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加工定制合同书【推荐3篇】

工作服加工定制合同书(精选3篇)

工作服加工定制合同书 篇1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的地点:

签订的时间:X年XX月XX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的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的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的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的名称:(章) 单位的名称:(章)

单位的地址: 单位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作服加工定制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服定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装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服装款式:

1、服装款式: 拉链夹克服。

三、定做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量体裁衣。

2、量衣时间: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日内对甲方人员上门进行量体裁衣。

3、量衣地点:由甲方提供能够满足测量正常进行的场所。

四、质量要求

1、做工需达到样衣标准,面料达到样衣要求。

2、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使用布料需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合格布料,达到国家服装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上条要求。到货后,甲方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样衣和甲方要求的,或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毕,无法修改的乙方应立即更换。

五、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元定金。

2、乙方按照订单提交所有成衣后,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甲方付至验收合格工作服总额的90%。

3、剩余的10%乙方在一个月之内保证不退色的情况下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出现问题,将不予以支付。〃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未取得一致意见以前,仍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工作服加工定制合同书 篇3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 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 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 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 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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