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担保函(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之规定,甲、乙主保证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保证将质量合同、手续齐全的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乙方所购车辆品牌、规格、数量、总价如下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额: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项总金额: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不低于总车价的 %)。
2、分期付款金额合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3、规定在180天内付清剩余分期款20万元,如有违约扣违约金1万元。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_____。该单位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你方签订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元。我行已接受该单位委托,愿保证该单位按上述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如该单位不履行合同,按期不支付规定款项,我行愿承担担保责任。按合同规定代为支付款项。我行担保额度随委托人向贵单位付款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规定的终止保函效力的条件外,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保函: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银行: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付清,每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五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