通过比对,列出问题线索4779条,其中城市低保789条、农村低保1967条、农村五保297条、医疗救助1703条。我局组建8个工作专班,分乡镇开展大数据比对的政策宣传和问题线索核实抽查工作。
四是坚持应保尽保。截至20xx年12月,全市城乡低保保障10042户17800人,全年发放低保金4950万元。
2、农村五保保障有力。
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720元。
二是全面落实供养政策。全市现有五保对象1640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050万元,发放安葬费50万元。
三是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对11家农村福利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涉及安装使用火灾自动烟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室内消防栓,对排查出的54个隐患现已完成整改42个。
3、医疗救助规范有序。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20xx年2月,提请市政府出台《XX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切实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截至12月,累计救助7920人次1230万元,其中即时结算7700人775万元,医后救助220人455万元。
4、临时救助及时有效。20xx年2月,提请市政府出台《XX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紧急性、突发性困难。开展全国救急难工作试点,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解决急难问题,形成部门协同救助工作格局。截至12月,累计开展临时救助4930人次433万元。其中,各乡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4400人次293万元;市局开展临时救助530人次140万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象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360人次670万元。
二、救灾防灾工作扎实有力
1、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第八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10个相关部门通过宣传展牌、挂图和图文资料,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技能,陆城中笔社区和市杨守敬小学等单位开展大型防灾避险演练,全市接受教育和参加演练群众达1.5万人次,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增强。
二是在陆城中笔、红春、头笔等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其中,头笔社区创建宜昌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红春社区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中笔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是认真实施“一元民生保险”。投入40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意外保险,增强了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加强灾害应对工作。针对今年雨情汛情,我市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和6个应急工作组,实行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包片责任机制,全面加强灾害应对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确保随时掌握灾害信息,为市委政府救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积极应对灾害。先后派出12批次9个工作组,对5月6日和6月18日、6月30日、7月19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1日暴雨洪涝及冰雪灾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全市受灾人口17.5万人,农作物受灾5579公顷,其中成灾3244公顷,绝收790公顷。倒塌农房116户226间,严重损坏202户403间,1200余户房屋进水,因灾死亡1人。乡村公路和水利设施等不同程度损毁。两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02亿元。
三是会同市财政局紧急下拨62。585万元救灾应急资金,用于1905名因灾紧急转移人员的应急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应急期间基本生活。
3、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一是印发了《XX市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工作规程》和《XX市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责任清单》,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管理办法。
二是安排670万元,帮助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其中,下拨资金21.06万元,救助108户234人解决过渡性生活困难;下拨资金298.8万元,帮助108户重建户和47户修缮户恢复重建住房;拟下拨资金350万元,帮助解决近1万户3万余人因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困难。
三是下发1200床棉被和1500件棉衣,帮助20__余户困难群众克服冬季御寒困难;下发救灾捐赠大米125吨,解决了2500余户当前因灾缺粮问题。
三、社会福利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一是印发《市民政局关于确定20xx年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确定新建提升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养老服务机构正在抓紧建设。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城乡“两个中心”提升工作的通知》,围绕组织制度健全,运营活动常态化,工作成效明显,长效机制作用发挥好的目的,完善组织阵地、健全组织网络、健全管理制度、丰富活动内容。
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两化”平台建设培训。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筹资8。36万元支持全市21家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
2、加快康养产业发展。
一是健全市康养办组织机构,报请市政府成立市康养服务指导中心,明确机构编制和职责。
二是发挥康养办协调作用,统计掌握市卫计、农业、旅游、发改、国通等部门单位康养产业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
三是启动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并拟定规划编制方案。
3、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一是加强“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对“三无”供养对象开展年度复查,截至12月,全市现有“三无”人员96人,发放“三无”供养金102.53万元。
二是加强孤儿养育工作。全市现有孤儿29名,全年发放养育金28.04万元。
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4、开展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按照《湖北省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要求,会同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对两家社会福利企业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
5、认真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加强新增对象审批及在册对象动态管理,全年发放补贴金866万元。加强高龄老人补贴对象年度复查和日常抽查工作,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高龄津贴发放和管理。
6、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一是开展了“慈善助春耕”活动,为全市126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送去一包磷肥40公斤,解决春耕急需。
二是开展了“慈善助医”活动,市慈善协会救助大病患者13人,救助资金6.5万元,向省慈善总会提出救助申请14人。
三是开办“慈善阳光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45名,在市一中开办“慈善阳光班”,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本学期资助6.75万元,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难问题。
四是开展慈善助学,安排慈善助学资金15.4万元,帮助56名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7、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力度。以提升福彩品牌形象为核心,深入开展“福彩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措施,创新营销,培育市场,实现年福彩销售发行总量稳步发展,全市现有电脑彩票投注点和即开票销售网点48个,福彩网络全市各乡镇。截至目前,福彩总销量415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2522万元,刮刮乐即开票633万元,中福在线1000万元。
四、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加快
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一是积极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活动,扎实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298万元,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及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制度,整合农村社区各类资源,着力探索村民自治与农村网格化管理有效对接,努力打造 “农村社区30分钟服务圈”,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努力推进试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积极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健全社区“费随事转”工作机制,今年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贴经费118万元,筹措社区“费随事转”工作经费91.81万元。
四是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着力打造“城镇社区一刻钟服务圈”、“农村社区30分钟服务圈”工作品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培养孵化社区公益类、事务类、文体类等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组建专班、建立台账,针对性开展治理工作。高坝洲镇曾家岗村、聂家河镇凤凰池村、五眼泉镇弭水桥村等“难点村”治理累计投入资金618万元、各级帮扶项目12个、村民一事一议筹资16万元、改扩建村委会办公用房面积850㎡、修建公路10公里、解决吃水难村民1000余人, “难点村”得到了根本治理。
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定好位、定好责、定好人的“三定”要求,不断完善乡村治理载体,村级事务得到全方位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市123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累计参与村级重大决策事项356件次,参与村务监督活动654件次,提出建设性意见369件次;民主理财小组进行财务审核846次,审减不合理66笔开支7万元。
三是深化“五议一审五规范” 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充分把知情权亮给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实现了村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积极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了基层干部勤廉务实,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村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严格程序,依法登记。认真落实登记管理规定,严把材料审核关和现场调查关,确保登记质量,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年办理社会组织登记11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0件,注销4件。
二是依法年检,规范管理。对130 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118家合格、12家基本合格。及时指出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是加强监管,创新发展。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优抚安置工作深度拓展
1、扎实开展双拥活动。大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驻宜部队办好事,解难事。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宜部队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送去慰问金12万元;慰问企业退休“两参”人员400余人,发放慰问金31.68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40人,发放慰问金7万元。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家庭优待金,给360名义务家庭发放优待金691.2万元。全年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300万元。选送80名优抚对象到宜昌市优抚医院治病疗养。通过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等严格程序,全年确定帮扶50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对76名困难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17.158万元。启动了新一轮届满60周岁农村籍贯退役士兵普查登记工作。
3、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0xx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142人,其中转业士官10人,除其中1人考取公务员外,另外9名转业士官全部安排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132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61.82万元。对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进行培训,支付培训及生活补助费46.032万元。
4、扎实抓好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加强军休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对军休庭院进行了环境整治和绿化。抓好烈士陵园的日常管理,做好了清明节期间各界人士、群众祭扫烈士陵园接待服务工作。扎实推进了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全面进步
1、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一是加强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印制宣传资料1.5万份,分发到各乡、镇、村、社区,扩大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知晓面。
二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林业、国土、规划、环保部门审核和我局实地检查验收,完成红花套镇周家河村公墓等5个乡镇的1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发放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63.39万元,对枝城镇解家冲村违规建设和经营墓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做出了行政处罚。对群众举报陆城十里铺一村民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经营墓地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是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重点查找服务收费、骨灰盒价格、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接运、悼念、火化、骨灰存放零差错,做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
四是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23名符合减免对象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6万元。
五是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活动,以鲜花替换鞭炮,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全年建设安装墓穴150套,销售墓穴118套,火化遗体340具。
2、加强地名区划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建了市、乡两级地名普查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325万元,配备了办公设施设备,广泛收集了地名普查相关的各类志书、家谱、图册、档案等资料,招投标确定了外业合作单位,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集中召开了2场大型和33场小型地名普查培训会议,对全市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是明晰工作路径,落实普查力量。按照条块结合、统筹推进的方式有序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矿区和相关部门,工作实现全覆盖。推行包干负责制,明确从地名资料收集、调查目录编写、登记表填写、初审校正、查漏补缺等工作,由责任单位全权负责。建立痕迹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各单位《地名登记表》填写落实具体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本次普查,市聘请3名老干部组建了市级专家组,全市共落实普查联络员和普查员278人,为扎实推进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审核校对,突出文化挖掘工作。按照“村买、乡切、县炒”的工作路径,强化地名普查资料收集和登记表审核关,着力挖掘乡土地名文化。积极开展了市乡村三级地名文化审核人员培训,进行了《地名登记表》市、乡、村三级联审、市专班审核及地名普查内外业数据比对校审、查漏补缺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整理地名条目6546条,完成了《地名登记表》终审校验核对工作,完成了地名普查信息数据入库工作,完成了地名普查宣传片《地名寻根》制作工作,启动了地名普查标志设置和《地名志》编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今年地名普查任务。
四是扎实开展了“互联网+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民政部在全国推介了我市做法。
五是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做好城镇道路命名更名及设标管理工作,实现了农村居民门牌设置全覆盖。按时完成了枝江线、松滋线行政区域界限联检任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3、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456对,离婚登记883对,补办结婚证811对,补办离婚登记35对,开具证明3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收养登记20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
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年接待求助对象385人次,开展街面主动救助229次,收治流浪危重精神病病人26人次,护送返乡21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
我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上级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地方也出台了多项惠民措施,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发展和改革带来的实惠,民政事业全面进步,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我市现有救助局、康养办、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军休所、烈士陵园、殡葬管理所、社会福利院等8个民政公共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如烈士陵园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了基本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人头经费,但管理、运行、维修经费及部分津补贴还需自筹解决,每年都有较大资金缺口。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经营状况只能维持运行,发展后劲乏力。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能进一步加大对县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民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线长面广。近几年,工作职能不断扩展,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工作力量没有相应加强,出现了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严重老化,难于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多数干部经常加班、长期加班,人少事多的矛盾异常突出,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迫在眉睫。建议在增加工作职能时,能同时考虑增加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
三是部分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偏低。我市社会救助局、救助站、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等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薪级工资,因为绝大部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从事管理工作,且现行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中没有与民政工作相匹配的职称,均执行的是管理岗工资,工资几乎没有调级上升的空间。加上现阶段事业单位没有电话费、车补,也不能享受职务职级并行的工资政策,所以收入相对偏低,也有人认为同工不同酬。建议对履行同样工作职能的单位明确同样的单位性质比如明确为参公管理单位,或者将社工职称纳入专业技术职称体系。
20xx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健全配套细化措施。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依法量化调整社会救助标准,严格执行保障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大力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健全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巩固城乡低保备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托底线”的功能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强化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提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落实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监护责任,继续开展重度精神病集中收治工作。
2、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继续推进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依法施救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抓好“一门受理”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职责,加强信息库建设,拓展核对项目和核对面,适时更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实现救助对象全员网上信息比对,社会救助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充分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强化预案管理,修订完善《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做好新灾应对和救灾值班,确保受灾群众灾后12小时内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推进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情评估、灾情报告等机制,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
2、稳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网络队伍建设,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技能演练,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建设,创建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开展“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工作,提升灾害预防能力和综合减灾水平。
三、加强社会福利事务工作
1、打造多元开放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着力打造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构建完备的市、乡街办、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自愿集中供养率100%。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除承担政府托底保障好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外,面向社会老人的代养服务实行外包或托管,实行分开经营或公建民营。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三是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完善养老服务标准规范。结合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康养产业试验区的发展契机,积极打造国家级清江康养实验区。
2、完善儿童福利保障。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加强对孤儿养育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孤儿保障信息化管理。在市社会福利院设立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为孤、弃、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托管等服务。
3、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慈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扩大慈善募捐渠道,努力筹集慈善资金。积极实施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慈善助困等项目。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不断优化运营模式。
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认真落实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住房优待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优抚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挥优抚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帮扶50户困难农村优抚对象改造危房。组织好八一慰问、烈士纪念日活动。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2、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善安置政策体系,推行“阳光安置”,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稳定就业。加强退役士兵职业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
五、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区。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积极争创全国试点县市。进一步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 “难点村”治理,强化工作督导,不断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3、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好年度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引导力度,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1、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鼓励生态公墓建设,逐步治理农村乱埋滥葬,积极倡导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利企业日常监管,保护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格认证工作。督促福利企业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3、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按时保质通过上级检查验收。扎实做好地名区划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年度边界联检任务,做好边界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市域边界平安。
4、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建立婚姻登记应急长效机制,完善预约登记和延时登记制度。建立收养评估制度,推进收养评估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分类救助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一、 突出社会救济救灾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城乡低保大幅提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主动与市财政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向市政府提交调整提高低保、五保供养标准的工作建议,自10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8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7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4200元。20xx年,共为1513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873.5万元,为859名农村五保户发放供养金478万元。
二是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31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截至目前,有353人次享受直接医疗救助服务,发放医疗救助金35.5万元。20xx年,为128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37万余,出资214万元为16484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是民生综合保险实现全覆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7月1日在我市全面开展实施民生综合保险。截止目前,为74户家庭户赔付保险金15万元。
四是开展精准扶贫专项工作。制定出台《XX市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专项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将602户、959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243万元。为9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还个人先行垫付的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1.8万,为8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金11.5万元。市慈善总会出资38万元按每人130元标准为32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设立扶贫账号,对社会各界定向扶贫捐赠款实行专账管理,目前已接收扶贫专项捐赠款3万元。
二、 突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养老需求
一是加快机构养老项目建设。今年累计投资1.5亿元,新增养老床位660张以上,重点做好了城投太阳城一期投入运营工作,福缘颐养、西城养老中心项目动工建设,完成了博仁老年服务中心及圣湖新天地规划设计。
二是打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将医院与养老机构结合的发展模式作为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西城养老中心项目,设计养老床位732张,为我市医养融合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模式。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与其它行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养老与项目、医疗、网络、市场四个结合,以养老带动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福利企业监管力度。由财政出资13万,对全市15家福利企业安装了福利企业监管系统,实施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上岗情况的有效监管,有效解决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空挂问题。
三、 突出社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通过新建、划拨、改扩建等方式重点对城乡9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11月底全部完成。
二是继续开展“四社联动”试点工作。确定了圣城街道的2个试点城市社区,确定洛城街道的屯田社区,羊口镇的望海社区为农村社区“四社联动”试点。参观学习潍坊奎文的先进经验,制定了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和制度。
三是指导e社区上线。遵循“互联网+社区”的理念,采取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自主研发省内首家智慧社区服务平台——e社区。上线业务涵盖10大类30项政务事项,目前已覆盖14个城市社区,粉丝数达10万。
四是壮大社区工作队伍。全面实施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今年共招聘94名社区工作人员,充实到镇街社区队伍中。
四、着眼打造特色慈善品牌,慈善救助专项活动蓬勃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8月份,通过开展“慈心一日捐”,共接收全市591家部门、企业和个人,共计712.6万余元捐款。
二是创新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继续完善涵盖困难群体的救助品牌项目,在实施原有的“真情助孤”、“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夕阳扶老”、“康复助医”和“特别生活救助”等6大救助工程和“12123慈善救助日”项目基础上,创新增设了“肾透析救助”、“白内障复明工程”、“关爱最佳孝心少年”等11项救助工程和项目,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3000多名,发放救助金650万余元。
五、 突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维护优抚对象权益
认真落实优抚双拥政策。各类抚恤、优待和生活补助等待遇全部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今年共为35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16万元。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顺利安置20xx年冬季退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37人。积极组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为退伍义务兵和退役士官免费培训计算机和电工课程,做到了知晓率100%,意愿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六、 突出民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专项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对寒亭—、广饶—两条边界线进行联检,总长度230多公里。
二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制订了年检方案,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对全市17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69家社团组织进行了年检,对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发出了催检通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下运作发挥作用。
三是婚姻登记、收养不断规范。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665对,离婚登记1467对,补领结婚证1713对,整理档案122盒。
四是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加大。联合市文明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引导群众进行文明守灵、集体悼念等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做法,在全市营造了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
五是积极探索三级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创新救助方法。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4人,其中省内救助53人,跨省救助20人,60岁以上老人27人,流浪未成年人12人,送指定医院救治13人。
六是认真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20xx年全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62人,共发放了9.1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动员社会工作领域人员报名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20xx年全市报名人数达到1000余人,创历年新高,列潍坊第一位。
在这一年来东岳社区认真为民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社区还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优惠证”。全年内为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基本上都办理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3、每月社区向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交心会”,对“交心会”后并为空巢老人开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务活动。而且在每个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区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
2、社区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人员认真收填,一丝不苟。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请低保户有五户,其中不符合条件劝回的有四户,现低保户为20户,35人。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我社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每月对低保户进行认真管理,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并按时为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等。
2、在20xx年元月分为我社区的低保户师公云申请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请落实后并随时关注房屋维修进展后一一向镇民政汇报并发佐证图片
三、双拥工作
20xx年春节我社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一是对各类慰问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切实确定好春节慰问的对象,确保不落下一人、不丢下一家,并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二是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问、走访、送温暖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加大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完善社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档案,对家庭生活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区现共有五保户12人,集中五保现11人,散居五保户1人,每月我们都对我社区的五保户进行居民养老服务,每月也将到五保户家中慰问探访,对他们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进行了解。
总结全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居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xx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xx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xx-20xx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xx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xx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处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以人为本,规范服务,使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一、婚姻登记处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 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2396对,其中,结婚16772对,离婚登记3546对,补发婚姻证1805对,补发离婚证273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对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事依据、咨询电话、预约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了全年节假日期间不休息。
三、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为了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我处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把所有档案录入电脑,实现了电子档案、原始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由于近几年来比较流行特殊日子办理结婚登记,为了满足广大新人想择日“喜结良缘”的美好愿望,我们制定了“应急反映措施”,在人员比较集中的日子能为新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在2月14日、7月7日等特殊的日期,我们提前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从人员培训到机器设备更新、调试以及耗材的准备,都做了充分、全面的准备。
我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深入贯彻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经过全区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有明显进步,且有的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城乡低保工作
截至XX年6月30日,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9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6.87%,保障居民人数127920人,46932户。城市低保制度结合物价波动和困难家庭特殊情况,提高了保障水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110元/人、月比去年同期增长57.14%,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农村低保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XX年6月30日,民政事业费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6665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69%;XX年保障农村低保户数1980户,3286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2.44和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由原来的平均标准30元/人、月,提高到40元/人、月的保障标准。
上半年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07610元,供养五保人员291人、五保家庭277户。分散五保供养平均标准1100元/人、年,集中五保供养平均标准1400元/人、年。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正式启动,城市医疗救助上半年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62695.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65%;救助8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7.5%。上半年农村医疗救助3人共支出1976元。
三、社会福利事业
今年上半年根据市局福利科的要求,将我区的孤残儿童进行了全部统计,我区共有孤残儿童42人,其中城镇孤残儿童19人、农村孤残儿童23人,并入了民政网孤残儿童的信息输入。
四、倒房重建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区共上报倒房32户88间。其中**乡5户15间,**11户40间,**办事处2户4间,**办事处2户4间,**办事处4户6间,**1户2间,**办事处3户8间,**办事处2户5间,**户事处2户4间,和去年持平,目前有还有部分房屋正在建设中。
五、农村敬老院建设
**办事处敬老院正在紧张地建设施工中,目前主体楼已竣工,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在建。该敬老院占地15亩,总投资包括土地征用、建筑安装、配套设施、庭院绿化等共需投入280万元,计划入住70人。我局多方筹资,已投入60万元。预计今年年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成果显著
一是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调整了**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文社办〔〕1号)文件和**区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指导标准。电视台直播栏目给予报道,**日报、今日安报于在显著位置刊登。起到很好的社会效应,推动了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的开展。二是以社区在线为平台,不断加强社区网络化建设。**区民政局开通了社区在线网(.cn),实现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建设信息网络,社区在线网站的开通在我省各地尚属首家。目前已有5个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相继加入社区在线网。电视台《新闻》记者就社区在线,社区网络化建设进行了专题采访,今日安报、**日报相继刊登。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工作区校合作机制,推动我区社区建设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发展,构建和谐,同时为在校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更好的服务社会搭建平台。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市社会工作区校合作活动。目前《**市社会工作区校合作论证报告》、《社会工作区校合作活动仪式议程安排》、《社会工作区校合作协议书》已修改完,并向区有关领导汇报,区领导对此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四是积极落实社区干部专项经费。五是科学合理搞好新增社区居委会的调研和申报工作。六是展示**社区风采和建设成果、汇编《**区社区》画册。七是召开甜水井社区建设管理现场会、推广社区人性化管理经验。八是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调研工作,落实民主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村务公开,积极搞好农村社区建设。
七、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健全殡葬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去冬今春,区殡改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XX年《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经过努力,我区被评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加大殡改宣传力度。今年上半年,先后配合市殡改办在我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殡改政策,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近万份。三是狠抓火化率提高。出台政策规定,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督查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制,殡改工作有较大的起色,据统计XX年1-5月全区共火化629具尸体,火化率为81.2%,较去年同期(74%)上升7个百分点。此外,对市区内的殡葬市场进行了摸底调查。
八、地名、勘界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做好**大道示范街门牌的核查及安装工作。为加强全市地名的统一管理,完善地名管理体制,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层次化和市政府关于《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经过几十次的实地核查、现场整改,共设置示范街门牌1155块,其中南街251块,北街258块,**大道东段646块。目前南街、北街门牌已安装结束,**大道东段门牌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开展,加强了城区路街名称标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清除污物、更换灯箱灯管,确保路街标牌的整洁和灯箱照明的正常。三是认真做好各界线和界桩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界线和界桩点,实行管护管理情况检查,并及时上报市局。四是做好地名小故事的收集编写及地图绘制修改工作。目前收集地名和旅游景点小故事共计50余条,并汇订成册,新版的政区图已于4月25日和省地图院签订印刷。五是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于6月11日进行了**区城乡地名标牌承制公开招标会。六是为加大地名工作的宣传力度。分别于1月1日和3月25日在**日报第3版和社会新刊头版上刊登了宣传地名数据采集工作和安装门牌工作的通讯报道。
九、民政信访工作稳定进一步加强
今年上半年民政局共立案3起,按时结案3起,立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召开排查不安定因素6次,信访例会6次,党支部定期研究信访工作2次,接待来访群众咨询相关政策和问题50余人次,做到了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日期间,无一例越级上访事件。
十、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上半年优抚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二是对68户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普查,将其家庭基本状况逐一进行登记,了解他们的三难问题,对常年住院的残疾军人到医院进行看望,共送去慰问品6份,为下肢残疾的1-5级残疾军人发放了三轮车和轮椅共8辆。三是稳步实施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四是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控工作。五是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翻建高速公路双拥标志、标语,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做好退伍稳定工作,对有病住院的及时探望,重大节日定期慰问,家有困难及时帮助。七是落实好军工军休工作。按照市军休安置办对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99房改情况统计的要求,对每一个军休干部的房改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
此外,民政信息化建设、民政宣传工作、民政档案管理,以及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都普遍得到加强,并取得了明显改进,受到优抚对象一致好评。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20xx年以来,我局通过城乡低保全面排查、“扶贫进程”、“关爱工程”、使用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等措施,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发放资金及时准确、扶贫政策全覆盖。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xx县城乡低保人员认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更改相应系统信息。20xx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xx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8元。到20xx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88803人次,发放资金5167.46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9229人次,发放资金1792.35万元。
今年年初,我局拟定开展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4-5月份、9-10月份),两次清理整顿工作均如期开展。4-5月份,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回头看”,此次排查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随机抽查,抽查时入村到户,抽查率在10%以上,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经过排查,农村低保取消134户368人,新增45户131人,城市低保取消696户1228人,新增8户20人。9月,我局开始了城乡低保重新甄别工作,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基本杜绝“两该两不该”问题,即“该进未进,该出未出,不该进的进,不该出的出”,低保清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老百姓高兴地说:“以后再也不能说‘都是有钱人、当官的亲戚吃低保’这种怨言了。”
为有效弥补城市扶贫的空白,落实“扶贫进城”,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关爱工程”工作,20xx年,xx县纳入“关爱工程”对象共1870户3516人,其中农村五保23户23人,农村低保8户15人,城市低保1839户3478人,“关爱簿”填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与农合局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为“关爱工程”对象应享受健康脱贫政策提供了数据保障,将党的扶贫政策惠及所有困难群体。
二、主要做法
(一)“扶贫政策进城”,确保扶贫信息准确
为加快推进“扶贫政策进城”工作进程,xx县于20xx年7月14日-15日在振兴社区五楼召开了“扶贫政策进城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卫计委、残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精心授课和指导。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城关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十五个城市社区低保代办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新采取授课与座谈两种方式进行,在分组座谈中,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就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通过理论的指导和面对面商讨,共同解决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以后的扶贫政策进城起到很大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爱工程”,确保“应保尽保”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扶贫政策“全覆盖”和扶贫政策“进城”工作。xx县民政局一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利民字[20xx]55号),9月6日xx县民政局召开任务布置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摸排,主动发现,确保施保施救和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关爱簿”,通过“关爱系统”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扶贫系统的有力补充。二是成立督查组,及时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
统一制发了《xx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xx市xx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
通过培训和市中区、xx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
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
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
城乡低保分别按照《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xx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
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5人,金额12xx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32户9174人、金额351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人、1121元。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年八项工作和四件实事,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核心职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创优争先,打造现代民政,服务沿海开发,促进大丰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一、大力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救助福利水平
1、保障冬春困难群众生活。下拨91万元,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慰问18所敬老院,发放慰问棉被1100条,大米18吨,猪肉3018斤,色拉油2200斤。 慰问农村特困户560户,发放慰问金12.4万元,棉被60条。春节临时救助221人次,发放救济金8万余元。
2、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27户16330人,城乡重残对象2442人,发放各类低保金2519万元,重残补助金524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180元,按照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城乡低保标准的25%三次发放物价补贴。
3、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印发传单份,制作宣传图板6块,横幅4条。建立市、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够在两小时内上报。
4、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和分散五保户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为3800元和2700元。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保证五保老人安全。投入资金204万元,推进 “关爱工程”附属设施项目建设。
5、调整医疗救助政策。第三次修订《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及时调整医疗救助平台数据,累计救助大病患者1356人次,发放救助金192余万元。低保户、五保户、重残人员全部由政府买单参加新农合。
6、实施移民致富工程。落实移民政策,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6万元。帮助117户移民改造危旧住房,发放补助资金175.5万元。加强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百户移民致富大户”工程,落实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工程补助170万元,移民沼气、三相电补助23万元。
二、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1、优抚政策得到普遍落实。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遗孀抚恤定补标准提标,增发抚恤定补500多万元。实施“慰烈工程”,搬迁散葬烈士墓316座。为残疾军人补评残、调残、换证、补证,给80岁以上残疾军人配制了助听器、假肢等康复器材,为纪念抗战65周年,向在乡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属发放了生活补助和慰问金108万元。
2、双拥共建工作扎实推进。在春节、“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各双拥成员单位分别对驻丰部队、军休所、农场、一关三检、老红军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慰问,在全市开展“向最可爱的人献爱心活动”,制定了新一轮部委办局与困难优抚对象(计80名)结对帮扶方案,分解为驻丰部队办理42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3、退役士兵得到有效安置。完成了**年冬季退役士兵及**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免费培训287名退役士兵,兑现了部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奖金和安置保障金310多万元,安置3名立功退役士兵。
三、推进社区建设,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
1、村民自治活动深入推进。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调研,召开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部署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民政部对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活动。
2、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围绕创建国家和省和谐示范社区,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了新德和滨河两个精品示范社区,社区服务用房均达到级标准,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老年人活动站、司法调解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部到位。
3、社区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向大龙、红花、新德和东宁等社区配发了电脑和打印机,并进行安装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社区工委,联合举办了一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完善民政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台帐资料,拍摄了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宣传片。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依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抽查了9家社团XX年以来的收支情况、是否设有“小金库”等,通过重点检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2、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将发展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帮助它们完善工作机制、自律机制,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27个、社区民间组织42个。
3、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组织会计事务所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工作,针对一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跨区域和对非社员放贷,存在着一定的金融风险,提出了今后促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4、开展争先创优。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开展“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的活动,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引导新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发展福利事业,提高社会公共福利水平
1、保障孤残儿童权益。全面开展孤儿核查,完成111名孤残儿童信息系统数据输入工作,积极争取每月600元的生活标准救助孤残儿童,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组织实施 “重生行动”, 将4名符合重生行动的手术对象材料及时上报省厅,安排手术治疗。
2、老龄工作不断进步。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8.16万元和重阳节尊老慰问金30.1万元。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3.5万多份,组织46个居委会负责人参加居家养老业务培训,推进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成两个省级示范点的建设。积极参加省首届老年书画展并获奖。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服务楼正式投入运行。老龄工作受到全国老龄委表彰。
3、福利企业运行良好。全市现有福利企业21家,在职职工总数998人,其中残疾职工人数达336人,比例为33.36%。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达913.64元,残疾职工月人均投保额达456.59元,较好的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切实履行救助职责。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 70人次,救助68人次,其中,未成年10人次,受助人员中资助返乡的18人,护送返乡的11人。同时投入10多万元,完善站内设施,创建“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
5、慈善活动接连不断。召开慈善劝募大会,现场募集慈善资金432万元,认捐慈善母基金6120万元,开展玉树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救灾资金26万元,开展在校学生大病救助活动,救助30名患病学生。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资助173名贫困生圆梦大学。开展万向助孤活动,资助103名孤儿读书。
6、福彩销售持续增长。通过强化宣传,抓站点建设;全面培训,抓队伍建设;明确责任,抓内部管理;培植市场,抓新品营销,福彩销售再创新高。目前,销售彩票197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1572万元,网点即开票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
六、规范事务管理,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1、实施地名服务工程。慎重稳妥地办理行政区划及内部调整,完成大中、新丰等4镇和友爱、建设等5村组的合并,另外,还对南新、和瑞、七灶河等6村居管理进行了的内部调整。完成各镇行政区划图的核实、修改工作,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妥善处理原王港居委会部分群众和草堰镇王达银等人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2、提高婚姻登记水平。增加婚姻登记大厅视频投入,加强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了省、盐城市培训学习,应对联网条件下婚姻登记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目前,办理结婚5856对,离婚977对,补领725对,出具婚姻证明1337对。
3、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开展了“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清明期间,接待祭奠人数3万余人。殡仪馆火化遗体5527具,整容300多具。福安公墓年销售墓穴240套。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时刻装着老百姓,以特别的爱心、特别的热心、特别的耐心和特别的责任心,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传递给老百姓,切实地为老百姓分忧,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xx社区社区201x年做了如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落实政府对社区贫困居民、残疾人、军烈属的关心,认真做好低保家庭、城市解困家庭、贫困大学生家庭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本辖区共有低保户xx户,xx人。为xx名城镇特困人员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救助资金xx元,为xx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贴xx元,发放面粉袋、清油公斤、水饺份、御寒衣物(鞋子、衣服、被褥)各套,为辖区城乡解困户解决xx元大病医疗救助金。将xx户贫困家庭纳入城乡解困范围,享受政策,保障了在政策扶贫、结对扶贫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优抚工作
对优抚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我们制度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热情服务的原则,切实做到见本人查原档、对证件、高标真、快节奏、严要求的完成率普查工作。
三、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对辖区内贫困家庭进行了摸底,为xx户贫困家庭子女申请到了贫困大学生救助金。
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工作
对困难户无住房家庭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xx户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请到了廉租房补助。
五、殡葬管理工作
1、建立了死亡人员台帐,20xx年社区全年共死亡xx人。
2、利用政策宣传会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殡葬管理条例。
一年来,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思想还不够解放,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工作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今后我辖区民政工作将面临新的热任务和压力,我们要以“满意在民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服务社会”的核心要求,以民为本搞服务,为民解困促发展,切实把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不断推动和谐辖区、和谐家庭建设,自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扶贫帮困工作
1、加大社会救助的力度。截止6月底,全区低保覆盖人数2066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907万元;医疗救助6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95.9万元;享受居民医保补助人员5742人次,累计发放补助金96.6万元;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对象30268人,共发放补助金3582.9万元。综合帮扶7454人,帮扶资金支出累计达274万元(20__年1月-6月)。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制定了市、区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工作方案,陪同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了本区困难家庭。落实市委书记俞正声来本区慰问困难群众,视察节日帮困的相关工作。区至爱帮困服务社开展以实物帮扶为主的送温暖活动,总计金额31.5万元;以“送温暖、创和谐、迎世博”为主题开展一次性综合帮扶活动,共支出帮扶资金210万元。
3、会同石泉街道举办20__年“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活动现场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捐款,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和爱心企业纷纷举牌奉献爱心,区慈善基金分会和各街道(镇)共募集善款达806万元,创历年新高。会上,全市首家“晨路慈善服务社”揭牌成立。
4、认真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慈善募捐接收工作,在区慈善基金分会设置专门接受点,截止6月底,共接收来自286家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共计342.87万元。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
1、落实新增养老床位500张。陪同区领导实地调研桃浦李子园地块养老院项目、中远两湾城地块项目状况,确定养老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已有4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完工,并已开始添置活动设施。全区共有15931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9621位老人由政府出资补贴购买服务,6310位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已完成全年指标数的89%。
3、加强养老机构窗口建设。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和比赛,开展养老服务能手、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世博运营期间养老机构安保、信息报送、综治维稳工作,签订养老机构安全责任承诺书,提升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
4、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与区健康办联手开展20__年度健康型(老年)小区的检查评估工作,开展“迎世博、健康关爱社区行”系列活动,推出健康监测等十项为老健康服务项目。联合上海佰瑞福为老健康服务中心,在各街道(镇)开展为老健康服务志愿者培训,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医疗咨询、安全检查、健康服务,推广和普及五脏养生操。
5、推进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继续推进关爱独居老人的“守望工程”,针对独居老人变动情况、关爱制度、结对工作、关爱服务、子女履行义务和特殊照顾等内容,认真检查落实。并建立完善独居老人档案制度、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度、问候记录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教育宣传制度和检查督促制度。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规范化建设。全区9个街道(镇)都完成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标准软件的安装。其中,石泉、甘泉、长征、曹杨、真如已完成了标准软件安装的调试运用。
2、探索建立百姓事务协商机制。在曹杨街道杏梅园居委会、长寿路街道普雄居委会和宜川路街道赵家花园居委会试点建立居委会百姓议事室,形成百姓事务协商机制,运用民主自治化解矛盾,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居委会“减负”力度。并在多次征询相关部、委、办、局和各街道(镇)意见的基础上,逐步修改完善。
4、认真做好世博赠票赠卡工作。召开了世博期间赠票赠卡第一阶段排摸工作会议,明确了排摸对象;举行赠票赠卡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市赠票赠卡会议精神,详细了解、解决各街道(镇)的工作进度和碰到的问题。
5、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与都江堰市玉堂镇就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进行沟通,起草了社区守望相助协议,确定本区20个居委会、88户家庭与都江堰的居(村)委会和家庭结对互助。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世博安保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制定了《普陀区关于做好世博期间双拥工作的意见》,春节、“五一”期间,分别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承担世博安保任务的驻区部队官兵,赠送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2、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部分驻区部队官兵,送去慰问金,向子弟兵致以节日的问候。举办了20__年党政军迎春团拜会,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为本区1800多户优抚对象送上慰问信和慰问品,为65名优抚对象发放帮困金7.7万元。
3、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参加黄山、上海荣军院的疗休养活动。完成“20__年度随军随调部队干部家属公益性岗位补贴”,残疾军人和“三属”的“20__医保年度自负部分医疗补助”工作,为6159人次核发各类优待抚恤经费500余万元。
4、组织实施了“情系功臣”和“军徽映夕阳”两个公益创投项目。分别制定了《目标管理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调查排摸,确认优抚对象和受助老人共计6000余名,招募志愿者近3000人,分别落实服务内容,引领志愿者开展探访活动,举办健康、安全等知识讲座,召开座谈会,组织主题联谊活动及祝寿活动。
5、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推荐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截止6月底,本区共接收退役士兵272人,安置率达到100%。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88.2%。
(五)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1、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社会团体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9家,在各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群众团队1211家。
2、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完成了业务主管部门的变更换证工作,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电子签章的使用进行了培训。同时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为年检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年度检查工作已进入登记管理机关最终审查阶段,应参加年检的377家单位100%完成了网上填报。
3、完善预警网络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在世博平安工作中的作用,年初举行预警网络工作交流总结会,调整落实世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进行梳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世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推进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对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情况进行了调研,拟定了推进政社分开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办事机构;分析了全区企业协会政社不分的基本状况,在确定的17家单位中,已有13家完成了政社分开任务。
(六)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1、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774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10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60份,办理收养登记10例,合格率均达到100%。
2、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截止6月底,共为2837对新人提供婚姻家庭指导等免费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离婚劝和工作服务机制,为离婚当事人免费提供“离婚劝和”疏导服务,共接待19对,劝和13对,劝和率达68%。
3、举办特色主题颁证活动。分别开展了“元旦佳节结良缘,世博之年展宏图”主题活动,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通过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倡导新时代的文明婚俗,大力推动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建设,同时让全区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世博、宣传世博、积极从我做起,生动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
4、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围绕“宣传世博,优质服务”工作重点,定期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迎世博礼仪、手语培训。积极参与迎世博服务技能的竞赛,营造学知识,赛技能,比服务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选出了普陀区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服务标兵和服务明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
5、进一步推进殡葬服务、殡葬文化进社区工作。举行“迎世博——殡仪服务进社区”20__年清明大型宣传活动。共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包括殡仪服务咨询、购买墓地咨询、平安殡葬咨询等服务项目,发放宣传资料100多套,接待咨询百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6、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等执法部门,形成“三合一”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力度,在世博会召开前后,开展连续集中救助行动,截止5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名。此外,推进区救助管理站新址的硬件建设,完成设计、招投标、装修等工作,6月底前交付使用。
7、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谋划中长期发展蓝图。制定、修改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局党委、局长室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了局“十二五”规划大讨论工作,广泛听取和吸收意见与建议。形成了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发展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