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民事裁定书(通用3篇)
为了迎合时代信息快速发展趋向,进一步构筑和谐校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寓实际,学生使用计算机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须签订如下协议:
一、申请使用条件:
1、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领取《**校区学生公寓宿舍功率调整申请表》,并如实填写,此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学期。
2、确保宿舍其他同学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3、凡接入宽带属学生个人行为,但必须遵守《学生公寓计算机管理和使用规定》。
二、履行如下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网络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和学生公寓相关管理制度。
2、计算机使用时间限制在自习和活动时间,严禁在公共休息时间使用计算机,影响他人休息。
3、严禁看淫秽光盘或上网查阅不健康信息。
4、严禁在网络上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和程序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活动。
5、计算机安全保障由所属学生自己负责,使用科学、规范。
6、承担用电费用,及时足额缴纳。
三、本协议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与住宿学生签订。お
有效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学生代表签字: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章)
__年___月___日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出租车司机,住 。
本院在审理原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唐强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 X元,减半收取即 X元,由原告梦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书记员
武汉市微型计算机买卖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编号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或批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01 CPU
02 主板
03 内存
04 硬盘
05 显卡
06 声卡
07 光驱
08 软驱
09 显示器
10 机箱
11 音箱
12 键盘
13 鼠标
14 MODEN
15 网卡
16 交换机
17 打印机1
18 打印机2
19 U盘
20 网线
21 扫描仪
22 CPU风扇
23
24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包装方式;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 元;
(2)预付款 元。
(3)
6、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1)、甲方负担;(2)、乙方负担;(3)、 。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