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借贷担保合同汇总三篇

三方借贷担保合同(通用3篇)

三方借贷担保合同 篇1

借款担保合同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自       至        ,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元(大写)。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只能选择一种)

(1)向       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壹份,担保方壹份,公证处壹份。

第十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章)

借款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担保方:(章)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三方借贷担保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三方借贷担保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担保,贷款额度 元,期限 年。双方经平等协商,将甲方所有的价值 元的 向乙方做抵押反担保,并已经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现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请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为 元,期限 年。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反担保抵押合同中的担保额为 元,现将其增至 元,抵押财产价值不变。

2、原担保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延长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担保到期后,甲方不得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给他人,以保障 年 月 日的贷款按时偿还。

3、 年 月 日的贷款到期后,乙方要求变更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推诿。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担保。

4、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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