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合同锦集(精选3篇)
咨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咨询费用金额、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1)咨询费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与权利
1)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时为甲方提供咨询产品.
?
六、其它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开展需要,在对乙方学识背景及培训资历进行相关了解的情况下,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合伙人及咨询师,对相关企业进行咨询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双方在平等、尊重、互信的基础上就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项目名称:
2、时间:每周为战略合作伙伴提供一次咨询诊断,为期一年
3、形式:咨询、诊断及培训
4、地点:
二、费用支付
1、甲方按项目50%的酬金34000元(大写:叁万肆仟元整)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本协议所涉及的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提供发票。
2、本协议签订3日内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5000元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剩余款项在培训结束当日(即9月13日)中午以现金全额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课,乙方不退预付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课,需在造成违约事实的3日内将预付培训费用退回到甲方账户。
3、甲方承担培训师从咨询师开课前所在城市往返培训地的差旅费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甲方负责提前为咨询师预订返程机票(或火车票)和酒店;咨询师于培训前一天到达培训地,结束当天返回。
咨询师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培训的举办方,负责业务的经营,包括对市场的分析、课程的前期定项、针对客户的招生工作、培训场地及时间安排、培训班的管理工作等。
2、甲方须提前跟乙方沟通培训内容,以便乙方进行相关课程准备,并就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双方达成一致并确认。
3、甲方在招生工作中,利用甲方自身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面媒体广告、电话、邮件、公司画册、其它宣传渠道及甲方会员资料库等),负责对咨询师及课程内容进行对外宣传,提高市场对乙方咨询师及课程的认知度。
4、甲方负责在培训前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调查和了解,将客户公司类型及受训学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针对学员做相关课程准备,使培训课程更有针对性。
5、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地点及培训设施的准备,一般包括多媒体投影仪、麦克风、白板、笔等,甲方安排专人在培训现场协助咨询师。
6、乙方同意甲方在课程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录像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照片和录像资料需交乙方审核和备份,并且照片和录像资料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7、甲方负责在课程结束后,现场对学员进行培训评估、填写培训调查表,并向乙方提供学员反馈结果、及现场授课照片;培训结束后,双方应及时交流培训需提高及改进的地方;如有部分学员对培训不满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为培训服务的提供方,负责对甲方培训班进行授课,并尽职尽责保证课程顺利进行。
2、乙方收到甲方培训邀请及双方沟通后,应提前将咨询师真实背景资料及培训课程内容资料发给甲方,供甲方用于课程招生宣传使用,并保证咨询师个人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乙方负责在开课前一周提供给甲方完整的电子版学员讲义,供甲方准备复印给培训学员上课使用;如咨询师授课所用的讲义资料有修改或增补,乙方应把修改后的版本在结束授课后3天内提供给甲方。
4、乙方应提前到达培训场所,并准备好授课所用的培训讲义、资料和笔记本电脑;
5、乙方应根据甲方所订的培训时间表,适时控制培训进度,并保证课程内容顺利完成;
6、乙方咨询师以甲方专业培训咨询师的身份授课,并在培训过程中只能以甲方的立场进行授课或宣传,甲方负责客户后期相关培训的跟进,受训对象为甲方的客户,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客户进行利益侵害。
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培训结束后,对受训学员针对培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必要及简单的售后服务。
五、关于后续合作:
1、培训结束后,在双方合作满意的基础上,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有维护对方知名度的责任,并允许对方在对外宣传报导中提名。
2、针对后期的培训活动,双方应另签署协议以再次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或以培训确认书的形式确定合作细节;如果没有,则按此协议执行。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授课、或授课内容严重偏离原订培训计划,造成甲方培训损失的,甲方除有权利不支付培训费用(预付款退还甲方)及其他应当报销的费用。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延期一日,支付培训费用的0.5%。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任何一方违约,均不在赔偿责任之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当天结束。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甲方拥有的呼和浩特东河地块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前期专家咨询顾问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前期规划专家咨询顾问工作。
第二条:委托咨询顾问服务期限
年9月27日至年11月25日
专家组进入服务时间:年10月20日----年11月25日
第三条:工作内容计划及人员要求
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方式
1、专家组组织服务:
⑴乙方针对本次规划前期专家咨询顾问工作组织专家组共三人,专家专业方向:市场、城市规划、城市经济发展。
⑵乙方一名人员作为专家组成员中市场专业专家并为专家组组长。
⑶乙方负责专家组成员中城市规划专家、城市经济专家的联系、推荐各一名,乙方所推荐的专家确认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计划。 ⑷乙方推荐专家名单提交甲方,经甲方审定通过。
2、参与会议服务:
⑴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会议具体时间后,乙方组织专家组成员准时到达并出席会议确定的地点并在会议进程中讨论会议相关内容提出相应观点。
⑵乙方进行在工作计划内会议的会议记要并以书面文字形式整理
3、咨询建议服务:
每次工作计划内的会议结束后,针对当期会议,乙方负责汇总专家组中各位专家的建议内容,在当期会议结束三天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专家组对当期会议的咨询顾问建议。
4、联络沟通服务:
⑴乙方针对每次工作计划内的会议,在会议前向专家组成员沟通当期会议的议题内容,并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将与当期会议有关的资料传递给三位专家。
⑵每次工作计划内的当期会议结束后,乙方与专家组成员沟通本次会议的具体建议,确定专家顾问建议内容。
⑶甲方通过乙方向专家组沟通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咨询服务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咨询服务整体费用为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第六条: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甲方共分为三次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付款时间年10月16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付款时间年11月11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付款时间年11月19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三天向甲方开剧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甲方准时向乙方进行付款,如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两天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
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顺利高效进行。
2、甲方责任:
⑴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⑵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作计划的时间或内容的变更,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⑶甲方对本项目的对外宣传资料、媒体、会议、各项活动中应明确标注乙方公司名称。
3、乙方责任:
⑴乙方有责任严守乙方在服务期内所涉及甲方相关的商业秘密
⑵经甲方确认专家组人员名单后,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专家组参与人员前后连贯一致。
⑶乙方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的完成。
第八条:服务团队
1、专家组成员:三名
组长:一名,张良(市场专家)
组员:二名,城市规划专家一名;城市经济专家一名
2、对接人一名
第九条:合同终止事宜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 若甲方或乙方之公司解散,停止经营,转让或因重组或合并以外任何原因而清盘,惟当事方须于事前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2、 若甲方未能按时及全额支付咨询顾问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利在提出通知7天后,实施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超过七天按应付款的5%/天加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终止咨询顾问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付。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具体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3、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共伍页,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及附件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立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