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模板锦集(精选25篇)
委托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由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立刻整改;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产品的加工及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无法生产出甲方所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3、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 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99.8%;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99.9%;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99.9%。
第七条 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十二分之一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90%的服务费,其余10%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分工范围
2.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配专业公司年――年工时明细
甲方(委托加工方):
乙方(受托加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及数量 见附件。交货数量允许溢短订货数量的±5%。如交货数量超过订货数量的5%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的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如交货数量短装超过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 加工产品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
2、质量要求:
(1)乙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质量标准。
(2)具体质量标准:
(3)乙方按定作方质量要求,先做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
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提供办法、数量、质量要求。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质量要求为: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方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详见附件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当日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2、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提供办法、数量、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质量为: 提供时间:年 月 日。
(2)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于生产前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并且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交(提)原材料等物品要求所有原材物料均须乙方自备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还需提前与甲方确定运输时间。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技术资料提供办法。
(1)技术资料及图纸由甲方提供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 2
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2)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该技术资料及图纸须经甲方签字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定作物。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1、价款或酬金: 详见附件二。
A、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元。 B、本合同签订后先付预付款元。
C、在验收完毕后,付元
D、在后支付元
E、货到付款。
2、成品单价包括材料费、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该价格为含税价。
3、结算依据:结算时按照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及合同附件中标明的产品单价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4、发票
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按当期付款金额向甲方开具国家财税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 3
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4、双方进行产品原材料的封样,所封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合同生效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样品,样品经定作方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当面进行封样。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年 月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
A、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B、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C、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3、乙方负责运输至定作方指定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要求。
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详细标准为:
A、
4
B、
2、费用负担。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定作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具备生产本合同所涉产品的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生产手续及相应条件。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包装图案,不得擅自把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包装图案使用于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也不得将其它图案、文字及商标等与上述图案、文字及商标混合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版权约定:甲方拥有与定作产品有关的全部版权、著作权等不限于以上的知识产权。 乙方完成委托加工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所有产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菲林片、PS版、校样等全部交还甲方,不得擅自留存,更不得用于此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4、双方对因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所有技术及商业秘密,在签订本合同时,履行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应尊重对方在该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方(委托加工方): 乙方(受托加工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因产品生产需要,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制造耳机塑料模具5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型芯材料SD61,型腔材料SD61。
2、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交模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4、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模具寿命:100万模次以上;
6、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有;
7、其它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所做的技术备忘录为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实物样件进行设计加工;
四:售后服务
1、模具质保寿命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最终开模产品图;
2、全部模具零件,装配图;
3、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4、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每天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0.1%.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从事机械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工程机械和焊接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关生产设备。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交货。
4.甲、乙双方以“委托生产加工单”为准进行确认和生产。
六、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加工费用:具体以经双方确认的“委托生产加工单”为依据。
2.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
①.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 15 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②.《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
③.《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 2 日前以票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 2日内以票据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 15 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
④.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
七、订单与生产安排
1.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 1 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 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2.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八、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
1.所有原材料的运输及费用由 甲 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3.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来处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产材料,严格管控损耗,产生的废料按月返还给甲方处理。
九、成品交货
1.所有加工好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 乙 方承担。乙方原则上将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 仓库, 特殊情况待双方书面协商确认后再执行。
2.成品包装为气泡膜,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包装和费用由双方商定后执行。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
3.对经甲方书面确认认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计划变更/物料不良等)而导致乙方额外增加的工时费用及停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物料超额损耗/遗失等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之协议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担责任,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告知另一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天内提供当地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给另一方,以便大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火灾、爆炸、洪水、暴风雨、地震、罢工、暴乱、流行病、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披露的、以文档或实体形式存在并被标记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口头的或可视的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时被应被标记为保密,同时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后1 日内应将该信息制成书面文件形式并将其标记为“保密”,且将该书面文件传递给接受人。双方进一步同意,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后 1日内向对方提供通过口头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并不导致信息保密性的丧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维的人经过合理的注意即可确认该等信息为应予以保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其他文档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项:
1.在披露前已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确认的证明文件显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经拥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为拥有该等信息而承担任何义务;
3.从任何有权披露该保密信息且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4.在根据本协议被定义为保密信息后,因接受人的过错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经接受人可确认之证明文件证明为接受人独立开发的信息。
十二、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指任何国家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其他无形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关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利和其他类似的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②.关于著作权、商标(包括商誉)、数据库和布图设计的权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申请、登记和其他权利;
③.与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技术和专有技术有关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甲方就甲方标识和其他商标的使用而制订的书面规定。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
4.在本协议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双方应(并应监督其合同厂商)将作废、剩余的带有对方企业标识和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妥善处理,防止此类产品和材料被用于与本协议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使用甲方标识或标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类似标识或名称作为乙方名称或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__法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2.双方可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书面一致后终止合同。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如果一方根本违约,且自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内未能补救,或该违约根本是无法补救的。
6.如一方被提请破产或清算,而该等程序在启动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 天并经过双方确认认可。
8.如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则一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一旦一方发出此等通知在经另一方确认后,则本合同终止。
9.合同之终止不影响[权利归属、保密义务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补充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任何对合同之修改、变更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2.除公司盖章确认的文件,任何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或出具涉及本协议生效、执行、验收、接收或发送货物、款项及变更、解除、终止的资料均无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约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的,不得解释为该方已经或将要放弃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将来行使该权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总则中规定的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生产加工甲方的产品,并且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加工事项转托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甲方带来所有损失及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⑴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_____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⑵ 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 50% 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⑶ 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⑷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负责。
⑸ 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_______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⑹ 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__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____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⑺ 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⑻ 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⑼ 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⑽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经办人: 经办人: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此委托加工协议于zzzz年zz月zz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zzzz有限公司
地址: zz(邮编:zzzzzz)
电话: (zz)zzzzzz
传真: (zz)zzzzzz
银行: × ×
银行户头号码: × ×
增值税号码: × ×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zzzz有限公司
地址: zzzz(邮编:zzzz)
电话: (zz)zzzz
传真: (zz)zzzz
银行: __
银行户头号码: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zzzzz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zzzzz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zzzz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zzzz。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zzzz年zz月zz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zzzz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zzzz有限公司(盖章): zzzz有限公司(盖章):
zzzz年zz月zz日 zzzz年zz月zz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台
3、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交货。
二、委托方式和范围:
三、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河南朝阳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全年加工产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年加工产品,全年总合作量为 . 吨,每批订单量不低于 吨,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为 元/kg,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调高价格(非人为因素的原料价格上涨因素除外)。
产品质量要求如下: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要求分批次下订单委托乙方加工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公章。
3、每次订货需提前给乙方提供订单,并在订单中向乙方表 明加工规格、数量、产品标准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等。
4、根据产品规格和每次订单计划量在乙方开始包装前将产品内包装袋、外包装箱运到乙方的辅料仓库。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工过程、检验过程、原料、辅料、成品仓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和产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方应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委托加工生产。
2、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产品标准、生产期限、交货地点等相关要求加工、交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和短缺订单数量或任意延期交货。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原料符合标准要求,加工用水符合gb 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工过程使用任何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20xx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要求,成品应符合标准要求,每批成品交付时向甲方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官方型式检验报告和乙方自己的出厂检验报告。
4、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保质期及保存条件、厂名厂址及电话,供甲方包装设计和产品宣传、销售用。如有更改需提前通知甲方。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内包装袋、外包装箱,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内包装袋、外包装箱等破损、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内包装袋、外包装箱用于其他人生产。包装过程的包装袋、包装箱损耗应有专人记录并经甲方确认签字。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订单的数量、价格告知第三方。
7、乙方应确保所供产品的质量。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在产品保质期内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到质量事故发生地处理此事。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下订单给乙方后应在乙方开始生产前预交订单货
款的 %作为预付款,乙方保质保量生产结束后,余款交付方式为
第五条 验收标准:
根据标准及订单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每天扣除甲方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违约按本合同第三条(7)执行。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12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每批产品生产、交货时间以甲方订单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在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补充协议、传真件、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公司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bfanwenaaaaa合同编号:20xx-SK-0822-1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1111年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食品代加工协议书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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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___鞋业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___”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___”皮鞋。
2、向乙方提供“___”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
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
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___”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___”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
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完成加工事项。
2、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原材料、数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超出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4、严格保障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___”的产品、商标、饰品及包装品等资料的丢失或外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给甲方驻外管理人员送回扣,造成产品价格偏高,影响销售数量,造成甲方损失,一经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为了拿回扣,在工作上故意刁难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投诉电话:05__-______9 98___6928
三、交货时间:
订单下达后,乙方应慎重审核订单内容,确认没有异议时,交货期为七天,如返单交货期为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按签字回传后的交货期为准。如果没有回传交货期,确以默认。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以交付甲方入库合格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订单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后,次月13-18日为对帐日,25-5日为结帐日,结款方式月结,一次性预留总额8%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验收,其外观按封样标准,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加工产品的面皮、里皮、鞋跟及颜色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加工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与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返修时间:
凡退回给乙方的返修码鞋,在乙方收到传真之日起两天内补到甲方仓库,如果超过四天还没有补货的,甲方有权将已验收的退回给乙方,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通知甲方。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___”商标、标识等专用物品影响乙方生产进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下单后无故不收购产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致使产品不合格或者引起不良后果的,或出现批量性不合脚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拒收加工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超过甲方订货单数量生产标有“___”商标(包括装饰扣或包装物)的产品自行销售的,按超产自销售数量货值的一倍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贴装饰扣、内里标志与甲方的商标不符或错将其它品牌的装饰扣、内里标志用于甲方的产品上,则不论在任何条件下,根据___鞋业品质部颁发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退货。
4、如产品在销出后三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掉漆、脱胶、松面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原值退还;如出现钉子导致在销售过程中扎伤消费者的,则视情况赔偿,每双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对不合格的加工产品在处理前,必须及时拆除甲方提供的“___”商标(含装饰扣包装物)标识交还甲方,或者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否则,甲方将以商标侵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变更面皮或者鞋底、品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加工产品。
7、如因乙方生产进程延迟交货期,导致错过销售时机,而造成甲方库存积压的 ,则不予结算货款,直到货物售出或作退货处理。
8、如乙方仿冒与甲方“___”商标有关的文字图案、装饰扣、鞋盒和其他包装物品,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连续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自20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效力。
十二、双方共同遵循本协议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或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
甲 方:___鞋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北京__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__机械工具厂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
本合同总金额: ¥42585 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
2、 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 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
4、 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
6、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__液压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负责人(签名): 电话:
乙方:北京__机械工具厂 负责人(签名): 电话:
合同编号:
甲方:a
乙方:a
身份证号:a
一、劳务名称:a
二、制作地点:a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要成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X年度X月份(以阳历年为准)的钢结构车间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放,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图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材料单及下料。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颠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如按现状一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如三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力抗因素,不得拖延工期。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同志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a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伙食就餐:为宝藏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员工应在公司食堂就餐,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员工在厂外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不适,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工人住宿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8、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为固定价a元/吨(此价格含:原材料及成品材料装卸车人工费、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构件报检)。
9、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专人负责并协调甲方机电工定期保养,易损件(如:眼镜、焊枪、割嘴、面罩等等)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10、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板材切割需合理,已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2、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起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3、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发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4、劳保用品,乙方所参加制作的人员所需的`各种手套发放,除气体保护焊工外,其他工种的工人每人每月四副布手套,气体焊工每人每月一副电焊手套,钻孔每月一副布手套。
15、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16、合同签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竟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8、甲方供给乙方全年不少于X吨(一跨车间),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三跨车间不少于X吨以上,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超过该数量的按合同的第八条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统一下降每吨X元。
19、合同附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率。
20、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a乙方:a
日期:a日期:a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生产产品范畴
1、生产产品品名:
2、生产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生产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生产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生产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生产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生产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生产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生产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生产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生产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生产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生产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生产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生产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生产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生产产品交付与验收
1、生产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生产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生产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生产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x
乙方:x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x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由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立刻整改;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产品的加工及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无法生产出甲方所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3、 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就干芝麻叶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双方应遵守
3.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3.2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3.3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3.4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4.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
第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 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 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 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和资格完备,主营业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法人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及有效存续和资格完备的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为。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鉴于,双方为共同的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条:总则和定义
1.1定义:
1.1.1合作产品: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客户要求设计研发生产的产品(详见产品附件);
1.1.2委托加工合作方式:甲方以委托加工方式销售合作产品,乙方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研发生产并提供合作产品,合作产品的商标由甲方授权。甲方授权乙方在产品或产品的载体上印制甲方名称和商标;
1.1.3订单:指甲方出具的用于向乙方订购特定产品的正式文件。
1.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在约定的终止情况发生时可提前终止。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检验
2.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乙方的工厂标准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标准。
2.2甲方应在收到货物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货物,并应在验货期满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此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承诺:不会将所获悉的甲方的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果乙方违反其承诺,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以及承担违约金20万人民币。
3.2乙方进一步承诺,不自行生产和销售甲方代工产品。如果乙方违反其承诺,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承担违约金20万人民币。
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
第四条:知识产权
5.1甲方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根据工业产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就交付的产品提出任何权利或者主张。如果该等权利或者主张的产生,系由于乙方遵照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进行生产,则乙方对该等权利或主张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订货
5.1订货
5.1.1对于每一单合作产品的订货,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价格、数量、装运方式、保险和付款方式等。对订单内容,乙方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表示接受或拒绝或要求变更。
5.1.2在乙方接受订单后,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订单,若需变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变更或取消订单产生的备料、库存等应由乙方负责。
5.1.3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等相关资料与信息应以双方确认之产品清单和价格表、物料清单价格表为准。
5.1.4在双方共同确认协议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供货时间等因素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甲方可以直接采购部分原材料或零部件并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产品交付
6.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指定地址交货。追加或变更交付地点时,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决定。自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时起,产品的风险转移至甲方。
6.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具体包装方式交付产品。如甲方未提出该等具体包装方式,产品应以通常的方式进行包装。
6.3自乙方收到全部货款之日起,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无论货物被装运和风险的移转,在甲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该货款连同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之前,乙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双方以人民币结算货款,按订单结算,每次订单按照首批货款定金和尾款的方式支付。
7.1.1订单首批货款:每笔订单支付订单总额的30%作为订单首批货款定金。
7.1.2订单尾款: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48小时内支付尾款。
第八条:合同终止
8.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
8.2本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通过书面合同协商终止本合同。
8.3本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随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8.3.1对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某一主要义务,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且未在通知方根据11.1条(违约救济)规定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中规定的补救期内对违约予以补救;
8.3.2对方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或者歇业,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8.3.3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义)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个月,且双方无法按照第9.2条(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达成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定义:“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无法预见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该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地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和法律规定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务中通常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9.2不可抗力的后果
9.2.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9.2.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__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9.2.3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第十条:保密
10.1本合同订立前以及在本合同期间,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对方(“接受方”)披露该方的保密资料。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随后5年间,接受方必须:
10.1.1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10.1.2不为除合同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
10.1.3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该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的雇员)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签署书面保密合同,其中保密义务的严格程序不得低于本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违约救济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某项主要义务,则对方(“受损害方”)除享有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外,还可选择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1.1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以及范围,并且要求违约方在通知中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自费予以补救;如果违约方未在该书面通知中规定的补救期内予以补救,则受损害方除可依第八条规定终止合同或诉诸法律,还可就违约引起的可以预见的直接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二条:法律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如果发生由本合同(或者违反、终止或者无效)引起或者与其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者索赔(统称“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___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
13.1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在到期日之前一方授权代表至少提前_____天发出书面通知,另一方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则本合同期限续展一年。
13.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全部内容后签字、盖章生效。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附件,不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方:x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机械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X
2、数量: 台
3、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 )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 ___ 天内交货。
二、 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测试设备的相关安装尺寸及测试台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测试台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三、 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 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 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