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代理(实用八篇)

艺人代理(通用8篇)

艺人代理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甲方是具有相应经纪资格并获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经纪人;

乙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本合同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曰起,甲方为乙方之唯一代理经纪人。本合同双方间权利义务均仅限于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在此乙方保证:乙方是以自由身份(除国家公职外)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努力谋求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努力为乙方取得一切演艺事业范围内之最佳受聘机会;在一切有关演艺事业的发展问题上提供乙方专业咨询和建议;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演绎宣传和推介。

(三)甲方保证: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均不得有任何非法及不道德的目的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或有伤社会风化。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所有有关乙方演艺事业的一切事宜及签约权均交由甲方全权代理,并作为其演艺事业的唯一代表。在与第三方签订有关受聘合同前,甲乙双方应当本着相互尊重,协商一致的原则安排确定具体事宜。一经确定,与第三方签订受聘合同后,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如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为宣传促销之目的,可无偿使用乙方之姓名、肖像、简历及有关甲方之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之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电影、照片、文稿等。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应接受甲方为其所作的一切安排,有义务参与甲方安排的试镜,演艺及与演艺相关的活动。但甲方应在安排活动之前,提前通知乙方。同乙方共同协商,并得到双方的认可。乙方未经通知甲方,不能参加非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任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档期冲突所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随时将其最新联络地址及电话号码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得以顺利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避免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八)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中,获得经济收益后乙方按纯收益的百分之 ( %)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作为经纪人佣金。凡乙方所得之酬金,皆由甲方代为结算并将经纪人佣金先于乙方收益中扣除后交给乙方并帮助乙方完成税务方面的工作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曰,至 年 月 曰;如本合约期满,甲方享有与乙方签署新经纪人合同的优先权。

(十)在本合同期内前三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双方试用考量期,以甲方演艺经纪来源、专业咨询和建议以及乙方自身形象、声音、歌唱、舞蹈、表演、演出等方面为考量内容。如试用期满,双方一致认可对方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本合同继续履行,并互相出示书面认可书;如有一方不认可,则本合同立即失效。

(十一) 本合同所称“演艺事业”指包括一切有关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的活动(即舞台、电影、电视、电台、现场演出、录音、录象、网络、广告制作的表演等)以及一切有关著作权、邻接权的产生利用转让权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曰期: 曰期:

艺人代理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邀请知名艺人 参加甲方举办的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事宜:甲方通过乙方邀请 参加甲方定于 20xx年5 月 日在 (地方)举办的 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劳务费用(税后)共计人民币:整(0000.00元)。

二、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时,即支付给乙方演出总费用的50%)作为演出订金,并于演出前向乙方付清剩余50%(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 )的演出费用,所有费用均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乙方提供账户。否则,乙方艺人有权拒绝参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帐户为: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帐号:6222 88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演出所需全部合法手续,并承担演出所需全部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办理合法演出手续而致的演出停止或演出推迟,甲方应全额支付给乙方酬金。

2甲方负责为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提供北京 至 深圳 的往返公务舱机票至的往返头等舱/公务舱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艺人在演出地期间的餐饮、交通及安全,包括彩排及演出的专车接送。

4、甲方应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如因此导致乙方艺人或随行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甲方应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待明确责任后,再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

5、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动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应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日抵达活动所在城市,并按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30分钟 到达演出地点;

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供甲方用于此次演出的前期宣传;

3、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4、如因乙方演员毁约,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演出,乙方双倍返还酬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演出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演员不能参加演出或甲方停演(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罢工、交通中断、停电、演员突发疾病、车祸以及因为天气或者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无法准时抵达演出现场等),双方可互不负违约责任,或推迟本合同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订金,乙方不予退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订金到达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名)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艺人代理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

1.4 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天 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代理合同

1.5 双方一致同意,代理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

1.6 甲方享有上述代理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 甲方的授权期限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佣金

2.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代理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作为佣金。

2.2 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 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3.3 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3.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 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人信息。

3.6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4.2 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年内与甲方介绍的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

4.6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 】万元。

7.3 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及其他约定

8.1 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代理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

1.4 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天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代理合同

1.5 双方一致同意,代理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

1.6 甲方享有上述代理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 甲方的授权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佣金

2.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代理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 】%作为佣金。

2.2 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

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

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 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3.3 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3.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 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人信息。

3.6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2 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 】年内与甲方介绍的

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

4.6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 】万元。

7.3 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及其他约定

8.1 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艺人代理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邀请艺人进行演出事宜;鉴于甲方同意乙方进行演出事宜;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 定义

1、“甲方”是指艺人 ;

2、“乙方”是指新城心艺工作室,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和财产继承者;

3、“合约生效日”是指本合约甲乙双方中的最后一方在本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日期。

第二条 合约事项

1、乙方邀请甲方作为 酒吧歌手 ;

2、演出时间: 20 年 9 月 16 日始;

3、演出地点: 东港环岛酒吧 。

第三条 演出费用

1、乙方向甲方支付演出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正)。

2、乙方承担甲方 人从 —— 的往返交通费和演出期间的食住行等费用,其中交通费 ,住宿标准为酒店 (其中 个商务套间、 个标准间)。未达相关标准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及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拒演。

第四条 结款方式

1、乙方在本合约签订 日内即向甲方支付本合约的全部演出费人民币 元整,并提供齐全的`完税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演,甲方所收取乙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2、甲方所有费用(包括机票、车费、餐费、劳务费)应于演出前凭实际票据与乙方全部结清,否则甲方有权拒演,甲方所收取乙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第五条 人身安全与工作意外事故保障

1、乙方应根据演出现场的环境和观众情况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做好保安工作。保安工作应充分保障甲方人身安全,充分保障甲方艺员休息场所和更衣场所的私密性,确保甲方不被人身骚扰、偷窥、偷拍。

2、如果因乙方安保工作失误造成甲方的人身安全受损以及甲方在休息场所和更衣场所被人身骚扰、偷窥、偷拍,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以乙方应支付甲方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的赔偿金为底限。

3、甲方要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若因演出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例:观众不认可;主办方投诉)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工作期间,如有要事要与乙方商量。若甲方擅自离开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5、甲方如果演出失误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例:演出时掉下舞台),由甲乙双方对半承担。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约,且其在履行本合约义务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约,且其在履行本合约义务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约书第三条、第四条之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上述本合约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2、甲方如违反本合约,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天气、疾病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预约金。

2、甲、乙双方非因不可抗力而变更本本合约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条 合约的生效和其他

1、本合约由双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在舟山签字。本合约以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期。

2、在合约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约的组成部分,与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约由第一条至第十条组成。

4、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共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代理 篇6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市 区订立。

甲方: 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 职务:

法定住所:

乙方: (下称:“艺人”)

法定住所:

证件号码:

双方合约如下:

1、定义及诠释: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预付”指公司根据本合约的第8条付款给艺人,和/或公司给艺人的任何进一步的预付。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电视、电影;

(2)歌唱、演唱会;

(3)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填写歌词;

(5)电影配乐;

(6)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录音或音像制作;

(9)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0)各类广告;

(11)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最初期限”指由年月日开始直到 年月日的连续 年期限。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 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期限”指最初期限与选择期限(如行使有关的选择权)及其根据本合约的第3.1及14.1条款,选择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延长。

“地域”指整个世界。

1.2 凡所述条款及分条,均指本合约的条款及分条;凡属于单数的文字,其含义包含复数,反之亦然;凡属于人士的文字,其含义包含法人团体及合伙;凡所述任何性别,其含义包含各种性别;凡所述任何合约或其他文书,应当包括经不时修改或代替的该合约或其他文书。

1.3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艺人在履行本合约的职责时,时间将是要素。

2、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 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 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 艺人承诺向公司即时汇报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 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7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3、选择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 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4、公司担保

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担保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

4.3 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5、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 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 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 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 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 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

5.8 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 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

5.10 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 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 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 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以及参与与艺人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责任及服务的风险。

5.14 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 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 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0 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 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6、艺人责任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

6.3 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7、佣金

7.1 基于在本合约内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招致的所有费用或支出,艺人同意按比例自其服务所获的总收入中按以下标准向公司缴付佣金,公司同意接受该缴款;

(1)第一个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30%:70%比例分配总收入;

(2)第二和第三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40%:60%比例分配总收入;

(3)第四和第五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50%:50%比例分配总收入;

(4)第六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60%:40%比例分配总收入;

(5)第七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70%:30%比例分配总收入;

7.2 艺人应准时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约内的责任及担保,公司在总收入扣除佣金后,将该余款根据本合约第9条的约定支付给艺人。

7.3 若根据任何聘用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受到任何外汇管制,公司将通知艺人,按艺人的书面要求把需缴付的款项付至一个艺人合法开立的账户或艺人所指定的账户,公司无须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艺人须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及支出。

7.4 所有依据本合约或服务的和解、追讨、判决的款项将视作总收入的一部分。

8、预付

8.1(A)受本合约第8.2条约束,公司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向艺人预付(人民币: 元)作为艺人履行本合约责任的代价。

(B)预付可从总收入扣除公司佣金之后的款项中进行抵扣。

8.2 若本合约第8.1内被全数抵扣,公司有权决定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A)在毋须事先通知下立即终止本合约,在该情况下,公司毋须进一步缴付而不损害公司根据上述第8.1条抵扣已缴付预付的权利。

(B)公司可暂停缴付预付,若本合约期限将届满延长期直至预付被全数抵扣为止。

9、账目

9.1 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0)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

9.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0)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9.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9.4 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10、公司活动

公司有责任在不违反依本合约任何对艺人的受托责任及义务的前提下,在合约期限内任何时候,不管是独自或与其他人联合进行以下事项:

10.1 作为其他艺人或团体代理人或经理人

10.2 取得艺人的文学、戏剧及音乐版权权利。

10.3 宣传及包装以艺人为主题的娱乐

10.4 聘用艺人以录制制作唱片或音像制作或进行该等写作或编写,但有关协定须是真诚及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而签订的。

11、同意

11.1 艺人不可撤回地确认公司有权代表艺人,及已明确同意公司已获得就本合约艺人的全部服务工作艺人应给予的所有允许。

11.2 本合约里艺人允许的事宜,艺人将视为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该同意。

12、违反

12.1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 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 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 利息;

(D) 律师费。

13、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 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

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 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4 不论因任种原因,艺人的面貌、性格或声音显著恶化而妨碍艺人提供本合约服务,而该恶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务当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续;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14、暂缓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 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 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 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15、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16、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 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 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 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17、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18、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19、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20、公平解救原则

艺人确认服务拥有唯一及非凡的特性,该等服务所带来的损失是在法律上不能合理或充足地得到补偿的,艺人因此同意公司将以禁止式或其他公平原则方式,用以防止、终止或减少艺人或有可能性地违反本合约的约定。

21、通告

21.1 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22、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23、并非弃权

24、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25、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6、其他

26.1 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代理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邀请知名艺人 参加甲方举办的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事宜:甲方通过乙方邀请 参加甲方定于 20xx年5 月 日在 (地方)举办的 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劳务费用(税后)共计人民币:整(0000.00元)。

二、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时,即支付给乙方演出总费用的50%)作为演出订金,并于演出前向乙方付清剩余50%(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 )的演出费用,所有费用均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乙方提供账户。否则,乙方艺人有权拒绝参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帐户为: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帐号:6222 88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演出所需全部合法手续,并承担演出所需全部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办理合法演出手续而致的演出停止或演出推迟,甲方应全额支付给乙方酬金。

2、甲方负责为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提供北京 至 深圳 的往返公务舱机票至的往返头等舱/公务舱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艺人在演出地期间的餐饮、交通及安全,包括彩排及演出的专车接送。

4、甲方应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如因此导致乙方艺人或随行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甲方应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待明确责任后,再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

5、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动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应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日抵达活动所在城市,并按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30分钟 到达演出地点;

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供甲方用于此次演出的前期宣传;

3、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4、如因乙方演员毁约,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演出,乙方双倍返还酬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演出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演员不能参加演出或甲方停演(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罢工、交通中断、停电、演员突发疾病、车祸以及因为天气或者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无法准时抵达演出现场等),双方可互不负违约责任,或推迟本合同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订金,乙方不予退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订金到达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代理 篇8

“最初期限”指由年月日开始直到年月日的连续年期限。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1)艺人的聘用;(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期限”指最初期限与选择期限(如行使有关的选择权)及其根据本合约的第3.1及14.1条款,选择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延长。

“地域”指整个世界。

1.2

凡所述条款及分条,均指本合约的条款及分条;凡属于单数的文字,其含义包含复数,反之亦然;凡属于人士的文字,其含义包含法人团体及合伙;凡所述任何性别,其含义包含各种性别;凡所述任何合约或其他文书,应当包括经不时修改或代替的该合约或其他文书。

1.3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艺人在履行本合约的职责时,时间将是要素。

2、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艺人承诺向公司即时汇报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7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3、选择

3.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

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

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4、公司担保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担保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

4.3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5、艺人担保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

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

5.8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

5.10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以及参与与艺人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责任及服务的风险。

5.14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0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

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6、艺人责任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6.1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

6.2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

6.3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7、佣金

7.1基于在本合约内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招致的所有费用或支出,艺人同意按比例自其服务所获的总收入中按以下标准向公司缴付佣金,公司同意接受该缴款;

(1)第一个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30%:70%比例分配总收入;

(2)第二和第三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40%:60%比例分配总收入;

(3)第四和第五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50%:50%比例分配总收入;

(4)第六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60%:40%比例分配总收入;

(5)第七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70%:30%比例分配总收入;

7.2艺人应准时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约内的责任及担保,公司在总收入扣除佣金后,将该余款根据本合约第9条的约定支付给艺人。

7.3若根据任何聘用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受到任何外汇管制,公司将通知艺人,按艺人的书面要求把需缴付的款项付至一个艺人合法开立的账户或艺人所指定的账户,公司无须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艺人须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及支出。

7.4所有依据本合约或服务的和解、追讨、判决的款项将视作总收入的一部分。

8、预付

8.1受本合约第8.2条约束,公司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向艺人预付(人民币:元)作为艺人履行本合约责任的代价。

预付可从总收入扣除公司佣金之后的款项中进行抵扣。

8.2若本合约第8.1内被全数抵扣,公司有权决定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在毋须事先通知下立即终止本合约,在该情况下,公司毋须进一步缴付而不损害公司根据上述第8.1条抵扣已缴付预付的权利。

公司可暂停缴付预付,若本合约期限将届满延长期直至预付被全数抵扣为止。

9、账目

9.1

公司须在每年的月日及月日之后的九十(90)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9.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0)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

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9.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

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9.4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10、公司活动公司有责任在不违反依本合约任何对艺人的受托责任及义务的前提下,在合约期限内任何时候,不管是独自或与其他人联合进行以下事项:

10.1作为其他艺人或团体代理人或经理人

10.2取得艺人的文学、戏剧及音乐版权权利。

10.3宣传及包装以艺人为主题的娱乐

10.4聘用艺人以录制制作唱片或音像制作或进行该等写作或编写,但有关协定须是真诚及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而签订的。

11、同意

11.1艺人不可撤回地确认公司有权代表艺人,及已明确同意公司已获得就本合约艺人的全部服务工作艺人应给予的所有允许。

11.2本合约里艺人允许的事宜,艺人将视为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该同意。

12、违反

12.1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利息;律师费。

13、暂缓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4不论因任种原因,艺人的面貌、性格或声音显著恶化而妨碍艺人提供本合约服务,而该恶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务当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续;13.5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14、暂缓的后果

14.1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

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15、终止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16、终止的后果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

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17、无责任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18、无债务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19、保险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

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20、公平解救原则艺人确认服务拥有唯一及非凡的特性,该等服务所带来的损失是在法律上不能合理或充足地得到补偿的,艺人因此同意公司将以禁止式或其他公平原则方式,用以防止、终止或减少艺人或有可能性地违反本合约的约定。

21、通告

21.1送达方式和时间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22、分割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23、并非弃权

24、独立法律意见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25、管辖法律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6、其他

26.1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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