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居间合同(精选3篇)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陈辉等(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三条 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 (大写)作为报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与乙方寻找的资金方订立合同,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其资金的到账时3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已到甲方账户资金数额按照(一)约定的比例的报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账户,户名为陈辉。(乙方账户为:农业银行622 848 040 358 619 9016。)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资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的资金方后续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资金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向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支付中介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居间人系指为本合同的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的人员(刘佳伟、陈辉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日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从事了多年的美容业,拥有较多的客户资源,甲方因经营需要客户资源,乙方愿提供客户资源给给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居间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要求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引荐客户于甲方,向甲方提供客户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客户与甲方达成合作。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乙方所引荐客户之间签订了正式书面合同。乙方引荐的客户与甲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3、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如若在合同履行期满前,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则合同终止时间参照合同终止条款。
4、合同期满后,如若乙方居间任务没有完成,则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客户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客户进行考察。
2、乙方需要为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客户之间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其它有利于双方合作的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联络、协助、撮合,必须完全能够促成甲方与乙方所引荐客户之间的合作。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乙方所引荐客户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合同,乙方负责协调好双方关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乙方所引荐客户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乙方所引荐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
1、乙方促成甲方韩国客户方与所引荐客户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后,应支付居间报酬。付款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2、如果乙方未能居间成功,乙方无权取得报酬。但必要费用。
五、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亦不存在合伙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客户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从事了多年的美容业,拥有较多的客户资源,甲方因经营需要客户资源,乙方愿提供客户资源给给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居间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要求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引荐客户于甲方,向甲方提供客户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客户与甲方达成合作。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乙方所引荐客户之间签订了正式书面合同。乙方引荐的客户与甲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3、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若在合同履行期满前,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则合同终止时间参照合同终止条款。
4、合同期满后,如若乙方居间任务没有完成,则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客户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客户进行考察。
2、乙方需要为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客户之间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其它有利于双方合作的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联络、协助、撮合,必须完全能够促成甲方与乙方所引荐客户之间的合作。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乙方所引荐客户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合同,乙方负责协调好双方关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乙方所引荐客户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乙方所引荐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
1、乙方促成甲方韩国客户方与所引荐客户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后,应支付居间报酬。付款金额 ,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 。
2、如果乙方未能居间成功,乙方无权取得报酬。但必要费用 。
五、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亦不存在合伙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