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材料加工合同(精选3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结构构件加工制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
2.工程地点:____。
3.委托方:____。
4.预估构件重量:____。
5.工程内容:
第三条:合同范围及签定合同依据
1.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
2.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补充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
第四条:生产(加工)工作内容
1.主钢构:____。
2.主钢构除锈处理方式:____抛丸除锈。
3.防锈底漆涂装要求:______。
4.乙方负责免费装车,甲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生产(加工)用施工图纸____套。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款方式支付加工费、材料费。
3.甲方代表有权监督加工的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提交加工产品,并经甲方在车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2.按国家现行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____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生产。
第七条:加工费及付款方式、时间
1.本生产人工费单价为:____元/吨。
2.材料费单价:本结构原材料按购买时双方核定的市场价格计价。
3.工程款支付:预付材料款70%计____元(大写:____元整)。
4.提构件时付清本批钢构件30%的余款。
5.重量结算:按理论重量结算;材料损耗按4%计算(损耗不计入加工
6.如图纸变更或委托方要求变更,需另追加费用,计费标准按1、2条进行。
第八条:生产(加工)期限
1.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全部图纸及材料款到帐后第二天起计算工期。
2.工期:______天。
3.工厂存放期:构件完工之日起免费在厂内存放7天,超出7天每天按产品总价款的5‰收取场地占用费。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加工)产品开工日期及产品交验日期则相应顺延或另外商定:
1)由于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时;
2)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生产(加工)进度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施工图纸要求时,应由承包方无偿返工或重新提供产品。
2.由于委托方提供的图纸不十分正规,在承包方开始生产后仍在修改设计,由此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应给予承包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工期顺延。
第十条:其它
1.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厂后,由于运输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影响了质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只对甲方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再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甲方只对乙方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受第三方的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问题,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各执二份。
3.双方代表签章后,合同生效。
委托方:
承包方:
承办人:
承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
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南江县洪杰建材有限公司B采区
委托人:唐德文,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谭文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砂石加工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矿源及砂石加工生产线,乙方负责爆破及矿山内的运输和加工,一切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二、合同期限:1 年。从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止。
三、甲方的义务
1、拥有合法矿权及其他开采,加工手续,为乙方提供生产场地,并保障乙方能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提供工人生活住房,提供作业用电力(到生产线)等生产作业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可以参与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3、甲方向乙方提供柳工550铲车一台,现代385挖机一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租金(铲车10000.00元/月,挖机44000.00元/月)由乙方自行配备驾驶员并支付工资。甲方
只负责2台机械的正常保养,若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按合同约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酬金,签约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5、协调村民邻里关系,为乙方生产创造便利条件。
6、矿区内的一切非生产性费用(指:税费、青苗费、土地赔偿、山林赔偿及因正常爆破受损农房处置)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
3、乙方不承担税费和相关部门手续审批的费用以及周边有关签约前的赔偿费用。
4、乙方根据用电量选择用电方式,甲方协助处理,产生的电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义务:
1、自行组织招募员工,配置有资质的作业人员,负责生产安全及作业人员安全,合理安排工人生活及相关事宜,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2、每月砂石生产量确保市场销售,若因生产量供应不足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3、负责废料清理工作,并将废料运到甲方指定的矿区废料场。
4、按照法律规定购买人身意外险90万及相关商业险,若超出理赔范围产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配合甲方处理并协调好与行政机关、村民之间的关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科学作业,规范施工秩序,每日排查安全隐患,遵守法律,法规。
7、承担一切生产加工费用,人工工资;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自行承担生产耗材费用及维护、维修费用。本合同期满,乙方将机械设备交付甲方时需满足正常生产使用。
8、配合相关行政机关的检查、指导工作。如有违章作业,安全等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款的,由乙方负责缴纳。
9、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能私自变更生产线,若有变更需求,需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五、考核目标及结算方式
1、综合市场各方面的因素及我厂实际加工能力,每年销量确保30万吨的任务,其销售参考价格:石子30元/吨,洗砂35元/吨,统料30元/吨,方量换算按石子每方1.5吨,洗砂按每方1.65吨,统料每方1.55吨。
2、以甲方月销售回单汇总的吨位为乙方生产量进行考核,甲方按碎石18元/吨(干料),水洗沙22元/吨,统料17元/吨支付加工费。
3、乙方年销售不足15万吨,不予以提成,超过15万吨享受每吨2元提成,(含15万吨)超过30万吨,按超出部分奖励每吨1元,乙方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回款到甲方账户,方可享受提成,此提成一年一次结算。
4、每月30日对账结算,并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能确保正常生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由甲方负责。
5、所有销售均以甲方开具票据为准并做为唯一合法结算依据,所有货款必须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所有销售合同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
6、其他特殊用料(片石、整形料)生产价格待定。
六、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签约时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交还给甲方的机械设备需满足正常使用,甲方即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40万元。甲方若不能按期退还保证金,乙方可通过销售回款抵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沙石没按时回款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外并承担欠款2%的资金利息。
2、甲方必须按月支付乙方酬金,若超过两个月乙方可
按欠款2%计算资金利息,或销售低于市场价10%的产品进行抵扣。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生产产量,严重违章作业,扰乱社会秩序、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其它
1、在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南江县人民法院诉讼。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生产作业,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终止合同。
4、碎石规格,数量,甲方根据市场需要确定,提前告知乙方,乙方保证采购相关设备及安排生产。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