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权出租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治理权方面的争议,经营权质押合同。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以下简称公司)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1、甲方将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宿舍楼等(详见清单)全部出租给乙方。
2、本次租赁期共 ______年,自 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 ____年_______ 月______ 日止。
3、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厂地及页岩山地的租金,除此之外公司发生一切费用及税费由乙方负责,因公司证照原因导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页岩山地让乙方挖掘生产。
5、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将该公司转让其他人。
6、租赁期满,甲方收回所有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按清单交还,并保证厂房的完整及设备可正常使用。如乙方要求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该公司每年租金为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按每月_______日支付当月租金_______万元,逾期达_______日按每日______%交滞纳金,逾期达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加乙方所欠租金。租赁期内 _______年租金不变,后年租金按 _____增长。
8、该公司租赁期未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正常生产。除政府征收外,若政府征收,租金按使用时间计算,甲方并退还剩余的租金。
9、该公司租赁期未满,乙方不得将本公司设备出租或改变公司经营方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租金。
10、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将机械调试好后交付乙方,乙方在租赁期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_____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_______个月租金。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自愿将位于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甲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甲方所承租土地的实际面积以甲乙双主共同到现场测量为准。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20xx年。自 20xx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0 日止。
三、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方式
1、现金。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该三年时段内以每年每亩650元人民币 支付给乙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时间为当年10月31日之前。(必须为水稻登场之后)
2、20xx年6月1日后及20xx年5月31日止该时段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500斤中籼稻谷,价格以当年国家出台的粮食保护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每三年为一周期(注:参考年限分别为20xx、20xx、20xx、20xx年)。赢亏各自承担,互不找补,支付方式同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遵纪守法。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甲方有权无条件使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大小沟、渠、塘、坝等水源,亦即甲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水源以甲方方便进出水为前提,确保不误农业生产为根本。
4、因甲方承包面积较大,在统一集中施用化肥、农药后,如因正常进出水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甲方承包土地周边水源内的鱼、虾、蟹类等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而造成绝收,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注:根据被征收、占用的土地面积免除相应的承包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国家现行的粮农补贴政策不变。如若国家改变对三农的补贴政策,乙方按改变后政策执行。
2、乙方与甲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3、有权获得土地流转受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4、有权监督甲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该土的的使用权。如乙方提出要保留甲方所建的地面设施,通过协商折价予甲方经济补偿。甲方如需继续租赁,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在自主、自愿基础上拟定。
2、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享受各自权利,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按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数赔偿,并依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以备完善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