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看护协服务议书(精选3篇)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1.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2.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3.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违约金金额。
4.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机构: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协议签定日期: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单位负责人:
职务:处长
乙方:
性别:男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兹有 省 地需进行看护,甲方委托乙方看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
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二、内容及范围: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全权负责地设备和财产安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看护工作所必须的工器具。
2、乙方看护完成申请验收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按协议规定办理结算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在看护期限内若发生失盗、破坏等-切事故要及时通知甲方 必要时需向当地
公安部门报案。
2、做好明渠段安全防护工作,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明渠内取水、玩水、洗衣等活
动。
3、由乙方失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视情给予扣除协议费用或其它处理。
4、乙方在看护期内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
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要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如有情况变化。x地不需看护的。
3.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患病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费用及付款办法
1.协议总价为: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看护人员进场;看护期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 -次性
支付乙方协议总金额2800元。
3、本协议费用乙方需开据地方税务局正规劳务发票,税费乙方承担,甲方以现金报
销方式进行支付。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寨管理处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东莞市车之友代驾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客户在本协议签字即确认本次服务所用车辆具备乙方提供服务的三个必要条件:车辆手续齐全、车况正常(非改装车及部件)、有效车辆保险(须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如以上条件不具备,请甲方如实告知乙方代驾员,代驾员有权拒绝本次服务。如因甲方不主动告知或隐瞒以上状况带来的纠纷或者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如甲方车辆发生机械故障自燃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责赔偿。
二、乙方到达指定地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须佩戴本公司胸卡,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告知甲方收费标准,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服务,须付甲方20元交通费。
三、甲方在上车时,须妥善保管车上的贵重物品,如发生物品丢失情况,请及时报警。服务结束同意司机离开后即确认本次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物品丢失或车辆损坏等事故。
四、如遇交通意外,若属乙方代驾员违章行为造成,乙方应赔偿甲方保险公司理赔不足之金额,并负责车辆维修期间适当的交通费用(每天100元,最高不超1000元),属于第三方车辆主要责任的,乙方不负责赔偿,但可以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赔。在代驾过程中由乙方代驾员发生的违章罚款,一律由乙方负责 。
五、对于意识不清醒、醉酒的客户必须有清醒同伴的陪同,陪同人员在本服务协议上签字方可提供服务,并具有等同于当事人一样的权利与义务,所签署的协议视为当事人本人签署,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代驾服务。
六、甲方没有通过乙方预约电话进行预约,私下预约代驾员提供服务签订的本协议无效,与本公司无关。
七、收费标准
酒后代驾:06:00-24:00起步80元(1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
24:00-06:00起步100元(1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免费等候20分钟,超时每30分钟(3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算。
商务代驾:东莞市 300元(8小时),广东省 400元(8小时)超时每小时30元。
长途代驾:300元(10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1元,另加一张回程车票。.
八、如遇本协议有未尽事宜而出现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车况确认:
服务时间: 时 分 结束时间: 时 分
出发公里:( )km 到达公里( )km 代驾服务费( )元
本协议由甲方签字,乙方盖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