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汇编33篇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33篇)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

转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__二期工程超迁安置卡搬安字(20__)第__号安置房转让给乙方、

一、转让价格:每平方900元,按实际平方计算。

二、门窗、水电及光纤不计价、天然气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尽可能在国土局交房前将户头转给乙方,经努力,实在转不了户头就形成买卖关系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甲乙双方各承担自己的缴纳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缴纳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缴纳__________元整,作为该房定金、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低付房款__________元整,余款在交房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按期履行付款,所缴纳四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在国土局交房后一月内未将该房交给乙方,甲方将乙方所缴纳四万元定金退给乙方,并再赔偿四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以上就是我和卖方签定的合同,此合同有见证人,合同上也有见证人的签字。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即小写 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代理人:日期:乙方:经纪人及执业证号:日期:合同甲方:;【证件类型:】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资质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独家】【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于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中介服务协议: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1.房地产地址:;房地产权证号码:。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3.建筑时间:。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5.拟售价格:¥元以上。6.同意买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年月日前解除。8.房屋【是】【否】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

第二条中介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非独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项: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2.提供市场行情,介绍客源;3.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4.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涂销手续;5.协助办理银行房款托管手续及银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续;6.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7.协助交割房源;8.其他:

第三条中介服务费经乙方促成,甲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1.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作为中介服务费,其中:.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2.由买方支付。支付金额由买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买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权利义务1.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乙方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当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甲方与买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2.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未能解决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

日期:日期: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编号:

卖方:

买方:

见证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经办人:电话:____年__月__日

丙方:____年__月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出卖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

甲方以该房屋为抵押,在支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详见房屋购买合同及贷款合同)

二、甲方现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乙方,转让价格暂定为万元,在甲方做出房产证和契证后,在乙方总出价万元(包括转让价和所有其他费用)的范围内对转让价作适当调整。

三、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双方各向丙方支付买卖定金万元。

四、在甲方办好产权证和契证后,三方与工行之江支行签定监督支付协议书,乙方按该协议书的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给银行。

五、甲方保证在年月日之前办好土地证。

六、在甲方办好土地证后,丙方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办理房屋转按揭贷款手续。

七、在甲方办好契证和产权证后,

(1)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自乙方与承租人签定新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赁合同押金元,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

(2)甲方将押金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万元于新租赁合同签定之日交付给丙方,在双方结算后由丙方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保证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为万元,否则,甲方将返还乙方转让款万元。

九、税费

1.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代理方税费元,乙方预付代理方税费元,交易完成后按实际结算。

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元服务费。乙方交付代理方元服务费。

十、甲乙双方及代理方责任:

1.甲方确保房源可靠、手续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2.乙方应按协议履行责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3.代理方确保在年月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证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个工作日后交付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该定金在扣除代理费元后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元,赔偿代理方代理费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元由代理方负责退还乙方。

2.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出现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__________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年; 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 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40 元的标准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 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 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3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 60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 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 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 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 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 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 3 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 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 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9

房屋买卖担保借款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借款人(即购房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执行年利率为%.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调整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____月____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利率调整以(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大写)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 ___,卡号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还款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____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还款法全称)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3)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1、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中介结构)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6)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7)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8)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 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公平、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房屋出售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富阳市富春街道路号楼室,面积为平方米,车库一只。

二、甲、乙双方协议房价为 万 仟 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乙方付给甲方 元整,余款 付清交房。

四、访房屋为联建房,暂未分户办理房产证及相关证件,在政府出台允许可(转)办房产证时,甲方应供一切资料,土地产权户主签好字,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产权手续,办理房产证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抵押债务,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六、今后该房屋被拆迁或扩建,给予该楼的补偿及赔偿款都归乙方所有,房屋内有水表、电表,甲方给乙方接通好,开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准许乙方屋顶安装太阳能。

七、在甲方未为乙方办理好该房屋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前,甲方无权就该房屋权属主张任何权利。

八、其他事项: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守信誉,不得反悔。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觉执行,不得违反。如有违约引起的纠纷,本代理人应出庭作证。

十、三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代理人保留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1.房屋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2.房屋买入方:_______________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

本买卖契约所涉之地址为_____________,该地块是经_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__万元中标,获得_________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

5.房屋的移交:

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_______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_____%代办手续费。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________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________市人民政府颁布的《_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过户手续办理:

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________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0.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1.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房屋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入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 住址: 号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 社区一组 号,房屋面积( )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年 月 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镇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_____》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_镇林荫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楼底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新旧程度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三、价格与费用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七、保修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责任由建设部规定的法定责任单位负责,本房产开发单位是嘉善县地方房产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机构协调解决。

十、为确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请为其保证人,乙方商请为其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为)。保证范围为被保证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其保证人各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附件(略)。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甲方保证人(签章)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章)________

鉴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自乙方完成产权登记,取得产权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__按揭,并于__放款当日付给甲方。如__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__放款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4.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开发商为乙方开具房屋买,协调相关部门更改备案合同,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等。甲方不积极协助的.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乙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4.3甲方承诺其出卖的房屋属于乙方可办理一手房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如该房屋为乙方无法办理一手房产权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双方协商以二手房买卖方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付款。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对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三。

第六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金由_______方承担,产权过户手续费、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担、公证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元,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地址:邮编:

电话:电话: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____区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5

答辩人:李x

代理人:广东金联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xx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第一、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第二、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第三、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xx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xx年。

第四、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第五、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二0年月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6

原告____________,女,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_____________,男,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__________________原告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一、原告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装修款补充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

二、被告______、______于本判决生效后______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三、被告我爱我家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______日内向原告返还权证代办费______元、贷款服务费____________元。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______、______的反诉请求。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7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层。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元,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_______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_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四条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图

附:商品房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将该商品房圈红,加盖骑缝章。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

附件三商品房质量、设备等情况

附件四商品房房屋设计、环境布局等情况

附件五补充合同

合同登记备案栏: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8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区内独(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现金交付,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给甲方一个月的时间,甲方必须在20xx年1月 日将房腾出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因该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故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必须把此房的原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房产证及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积极办理,以及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

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遇征用、开发、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将房及产证交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承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

(三)违约方承担房价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年 月 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9

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邮编:住址:

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邮编: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1

转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号楼层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____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_______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

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采取一次性付款;

或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_______。

第四条、房屋实际交付时间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在此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提前交房。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产权过户时间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办理产权过户,具体方式如下: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的状况

具体见附件。

第七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承担

房产过户前的水、电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在房屋过户之前前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根据房管局的要求准备办理过户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甲方违约不办理过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乙方违约不协助办理过户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腾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按约定方式交付房价总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未交付房价总款或拒绝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第十条、定金条款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价款时实际充抵。

本协议共___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时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3

售房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市区县小区楼单元号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三,房屋四界: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____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____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4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 (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 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北京市区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现在住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资质证书编号:第号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6

卖方:

买方:

见证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苏州市_________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第五条付款方式无须银行贷款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银行贷款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丙方: :

电话:____年__月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7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房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 贰佰捌拾 万元人民币(小写 2800000.00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 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 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 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 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万福店农场西环路住房一套及一楼中间门面一间售给乙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以下合同资料:

一、房屋位置、面积、价格:

1、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

2、房屋面积:170平方米,其中三楼住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一楼门面建筑面积30平方米;

3、房屋价格:壹拾伍万元整。

二、房屋质量及装修要求:

1、房屋建筑质量为合格等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状况外如有房屋非人为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维修。

2、甲方负责所有塑钢窗户、进门防盗门、室内三套玻璃门、门面转闸门、室内地板砖(客厅80x80mm,其他60x60mm)及水电安装、厕所大便器安装、墙壁普通装修。甲方同时负责水过户手续到位。

三、付款方式:首付捌万元,第二次在年内付二万,乙方付款时甲方另带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副本各一份。

四、其他;

1、房屋交付时实际面积如正负在2%以内房屋价格不变,如实际面积少于2%以上的甲方按单位价格找款给乙方;

2、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自购,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办理由乙方出费用甲方协助;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否则一切职责由甲方承担;

4、该房屋的所有税费含在房屋价格中。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由当地法院判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买受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9

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0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律师该怎么做?

二手房买卖在实践中很常见,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类型。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律师该怎么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律师应该给购房者提供哪些意见?怎么才能避免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1条 本指引的定义及提示

1.1本指引所称“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品房而言,是指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中产权明晰、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包括商品房和已购的各类政策性住房。

已购的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职工个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所建房屋和合作建设房屋等。

1.2本指引所称二手房买卖,是指出卖人将自己享有的商品房和已购政策性住房的所有权通过合法程序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是在该买卖过程中,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3本指引所称买受人,是指二手房买卖行为中通过支付价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称出卖人,是指二手房买卖行为中通过转移房屋所有权换取价款的交易方。

1.4本指引所称房地产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

1.5本指引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服务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代理,是指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房屋买卖、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方面的服务的经营活动。

1.6本指引所称房地产咨询人员,是指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1.7本指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是指具备经纪人条件(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8本指引的有关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二手房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房屋(含港澳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初次出售的房屋,不适用本指引。

1.9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仅作为律师从事二手房买卖合同业务操作时的参考,不作为评判律师执业能力及过错的依据。

第2条 对买卖合同主体状况的审查

2.1二手房的买受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卖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2.2基于各种财产目的和利益,买受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也可以他人的名义购买,还可以设定房屋信托持有和管理房屋。

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购买目的,提供优选方案供委托人参考,但是不能代替委托人决策。

2.3律师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具体的行政措施、办事流程及规则等。这些地方性法规及各类规章对买卖主体作了一些资格限制,虽然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所签订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必须充分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行政措施的涉及面。

2.4对于有资格限制的交易主体,律师应当提示审查相关主体的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中:

(1)交易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应当提示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交易的书面文件。

(2)交易主体是国有的,应当提示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交易主体是集体企业的,应当提示审查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文件。

(4)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屋的,律师应提示审查其是否已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5)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自用房屋的,应当提示审查其是否持有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设立境内机构的证明和来境内工作、学习的证明。

(6)对于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律师应提示其购买房屋存在的法律障碍与风险。

2.5律师应提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本集体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第3条 对于权利状况的调查与审核

3.1权属审查

3.1.1律师应当提醒买受人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对于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应提示其法律上的风险及可能的后果。

在有些情况下,尽管没有房产证,但是在评估风险后,可以通过信托设计进行交易或在有担保的前提下交易,对此应当有当事人的另行委托。

3.1.2为慎重起见,律师应建议买受人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以了解拟交易的房屋是否有产权争议。

不同的城市设定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名称不一致,如北京是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天津是天津市房屋管理局。律师提供咨询意见前,应当了解本地的房屋登记管理机构。

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二手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是应当加盖人民政府的印章,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发证。

律师在审查土地使用权证时应知晓房屋所在地的规定,了解土地登记机关是否已向辖区的所有房屋发放土地使用权证还是向部分房屋发放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有土地使用权证,应提示买受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事宜。

3.1.3律师应对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证书的真伪。律师还应对出卖人的身份进行核查,确定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的出卖人。

3.2共有财产审查

3.2.1律师在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人。

3.2.2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必要时律师应出具范本文件。

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律师应提示不得买卖。

3.2.3律师应当注意: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财产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个别财产协议。如卖方称单身,应要求其提供单身证明,如卖方称离婚则要求其出示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审查离婚法律文件对所售房屋的处理情况,必要时应到出具离婚法律文书的机关进行核查。

3.2.4律师应当注意:交易的房屋若是发生继承的房屋,应提醒委托人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由所有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买卖合同。

3.3权利限制审查

3.3.1交易前,律师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者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必要时律师应向登记机关和有关部门查询。

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权对房地产采取查封或限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包括税务机关、海关、建设行政管理机关等。

3.3.2无法取得独立证据的,律师应提示当事人作出没有权利限制的说明。

3.3.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律师应提示不得买卖或告知买卖的风险。

3.3.4律师要提示委托人,出于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的考虑,国家安全部门规定:有些地域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给境外人士的,如出售,需相关项目办公室出具准予购房的证明。律师可向房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

3.3.5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购房,需取得外交部的批准。

3.3.6律师应就交易房屋的类别及性质进行审查,确定房屋的类别。如是央产房,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央产房出售需符合房改政策,上市出售的前提是原售房单位已到央产房交易办公室办理了登记备案,否则买卖双方无法进行交易。

3.3.7律师应提示委托人,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或回迁房等按照经济适用房政策管理的房屋交易在政策方面的限制,具体的限制包括是否能自己流转、流转的时间限制、主体资格的限制等。

3.3.8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出售人或买受人行为能力,以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准,如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关的代理或监护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3.4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3.4.1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

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律师应当提示:买房人有承担所购房屋被追及偿还债务的风险。

3.4.2律师应当提示出卖人,在出卖二手房前,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要出售的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买卖合同无效。

3.5优先购买权审查

3.5.1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的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应当审查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出售的证明。

3.5.2律师应当提示出卖人,如果房屋出租的,应将要出售的情况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

3.5.3如果没有取得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律师应当提示买卖合同存在可能被宣告为无效的风险。

3.5.4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律师应提示买受人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3.5.5通过拍卖购买二手房的,律师也应当关注共有权人、承租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有效证明,应当关注拍卖程序是否规定了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行使条件。

3.6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审查

3.6.1律师应当关注和提示买受人注意,二手房若存在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买卖。

3.6.2若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还要审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无下列禁止买卖的情形之一: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有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情形的。

3.6.3律师应提示: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住房,确需出售的,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限;有些即使住满5年,也不能上市出售。有些经济适用房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但需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屋管理局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第4条 房屋质量的审查

4.1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查看或调查所购二手房的质量状况。

4.2二手房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律师应提示买受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鉴定机构鉴定。

4.3律师应当提示委托人,律师不对房屋质量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 买卖合同文本的拟订和审查

5.1律师应提示: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当事人既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

自拟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及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

5.2自拟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出卖人户口的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物业管理费的结清责任;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5.3律师应当提示:房屋的地点和四至、面积、土地使用权、房屋性质、户型、结构、配套设施、附属设施、装饰等,应在合同中叙述清楚,并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批准文件上的记载一致。

出卖方应当出示土地使用证或者提供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原件。

5.4有关街道、楼号等应当使用地名管理机构核准的名称。

5.5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房屋的交付和验收时间、公共维修基金的处理及违约责任等应当明确。律师应提示先行支付房款对买受人的风险,后支付房款对出卖人的风险。

如果出卖人户口所在地是所出售房屋地址的,还应当明确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时间。

5.6律师应提示:如委托人购买小产权房或城市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应告知合同无效的后果及处理方式。

5.7律师应提示买受人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出现过非正常影响买受人的极端事件,如火灾、严重的刑事案件等。

5.8律师应提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装修、附属物及家具、电器等是否包括在房价款中。

5.9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详细的合同解除条款。

5.10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办理过户的时间及违约责任,并告知在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后、房产证取得之前出卖的房屋仍有被查封的可能,如在此期间被查封,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1律师应提示房屋一房两售或多售的法律后果,并建议委托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发生此类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

5.12因国家实行用地性质管制和建筑工程使用管制制度,住宅用房未经小区内区分所有权人(业主)的一致同意,不能改做餐厅、歌厅等商业用途,因此律师应提示买受人注意审查房屋的使用性质。

5.13由于税收上的考虑,律师应提示委托人,有关装饰特别是可移动的装饰物的转让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5.14律师应提示买受人注意:购买的房屋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的.出现,应在合同中约定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和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还应约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应当由出卖人结清房屋交付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并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办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

5.15律师应当提示:当事人可以选择争议的处理方式和机构。

若当事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律师应提醒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

若当事人选择仲裁的,律师应提醒当事人准确书写仲裁机构的名称,如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不能写成“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律师还应当提示:仲裁是按照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而且是一裁终局。

5.16律师应当及时关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的变化,并应提示委托人,在办证中发生的各种税费应据实支付。

5.17律师应提示委托人,二手房买卖中发生或应缴纳的税费及缴纳税费的主体。税费缴纳的标准各地有一定差异,且因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时常变化,一般买方在交易时应缴纳契税、印花税,如办理贷款应缴纳与贷款有关的保险费、评估费等费用。卖方一般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费用。律师应提示委托人购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还会发生出卖人与开发商之间办证的费用,应在合同中约定费用的承担责任人,并同时告知委托人税费标准随时可能会变更,实际费用应以登记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5.18合同签署应以书写签名为准,但房屋登记机关有特殊要求的应加盖印章。

5.19如果是卖方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应当附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是买方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也应附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6条 中介服务合同审查

6.1律师提示:在接受二手房中介服务中,委托人注意核验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以确保相关人员具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具有与职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1.1要核验房地产经纪组织和执业经纪人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和注册手续证明。

6.1.2应当提示委托人注意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员按照下列程序执业:

(1)向委托人出示《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校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2)从事需要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的业务项目,应参照当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3)履行合同期间,向当事人各方如实、及时报告订约机会和交易情况;

(4)记录经纪业务交易情况,妥善保存有关资料;

(5)按合同规定收取服务费,开具统一发票。

6.1.3应当提示委托人注意,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员有无下列禁止行为:

(1)无照经营,超越其核准的经纪业务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2)隐瞒非商业秘密的有关经纪活动的重要事项。

(3)弄虚作假,提供不实的信息,或签订虚假合同。

(4)采取引诱、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招揽业务或促成交易。

(5)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或允许他人利用自己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6)利用已经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他人掌握的经营信息,采取不正当手段,转移业务,背弃合作,侵吞劳动成果,或损害委托人利益。

(7)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从事本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经纪业务。

(8)房地产经纪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组织内兼职。

(9)索取或收受委托合同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包括房地产经纪组织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房地产经纪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便利,在委托的客户之间,通过压低卖出价格,自行收购,再抬高价格出卖给购房者,牟取不当利益。

(10)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2政府制定了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指导价。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服务费由房地产经纪人与当事人在下列收费标准内自行议定,并在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交付:

(1)居间介绍或者代理房屋买卖的,按成交价的3%以下收取;

(2)居间介绍或者代理房屋租赁的,按月租金的70%以下一次性收取;

(3)居间介绍或者代理房屋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1%以下收取。

提供咨询服务的,服务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6.3律师应提醒委托人注意: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在合同中标明名称、地址、电话和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并签字盖章。

6.4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当事人既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

6.5律师应提示委托人注意,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3)合同履行期限;

(4)佣金金额或者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6.6实践中各房地产经纪组织通常使用自行制定的含有格式条款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律师应提示不应含有以下条款:

(1)中介合同不应捆绑全权代理条款;

(2)中介合同不应含有强制缔约条款;

(3)中介合同不应含有分享违约金条款;

(4)中介机构无权收取定金。

6.7律师应提示委托人:

(1)中介机构如果受托代理销售,无权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2)中介机构现金收购或者变相收购中存在的陷阱;

(3)中介机构无权禁止和限制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见面和谈判,如果拒绝,律师应提示注意交易中的不实成分。

第7条 抵押贷款合同审查

7.1本项审查一般仅对委托人作为买受人、需要申请购房贷款的合同。

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贷款条件和文件、签署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7.2贷款银行一般均要求买受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贷款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和商业贷款的保险公司保险。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文件,指导买受人签署担保协议、保险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核对担保费、保险费。

7.3如果委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律师应审核: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2)买受人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文件。

律师应当及时关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限定性条件的变化,并及时提示委托人。

7.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和期限,律师可提供参考方案,但不能替委托人决策。

7.5若委托人购买非居住房屋,律师应提示只能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具体贷款条件、金额、期限、利率可与具体贷款银行谈判确定。

7.6若二手房转让存在贷款,律师应提示:

(1)出让人已全部还清贷款并已注销抵押登记,或没有贷款抵押,购房人可直接申请贷款。

(2)如出让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且尚有抵押登记的,购房人可采用转按揭或先全额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重新申请贷款。转按揭贷款的一般流程为:

①出卖人取得贷款银行转让抵押房屋的同意;

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③提交买卖合同及买受人贷款资料交申请银行审核;

④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与受让方签订借款合同;

⑤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3)律师应提示借款人(房屋的买受人)办理贷款的流程及对买受人主体资格及贷款额度的限制,告知不能取得贷款或不能全额取得贷款的后果,并告知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能全额或不能取得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应提示出卖人,如买受人通过贷款支付房价款应协助买方办理贷款手续,包括配偶共同出面对银行面签相关的贷款资料。律师同时也应提示买受人,出卖人的共有人不配合办贷款对买受人所具有的风险。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签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大量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编整理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到您,让您在买房签合同时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省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及地下室:号;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地下室及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_佰元整(小写:);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的一切交易税费由乙方全部负担。

3、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无任何担保、抵押、房屋名下未登记户口、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截止到20__年叁月肆日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有欠甲方补齐所以欠费及滞纳金,与乙方无关。

4、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三十天内迁出户口,以备于乙方落户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贰日内,甲乙双方到房管局签订房屋网签协议并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乙方支付首付款总房款的30%(大写:拾万千元整)打入监管账户,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网签后,甲乙双方必须按照监管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管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当日内,甲方将房屋相关资料及钥匙等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办理该房屋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2

甲方(卖方):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将该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及产权情况

1、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的房屋一套、柴间,产权面积分别为1_3.88平方米、_.76平方米(包括公摊在内),房屋结构为框架,用途为住宅。

2、甲方房屋在出让前不存在任何抵押、债权债务等权利瑕疵。如有出现任何权利瑕疵,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应确保有权出让该房屋。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元。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款凭证。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再付购房款人民币。

4、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为乙方之日,乙方付清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元。

第三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款项时,立即将该房屋的房产证、门牌证等有关权利证书交付乙方,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产权变更登记

1、该房屋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水电过户等手续。如甲方故意拖延的,甲方按每日人民币__0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拒绝履行交付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月利率1%计算已支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3、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2项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款项的三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包括赠与、转让、出租、或从事商业活动。

2、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一为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日期: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3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方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状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带车库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阁楼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饰装修状况为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第二条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带给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是贴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状况为:

A、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

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职责。

(二)质量担保。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贴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用心协助乙方向职责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该成交价款包括:

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

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能够预留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状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职责。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职责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带给完备资料;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用心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带给以下服务:带给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带给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2%收取,共计_____________元整,由承担,应于付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透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带给虚假状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职责。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含车库)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带给。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金罚则。

第九条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第十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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