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劳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通用3篇)
在20xx年,中国政府共在全国各地举行了各种安全工作的整治活动,为保障国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全国各级政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加强了整治工作的力度,对提升中国的安全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全国部分省份和城市政府开始着手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这些行动包括在城市繁忙地区的道路、危险物品管理、过路过桥行为的监测等。各级政府在整治中加强人员监管、强化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重点工作情况
20xx年,各级政府在重点工作方面着手加强安全隐患消除、管理体系完善、预警机制建立等方面,特别是消除危险化学品、交通管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三、工作成果
在全年的整治工作中,全国消除危险化学品企业数达20xx多家,同时还加强了监管与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了全民安全生产的要求。此外,加强交通区域巡查、道路拓宽规划等措施也有效地降低了交通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20xx年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加强对整治方向和思路的研究并扩大整治范围,为实现全民安全生产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
冬季农机安全隐患较多,容易导致事故发生。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xx区农机局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为落实市局指示,经研究成立区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局管理股、农机监理站、农机化学校、各镇办农机管理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理站)。针对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就农机安全检查的时间(今年12月、明年元月共两个月)、内容、方法作了布置,报市局和区安委会。要求各级农机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到位,严防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为预防农机事故发生,区农机局加大冬春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12月份,区农机局在区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农业》、《xx日报.新闻》设置有关农机安全栏目,在各镇办街道、路口醒目位置悬挂农机安全横幅10条,利用冬季逢集向农民发送农机安全宣传单1000份,集中时间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还重点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本月份举办冬季农机手培训班2期,对准备购机的农民进行农机技术和安全规程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三、深入一线,着力开展农机安全检查。
12月份,区农机执法人员深入镇办街道、乡村道路、农机作业场所6次,对从事生产的拖拉机、变形运输机等农业机械进行隐患大排查,共查处拖拉机、变形运输机违章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35次,纠正严重违法行为18次,要求整改15次,并及时登记到隐患台帐,同时做到“四不放过”:即违章行为不查清不放过、违章原因不讲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特别是12月9日,区农机局与市农机监理所联合执法,局所领导带队深入到农机作业场所----瑶海农机大市场和大雄农贸食品城施工工地,检查农用运输车超载、私自改装等6起违章行为,并向农机手现场进行农机安全教育,及时排除了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查检结合,狠抓农机安全落实
在一线检查的同时,区农机监理所加大拖拉机检验和驾驶员审验力度,着力进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要求必须做到外观整洁,车况良好,转向、制动、灯光等安全装置有效可靠;必须见车见人;行驶证上有关参数要与机车上的参数一致。凡是对注册后私自改装的车一律不予检验。参加检验的车辆必须参加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审验中每人免费发放一册国务院颁发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机安全宣传单,让驾驶员认真学习,自觉遵章守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12月份,共检验各类拖拉机、收割机 126台,审验驾驶员78人。
五、加强值班,确保畅通信息
元旦、春节期间,区农机局和农机监理站建立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农机局分管领导、监理站长手机二十四小时开通。我局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两节”期间,要求值班人员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信息畅通。
元月份、春节前后,我局将按照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自身职责,确保“两节”期间农机安全,让全区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