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施工合同范本(精选3篇)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
资金来源: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_________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特殊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__________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账号:______
甲方: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承包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施工工期
2.1、工期: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
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工程结算
5.1、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
(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取费标准: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的技术经济优势,承诺本工程综合费率为36 %,综合费率包括措施项目费(含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及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措施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环境检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润、风险金、材料吊装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苗木草皮养护费(乙方提供养护方案,不再按定额计取)等其他一切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营业税按3.445%单独计取,综合费率取费基数为辽宁08定额直接工程费(含技术措施费)中的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5.2定额和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20xx]5号文)
5.3、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甲控材料(苗木、石材、路侧石、水泥砖、草坪砖、景观灯)等工程材料按甲方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电气预埋管等其他材料价格按沈阳市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按甲方签证价的除外)合同工期算术平均值计算。
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
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
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
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进行采购。如乙方对甲方材料签证价存在异议可由甲方代为采购,材料款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实际采购过程中需增加其他厂家产品,乙方须根据厂家资料调查评定合格,提前3天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使用后方可采购进场。
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管理
7.1、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朱金炉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为了很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将所施工路段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
施工范围
施工位置及长度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摊铺面积进行结算。
二、单价及付款方式:
1、单价: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4~5cm,中粒式按每平方米60元进行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甲方预付沥青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剩余尾款甲方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保证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如因沥青面层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因甲方路基填方压实度及填料问题造成沥青面层下沉及网裂,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违约责任
工程完工,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工程尾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每日500元进行计算。
五、 未尽事宜
1、 未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