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场地租用合同 集合(通用9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培训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平远县平梅大道超竹村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我单位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拓宽就业渠道,计划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大东沟参茸场秀湖山庄开展为期10天的技能培训。分二次培训,每次为期为5天。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该场地从事技能培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向承租甲方教室2间,作为培训室,教职工宿舍3间作为培训教师宿舍。
2、承租日期: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20日年共计10天。
3、甲方为乙方的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在乙方培训期间能正常使用。
4、培训工作结束后,乙方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培训场费15,000。00元给甲方。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培训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平远县平梅大道超竹村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出租人(甲方):
注册地:
负责人: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在甲方场地内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场地位置:
甲方场地地址位于_______
第二条、场地用途:乙方使用此场地的用途为:体育培训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日止;在合作期限内,乙方按场次租用场地,每场次最小单位,具体场次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合作期限内的收入分配形式:
本合作合同的甲、乙双方的分配结算形式: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在场地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收入的30%作为甲方所有,作为其场地管理费用。乙方须保证合同期内第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第二年营业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即不低于人民币,第三年营业收入是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即不低于人民币。如乙方的营业收入达不到每年度的最低收入标准,则甲方的管理费用按当年度最低收入标准收取。
第五条、甲方管理费用的收取:
本合同的费用收取由以下第种形式支付:
1.乙方每季度末与甲方核对后,根据实际营业收入的30%结算租金后,在下一个月5日之前支付租金;
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收取在租赁场地内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收入,甲方在每季度末与乙方核对后,根据实际营业收入的30%结算租金后,在下一个月5日之内将租金之外的营业收入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元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合同期满如不续约,一个月内,若没发现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则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七条、场地使用约定:
1.本合同约定于附件一的场地,甲方应当根据约定的时间、场地安排场地,乙方应根据约定的时间使用场地,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安排场地的,需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提前协商。
2.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乙方需提前使用场地需求。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的时间安排场地。如有特殊理由不能安排次的,甲方应当提前7日书面(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如有重大活动或园区管委会接待任务,须提前(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取消场地。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依法制定有关治安、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甲方保证乙方在预定场地的正常使用,不得占用,如有占用需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提前协商。
4.甲方有权及时收取合同期限内乙方使用场馆的费用。
5.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再接受培训机构在该租赁场地内进行篮球项目培训的经营活动。
7.其他约定:。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依法规范经营。
3.乙方应给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在场地内张贴商业性宣传广告需经甲方同意允许后可进行。
5.应按期支付管理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6.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得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根据场地使用情况在次季度初与甲方对上季度场地内营业活动情况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8.对于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造成的运动损伤和其他意外事故,甲方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还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并要求甲方按照当年度基础管理金的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具备出租场地的资质和权利,或失去出租场地的资质和权利的。
2.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允许其他培训机构,在本合同约定场地内进行篮球项目培训的经营活动。
3.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4.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合同: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当年度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基础管理金的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乙方逾期15日未支付租金。
2.乙方在场地内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提醒两次仍未改正的。
4.乙方在该场地经营所产生的纠纷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
5.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对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搬迁、征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合同所涉及场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后续合作:
1.合作期间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乙方合作期到期后,可享有合作优先权。
2.甲乙双方有意后续合作使用本场地的,应当在本合作合同期满前事宜。续约合同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日之前签订,未在此期限内签订后续合作合同的,甲方可以与第三方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十四条、使用场地的交还:
合作合同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合作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原使用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表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我单位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拓宽就业渠道,计划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大东沟参茸场秀湖山庄开展为期10天的技能培训。分二次培训,每次为期为5天。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该场地从事技能培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向承租甲方教室2间,作为培训室,教职工宿舍3间作为培训教师宿舍。
2、承租日期:20__年7月10日至20__年7月20日年共计10天。
3、甲方为乙方的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在乙方培训期间能正常使用。
4、培训工作结束后,乙方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培训场费15,000.00元给甲方。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注册地:
负责人: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在甲方场地内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场地位置:
甲方场地地址位于第二条、场地用途:乙方使用此场地的用途为:体育培训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作期限自年日起至日止;在合作期限内,乙方按场次租用场地,每场次最小单位 ,具体场次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合作期限内的收入分配形式:
本合作合同的甲、乙双方的分配结算形式: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在场地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收入的30%作为甲方所有,作为其场地管理费用。乙方须保证合同期内第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第二年营业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即不低于人民币,第三年营业收入是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即不低于人民币。如乙方的营业收入达不到每年度的最低收入标准,则甲方的管理费用按当年度最低收入标准收取。
第五条、甲方管理费用的收取:
本合同的费用收取由以下第种形式支付:
1.乙方每季度末与甲方核对后,根据实际营业收入的30%结算租金后,在下一个月5日之前支付租金;
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收取在租赁场地内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收入,甲方在每季度末与乙方核对后,根据实际营业收入的30%结算租金后,在下一个月5日之内将租金之外的营业收入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元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合同期满如不续约,一个月内,若没发现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则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七条、场地使用约定:
1.本合同约定于附件一的场地,甲方应当根据约定的时间、场地安排场地,乙方应根据约定的时间使用场地,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安排场地的,需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提前协商。
2.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乙方需提前使用场地需求。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的时间安排场地。如有特殊理由不能安排次的,甲方应当提前7日书面(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如有重大活动或园区管委会接待任务,须提前(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取消场地。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依法制定有关治安、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甲方保证乙方在预定场地的正常使用,不得占用,如有占用需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提前协商。
4.甲方有权及时收取合同期限内乙方使用场馆的费用。
5.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再接受培训机构在该租赁场地内进行篮球项目培训的经营活动。
7.其他约定:。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依法规范经营。
3.乙方应给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在场地内张贴商业性宣传广告需经甲方同意允许后可进行。
5.应按期支付管理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6.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得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根据场地使用情况在次季度初与甲方对上季度场地内营业活动情况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8.对于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造成的运动损伤和其他意外事故,甲方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还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并要求甲方按照当年度基础管理金的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具备出租场地的资质和权利,或失去出租场地的资质和权利的。
2.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允许其他培训机构,在本合同约定场地内进行篮球项目培训的经营活动。
3.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4.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合同: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当年度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基础管理金的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乙方逾期15日未支付租金。
2.乙方在场地内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提醒两次仍未改正的。
4.乙方在该场地经营所产生的纠纷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
5.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对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搬迁、征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合同所涉及场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后续合作:
1.合作期间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乙方合作期到期后,可享有合作优先权。
2.甲乙双方有意后续合作使用本场地的,应当在本合作合同期满前事宜。续约合同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日之前签订,未在此期限内签订后续合作合同的,甲方可以与第三方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十四条、使用场地的交还:
合作合同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合作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原使用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表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公司账号: 公司账号:
___与___友好协商,达成租用教学场地协议如下: 在协议中:
_________ 简称:甲方
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作农机驾驶员操作考试场地从 日至年月日止,共租用年。元。大写 。
二、乙方租用甲方场地,甲方应在乙方操作培训时满足乙方培训使用场地的需要。
三、乙方在培训时,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四、乙方在培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时,驾驶员发生的违章操作事故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负责。损坏甲方的公共财物,应双方协商照价赔偿给甲方。
五、本协议如有更改,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我单位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拓宽就业渠道,计划在县山庄开展为期10天的技能培训。分二次培训,每次为期为5天。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该场地从事技能培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向承租甲方教室2间,作为培训室,教职工宿舍3间作为培训教师宿舍。
2、承租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共计10天。
3、甲方为乙方的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在乙方培训期间能正常使用。
4、培训工作结束后,乙方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培训场费元给甲方。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为发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规范驾驶员培训管理,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经营方式:
乙方将自有的 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 辆大车 辆小型车(车牌号码为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租用百顺驾校培训场地进行培训,在培训场地培训学员严格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双方约定场地租用费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百顺驾校的名誉进行招生等业务培训。
二、甲方责任:
(1)在甲方现有条件下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练车培训。
(2)负责乙方教练车辆、学员在训练场培训时的管理。
(3)发现乙方的教练车辆安全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或车容、车貌不整洁,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三、乙方责任:
(1)在场地培训时教练车辆要按甲方要求加强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负责确定的投保险种和保额,由乙方购买教练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承担因使用上述教练车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4)在场地培训时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四、费用结算
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年甲方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整(¥ 元),并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清甲方场地使用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的批班业务及终止乙方使用甲方的场地进行练车培训、每天按年租金的0.5%收取滞纳金。
五、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南雄市百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