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合作协议(精选3篇)
甲方(贷款人):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作为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丙方为乙方贷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贷款金额
本次贷款金额为_____人民币
第三,发放贷款的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方以现金形式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这笔贷款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七天,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筹集资金准备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将贷款本金返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保证条款
丙方同意以连带保证责任的形式为甲乙双方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贷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偿还贷款,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丙方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质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偿还贷款的,视为违约。偿还贷款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纠纷调解
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甲方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_____(签名)
借款人:_____(签名)
担保人:_____(签名)
出借人:
借款人: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日期:
专项资金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合作一事,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协议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元)建设项目,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
双方应于市政府批准规划下达后10日内将上述出资额汇款入双方指定的项目银行帐户。因甲方注册资本金低于本合作项目投资额度,甲方法定代表人朱*橦以个出资方式通过甲方财务结算渠道对本合作项目出资,出资后,根据法律规定,对甲方注册资本予以调整。
项目运作开始后需要追加的资金按各自投资比例追加,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和反悔。自本项目开始运作到结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退出,如有一方违约退出,按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投资项目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开发项目产生的效益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合作事项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作为投资项目主体申报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投资双方方代表委派专门人员经营共同投资开发项目。
2、共同投资方委托方代表共同投资人在项目运作或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共同投资人委托方负责专门公司或项目的管理,行使企业法定代表人职责。
4、各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方应定期向共同投资人报告经营状况及经营效益和风险。
5、双方委派的经营代表共同投资人通过管理运营共同投资项目,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或利润,及时向共同投资人分配。
6、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 本投资项目以项目为主要投资经营项目,项目建成后共同投资人同意设立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经营主体。项目运作成功后并入新成立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投资项目获得批准之后,共同投资人以股权比例方式组建项目股东会和董事会,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并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的重大事宜均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组建后,财务工作由方指派财务人员或委托会计事务所承担,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透明
第七条 本协议方签字后即由方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经费由共同投资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本项目申报获得批准后,由方负责工程管理事宜,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由双方组建专门领导小组负责。
第九条:本项目由事务所指派担任项目总监,并承担法务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项目结束时,双方共同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双方对财务审计结果无异议后,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财产、承担债务后结束公司业务。如本项目运作失败而需要结束,按照本条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署地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