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融资业务开拓合作合同(精选3篇)
为保护电信用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____________省电信公司___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基于用户在本次业务申请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用户提供___________方式宽带新装接入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本次宽带新装业务上达成协议如下:
1.本公司以免费租贷方式向用户提供宽带接入终端设备,设备产权归公司所有。
2.用户必须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使用宽带业务期间,设备非因用户原因损坏的,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属用户原因损坏的,终端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支付;如因用户原因造成终端无法修复或灭失的,用户须按设备原价赔偿终端设备费。
3.用户申请暂停使用业务期间,本公司将向用户收取端口暂停使用费,且用户暂停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将根据同时期标准资费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费。
4.本公司今后推出的其他宽带优惠活动用户是否享受详见本公司业务公告。
5.用户逾期不交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终止服务的,不退回手续费和工料费,月租费不计,继续计算用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6.用户申请拆机业务,需将宽带接入终端设备归还本公司,否则不予办理拆机并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费。
7.双方对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8.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用户保留一份,本公司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兹声明本人已认真阅看并愿意接受及遵守以上《个人住宅用户新装宽带业务终端租借协议》之各项条款及选定服务的各项费用。本人已充分注意和理解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书编号:
甲方(资料提供方)乙方(资料接收方)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公布于众的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乙方在为甲方项目申报过程中,需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三)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资料复印、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四)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许情况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资料。
第四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深圳______公司 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地址: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融资业务开拓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同甲方制定的个人代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劳务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聘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介绍客户,从事客户开发。
2.乙方成功开发客户后:(签署《贷款服务合同》且资金到位),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个人代理报酬的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遵守协议规定、个人代理服务准则。忠实准则: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不得阻扰妨碍客户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签订事项,特别要向客户阐述该笔贷款金额,所需承担的利息费,贷款业务的有关进度。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各人信息材料,积极配合融资部门贷款申请,以保障贷款顺利进行。禁止越权代理:乙方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提供订立合同的介绍服务”,无权代理签订《贷款服务合同》;实名准则:在从事中介业务时,乙方不得隐瞒身份;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的真实身份。
第五条:乙方开发客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开发,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甲方有关个人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七条:居间报酬及领取方式
1.乙方实际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本协议,从银行放款起,甲方按月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报酬。
2.乙方的中介报酬以人民币支付,并于次月20号存入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账号(账号信息见下表):
3.乙方中介报酬计算方法及奖励标准(附表)
第八条:业绩考核要求甲方定期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给与额外奖励,对业绩不达标敦促其改进,限定期限仍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终止个人代理合作关系。备注:对完成或超额业务量个人代理奖励(现金、物品、旅游等),具体奖励按月初制定奖励方案实施。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传达方式包括:书面文件邮寄。
1. 利用甲方代理商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非法代理交易业务。
3.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于授权范围无关的活动,损害甲方形象的。
4. 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 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人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
一)、《业务授权书》(附件
二)、《个人代理商自律承诺书》(附件
三)为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日至日,协议期满提前15个工作日商定续签或终止合作。
甲方:深圳______公司 乙方(个人代理商):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