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书(精选32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与某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相关法院裁决资料,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执行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 元(请求金额的1%),交纳差旅费 元(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100元。本案所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本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干扰,对此本所不承诺本案的执行标的能够得到完全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投资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低,甚至低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记账;(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5)财务管理咨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检(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一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盖章):_________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内容)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________。
委托代理招标协议书模板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_________。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年-月-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一方为______公司,注册营业所在____________(以下称中方),另一方为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投资人)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_合作建设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合作建设____________,共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中方提供建设的场地,负责拆迁场地上的建筑物。
3.投资人负责建设的全部资本。
4.____________建成以后,由中方负责经营,自负盈亏。投资人的投资及其利息,从____________建成开业后的第______年起开始偿还,在______年内分______次还清。每一次的还款,应详细列举下列两个项目:
a.投资人在建设度假村中投资总额的______;
b.按尚未偿还金额计算出来的利息。(____________行应为上述还款出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无保留条件的保证书。中方也可以提前偿还全部金额。还款后就不再计付利息。在中方还清投资人的投资和利息以后,这个____________就全部属中方所有,不必再作任何补偿。)
5.双方约事实上,投资人分红的固定比率为营业净利的______,从______开始营业起算,由中方将每年红利分给投资人,共分______年。
6.投资人负责____________的设计、装修、建筑管理、工程招标等工作,直至建成为止,有关费用则由中方支付。
7.双方将讨论进口何种材料,并将为这些材料的供应进行招标。中方负责研究此事,并任命适当的单位着手进行招标。投资人负责挑选最合适的投标,监督投标工程的施工,协调____________建设的进度。
8.有关的税款,按中国的税法办理。
9.本协议经中方的领导机关______省对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网络事业传播部、_______________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__________数字图书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凤仪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日期: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__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广告版面,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_____个版面;如有特殊广告版面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版面或乙方广告版面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版面。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杂志广告刊登的签订单位。为配合广告业务的开展,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杂志8本,甲方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杂志成本。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____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
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刊例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______________》为月刊,每月_____日付印,_____日截稿。
5、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
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第五条协议解除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杂志社(签署及盖章)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及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所(20*)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 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 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 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 协商;
(2) 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 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 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手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须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手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手册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手册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 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 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授权别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别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五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六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互相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 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手册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手册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手册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合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并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对该债务在主张欠款依据人民币(大写) 元整债权的基础上,允许乙方再让步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二条、 催收范围
具体欠款人及欠款金额以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乙双方所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转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该种转委托为依照甲方指示所进行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账户内则乙方应在扣除代理佣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存入甲方账户。(节假日延顺)。
4、 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5、 本案如需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应对乙方催收事务给予必要协助。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一) (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开发的广州;凯旋广场;房地产项目位于____市珠江新城,占地约10.7万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凯旋广场;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凯旋广场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策划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
D、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服务期为六个月。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工作委托单;形式,对于口头传达或无负责人签署的;工作委托单;,对方可不接受;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1.1 乙方授权甲方在在_________地区范围内取得乙方的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代理权。
1.2 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组建销售队伍,营建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销售方法。
2.3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2.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同时,乙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甲方是否有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3.2 乙方为支持甲方开展销售活动,按甲方实际业务量配发甲方宣传资料。
3.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经营证等相关证照及文件。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主要地点在_________。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4.3 甲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同或类似代理,或展示与乙方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或个人的广告和促销材料,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按成交额两倍对甲方处以罚款。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上海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一、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四、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
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五、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
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
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代理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本案。经双方协商,订立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与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的诉讼代理人。
二、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第2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为进行和解),乙方可代收执行款项。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乙方只接收与委托事项有关材料或证据的复印件,原始材料和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诉讼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时甲方应及时出示,否则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提出无理要求,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乙方已垫付的办案费用。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甲方保守秘密。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本案实行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本案前期所有办案费用均由乙方垫付。待案件胜诉(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款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万以内的部分免收代理费, 万 万元部分按30%标准支付代理费,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标准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从代收执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则甲方应当按起诉标的额的30%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鉴定、评估等费用由 方负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5)财务管理咨询;
(6)代理社保;
(7)代理工商年检
(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________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________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 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人员担任甲方一审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以下称承办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一审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标的: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 ---------------- 代理(详见甲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二)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 为与承办律师联系的联系人,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及承办律师;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
双方约定的律师费为:律师费万元。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食宿费;
3、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它费用。工作费用应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办案费用 ------ 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第六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费及预支工作费用: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三天内支付律师费万元。工作费用按实际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缴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或 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本合同之签署应经甲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若甲方为自然人,应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经乙方加盖公章和承办律师签字。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托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第____________审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乙方为 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条 律师费的约定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 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
2、审理机关: 市人民法院 。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 元,应收律师费 ,协商优惠收费为 元。
六、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 一案第 审(仲裁或非诉讼活动)的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的 纠纷案的第 审(仲裁、非诉讼活动)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销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法调查取证,陈述案件事实,进行辩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参加调解并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
①甲方不授权乙方的权限,应在本合同中进行删除;
②具体的授权范围,可由甲方与指派的承办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书面进行确定;
③甲方与乙方承办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后,视为认可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日内先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因律师办案需要产生的调查、差旅、住宿、复印等办案开支,有甲方按实际支出负担因甲方不负担上述费用导致律师办案受阻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一审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甲方在收到二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如甲方一审(仲裁)胜诉,二审(诉讼)不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的,甲方应按一审(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款项,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通过非诉讼活动甲方权利得以实现的,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款项的,甲方应在收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前款所规定的数额,如落实为实物的,甲方应按实物的市场价格,依照上述约定(按市场价格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估价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与乙方各半负担,在乙方所得的费用中扣除。
甲方不按上述约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的,除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补交代理费用以外,还应按乙方所得款项的20%再向乙方承当违月约赔偿责任。因甲方的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因甲方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甲方按得到支持部分所确定的款项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得到支持的权利落实为事物的,按本条第六项的约定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审终结止(审结的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以后,甲方向乙方补交的代理费用数额较大,故提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或向乙方做详细咨询,慎重签订。
特别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该费用以外,还应按照与乙方在诉状、仲裁申请书或笔录中确定的请求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并订立书面协议或以相关笔录确认。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所处置: 。
二、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价款:
1、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单价:每平方每月 元人民币;
2、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面积计: 平方;
3、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租金总金计: 元,大写 元。
四、广告位租金交付方式:
甲、乙双方一经签约,乙方付给甲方总租金的 %,即 元;余款分两期付清,第一期为 年 月 日付余款的 %,即 元;第二期为 年 月 日付清,即 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循“诚信为本、依法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履约。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所有权归属甲方,合同期内乙方所使用的甲方资产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维护。乙方不得对该广告位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及时将乙方租赁的广告位提供给乙方,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签订后,涉及到乙方自身广告的相关许可证(如:工商广告管理备案)、税务、知识产权、工事费、水、电、照明设施以及其它涉及到乙方自身广告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合同期内,对乙方的自身广告位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画面陈旧、脏污。)
6、甲方仅提供给乙方户外广告平台,即场地、架构。
六、违约责任和处理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方违约,应当负违约责任:
1、乙方单方擅自终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2、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租赁金及其它费用;
3、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处理: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广告位并有权作任何形式处理,同时乙方所欠租金必须如数付清,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甲方,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方违约,应当负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无故终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2、违规任意增加乙方应交租赁金;
3、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乙方,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其广告位由甲方收回。
七、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内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规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终止前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金及其它应交费用。
八、备注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案的阶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的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承办律师;
2、按期、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3、甲方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承办律师;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尽职地办理委托事项,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的程序性情况;
3、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费用;
4、受托人或者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受托人:
(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项目摊位招商、销售代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即由甲方委托乙方做该项目摊位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应具备的证件:甲方:营业执照,乙方:营业执照
三、委托期限:甲方全权授权乙方负责________的摊位招商、销售工作,全权授权限时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项目开业前,并达到所承担项目摊位销售招商,其中,销售目标为销售比例占可销售面积的________。
四、乙方营销代理佣金的收取标准
1、销售服务费用: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摊位销售价格为标准对外销售摊位。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摊位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或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含50%)为依据;未达到甲方销售率指标50%之前,按总额的50%即1%提取代理费;达到甲方销售率50%以上(含50%),按实际销售总额的2%提取代理费,并一次性补足前期(指前期未达到销售率指标)销售总额的1%代理费。
2、招商服务费用: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摊位招租价格为标准对外摊位招租,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并按实际招租额提取代理佣金。提取的标准为:实际首年租金总额(合同金额)的8%提取代理费。
3、销售、招商佣金按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4、销售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也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合同期结束后归还甲方。
5、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
6、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销售价格后,乙方可根据销售策略的需要适当提高售价,高出基准售价以上的溢价部分,其净收益(扣除甲方营业税后的收益),甲方得百分之柒拾(70%),乙方得百分之叁拾(30%)。甲方于每月结算日向乙方予以全额付清。
7、甲方负责在开业前两个月确定商场运营团队,并与乙方对接,乙方负责在开业前一个月内与甲方人员进行交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咨询权、决策权和审批权、监督权和审计权、知情权、建议权和考核权。
2、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文件,包括项目预算,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甲方应保证已确认和对外承诺的该项目的工期进度及竣工、开业时间,并及时向乙方通报,确保对客户的承诺。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相应的水、电、冷气、暖气、通讯、办公桌椅等,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5、甲方负责该项目策划销售的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包括现场布置、销售中心的装修、样板间的制作、广告宣传及印刷相关的宣传资料、办公设备等。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建议权、人员调整权、工作自主权。
2、乙方负责项目整体策划、销售方案的制定,向甲方提供系统、完整、可行的整体策划、销售方案。
3、乙方需按确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
4、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其销售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物业条件和承诺做出适当的解释。
5、乙方需建立一整套严密完整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6、乙方在代理该项目策划和销售的过程中,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费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工作目标:销售比例占可销售面积的50%。
2、为保证乙方营销代理各项工作的`需求,甲方必须保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宣传费用、营销费用、行政费用、广告费用等费用的合理、及时投入,确保乙方工作开展的正常化。
八、履行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工程延误、公关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或不能如期开业等原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延期支付超过五天,应按照相关欠款额支付0.3%的滞纳金。
九、不可抗力如遇自然灾害、战争、重大工程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其他约定条款
1、对本协议的修改与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合作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如以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必须在发至收件人的正确图文传真24小时后才视作有效送达。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中仍需调整或解决的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声明,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允许解除的条件以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担任甲方与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本协议委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中确定。
第三条、权利变更
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经乙方电话或者书面催收,债务人付清上诉本金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即与债务人达成放弃或减少权利或利益的承诺。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本案的有关材料需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5、甲方联系人为,电话。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
6、甲方承诺,在委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和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可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邮箱。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拍卖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电挂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 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睥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 甲方应向乙预付受理费___元,用于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属于规定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五、 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六、 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 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 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账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 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十、 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拍卖的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拍卖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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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上海银行帐号:地址:代表: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____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十
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十
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X)(签字盖X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 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1.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3.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2.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2.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3.2.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四条 代理费用
4.1、根据《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4.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a、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b、长春市XX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c、 翻译费、档案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d、为履行诉讼程序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费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a、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c、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d、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五条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诉讼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
a、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或调解;
c、提起上诉或反诉;
d、申请执行;
e、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f、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G、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依据上述内容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b、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a、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通知及送达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7.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7.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7.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并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于双方在如下日期签署于吉林省长春市
11.2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负责解释,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作出解释,即本合同文本是在双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为任何一方格式样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终结包括:__________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