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缝制外发加工合同【汇编3篇】

服装厂缝制外发加工合同(通用3篇)

服装厂缝制外发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一、定作物品名称、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备注:

二、定作物的质量标准:

承揽方经定作方确认服装款式、面料小样、尺寸标准及标志等(附样),在天内完成面料备料及实样制作。并将完整样品交定作方确认签字(盖章),如有改进意见,应书面通知承揽方,并以此作为定作物验收时的质量依据。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及运输费用: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统计的规格进行制作,并在数量全部到齐后,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服装制作完成后由承揽方方负责(送)货至定作方指定地点(地点),所需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确认样品及改进意见为验收标准,允许国标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级内。如有质量问题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后柒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

五、结算方式与期限:

签订合同后,承揽方开具发票,定作方首先付50%货款__________元给承揽方,所有货品交付定作方验收后结算剩余的50%___________元。结算均采用转账方式.

六、包装标准、随货备品、配件:

内用防尘袋,外用纸箱包装,免回收包装袋,随货配送一定数量的备品(拉链、钮扣、铐扣、配色线和其它)。

七、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责任自负,凡属承揽方质量原因,均有承揽方负责调换与修理,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项,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额的万分之五/天偿付约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揽方持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定作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服装厂缝制外发加工合同 篇2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民法典“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加工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服装厂缝制外发加工合同 篇3

于兰看到的聘手工加工人员的信息上写着:在家加工纯手工布画,日获利丰厚,定做方免费供料、上门收货、付款、服务到位,手工外发加工合同范本。她马上按照上面的网址进行了查询,发现那是北京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后拨通了该公司的服务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说,他们单位的手工加工活简单易学,一看就会,加工“金福”每件加工费22元,每人每8小时最少可组装生产5件,每天工作8小时就可挣到110元。

于兰原来在针织厂工作,干这样的手工活绝对手到擒来。由于怕上当受骗,她还专门到北京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一番。

布局/“合情合理”的保证金

北京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她说,公司是免费提供,但暂收保证金,首批产品生产完即无息退还保证金。于兰想,第一次合作人家公司收取保证金也合情合理。于是回家后按该公司提供的账号和要求汇出了1500元的保证金。

陷阱/模具与图样大小不一

汇出保证金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于兰收到了该公司寄来的合同、原材料、样品、演示加工程序的光盘等。她马上动手干了起来,没想到一直干到晚上12点多,做出来的东西与样品比上去相差甚远。仔细一看,于兰发现那家公司给的纸板模具笔画与样品的“福”字笔画根本大小不一,这怎么能加工出合格的产品?

套牢/因“违约”保证金被扣

于兰意识到上当了,马上拨通了北京那家公司的电话,说自己做不了这活,不想做了。对方说,一个月之内做不成就属违约,要扣掉她的保证金 。在她一次又一次地向对方诉说了自己家中的困难情况后,对方答应退给她四五百元钱,前提是将合同、原材料等全部寄回。

于兰后来发现,很多公司都打着手工加工的旗号。她联系了多家公司,都有非常诱人的加工费,但第一次合作要收取1500元至1800元不等的保证金。这分明就是一个陷阱,收了保证金后让你加工出绝对不会合格的产品,或者根本加工不出产品。

揭秘/知情人士:就是专门骗“违约”的一位知情人士说,很多外发加工致富经信息都是假的,第一次合作必须先交一部分保证金,如果你把保证金交了就被骗了。不论你是多么严格按照说明书、培训内容做的,都统统不合格。还有的公司是专门骗“违约”的,给你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后你完成不了任务,他们会说你违约了,要求你进行赔偿,你不得不乖乖地掏腰包了事。

甲方(供应方): 合同编号:

乙方(加工方): 签定地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制单№款 号货 品 名 称数 量货 期单 价每 件 成本价备 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 方提供,其费用由 方承担。线的供应商: 线价: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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