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销售合同(精选11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 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
乙方:
日期: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乙方从甲方处购买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品种等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甲方提供的报价表(见附件一)中的标注为准。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x日内,按照附件一中约a定的产品种类、数量等内容向乙方发货,并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3、乙方在甲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组织人员与承运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验收后对有异议的产品应当当场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按照约定向乙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且所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货物。
2、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给乙方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甲方应保证交付给乙方的货物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或规定。
4、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按照出厂包装进行包装。
5、甲方应在发货前1日,将发货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原件与之核对。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销售指导价格和跨区销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不得私自盗用甲方的QS,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并将货物交付给乙方负责人。
第五条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为人民币。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不得将货款转交甲方的业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带回,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纠纷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财务公章的收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3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以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区间的价格销售属于违约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必须书面为之;
3、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发生转移;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处理,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补充条款;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及有关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柴油。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5、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相关规定。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每部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五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六条 运费定价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成运油品数量×计费距离;
第七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乙方从甲方处购买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品种等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甲方提供的报价表(见附件一)中的标注为准。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 日内,按照附件一中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等内容向乙方发货,并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3、乙方在甲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组织人员与承运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验收后对有异议的产品应当当场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按照约定向乙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且所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货物。
2、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给乙方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甲方应保证交付给乙方的货物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或规定。
4、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按照出厂包装进行包装。
5、甲方应在发货前1日,将发货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原件与之核对。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销售指导价格和跨区销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不得私自盗用甲方的QS,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并将货物交付给乙方负责人。
第五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为人民币)。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不得将货款转交甲方的业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带回,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纠纷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的开户行: 户名:郭欣生 银行账号:
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财务公章的收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3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以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区间的价格销售属于违约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必须书面为之;
3、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发生转移;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处理,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补充条款;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为满足乙方油料需求,乙方决定在甲方所属油库定点用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国标油料:柴油,并确保正常油料供应。
二、为乙方提供的油料计量以油库付油流量计为准,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并确保吨油损耗在3‰以内。
三、甲方确保为乙方提供的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油料价格,按照乙方需求量,根据市场形势及上级公司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当天销售价格区间基础上,每吨给予10元的优惠,但不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底线。
五、油品资源紧张时期,甲方根据乙方前期用油情况,根据公司客户管理相关规定,尽最大可能给予乙方资源支持。
乙方权利和义务 :
一、乙方以“月计划”形式提前上报需求计划。
二、乙方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油,操作流程按甲方公司业务流程规定。
免责约定:
一、不可抗自然力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不为违反合同。
二、甲乙双方公司改制、变更等情况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不为违反合同。
三、甲乙双方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或政策同本合同冲突导致双方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为违反合同。
四、政府政策、规划、拆迁及其他行为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不为违反合同。
五、其他不可抗社会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所交付油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相关实际费用。
二、 未尽事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执行。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生效,有效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有效期1年),届时双方油款两清,如双方有意向,可续签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当地的法院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
乙方:
日期: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供应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油品运输与验收
①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②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③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④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域范围内-10#的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日期: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______吨/月。
供应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4、油品运输与验收
①乙方向甲方所供应油品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的以新标准为执行标准。
②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③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④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具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则由乙方承担。
⑤结算
原则上现款提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可提油。此合同则执行滚动付款方式,第二车到货后甲方当日支付乙方第一车油款。
供应价格依据国家成品油市场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含运费),具体价格(不含税价格)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
甲方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构成的,不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化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更替),双方另作协商。
如因乙方供应的油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给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因油品质量造成甲方直接、实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______,做为违约金。
违约乙方同意在其他地方进货视为甲方违约。
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变更合同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应采取书面的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及时清算
余款。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日期:
甲方(买方)[单位]: 或 [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 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 __吨,柴油____ 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
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
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
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 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
日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3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 )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 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区域范围内-10#的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甲方(买方):宁夏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中宁县加油站
签订地点:宁夏中宁
签订时间:20xx年6月10日
甲方(买方):宁夏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 :中宁瀛海工业园区
工商注册号:
乙方(卖方):中宁县加油站
住 所 : 中宁县余丁乡石空村
工商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车用柴油、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约定柴油符合国二标准。
3 数量
甲方本次购买量为柴油 : 升。
4 价格 金额
本次价格双方协商为 元/升。共计金额:
5 相关费用及其负担
5.1甲方对所需资源自己到乙方加油站油库提货。
5.2运输车辆有乙方负责,运费有乙方承担。
6 价款的支付,发票的开具
6.1 价款的支付:甲方按照本合同最迟于20xx年6月13日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清本次货款。乙方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乙方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中宁县加油站
开 户 行:中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
7 油品的交付
具体交付点:以油库加油机流量表数为交付点,甲方现场确认。甲方现场确认后油品的数量、质量风险由甲方承担。
8 验收
8.1在乙方油库验收时,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8.2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机构对油品质量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 双方权利义务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
10.5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1 违约责任
11.1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最迟期限付款,赔偿乙方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
11.2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月,从20xx年6月11日至20xx年7月10日。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宁夏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中宁县加油站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崔敏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乙方从甲方处购买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品种等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甲方提供的报价表(见附件一)中的标注为准。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日内,按照附件一中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等内容向乙方发货,并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3、乙方在甲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组织人员与承运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验收后对有异议的产品应当当场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按照约定向乙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且所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货物。
2、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给乙方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甲方应保证交付给乙方的货物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或规定。
4、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按照出厂包装进行包装。
5、甲方应在发货前1日,将发货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原件与之核对。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货款。
3、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销售指导价格和跨区销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不得私自盗用甲方的QS,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安排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货物的验收,并将货物交付给乙方负责人。
第五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为人民币)。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不得将货款转交甲方的业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带回,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纠纷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的开户行: 户名:郭欣生 银行账号:
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财务公章的收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每迟延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3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以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区间的价格销售属于违约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必须书面为之;
3、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发生转移;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处理,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补充条款;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