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租房合同模板合集(汇编4篇)

精选租房合同模板合集(精选4篇)

精选租房合同模板合集 篇1

一,租房合同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

1、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

3、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但现在各地政府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1)如果是公民个人之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即可、不用盖章: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间签定合同时才要求加盖法人章合同才会生效。

(2)二房东转租:必须经过大房东的同意,未过同意的,转租无效:大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二房东的房,并且租房人的损失应由二房东承担。如果事先没有大房东的同意、但在转租后得到了大房东的同意的:转租合同仍然有效,只是转租人只对二房东依据转租合同承担交房租的义务、二房东依据他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向大房东承担义务。

相关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精选租房合同模板合集 篇2

迫于买房的压力,不少旅西侨胞更多的选择租住西班牙人的房屋。一来灵活性较大,合同到期随时搬家,二来自身负担也不大,做个二房东何乐不为。随着西班牙经济的持续萎靡状态,房屋高价出租的难度陡然上升,即便降低房价也是无人问津。为了强留租主,房东想方设法在租房合同上大作手脚,以此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据了解,一般房东在与租主见面之后,便会带其看房,如若租主满意双方将会签订一年的租房合同,而此租房合同将由房东委托律师草拟,租主只要同意这份租房合同双方就签署名字以及居留号码,租房合同由此开始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租房合同上明确写有合同到期前如果双方没有任何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反之,则由房东和租主进行协商解决。但有的租房合同上却没有这样详细的注明,只是简而言之,合同到期将会自动延期。这也成为了房东以此“威胁”租主的理由。

房东在租房合同上做手脚,对于租主来说如果没有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很容易陷入房东精心设下的圈套之中。而当合同到期,租主并未提出任何退房的要求,租房合同将会自动延期,而此期限并不只是一年,而是所谓的5年有效期,待租主获悉此事找房东讨要说法,对方将会以签署的租房合同内容为由答之,如若租主不同意,房东将会搬出违约一说,要求租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而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租主来说,也只能任其宰割。

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询问房东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房东与租主签署的租房合同整个过程来看,一切均遵照法律程序而行。只是房东并未在租房合同中详尽说明租房到期后,在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在继续延期上做了小小手脚,显得含糊其辞,此做法虽然存在欺骗嫌疑,但不能直接定论。原因在于,租主已经在租房合同上签署了自己名字,这就表明租主同意认可了这份租房合同,一切将按照合同要求行事。当然作为租主对于合同不合理之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胜诉的机率不大。”

而作为受害的租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多数是由于租主西语有限,或者是没有仔细阅读租房合同的'各项条款所致。租主也表示,因为只考虑眼前,合同上只要房租金额不变,而且签署的是一年合同,便没再多想,草率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不想一年之后,因为合同到期不想劳神劳财重新找房,便准备续签合同,却被房东算计。5年合同完全不能接受,只能通过支付违约金解决此事。

旅西侨胞的日常生活开支,很大一部分都是来源于房租的支付。在因租房签署的租房合同方面,侨胞还需小心行事,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对于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当即与向房东提出,万不可当房屋合同生效之后,才认清事实,到时只能后悔莫及。

精选租房合同模板合集 篇3

出租方(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一、租期暂定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期内房租 。乙方按 一次付给甲方,同时乙方不得转租。

三、乙方负责租期内的水电费等自主需要产生的费用。其中水费按照五元/人/月结算;电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结算,甲方按照每度电壹元标准收取电费。

四、乙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甲、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损坏、拆改房屋结构,如需装潢,需经甲方同意方可。

七、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如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有乙方负责,并按价赔偿给甲方。

八、租房押金为: 乙方到期不续租,产生费用全部结清完毕,甲方需将押金退还乙方。

九、乙方不得在租住房屋内从事传销等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房屋。

十、如在租房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如:政府规划拆迁

等,乙方需遵守国家政策及时和甲方联系,双方协商,甲方有权结算并退还乙方租金、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附:1.电表底数: (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精选租房合同模板合集 篇4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

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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