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甲方: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00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退还履约保证金%,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4、余留工程款的%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八条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付款违约条款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第十条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
第十二条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集团300万吨聚氯乙烯生产线
2、工程地点: ___省榆林市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二期生产线新增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陆佰肆拾柒万柒仟元(人民币)¥:6,477,000 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九、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5)、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80%。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十四、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六、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一年。
2、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双方约定 10日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钢构面积等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材料确认: 图纸上标示的有些材料规格市场上没有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0*250方通更换成100*200方通 。因市场上木型材的特殊性,
四、工程日期: 10天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六、工程造价: 合计18710 元。(壹万捌仟柒百壹拾元)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指本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图纸和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一年 。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所以廊架上的80*200防腐木 ,足只有80*185。
甲方义务:
1、用地和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高经理 。
4、若因甲方的资金不到位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等,除工期顺延外,另应补偿乙方人员的工资、机械停置费(人员工资每天 元,机械按每台班 元计算。)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时间:
编号:____________
业主方: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如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钢结构施工面积: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及内容:
5、承包方式:预计工期:
6、工程造价:(附报价单)双方工作职责甲方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及施工文件,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资料。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结实,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不停顿。
3、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付款,以免影响开工日期和施工进度。
3、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及各种签证手续。
4、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5、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乙方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及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收集做好工程施工资料,按时送交甲方。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进行施工。
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并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工期约定具体进场日期按甲方通知;乙方应按时进场施工,按时竣工验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停工(包括长时间雨雪天);
(2)重大设计变更;
(3)因其他施工单位影响;
(4)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材料采购;
(5)其他非乙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因素。
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以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为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如部分材料甲供,甲方应保质量并提供材料质保单。
2、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5天内组织验收,如需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认可乙方提出的验收日期,如甲方接到通知后28天内仍未组织验收,则表示甲方已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如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
4、施工质量包修:本工程施工质量即为乙方施工质量包修范围,包修期为施工结束验收日后个月。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总价,计价面积,单价。
2、本工程如有变更,如增减工程量,按相应报价执行,如新增施工内容,其单价按相近预算价协商确定,应及时办理变更结算,并纳入付款计划中。
3、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三天内付;钢柱进场即付;钢梁进场即付;彩钢板进场即付;施工结束即付;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余款付清。
4、工程应付款,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工程应付款,如施工中,前期应付款未付,乙方将无法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如未及时支付应付款,逾期一年的,其应付款,乙方有理由加收银行利息。
其他约定: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赔偿另一方损失。
合同履行时如起争议,双方应坦诚友好解决,必要时可依靠法律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生活费,工程完工前不超过总额的50%,完工验收合格扣除质保金后,付清施工费。(质保金¥元)
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前进社区房基地兴建自住房一栋,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合同,希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项目:_________________包含房屋的基础、主体及屋顶压墙建设,所有内外墙要抹灰,房屋正面外墙贴大理石。
第二条、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纳新小区119号。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建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人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基础施工先付壹万,主体过半再付叁万,屋面贴瓦再付叁万,拆架后再付贰万,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交房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整体建筑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房建工程规范中所指的主体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上下水管的孔洞预留,电路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管线路的预埋和安装,瓷砖粘贴等。
5、本工程一层和二层为全框架建筑,其余层数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以测量实际面积而定。
6、外装修:_________________外墙立面均为大理石贴面,色泽自选。
7、内装修:_________________卫生间,厨房立面均贴200_____300白瓷面砖到顶,一、二层大厅,楼梯过道贴2米高200_____300白瓷面砖。
其余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刷室内白涂料二遍,所有房间地面均铺地板砖,地脚砖。
第七条、工程质量。
房屋四角垂直,墙体倾斜度不超过1厘米。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法院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双方对合同条款如有异议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4、甲方全程负责监管彩板及型材采购,享有最终决定权。
5、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拖欠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并延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6、此合同价款包含税金,由甲方负责在工程所在地开票,税金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工期
自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之日起天。
第三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以上价格为含上述所有工程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费、管理费总价,但不含税及现场配套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收到此款进场施工。
2、乙方主体结构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3、乙方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工程不留质保金。
第五条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并接收甲方的检查。乙方负责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有主材料均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并附有产品材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合格证。
第七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现场常驻代表:,乙方现场常驻代表:,若甲、乙双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另外两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
1、乙方施工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积极配合甲方;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通道、施工用水电、堆放场地等问题。包括人员出入和材料、设备进出场。
2)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装质量、配合状况进行综合检查。
3)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小型仓库一间。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在工程施工前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配合下,在施工现场了解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进度及场地状况,为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后期维修:钢结构由乙方负责,为期年。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钢结构车棚制作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合格
合同价款: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由乙方委托设计,及时将全套图纸交甲方认可。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2、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进出道口的临时通行证给乙方。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图纸,采购材料,组织生产。
第9条 进度计划
按双方协商的工期要求施工。
第10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 主材进场,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留工程总价款的5%质保金,(壹年验收后支付)。 付清剩余尾款。
第11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2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13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14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15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16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17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衡阳松木工业园区标准厂房c栋钢结构工程
二、工程地点:衡阳松木工业园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贰佰万捌仟叁佰陆拾(XX360)元整,每平米230元整
五、建筑面积:8732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XX年5月8日开工至XX年7月28日止,共80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5、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7、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8、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
5、国家、湖南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达合格等级。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湖南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的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监理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一年)。
5、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发包�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发包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制作,岩棉板安装、水泥板安装、外墙喷涂及现浇楼板、屋面顶板现浇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材料供应、运输、下料、制作、焊接、上下车、转运、油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及原建筑物成品保护。制作、运输及安装一切的人工、材料、机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元,元整)。
2、甲方支付乙方二次费付款元,(大写: 元整)。
3、甲方支付乙方三次费付款元,(大写: 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后,留壹万元做质保金,其他款项七天内付清,质保金六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依照本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物业等方面产生的情况。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提供的图纸要符合安全结构。
乙方责任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结构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做好自检工作。
2、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5、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6、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7、乙方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安全施工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附则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完成工期,须提前通知甲方。如产生任何纠纷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作为本合同的附本。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