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买卖合同(精选7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生产厂家交货时间
1 公司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对产品质量“三包”期为壹年,三包期自提货之日起算。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需方指定签收人:
1、姓名: 电话:
2、姓名 电话:
五、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 合理损耗和计算方法:无。
七、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生产厂家标准进行包装,要求防雨及防晒。包装不回收。
八、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标GB7251.1-1997、CECS49:93标准。
九、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书及质量检验报告,“CCC”认证报告。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十二、违约条款: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依法签定,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供方在运输和卸车时应采取降低嗓音、清除因此产生的废弃物等环境保护措施。
4、 需方未能交完货物全款,货物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5、传真件与原件相同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配电箱,规格,型号[按实际内配件定],元件;采用德力西或正泰,有线电视接线箱采用鸿雁电器厂产品,数量和价格:详见图纸及变更会审附报价表合同总价人民币:
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的装卸、运输、对方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交货地点:罗马假日花园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时间:
第五条产品质量要求
第六条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第七条货款支付方式
第八条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6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需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级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天乐园工程提供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天乐园工程所有低压配电箱
第二条 型号及单价:各种配电箱共87台,具体单价以乙方报价下浮14%为准,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以上货品按国家规范生产制作,按图纸功能要求,元器件采用德力西牌,具体型号以乙方报价清单为准。
第四条 送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日内。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参元(¥82893.00),结算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为准。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初验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送货总价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于20xx年10月28日于山东聊城。
买方:
签字代表:
卖方:
签字代表:
年月日:
买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天乐园工程提供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天乐园工程所有低压配电箱
第二条型号及单价:各种配电箱共87台,具体单价以乙方报价下浮14%为准,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以上货品按国家规范生产制作,按图纸功能要求,元器件采用德力西牌,具体型号以乙方报价清单为准。
第四条送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日内。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参元(¥82893。00),结算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为准。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初验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送货总价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字代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平等的宗旨,经双方认真洽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需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达成如下协议:(详见清单和附图)
二、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购置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详见清单和附图);材料总价______元整。(不含税价)另加校表费陆仟元(含税)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十二天内交货。交货地点:甲方工地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物运至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保留______%的质保金外,甲方支付余额货款。质保金壹年后付清。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质量要求以及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参数为标准。成套设备中的主要开关元件为人民电器低压电器产品,双电源开关为雷顿电器,电表为产品,乙方提供所有低压电器、电表______认证和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电表校表及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费用按每块电表元计算。
五、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合格的产品。
(二)成套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终身成本维护。
甲方责任:甲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验收并付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纠纷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标的物生产、检验执行的质量标准、技术性能及使用方要求: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约定的合同附件要求及买受人使用要求。
第三条 交货期:合同生效40日内,出卖人须将全部货物运抵买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仓库。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木箱包装符合《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具有IPPC标志。适合长途空运、海运,防湿、防潮、防锈、耐粗暴搬运。包装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经买受人验收并签收,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负责将标的物运至买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仓库。。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出卖人汽车运输至买受人指定地,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合同附件及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第九条 标的物验收:
1、到货验收:在设备到达标的物使用地:泰国,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2、安装调试进料运行验收:设备在出卖人指导下安装调试结束,调试和运行验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3、运行期的验收:在设备投入运行正常一年内,由双方对设备运行以来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共同进行验收;
4、在到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三个阶段的验收期间,买受人书面通知出卖人参加验收,5个工作日内出卖人没有到达买受人设备使用地点参加验收,则视出卖人同意买受人自行验收,所有验收的结果,出卖人无条件认可。
第十条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现场指导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作,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买受人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凭买受人60%合同总额的汇票传真件,出卖人发货,货到南京港由双方进行初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买受人支付汇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额的30%,余款待产品使用壹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付款形式:汇票。
第十二条 标的物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条 标的物技术协议: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合同附件四。
第十四条 出卖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承诺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数量履行供货义务;不因任何理由而解除,若出卖人违约,自愿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执行生效后合同,承担合同总价款20 %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每推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 0.1%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在买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货期内交付标的物;
3.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全部标的物,承担没有交付标的物价款 20%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在买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货期内交付标的物;
4. 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和买受人的使用要求,承担合同总标的额 20%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随机提供的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八条 随机提供的资料: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 起生效。合同共陆份,买受人叁份,出卖人叁份。
第二十条 其它约定:
1、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图纸(图FY304-10BD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卖人不得转移生产厂址或转包其他单位生产,经买受人同意,其他单位生产或配套的设备、部件等发生质量问题全部由合同出卖人承担更换、维修、赔偿责任。
3、如因本合同标的物引起侵权行为,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天乐园工程提供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天乐园工程所有低压配电箱
第二条 型号及单价:各种配电箱共87台,具体单价以乙方报价下浮14%为准,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以上货品按国家规范生产制作,按图纸功能要求,元器件采用德力西牌,具体型号以乙方报价清单为准。
第四条 送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日内。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参元(¥82893.00),结算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为准。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初验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送货总价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于20__年10月28日于山东聊城。
买方:
签字代表:
卖方:
签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