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教学合作协议书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教兴国方针,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在高职教育中积极探索依托企业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此,与 ,经友好协商,决定在 专业进行教学合作,共同培养能适应社会需要、素质高、技能强的应用型高级职业人才,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乙方:
一.甲方职责
1.聘任乙方推荐的专家参加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专业建设和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2.聘任乙方推荐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双师型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直接参与甲方教学工作;
3.协助乙方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提供相关教学服务;
4.安排甲方有经验的专业教师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5.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乙方就业。
二.乙方职责
1.推荐专家参加专业指导委员会,与甲方共同制订具有鲜明职业性、应用性特色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专业建设和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2.推荐符合双师型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并支持他们到甲方授课、指导实训、编写教材等教学活动;
3.经甲方聘请,乙方推荐经营、生产技术、科研、管理人员到甲方做学术报告;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4.为甲方提供学生实践、实习、实训,并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指导;
5.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双向选择原则,择优录用甲方毕业生。
三.组织管理
1.成立由双方组成的5—7人的专业指导委员会;
2.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协议的执行;
3.甲乙双方每年检查评估本协议执行情况,总结合作经验,调整、完善合作方案;
4.甲乙双方协商设立校企合作学术论坛,交流合作经验,总结合作成果,沟通信息,增进了解,扩大影响;
5.甲乙双方根据教学合作开展情况,在各类媒体上进行相关报导,扩大影响。
四.协议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协商制定。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如需延长,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双方进行协商。
甲方: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教学实习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事宜
为适应当前教育改革的需要,适应市场需求,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习教学任务,保证实习工作正常开展,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安排乙方_________学生到_________,参加生产实习。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原则上负责根据教学实习内容,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单位与学生的具体情况,负责合理组织、分配安排学生实习。负责对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的审批。
甲方在乙方实习前,必须对其进行实习纪律、安全教育,并经常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学生实习中的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甲方负责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办好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_____。发生伤害事故,协助乙方做好_____理赔工作。
2.乙方责任
乙方申请要求甲方安排实习,必须服从甲方的组织安排,认真接受甲方实习前的实习纪律、安全教育。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必须报甲方审批,向甲方提供有关实习单位的资质材料,以核审实习单位合法性,并保证实习质量。否则实习成绩无效。
乙方在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生产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纪律;要熟悉实习单位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实习单位主管人员指挥及师傅的指导,搞好团结,努力提高自身操作技能技巧。
乙方在实习期间要随时接受甲方对其实习情况的检查,向甲方反映实习中的问题。
乙方在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如支付实习工资(不含补助、补贴),乙方按比例向甲方交纳实习管理费,_________元以上交纳实习工资的8%;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元)之间,交纳实习工资的5%;低于_________元,免交管理费。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实习安排,或在实习期间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纪律,被实习单位退回,将取消实习资格,实习成绩不及格,毕业时不再推荐工作。
在实习单位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本协议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执行。
五、敬请家长监督教育子女执行此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教学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乙双方在合作教学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拟在分校区合作设立小学四、五、六年级的“数学名师班”,由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资源、教学招生等工作,乙方负责授小学数学课。
2.合作期间“数学名师班”收取学费的分成比例为:甲方40%、乙方60%,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分成时不扣除学校成本费用支出。
3.乙方原补习班学生直至小学毕业的学费均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分成,由乙方直接收取。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招生宣传、教学课程安排等与教学相关的一切工作。
2.甲方全权负责“数学名师班”的管理工作以及财务工作。
3.乙方上下课时的往返接送事宜由甲方负责。
4.乙方负责“数学名师班”所有年级的课程教学。
5.乙方应保证教学过程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保证为学生们提供高质量的授课教学。
6.乙方应积极接受甲方或学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7.“数学名师班”中有关试卷制作、印刷、发放、费用收取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教学过程中的自用教材、资料由乙方负责提供。
9.乙方保证其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如在教学期间出现任何身体疾病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分成款项,否则应按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怠于授课或明确拒绝授课而给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其他条款
1.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而导致的与本协议发生的抵触;
(2)因自然灾害、占争、暴乱或其他不可预估的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本协议不可履行。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可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涉及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