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用型材供货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方将 出租给承租方使用,以满足承租方 工程需要。。
第二条、 租用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式,交纳方法及结算方式。
一、租金的计费方式:
按月租:每月租金 元(大写: );
二、租金交纳办法:
1、承租方在机械进场前应先行交纳 天的租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3、租金结算时间为 ,结算后并全额付清已经结算的租金,逾期 天未付,视为承租方毁约,出租方可随时停机退场,承租方不得阻挡干扰,出租方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
第三条、 工作质量及工作范围和内容:
1、租期内,在正常条件和不损坏机械设备的条件下,出租方应尽量满足承租方工作要求,做到多做、高效、高质量完成工作;机械设备在往返途中视为正常工作,应按正常工作计算。
2、在工作中,承租方应派人员现场指挥,不得违规指挥,若承租方指挥不当,造成损失应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第四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 ,若超出此范围,承租方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运行。
2、工作内容: , 若超出此内容,承租方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月租期内,机械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工作时间应为 小时之内,超出的时间则应另外折算计费,超出的时间计费方式每小时按 元收取,并同租金一起结算。如出租方因机械故障不能保证承租方每月 天使用,致使工作时间不足 小时,则不足部分按 元/小时由出租方承担租金。
2、机械进出场事宜:机械进场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指运输费、燃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机械在进场途中,承租方应选好路线,若造成街面、道路桥梁、隧道、通讯、电力线路和机械等损伤,由承租方全部负责而与出租方无关,机械出场 由出租方自行负责。
3、租用期内承租方承担供应本机械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
4、租用期内出租方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修理费和零配件费用。
5、租用期内出租方负责提供机手一名,承租方应为机手无偿提供食宿生活事宜。
第六条、 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以本合同约定的收款标准为依据,足额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协助承租方做好机手的管理工作,机手应服从承租方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但承租方若指挥不当,出租方操作手有权拒绝作业,若承租方强行作业,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租期内,出租方应注意机械维修保养,若机械发生故障,则出租方应及时派人修理,以有利于承租方的工作。
4、租用期内,如因机械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租方可通知机械提前退场,但不得视为出租方违约并要求赔偿。
第七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期内,机械及机手全权由承租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内合理指挥。
2、租期内,承租方保证机手人身安全及安全工作。
3、租期内,应保证机械停放安全并派人看守管理,如发生机械人为破坏、被盗等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金。
5、承租方因出租方机手操作不熟练等技术原因,可要求出租方更换机手。
第八条、 本合同在规定租期届满前 天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机械退场时结清款后自行失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尽事宜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供货地点:项目工地,即:(工程地址)。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
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
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
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
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安装
1、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2、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____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
乙方不得出具假发票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
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月____日
甲方: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以财产抵押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押合同》。其中抵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担保费: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