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通用31篇)
甲方(出让方) :
地 址:
乙方(受让方) :
地 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出让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用途:乙方用于标准化牛舍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出让给乙方经营,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 公斤,共计 公斤,作为土地流转费。如果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原土地上应承担的费用由方交纳,并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为每年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时间,按年度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附后。流转土地上无附着物,乙方不支付甲方相应的补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地块上具有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一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石河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服仲裁机构裁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受让土地,可退回甲方,也可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出让给第三人经营。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未发生改变,甲乙双方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3、合同期内,甲方要给乙方提供水、电、路等的便利条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
一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的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合 亩与乙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合 亩与甲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现甲、乙双方自愿互换,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互换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并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加手印)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加手印)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加手印)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_____(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地_____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使用年期_____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_____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_____元。
第三条:乙方预付合同定金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给乙方时,支付_____元,余款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凡符合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条件的,由乙方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六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
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出让人(盖章):
代表:
受让人(盖章):
代表: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标的物出租给乙方:
1、房屋位于:
2、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作为租赁标的物。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20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标的物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应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对租赁标的物有出租的权利。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有权按当时标的物的状况无偿取得标的物。
4、如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限内被要求拆迁,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赁标的物,包括对房屋的改建、扩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出卖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享有优先租赁权。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维持标的物当时状况,无偿将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5、如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限内被要求拆迁,乙方有权取得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为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 共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工作 促 进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 意 见》中 的 有 关 规定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甲方将本集体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土地流转用途:
乙方将流转来的土地作为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 》项目的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流转的范围、数量及土地性质:
甲方转让土地共计 亩,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中:田土 亩田坎、土埂、沙函、沙坑;坡地 亩。后附简易图示法表明四方边界
四、土地流转期限:
甲方土地转让给乙方的时间从20xx年12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日30止,计20xx年。
五、土地流转费用给付方式:
乙方在双方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将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方式支
付。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20xx年按2200元/亩/年。共计人民币 元。
六、甲方土地流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用。
2、甲方不得阻挠乙方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损害乙方的人、财、物。若甲方阻挠乙方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致使乙方造成损失的,所受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甲方人员,但必须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管理、调动,一切按本公司规章执行。
4、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该土地和相关土地1:500 红线图交付乙方。
5、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进入乙方场内。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搞好周边的治安,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七、 乙方土地流转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用。
2、乙方有权利在所流转的土地上进行根据需要自行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3、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4、乙方在转包期内,将转包合同约定期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要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乙方生产须达到环保要求。
6、合同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土地,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租赁。
八、其他事项:
1、如遇国家征用,甲方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费用。乙方享有产业补助、补贴及自行争取的项目补助。
2、乙方租赁土地,在国家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时待政府赔付后,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全额享受土地的赔偿,乙方全额享受建设设施和自有资产的补偿及乙方赔偿后的附作物。如遇国家政策允许该宗土地征用时,乙方可按有关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征用。乙方征用土地后,该合同自行终止。征地费用另行商议。
九、土地流转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自行履行。若不履行合同,违约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支付土地租用金,每延迟一天,应按支付费用的__%承担违约金,超出支付期限半年以上,该合同自行终止。
十、 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第二轮土地延包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纠纷调解,如遇调解后双方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仍不服仲裁机构结论的,可在接到仲裁通知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十一、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市县级 政府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土地流转合作社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
(承包方)
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x年x月x日
(受让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事宜
1、 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 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 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信息收集;
2、 项目核准调查;
3、 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 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 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 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 协作甲方把本项目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清偿债务以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南安市康美镇赤岭村南国用(籍)第00090244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邻规划路;西邻杂地;南邻康福公路;北邻杂地;抵押土地面积5296.00平方米,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使用日期为20xx年02月27日。地上建筑物建有仓库厂房等一并作为抵押物。
二、担保范围:
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
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3、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xx月,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抵押地块经评估xx年xx月xx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甲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折合人民币xx元,大写,为最高额贷款付给乙方。
四、民事责任:
1、甲方对产权的责任。抵押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地块土地使用现状的完好。乙方有权按抵押合同约定,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状况。
2、甲方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乙方赔偿,并支付乙方主合同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六、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抵押人与福建省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应交的出让金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七、合同的登记与解除: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需及时共同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甲方不得无故拖延,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抵押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向福建省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议定补充如下: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福建省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一份,甲、乙双方、登记机关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_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 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 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 ,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 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
借款期限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价款利率为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赠予人)
乙方:(受赠人)
丙方:(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无偿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地块概况
甲方赠予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总面积大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其中赠予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种植用地以及池塘。
3、该土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4、赠予该土地后,所有事项有乙方全权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5、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6、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壹份,
8、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江北区南桥寺百年佳园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仓房镇 村 组172水位线以上 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注: 172水位线以下邻水区域土地也归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单位不得占用或用于经营。)
土地性质:_______________
土地类型: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
四至为:
东 至:_______________
西 至:_______________
南 至:_______________
北 至:_______________
(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
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也不属于丹江水库管理局管辖土地,属淅川县仓房镇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出租价款及交付时间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
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
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
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的变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6、本合同期满,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
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仓房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仓房镇政府进行签证、仓房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十、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仓房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承租方: (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自愿将自己责任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权为永久性),现达成以下协议:
1、土地情况: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东邻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土地南北长______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______米,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2、转让金每亩________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3、期限:永久性
4、土地确权归乙方所有,遇到土地征迁、占用情况,土地附着物和土地补偿均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权利,甲方不再享有该块承包地的任何权利。
5、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自动放弃该宗土地使用权,乙方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并可以在该土地自行安排建筑,甲方无权干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行为违反此协议,如有违约甲方按协议金额的拾倍以上赔偿给乙方。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7、此合同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中证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让方(甲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流转户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订下列条款,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 土地流转方式:农户自愿。
二、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
三、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耕地 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付给甲方转让费 人民币,共计每年应交现金 ,一次性由乙方付给甲方青苗补偿费,今后除每亩每年转让费外,乙方不再给甲方付任何费用(包括征用后)。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第一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今后每年 月 日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与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和收益权。
2、义务:依照合同规定,按时定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⑵本合同可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⑷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其它约定:
1、在承包期内转让费随行就市涨幅。
2、在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占)地,地面附属物及其它赔偿金归乙方所有(除土地款外)。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库存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全部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时限交纳甲方土地费的,荒芜土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社区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社区签字盖章
见证经办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使项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成都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金额的50%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_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成都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 镇(乡) 村(集镇、社区)
街 号,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 用( )字第 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m2,用途为 ,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 m2,建筑面积为 m2。
二、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 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 元,抵押期限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 %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民法典》处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户主)
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资源开发效益,发展当地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一、宗土地点、面积
该宗土地位于:孙店村104国道北侧 ,共计 亩( 平方米)。(见附图)
二、租用年限:租用年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为30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金每年每亩地 元(人民币,下同),每3年每亩租金增加200元。
2、签订后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的一年土地租金(甲方出具收条),以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的土地租金,如租金逾期一个星期罚违约金按土地租金总额的10%罚款,如租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收回承包的土地。
3、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宗地上的收益和产品全部归乙方所有并自主处臵。乙方应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乙方在劳动力的使用方面,同等条件下,孙店村三组村民享有优先雇佣的权利。
4、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四至清晰并是合法取得的承包地,不存在抵押行为。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或强迫乙方放弃(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的发生。甲方户主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乙方由于上述情况造成损失的,全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的权利,土地租金应根据当年周围农村土地价格重新调整(原则上本合同延续),若乙方不再租用该宗土地,乙方投资的资产由甲方自行处臵。
6、如遇不可抗力,如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双方约定:该宗土地征用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含建筑物、设备等)补偿及拆迁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
7、乙方不得挖取地面及地下的所有物品,如乙方挖取地面及地下的所有物品,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则责任自负。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补充内容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部门保留一份。
甲方:
见证方:孙店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日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置为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条 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大写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 __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 ,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 %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邮政编码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邮政编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日内,乙方必须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有关规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________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租赁期限内,若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依法批准征收该土地或土地所有者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应予以退回。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
第七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地块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履行周期租赁时间的第一个月内。
第十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应按每期缴纳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后三十天内,交回土地他项权证,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须最迟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双方补签或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行为;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与承租人签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图。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租赁的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_____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____平方米。[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产楼层_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_________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____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
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_____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贷款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返
甲方(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本协议标的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愿意以现金方式实行交易责任对保(以下简称责任对保) ,特订立本协议,以恪遵守。
1、责任对保事项:
(1)甲、乙双方进行本协议项下标的准备工作;
(2)甲、乙双方正式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
(3)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2、责任对保的约定:
(1)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 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2)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3、责任风险的约定:
甲、乙双方正式订立本协议并完成责任对保金的对押后:
(1)甲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
(3)因甲、乙双方中任何-方的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而中止,违约方应
(4)甲、乙双方自行对本方所提供的皖成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所必需的证照、文件、公章签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如发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双方均无责任。
4、责任对保协议签订时需提供的证照
(1)甲方须提供贵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币元___的资金证明。
(2)乙方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Z方公司印章;不少于___万元的资金证明。
5、责任对保金的对押方式和处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指定银行支行作为责任对保金的监管人,责任对保金(现金)汇入监管人的专门]账户。订立本协议的当日内,甲、乙双方的责任对保金汇入监管人账户。
(2)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出现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种风险时,若是甲方的风险责任过失,则Z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甲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甲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若是乙方的风险过失,则甲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Z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乙方放弃-切抗辩权和追索权。
(3)因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互环究责。
(4)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的责任事项, 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
(5)风险责任过失方造成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中止,由风险责任方向责任对保金监管人发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处置责任对保金的通知书,风险自认过失方物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其责任对保金在原定款项额的基础上双倍支出,甲、乙双方均同意。
6、监管费用的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监管费用,由风险过失方承担。未发生风险责任过失,则由合同双方各承担监管费用的50%。
7、本协议生效、存续、终止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皖成责任对保金对押手续之时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时起至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各事项完成之日止,为本协议的有效存续期。
(3)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的责任对保事项, 本协议自行终止。
(4)因甲方或2方的责任风险过失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处置后,本协议终止。
(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8、八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无副本)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对保监管人-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产生异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编号: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为确保 年 月 日 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土地使用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用途为 ,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 元(大写: ),实际抵押额为 元(大写: )。
三、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须配合乙方办理土地
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
毁损。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乙方有优先受偿权: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的,应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抵押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 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让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土地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平方米,为土地。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张该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权,必须配合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
三、转让用途
乙方受让该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过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电,包括邻里纠纷问题等)
四、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整,剩余款项待乙方主体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六、违约责任
1、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将转让土地交给乙方,则必须双倍返还转让款,即 元。
3、如乙方购买该转让土地后无正当理由要求反悔,则无权要回转让款。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时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个人住所买卖以及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空调两台,热水器,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人(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简称甲方)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书,现将有关事宜分列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名下的土地所有权转由乙方继承。继承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点;其中:_________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点用途:_________________住宅。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门前阳台,灶房山峰外脚抵本户空场;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正房,灶房峰外脚抵与奚国的界石内皮为界;西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正房峰后脚外皮抵本户园地;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正房,山峰后脚外皮抵陈祖琼承包地。此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协议自签字当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委会,住址: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该村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农户名),住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根据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村庄布点规划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如下协议:
一、收回使用权土地的面积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______亩,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东起____________,西到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__。详见测量示意图。
二、收回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
1、根据省、市和_______________政府相关政策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甲方按照_________元/亩(含收回使用权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共两位)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标准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协议签订后,乙方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违约方按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协议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和镇农经站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森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___级),住宅用地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级),商业用地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五条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__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汇人甲方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书面签收。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和现使甩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依照规定申请九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出租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偿使用年限内经甲方同意,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乙方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给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权仍由乙方持有、乙方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项权利。
乙方转让土地时租赁合同可同时转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向甲方登记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在出租年限内,土地出让的,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届满,乙方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依法无偿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土地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续期办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在两个月内没有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拍卖。
拍卖所得除支付拍卖、评估等中介费用外,发还给乙方。不能拍卖或者拍卖不利于土地的继续出租转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时间届满乙方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申请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儿(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附图:_________________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